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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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26
颗粒名称: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分类号: C922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志中,法制建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介绍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综合治理 出生人口性别比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后,全省各地贯彻国家和福建省一系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法规和规定,有效地预防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1996年以来,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区)成立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领导小组,会同人民法院、药品监督等部门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主要制度有:购买、使用超声诊断仪的资格条件及备案制度,超声诊断仪操作人员和诊断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超声检查个案登记制度,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的出具、查验、登记、报告和统计制度,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购买、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记录制度,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制度,生育服务与孕情监测制度。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上,各部门分工合作。宣传部门牵头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计生部门建立孕情检查制度,做好经常性访视、咨询服务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超声诊断仪和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管理,省卫生厅专门下发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单位的行为,明确有关出生、终止妊娠手术、新生儿死亡等方面通报的时限和方式。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关案件由计划生育、卫生和药品监督部门依据职权分别负责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各级法院对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从2003年以来,省计生、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先后对18个县的18家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20家药品零售店和性保健品商店进行检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2000—2005年,全省共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585例,查处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案件439例,追究刑事责任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333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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