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扶助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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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80
颗粒名称: 二、奖励扶助制度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3
页码: 252-2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志中,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的奖励扶助制度,介绍了“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的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没有违反计生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的农民夫妻,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制度

内容

“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的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没有违反计生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的农民夫妻,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2004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决定,部署试点工作。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联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指导26个县(市、区)自筹资金,先行试点。7月28日,中共闽侯县委、县政府率先出台《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试行意见》。省人口计生委及时转发闽侯县的试行意见,当年全省26个县(市、区)进行奖励扶助试点工作,6890名农民领取了奖励扶助金,占全省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目标人群的33039%,该措施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拥护。
  2004年年底,省委常委会在听取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并列入当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把深受群众欢迎的好事办好。省委还明确规定,奖励扶助金由县以上(含县)财政承担;省(含中央的支持)财政负担80%(不含厦门市),设区市和县级财政负担20%;省人口计生委每季度向省政府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等,确保这项制度全面落实。
  2005年1月,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制定《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建立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义、内容、目标、基本原则和组织管理,对象的确认条件、程序,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资金来源及财政负担比例,发放和管理,检查与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与要求。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将《细则》转发全省执行。
  2005年3月31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将奖励扶助的有关政策,实施奖励扶助的重大意义等,通过传媒单位进行广泛宣传。省人口计生委专门制作印发奖励扶助制度宣传小折页200多万份,将奖励扶助政策的内容、奖励扶助的标准和运作流程印在其中,免费发到群众手中。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对奖励制度进行宣传。
  2005年6月9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暨宣传月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决定自6月9日至7月9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6月10日,省委宣传部、财政厅、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和福州市、仓山区联合在福州则徐广场举办福建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暨万名干部入户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省、市、区机关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仓山区受奖励扶助对象代表共200多人参加。全省各地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据统计,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有40.89万名干部走上街头和进村入户开展“奖扶”宣传,举办文艺演出283场,知识竞赛460场,集中培训9317场,接受群众咨询28.65万人次,为群众义诊5.35万人,发放“奖扶”宣传材料628万份,接受宣传群众414.66万人。有6.57万名乡村干部和计生工作者、技术服务人员参加流动服务车万里行活动,运用各种车辆162辆,累计行程84696公里,遍及77县(市、区)、527个乡镇、3972个村(居、社区)。
  7月1—3日,省人口计生委在莆田市荔城区召开由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现场会。推广荔城区奖励扶助规范化管理经验,并就规范化运作进行培训。会上荔城区、建瓯市介绍开展奖励扶助工作经验,会议要求要重机制、重细节、规范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促进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开。
  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运作程序,层层建立责任制,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联合成立全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建立“四权分离”(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奖励扶助运行机制、奖励扶助对象信息资料库和工作档案,设立奖励扶助资金专户、指定代理发放机构,严格按比例落实资金,在规定时间发到“奖扶”群众手中。许多县(市、区)以此为契机,举行隆重的奖励扶助金首发式,营造计生光荣、实惠氛围。2005年,全省共有16945人得到奖励扶助,兑现奖励扶助资金1134.56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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