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数民族人口总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170
颗粒名称: 一、少数民族人口总量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3
页码: 115-11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福建省千人以上少数民族人口数及比重表、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情况表。
关键词: 福建省 少数民族 人口总量

内容

1990年“四普”,全省有少数民族48个,人口数在千人以上的有7个,分别是畲族、回族、壮族、满族、苗族、蒙古族、土家族,其中,畲族、回族人口超过万人。2000年“五普”,少数民族有54个(除塔塔尔族外),人口数在千人以上的有14个,分别是畲族、回族、土家族、苗族、壮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布依族、彝族、朝鲜族、藏族、瑶族、维吾尔族,其中畲族、苗族、土家族、回族、壮族人口超过万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迁入,使福建省的少数民族个数增多。
  历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比重上升。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为46.6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5%。2000年达58.38万人,占1.71%。与1990年相比增长25.06%,年均增加1.17万人,年均增长2.19%。比同期汉族人口增长高出11.77个百分点。“五普”与“一普”相比,47年间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增长4倍,年平均增长3.46%,高于总人口2.08%的年均增长速度。高山族人口从1990年的521人下降到2000年的416人,为全国高山族人口较多的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汉族人口为3469万人,增加了112万人,增长3.34%,少数民族人口达6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9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万人,增长了17.24%。
  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增长各阶段有所不同。1982—1990年,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部分群众经民族识别后恢复了自己的民族成分,使少数民族人口激增,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8%。据不完全统计,这8年间,全省陆续恢复少数民族成分的人数共计15.4万人,占同期少数民族净增人数的72%。1990—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以迁移人口为主,西南、西北及东北地区到福建务工、经商及学习的少数民族人口达7.34万人,维吾尔族、土家族、侗族、朝鲜族的人口增长均在10倍以上。其中,土家族10年间增加2.8万人,增长近26倍。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大大提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