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4
页码: 215-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05年福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优质服务 活动

内容

2001年12月27日,省计生委制定《“十五”期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标准(试行)》,提出计生优质服务县的十条标准:基本形成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系统框架体系,育龄群众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坚持依法行政,无严重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执法不当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规定,没有发生计生严重侵权和恶性案件;推进计生村(居)民自治,70%以上的村和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立村(居)民自治的计生工作机制;计生经费投入到位,县级计生事业费投入每年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2005年达到人均10元以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城市达95%以上,农村县(市)达92%以上;配齐计生干部,人员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达省的规定要求;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制定并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全面开展创建计生合格村(居)协会和争创一流村(居)计生协会活动,合格村(居)计生协会达60%以上;群众对计生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达85%以上。
  2002年9月29日,国家计生委下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提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申报程序、评估办法、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要求,对创建活动进行规范。根据该通知,福建省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批备案制度;加强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建设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男女平等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和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计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制定有利于计生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对计生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对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计生养老保障的试点;改进人口计划管理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精简基层统计报表,建立科学、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推进计生村(居)自治,依托社区开展计生管理服务,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稳定的人口与计生投入保障机制,要把计生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建立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2003年4月14日,省计生委制定《福建省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规划和评估标准》,提出分年度创建规划,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人口与计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到2008年,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工作水平达到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标准;评估标准根据国家计生委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项目目标及以“六个好”为主要内容的行动措施等26项评估标准(见表8-1)。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改进计生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把优质服务贯穿于计生工作全过程,体现在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各级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12月,根据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经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委按年度分级评选、严格验收,省计生委授予晋安、台江、同安、思明、龙海、鲤城、丰泽、永安、三元、邵武、涵江、新罗等12个县(市、区)为“福建省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其中晋安、同安、鲤城、新罗等4个县(市、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2004年12月,省人口计生委按照原来制定的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项目目标及以“六个好”为主要内容的行动措施和评估标准,授予鼓楼、仓山、马尾、集美、湖里、芗城、长泰、南靖、永春、德化、梅列、沙县、将乐、城厢、建瓯、漳平、上杭、武平、福鼎、古田等20个县(市、区)为“全省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台江、思明、丰泽、龙海、永安等5个县(市、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2005年2月26日,省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和分类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转方式推进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创的机制。12月,省政府授予鲤城、晋安、新罗、同安、丰泽、台江、思明、龙海、鼓楼、芗城、湖里、涵江、邵武等13个县(市、区)为“全省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省人口计生委授予惠安、连江、海沧、漳浦、华安、泰宁、荔城、建阳、永定、蕉城等10个县(市、区)为“全省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鼓楼、芗城、湖里、涵江、邵武等5个县(市、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