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计与相关工作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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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64
颗粒名称: 三、统计与相关工作调查
分类号: C924.2
页数: 3
页码: 230-2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志中,人口与计生统计的统计与相关工作调查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统计工作调查

内容

1991年,省计生委开始组织经常性计生工作检查和各种形式的统计调查。
  199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38万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调查除人口基本情况外,主要调查已婚育妇的生育、节育情况,以及样本点所在地的地理、交通、经济、教育、卫生、计生等方面情况。福建省于10月下旬完成样本点的人口调查工作。这次调查,省计生委和6个地市、16个县被评为“求是单位”,3位干部被评为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国家计生委表彰。
  1993年,省计生委组织5%人群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调查。同时对全省40个县、市医疗点接生量进行调查,为预测全年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提供依据。同年7月,在全省开展1980—1993年嫁入本省的外省妇女生育状况的全面调查。调查汇总表明,近14年间,外省嫁人妇女约13.1万人,多分布在福州、泉州、莆田、宁德、南平等地,平均每年嫁人近万人。其中,四川省妇女嫁人福建占全部嫁人妇女的42.42%。嫁人妇女中户口已迁入本省的占43.70%。外来妇女生育分孩次比例显示,外来妇女有更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
  1994年,开展“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调研活动。这次调研开展三项活动,(1)由省计生委牵头,地市、县共同配合,开展乡村计生网络建设、统计质量、宣传教育、发放《生育计划证》、基层协会工作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6个专题调查。(2)省计生委采用“不打招呼,自带干粮”的形式,随机抽取18个县(市、区)的18个行政村,进行以出生统计质量为重点。同时了解村级基础工作和各项计生管理措施在村级落实情况的调查,调查情况及时向有关地、市、县领导反馈,协助寻找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各地、市计生部门在求真务实上下工夫,有的也仿效省计生委的做法,对一些行政村人户调查;有的利用现有“四普”和其他调查资料对当地形势作客观评价;有的对各县(市、区)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真实反映当地计生工作现状,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抓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3)根据省长陈明义关于“各地党政要加强领导,认真纠正计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要求,继续抓查“三假”(假节育手术、假计生证明、假统计数据)、治“三乱”(乱罚款、乱收费、乱发《生育计划证》)工作。
  1995年,省计生委组织开展2‰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查。全省共调查80个县(市、区)的82个行政村,调查人口91835人。同时,还开展19万人的隐性调查和27个县的乡、村接生量情况的调查,为分析1995年的人口出生总量提供第一手资料。参与全国统一部署的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全省从抽中的44个县(市、区)、248个(乡、镇)、657个村中抽取样本量40万人,10月1-10日进行调查登记。
  1997年,省计生委组织完成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任务。调查共有百多个项目,除人口基本情况外,有育龄妇女的生育避孕、生殖保健、计生服务、性疾病传播等,其中多个项目填补全国性数据空白。全国抽取100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8万人,育龄妇女1.5万人。本省抽中的样本点为每个县各抽中一个村民小组,各县的工作量均等。1997年9月11日为现场调查登记时间,1997年11月下旬,接受国家质量抽查。这次调查,省计生委计财处被评为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抽样调查优秀调查组织单位,全省有4个县被评为优秀调查单位、14位干部被评为优秀调查员。
  1997年上半年,省计生委组织6个专题调查,调查县乡计生干部队伍、乡村例会制度落实、进村入户宣传、查环查孕工作、农村计生保险、城市计生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10月组织153名省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不打招呼、自带车辆、自办伙食、自带背包,到18个计生工作基础较差的行政村(每个地市调查2个县的2个村),驻村3天,历时一个月,重点调查1991年以来出生人口、漏报人数、村民自治管理水平等。南平、福州、泉州等市也组织开展类似专项调查。
  1998年,省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育龄妇女婚育状况调查。对1991-1998年5月31日出生情况与计生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全省在86个县(市、区)共抽查128个行政村,样本点人口数为28.03万人,占总人口的8.51%。
  1999年,省计生委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和离、再婚妇女婚育情况典型调查,为《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提供依据。开展出生漏报原因调查,为加强管理、提高统计质量提出对策。
  2000年2月,开展少数民族乡镇计生工作情况调查;7月开展人口与计生统计质量典型调查;9月还开展了由省计生委领导带领机关干部深入8个贫困村驻村调查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和意见,调查基层计生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对各地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效的单位给予奖励。
  同年,全省计生系统参加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2000年10—11月为普查登记阶段。省计生委派出干部参与省人口普查办工作,历时一年,各级计生部门都抽调人员作为普查员开展现场调查登记工作。
  “九五”期间,坚持每年开展统计信息联系点调查、医院接生情况跟踪调查,为准确把握人口与计生工作形势提供依据。各地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热点难点问题调查,如漳州市对辖区内个别地方统计婴儿死亡人数增加情况,开展婴儿死亡原因调查;南平市对持生育证不生育的育妇“堆积”情况开展调查;泉州市开展二女育妇巩固情况调查;宁德地区开展初婚漏统原因调查等。
  2000年,国家计生委颁布《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十五”期间,每年都组织各种形式的调查活动,特别对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003年,省计生委开展与计生相关弱势群体家庭状况调查、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情况的调查、省界县计生工作情况调查和二女育妇巩固情况调查。还组织15批专业队伍,对人口多、计生工作基础较差的28个县进行不打招呼的年中抽查。
  2004年,省人口计生委先后组织开展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持对象的摸底调查、政策外生育现状和原因分析调查、统计质量影响因素分析等12项专题调查。下半年,省、地、县分别派机关干部到368个乡镇蹲点,占全省乡镇总数的33.5%,省人口计生委干部深入40个乡镇开展驻乡蹲点调查及对24个县进行年中工作抽查。
  2005年3月,省人口计生委开展农村“一男超生”情况调查。全省抽查2001—2004年农村“一男超生”对象4256人,根据抽查结果,对新时期遏制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出对策。同年,参与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本次调查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0时,在全省各县(市、区)的899个乡(镇、街道)抽取3041个调查小组,样本规模76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16%。其中,国家调查样本量4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1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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