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生“三结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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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计生“三结合”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4
页码: 246-2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的计生“三结合”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计生“三结合”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计生委提出把农村计生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幸福文明家庭相结合(以下简称“三结合”)。福建省一些地方把发展农村经济和搞好计生工作这两件大事统一起来抓,通过制定计生优惠政策等多种形式,把实行计生的农户组织起来,帮助制订少生快富计划,扶持上1~2个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并提供生产、生活、生育多方面的服务,提高他们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
  1992年,省委宣传部和省计生委联合召开全省计生宣传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宣传农村计生与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相结合,少生快富,树立典型。1993年12月2—4日,省计生委召开全省计生宣传工作会议,突出“全面落实‘三为主’和逐步推广‘三结合’”这两大主题,并首次邀请9个单位领导交流计生“三结合”工作初步经验。
  1994年,在“完善、推广、探索”六个字上下工夫,实行利益导向,发展股份经济等形式,因地制宜推广“三结合”。当时推出了长泰县建立计生养老果园;福清市渔溪村农工贸企业开发股份公司与计生挂钩;福州市郊区台江镇办好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群众自觉实行计生;浦城县委、县政府开展“百村千户少生快富奔小康”工作;建阳县计生协会开展“协会帮农户,少生快致富”活动等“三结合”工作典型。6月,省计生协会和南平地区计生协会联合在建阳县召开协会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现场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计划生育“三结合”经验交流会情况报告》。1995年10月18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认真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要求全省各地把计生“三结合”工作全面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纳入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省直相关部门在计生“三结合”工作中的职责提出具体要求。11月8日,省计生委、科委、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脱贫办、供销社、农行、妇联等部门联合转发国家计生委、国家科委等10部委《关于认真抓好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为实行计生的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政策和优质服务,共同推进全省计生“三结合”工作。11月15—17日,省委、省政府在浦城县召开全省计生“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传达国务院在四川成都召开的全国计生“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部署“三结合”工作,总结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以优化管理、优惠政策、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计生“三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地创造的资源开发型、保障服务型、扶贫结合型、股份导向型等“三结合”工作经验。南平市和浦城县、乡、村四级代表及龙岩市(现为新罗区)计生委、工商局等五个单位介绍“三结合”工作经验,12个省直部门代表在会上发言。
  1996年1月,省委、省政府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的通知》,对省直17个部门下达1996—1998年计生“三结合”工作责任书,要求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和优势,从政策、信息、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计生工作好的地方和计生户倾斜。10月15—17日,省委、省政府在龙岩市召开第二次全省计生“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通报全省计生“三结合”工作情况,龙岩市、省科委、省水产厅等单位代表在会上介绍经验,与会人员参观龙岩市曹溪镇、西陂镇等计生“三结合”工作情况;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计生工作状况,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结合”,将“三结合”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三结合”运行机制。
  各有关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计生“三结合”工作责任书,成立计生“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分管、相关业务处室抓落实,制定了各种有利于计生的政策措施。省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挂钩县(市、区)指导计生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参与计生“三结合”工作。省农业厅结合农业“六大工程”(粮食、种子、畜牧、植保、中低产田改造、老茶园改造)、“丰收计划”等,对10万户计生家庭进行重点帮扶;省科委作出《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责任的工作方案》,结合实施小“星火”计划、“科技示范乡镇”建设以及开展综合实验区工作,推动计生“三结合”工作有效开展;省水产厅拨出236万元专项经费扶持20个计生工作先进县(市、区)发展水产名优品种养殖项目47个,增加扶贫专项资金187万元投入到12个贫困地区(不含上述县)计生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向计生户倾斜;省水利水电厅向32个计生工作先进县(市、区)拨款2349万元,支持开展计生工作;省妇联帮助5万名实行计生妇女的家庭脱贫致富。
  省计生领导小组从1996年起,每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都安排3~4个省直部门汇报计生“三结合”工作情况。各地抓住1997年全省农村要基本实现小康、消除绝对贫困和完成“造福搬迁工程”三大任务及1998年农村土地延包,连家船民上岸定居的机遇,帮助自觉实行计生的群众学技术、上项目、办实体,脱贫解困。
  1998年5月25日,省委、省政府在三明市沙县召开全省第三次计生“三结合”工作现场会,强调“三结合”的核心是把利益导向机制引入计生工作。要求各地要强化宣传,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发动群众,建立“三结合”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沙县把计生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对实行计生的二女户家庭实施“安居、致富、成才”三大工程的工作经验。
  2000年,省委、省政府下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落实对实行计生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改革措施,要有利于计生工作,使计生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文化上有提高;用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帮助计生户增加经济收入;把扶贫开发、农村农业结构调整与计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地帮助计生贫困户和二女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2月14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计生委和省脱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意见》。
  2002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计划生育夫妻免费享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及对计生群众的奖励与优待。2003年,省委、省政府推广宁德市政府小额贴息贷款的做法,为贫困地区开展计生“三结合”树立样板。2004年,在全省推广安溪县对实行计生的二女户家庭,实施“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的经验,拓展和丰富“三结合”工作。
  2005年,省委、省政府将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决定从当年1月1日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行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省委下发《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造福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惠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中,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倾斜。12月20—21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在福鼎市召开第四次全省计生“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宁德市小额贴息贷款帮扶二女户以发展生产为中心的计生“三结合”工作经验,13个不同类型的市、县、区和有关单位代表作典型发言,介绍各自在推进计生“三结合”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共投入计生“三结合”资金74878.43万元,有16945名60周岁以上农民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计生奖励扶助金。各地结合实际推广的“幸福工程”,安溪县的关爱女孩行动“五项工程”,晋江市的“四项制度”(法定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制度、节育奖励制度、贡献奖励制度),浦城、新罗、沙县的“三结合”,宁德市的小额贴息贷款,邵武市的国际计生合作项目,福州市晋安区的“牵手母女”活动,南安市的“六大绿色通道”(政治关怀、司法援助、经济帮扶、成才关爱、住房安居、生活保障)等经验,使计生“三结合”工作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及家庭的发展联系起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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