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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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口调查
分类号: C921.2
页数: 5
页码: 232-2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规划统计的人口调查,介绍了第五次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规划统计 人口调查

内容

福建省先后于1995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2000年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2005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工作历时4年,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普查登记阶段,从2000年10月至11月;数据处理阶段,从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资料开发利用阶段,从2002年1月至12月。
  1998年,省政府发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成立省“五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先后由常务副省长朱亚衍、黄小晶担任。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进度图、进行普查试点、户口整顿、筹措经费、准备物资、选调和培训近3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陪调员和工作人员、划分普查区和编制地址代码、编制行业、职业代码、开展宣传动员、开展摸底调查和数据处理前期准备工作等。省“五普”领导小组制定《福建省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成员单位由统计、公安、计生、财政、计划、文化、农业、民政、劳动、人事、宣传、教育、卫生、民委、建委、工商、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等有关部门和军队系统组成。各地组建县级以上“五普”工作机构,制定全省普查工作流程,并配合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在晋江市安海镇开展普查综合试点。各级政府部门积极筹措普查经费,所需经费按分级负担原则由国家、省、地、县、乡五级分担。
  省人口普查办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户口整顿方案,经过整顿全省户籍总人口(含未落常住户口人员)3292万人,其中未落常住户口人员46万人,暂住人口204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135万人。基层派出所为群众办理户口登记落户。省计生委规定,主动申报登记出生人口的,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律免于处罚,不符合政策生育的按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下限征收社会抚养费。确有经济困难的,可协议分期分批征收。已按原规定征收的,不再重复征收。2000年度全省人口与计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推迟至2001年1月开始,对总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孩次率、计生率、合格村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面和征收到位率等将不予考核。省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在“五普”登记期间,一律停止向外来人口征收劳动管理费等可能影响外来人口如实申报的费用,并且不追收以往未交纳的各种费用。同时,做好普查区划分和各项普查技术业务准备工作,抓紧核定县及县以上地址代码,划分普查区并绘制调查小区分布图。
  2000年5月,省人口普查办在顺昌县召开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试点会议。7月16日在平潭县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省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福建日报》率先在一版显要位置每日刊登人口普查标准时点倒计时牌,并开辟“五普之窗”专栏。2000年10月被定为“人口普查宣传月”。省“五普”办与福州市“五普”办联合举行福建省暨福州市五普宣传月启动仪式,国务院“五普”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卢春恒来闽参加,省长习近平在启动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央电视台直播启动仪式盛况。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多次播出有关人口普查新闻、“五普”专题节目,还在黄金时段播出“五普”公益广告等。2000年10月起,开始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为时两个月。主要工作是普查现场人户登记、复查、质量抽查、手工汇总、发表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报等。2000年11月1日全省20万普查员深入千家万户进行现场调查登记。
  2000年12月,普查工作进入第三阶段,为时一年。主要工作是质量验收、数据光电录入、数据审核、编辑和汇总制表等。省人口普查办组织编码工作。做好编码工作前的普查表预审、普查表的编码、编码结束后的再审核及质量自查以及开展编码后的重审工作。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编码工作细则》和统一规定的质量标准,2001年1月3日起开展省级质量验收,并在全省范围内抽取20个调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按时上报国家。同时做好“四边”工作:边复查、边做内业整理、边汇总、边开展各级质量验收。2001年3月中旬开始,省、市两级普查人员到各县(市、区)进行编码阶段的质量验收,验收采取的方式是每个乡(镇、街道)抽取一个调查小区的全部普查表,对照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对普查表进行全面复验,通过质量验收后转入数据处理阶段。2001年4月28日正式发表2000年全省“五普”主要数据公报。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四阶段。主要工作是手工、机器汇总资料的编印、分析,建立数据库,建立人口地理信息系统,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等。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视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介绍人口普查所获得的资料,反映利用人口资料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的成功事例。2003年出版《福建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包括电子版),并广泛收集资料,建立人口普查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社会各界利用。同时,开展人口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省人口普查办组织开展省2000年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各3篇、5篇、7篇。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国家统计局的部署,省人口普查办组织省计生委、省统计局有关人员编写《世纪之交中国人口·福建卷》,于2005年1月出版发行。
  二、1%人口抽样调查
  (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
  1994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行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调查项目共36项,按户填报的14项,按人填报的22项。内容包括入口基本情况、就业和失业情况、受教育情况、居住环境、人口流动方向、婚姻状况等。
  1995年1月,省成立以常务副省长王建双为组长,由计生、公安、财政等10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随之全省各地市和被抽中的44个县(市、区)、248个乡(镇、街道)、657个村(居)委员会成立人口抽样调查小组。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福建省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流程》等。同时启动宣传工作,确定1995年9月最后一周为宣传周。筹措落实省级调查经费130多万元。第三季度开展40万人样本量的样本单位和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抽选,分阶段对调查员进行培训等工作。各地于1995年9月25—30日进行调查摸底工作,10月1—10日进行调查登记。1995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进行手工快速汇总,1996年4月2日发表主要数据公报。
  (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
  按照国家关于在每两次人口普查中间进行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省政府决定在国家抽查样本基础上适当扩大全省调查样本规模。1%调查以设区市为总体,以县级单位为次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调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0时。全省共调查9个设区市、85个县(市、区)、899个乡(镇、街道)和3041个调查小区,调查人数76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16%。其中,国家抽取756个乡级单位,1643个调查小区,调查人数4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17%。
  2005年7月,省成'立以副省长苏增添为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统计局、公安厅、计生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工商局为成员单位的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由省统计局人口统计处、普查中心、计算中心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挂靠省统计局。全省9个设区市,85个县(市、区)相继成立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899个乡(镇、街道)成立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3000多个居(村)委会设立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全省县级以上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共960人,9个设区市人口办平均9人,各县(市、区)人口办平均11人。被抽中乡(镇、街道)也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
  2005年,召开三次省政府专题会议和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落实调查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本地财政预算,省财政拨款50万元补助45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全省共筹措人口抽样调查经费1500万元。
  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制定《2005年福建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省人口办下发《2005年福建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时间安排》,各地按照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相应制订各自的工作计划。2005年8月,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在福州对各市、县(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业务骨干近400人进行培训。各地严格按照调查方案和各项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时间不少于5天的培训,调查员直接由县级培训。全省共选调6000名调查员、指导员,大部分人员具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多年从事人口抽查的丰富经验。
  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根据2004年公安部门年报人口数、2004年计划生育部门年报期末人口、跨县流入、流出人口数等有关信息,开展村级抽样框编制和调查小区划分的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乡村两级属性核实和村级抽样框编制工作。同时,绘制调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掌握小区内调查对象情况、人口的户籍状况、特殊住户情况以及出生和死亡人口情况,分析与评估摸底总户数、总人数、户籍人口数、出生和死亡人数。
  2005年11月1日,全省开展现场调查登记。现场登记首日,各级人口抽样调查机构负责人深入第一线,了解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口办加大对出生死亡人口、流动人口和空挂户以及城乡交界小区调查工作的力度,确保调查员100%人户率,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随后,各级人口办对被抽中小区,采取议查、重点访查、查阅计生统计台账、儿童免疫记录、接生记录等相关资料,重点排查出生婴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瞒报、户籍在册产后离开、外来人口出生等情况;走访卫生、公安、民政部门等多种方法,核查可能遗漏的死亡人口;对人户分离人口尽可能与其户口所在地进行信息交换;认真核查调查表中每个项目有无漏填、错填、多填,核查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2005年11月进行国家点事后质量抽查,对各设区市抽查3~4个调查小区进行省级各阶段质量验收。
  现场调查结束,省人口普查办对从事数据处理的专项编码员集中培训、集中编码,互相抽查做好编码工作。国家1%调查数据集中省里处理,省点数据采取“统一组织、分散处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负责处理,选调培训各地抽调的200名数据处理人员。做好数据处理程序二次开发和测试工作,完成4100万字符的数据录入任务。省及各设区市统计局及时发布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各级根据调查汇总初步数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刊发有关信息。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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