第四节 幸福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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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幸福工程
分类号: D675.3
页数: 3
页码: 257-2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的幸福工程,介绍了组织建设,资金筹集,救助成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幸福工程

内容

一、组织建设
  1995年,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共同发起“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1997年8月11日,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成立,分管计生工作的省委副书记何少川担任组委会名誉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省长潘心城任顾问,省计生协会会长黄明任主任,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子为常务副主任,省计生委主任张学梅、省妇联主任王美香为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省计生协会顾问韦立,省计生委副主任雍秀英,省计生协会副会长丁小兰,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王瑞生等为组委会委员。2000年5月,经省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由韦立任组委会主任,李子、张学梅、雍秀英、王瑞生、省委农办副主任林月婵、省妇联副主任杨丽卿等为副主任。2001年5月,省委副书记赵学敏为名誉主任,增补省计生协会会长张渝民为顾问。2002年9月,省计生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增补省计生委助理巡视员刘文耀为常务副主任。2003年3月,省委副书记梁绮萍为名誉主任,袁启彤、游德馨、张渝民、省人大副主任黄贤模、副省长汪毅夫、省政协副主席王良溥为顾问。2004年11月起,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黄子曦、副会长王瑞生为常务副主任。
  二、资金筹集
  1997年,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成立时,组委会主任、省计生协会会长黄明动员家人捐资10万元,并争取省财政厅及部分设区市政府、企业捐款,建立幸福工程救助基金。黄明在病重期间,捐出其所获得第三届中华人口奖的奖金2万元和亲朋好友为他治病给的1万元。根据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把每年的“母亲节”作为“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决定,在每年“母亲节”期间,省组委会都根据全国组委会提出的活动主题,结合本省实际,联合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筹资、服务等系列活动,扩大幸福工程影响。1997年母亲节期间,省组委会在省电视台《新闻纵横》栏目播出“帮一位母亲,助全家幸福”特别节目,开设捐款热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当年募集到各类捐款537万元。
  2002年5月10日,“母亲节”期间,省幸福工程组委会、省直机关党工委、省计生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在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捐赠一日工资,为贫困母亲献一份爱心”活动。莆田、泉州、龙岩、福州、宁德等设区市也开展了募捐活动,全省共募集资金207万元。
  2003年,南平、福州、漳州等市在“母亲节”期间,发动捐献一日工资活动,共募集资金435.86万元。
  2005年3月3日,围绕“救助贫困母亲,建设幸福家庭”的主题,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会和省幸福工程组委会联合发出《关于2005年“母亲节”期间开展幸福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全省各地结合“5·29”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5月,“母亲节”期间,省计生协会与省企业家联合会、省幸福工程组委会联合发出“企业界向幸福工程捐资”的倡议,省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黄文麟亲自向企业界宣传幸福工程,得到众多企业的支持。7月11日,三家联合在福州举行有百余人参加的企业界向幸福工程捐赠仪式,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并向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和镌刻着“关爱贫困母亲、构建和谐社会”的牌匾。在这次活动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资35万元,省兴业银行捐资30万元,省烟草公司捐15万元,省华福公司、省汽车工业公司、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雪津集团和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各捐10万元,厦门市侨乡促进会所属企业捐20万元。许多设区市计生协会也开展募捐活动,全省当年募集幸福工程资金483.84万元。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共募集资金1924.84万元。
  此外,省组委会还积极吸纳各类资金,从2002年起,省组委会每年从省脱贫办扶贫资金中争取到100万元的扶贫周转金,用于幸福工程项目的滚动运作。
  三、救助成果
  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扶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发展家庭经济,提高经济地位。每个被救助对象可得到幸福工程提供的1000~5000元资助款及各项配套服务,脱贫后按时返还,回收的资金再投入救助其他贫困母亲。1998年,首先在闽侯、平和、安溪、莆田、沙县、浦城、邵武、宁德、连城等9个县(市)实施救助贫困母亲试点活动。到2001年,全省已建立27个项目县,108个项目点(乡镇),投入资金419.8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565人(户),惠及人口6127人。其中,第一、二批的21个项目县受救助的贫困母亲脱贫率达71.84%,第一批9个项目县到期还款率达77.56%。随着募集资金的增加,全省项目点逐年扩大,救助户不断增多。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幸福工程项目县(市、区)已发展到79个,正在运作的76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8.4%,其中莆田、南平、三明、漳州、福州、龙岩、宁德七个设区市的所有县(市、区)都已成为幸福工程项目县,全省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855.23万元,累计滚动投入资金2793.02万元,受助计生贫困母亲9000多人(户),惠及家庭人口4万余人,救助领域拓展到城区的下岗职工和无业居民的计生贫困母亲,受助贫困母亲的脱贫率达91.8%。
  开展治愚、治病活动。据统计,2001—2005年,全省各项目县共为贫困母亲举办文化知识和科学技能培训班2493期,参加培训59830人次;组织义诊活动1268次,受诊29804人次,查出常见妇科病患者4993人,其中治愈率达80%以上。幸福工程还同计生“三结合”、关爱女孩行动“五项工程”及小额贴息贷款等相结合,共同帮助计生困难户,尤其是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尽快脱贫致富。
  2001年,省幸福工程组委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9月,在全国幸福工程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省幸福工程组委会主任韦立作题为《千方百计自筹资金,扎扎实实做好幸福工程项目》的经验介绍。2005年11月,全国“幸福工程”创立十周年表彰大会设立的6个奖项中,除第一个奖项只表彰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的“特别贡献奖”外,福建省组委会是获得“综合发展奖”的5个省市之一。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会长黄文麟、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等获“爱心奉献奖”。15个县(市、区)获“先进项目县”奖,153人获“优秀工作者”奖。685位脱贫母亲获“幸福母亲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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