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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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60
颗粒名称: 二、人口计划管理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225-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志中,人口计划管理包含了设区市人口计划管理,基层人口计划管理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管理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省采用省与设区市、设区市与县、县与乡、乡与村,以及政府与各有关部门签订或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年终进行考核评估。
  (一)设区市人口计划管理
  自1991年起,省计生委每年年中均开展当年人口婚育情况变化的各种预测调查,根据调查数据、各种测算的综合分析,坚持每年对各地市年度人口计划执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认定。1995年开始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由省统计局通过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评估各设区市当年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和计生率,保证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权威性和公开性。
  2002年,在省计生统计公报上发布2001年以来各年度人口计划执行结果。2003年组织“十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在试点基础上,以“规划”为依据,综合评估市、县两级的计生事业发展状况。2004年12月,根据省统计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调整各设区市2005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责任指标。
  (二)基层人口计划管理
  全省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行县、乡两级管理体制,基层主要是抓好年度出生人口计划的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政策外生育。1991-1993年,县到乡、乡到村层层下达年度人口计划指标。1993年,省计生委转发国家计生委《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人员到基层具体指导。1994年开始,乡级对村级不下达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划指标,仅把自下而上摸底上报的符合政策生育人数审核后下达到村,严格要求乡、村两级按生育政策落实到人。1995年,省计生委对县以下各级人口与计生指标设置下发参考意见。1994-1996年,每年年终考核、现场调查都将乡对村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下达内容进行检查,促进这项工作的落实。1997年,提出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服务群众的原则,对全省10个优质服务试点县以《生殖健康服务证》取代《生育计划证》,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2000年,省计生委下发《乡级、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试行样本)。2001年全省正式使用《生育证》,停止发放《生育计划证》,并下发《生育证》管理办法和出生统计口径的有关规定;同时在开展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乡、村两级改生育计划管理为政策管理,简化一孩生育证办证手续,符合政策的可以孕后补证;逐步取消一孩生育证,改为生育后及时登记并申报户口,方便群众。2002年开始,要求人口计划以出生人口与政策符合率为主,县对乡不再下达人口计划。2003年12月13日,省计生委制定《福建省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为及时准确反映基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加强人口计划信息管理。20世纪90年代,创造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基层计生信息,至2005年,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形成,全省建立了省、地、县、乡计算机信息通信网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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