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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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1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7
页码: 149-15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人口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户数和规模、不同规模家庭户构成、家庭规模城乡和地区差别、家庭户结构的变动。
关键词: 福建省 婚姻 家庭

内容

一、家庭户数和规模
  户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是户的主要部分。1990年人口普查总户数为6641810户,其中家庭户占总户数的99.03%,人口数占97.04%,集体户占总户数的0.97%,人口数占2.96%;2000年人口普查时总户数为9325896户,其中家庭户占总户数的93.75%,人口数占91.65%,集体户占总户数的6.25%,人口数占8.35%。1990—2000年,学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增加,集体户占总户数的比例从0.97%上升到2.96%,人口数从6.25%上升到8.35%。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全省共有家庭户111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62万人。
  2005年全省户均人口为3.01人,比2000年减少0.56人,比全国户均人口3.13人少0.12人。1991-2005年福建的家庭户平均规模一直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家庭数量(尤其是在农村)的比重在全国各省区中偏高。家庭户平均规模缩小的幅度要大于全国。
  二、不同规模家庭户构成
  1990—2005年,家庭的规模越来越小。一人户到三人户家庭构成的比重逐年增加,四人户以上比重逐年减少,1990年四人户家庭构成的比重最高,2000年和2005年三人户构成的比重最高。
  三、家庭规模城乡和地区差别
  1990年和2000年,城市的家庭规模为最小,镇次之,乡村最大。三者的家庭户平均规模显著缩小。2005年城市缩小0.24人,镇缩小0.69人,乡缩小0.74人,家庭户平均规模变动显著。
  2000年,全省各设区市家庭规模最小的是厦门市和南平市,最大的是莆田市。1991-2000年,各市的家庭规模都在缩小,缩小幅度最大的是龙岩市为1.14人,家庭规模缩小幅度最小的是宁德市与福州市。
  不同家庭户的变动,在城乡间有着一定程度的差别。市和镇的不同规模家庭户中多数都是三人户,乡村则是四人户,这个格局1990—2000年一直维持。但各自的比重均明显上升。市和镇的三人户比重由1990年的29.03%和24.82%,分别上升到2000年的32.70%和27.50%,乡村的四人户则由1990年的23.42%上升到2000年的27.60%。到2005年1%抽样调查,城市三人户下降到30.30%;镇上升到29.84%;乡村上升到24.67%;而乡村的四人户和五人户下降比较明显,分别下降到20.13%和10.12%。随着计生政策的推进,乡村人们的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促进了家庭人口数的缩小。
  全省各市不同规模家庭户构成的变动既有共性,也有差异。1990—2000年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各市的一人户至三人户的比重基本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仅宁德市一人户下降了0.10百分点),其中一人户、二人户上升最显著的厦门市;三人户上升最显著的是南平市;各市的四人户比重则有升有降,其中福州市、厦门市和南平市均有所下降,厦门市降幅最大;莆田、三明、泉州、漳州、龙岩、宁德6市均有所上升,升幅最大的是宁德;五人户各市均有所下降,但幅度不一。
  四、家庭户结构的变动
  一代户占家庭总数的比重明显上升,从1990年的11.06%上升到2000年的21.12%,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一代户继续上升至33.73%。二代户占家庭总数的比重明显下降,从1990年的64.10%下降到2000年的58.84%,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为48.73%。大体反映出核心家庭(夫妇与未成年或未婚子女组成)已成为家庭户的主体。
  1990—2000年,城市一代户的比重上升了16.49个百分点,镇上升了7.88个百分点,乡村上升了6.70个百分点。城市二代户比重下降了9.74个百分点,镇下降了4.15个百分点,乡村下降了3.73个百分点,其中乡村五人户中,下降了6.91个百分点。2005年1%抽样调查,城市一代户比2000年上升了17.08个百分点,镇一代户上升了10.85个百分点,乡村上升的幅度更大,上升了15.62个百分点;城市二代户比重比2000年下降了6.48个百分点,镇二代户比重下降了9.15个百分点,乡村则下降了11.85个百分点。
  1990—2000年,一代户占家庭户总数的比重上升,尤其是一人户比重明显上升,是以往历次人口普查没有的现象。1990年,全省19岁及19岁以下的一人户占一人户总数的5.92%,而到2000年,上升到7.53%。2005年1%抽样调查一人户上升至15.2%。1990—2000年20~59岁的一人户比重的升幅达10.25%。60岁及60岁以上的一人户的比重反而下降了11.86个百分点。
  1990—2000年,60岁及60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由190.60万户增加到244.29万户,增加了28.20%。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户,比2000年上升了0.93%。在这类有老人的家庭户中,最为突出的现象是单身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夫妇户。10年间,全省单身老人户增加了9.30万户,增长了53.74%,年均增长4.39%。到2000年,全省共有单身老人户26.60万户,占有60岁以上老人户数的10.89%,比1990年增加了1.81个百分点,其中单身老人户大头还是在农村,有16.46万户,占全省单身老人户的61.89%,应是老年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
  全省有65岁以上的老人户占总家庭的比重从1990年的19.82%上升到2000年的20.86%,上升了1.04个百分点。2005年1%人口调查上升到23.85%。各设区市之间比较,1990—2000年增长速度最快的是泉州市,从1990年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人家庭户21.81万户、占家庭总户的13.05%,发展到2000年的31.52万户、占家庭总数的18.86%;厦门市从1990年的5.4万户、占家庭比重20%,下降至2000年占家庭比重15.03%。福建省有65岁以上老人户由1990年的130.34万户增加至2000年的182.36万户,增长了39.92%。九个设区市中,有65岁及以上老人户中增长幅度最快的是厦门市达52.34%,其次是三明市达45.42%,其余依次是泉州市44.53%,莆田市43.86%,漳州市43.66%,南平市41.14%,福州市37.82%,龙岩市30.62%,宁德市27.78%。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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