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居)民自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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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50
颗粒名称: 二、村(居)民自治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2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到20045年福建省计生委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计生自治章程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新机制 自治

内容

2002年1月16—19日,省计生委在福州召开全省计生村民自治研讨会。长汀、云霄、浦城等县就开展计生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介绍经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司法厅、政府法制局等部门领导和专家作专题发言。在村(居)民自治中,省计生委要求建立以村(社区)为主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网络,解决好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研讨会推动全省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全面展开。
  2004年,各级计生委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计生自治章程,完善合同管理,纳入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到2005年,在城市建立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和计生管理机制,在农村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开展计生合格村、合格村协会和一流村协会创建活动,建立起村(社区)党支部和村(社区)民委员会负总责、计生协会会员当骨干、家庭为中心、居民做主人的村(社区)计生工作新机制,大多数行政村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基本实现村民自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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