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少数民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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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16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少数民族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11
页码: 115-12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情况包括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分布、年龄和性别构成、行业和职业构成、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程度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少数民族 人口总量

内容

一、少数民族人口总量
  1990年“四普”,全省有少数民族48个,人口数在千人以上的有7个,分别是畲族、回族、壮族、满族、苗族、蒙古族、土家族,其中,畲族、回族人口超过万人。2000年“五普”,少数民族有54个(除塔塔尔族外),人口数在千人以上的有14个,分别是畲族、回族、土家族、苗族、壮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布依族、彝族、朝鲜族、藏族、瑶族、维吾尔族,其中畲族、苗族、土家族、回族、壮族人口超过万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迁入,使福建省的少数民族个数增多。
  历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比重上升。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为46.6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5%。2000年达58.38万人,占1.71%。与1990年相比增长25.06%,年均增加1.17万人,年均增长2.19%。比同期汉族人口增长高出11.77个百分点。“五普”与“一普”相比,47年间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增长4倍,年平均增长3.46%,高于总人口2.08%的年均增长速度。高山族人口从1990年的521人下降到2000年的416人,为全国高山族人口较多的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汉族人口为3469万人,增加了112万人,增长3.34%,少数民族人口达6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9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万人,增长了17.24%。
  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增长各阶段有所不同。1982—1990年,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部分群众经民族识别后恢复了自己的民族成分,使少数民族人口激增,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8%。据不完全统计,这8年间,全省陆续恢复少数民族成分的人数共计15.4万人,占同期少数民族净增人数的72%。1990—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以迁移人口为主,西南、西北及东北地区到福建务工、经商及学习的少数民族人口达7.34万人,维吾尔族、土家族、侗族、朝鲜族的人口增长均在10倍以上。其中,土家族10年间增加2.8万人,增长近26倍。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大大提高。
  二、分布
  福建是全国畲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除畲族、回族有部分聚居外,大多与汉族混居。少数民族人口70%分布在山区半山区,90%以上少数民族居住在农村。1990年、2000年两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畲族,分别为34.91万人和37.52万人,分别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74.78%和64.27%,占全国畲族人口的52.87%。回族,1990年为9.25万人,2000年为10.99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18.82%;2000年新增超万人的有土家族、苗族、壮族,分别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98%、3.78%、1.85%,万人以上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93.70%。
  少数民族人口在全省各地广泛分布,其中宁德、泉州、福州分布较为集中,以宁德市最多。其次是泉州市,福州市居第三位。
  2000年主要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情况是:
  畲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宁德市,宁德市畲族人口为159040人,占宁德市少数民族人口的92.54%,占全省畲族人口的42.39%,畲族人口在福安、霞浦、福鼎、蕉城等县(市、区)较为集中,全市民族乡有8个,占全省民族乡镇总数的44.44%。其次是漳州市、福州市,分别占全省畲族人口的13.47%、12.83%。
  回族人口在泉州、莆田、宁德、福州、厦门等沿海地区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平潭县(5604人)、仙游县(10685人)、泉港区(11232人)、惠安县(16869人)、晋江市(21953人)、石狮市(5435人)、福鼎市(5511人)等地。
  土家族人口70%分布在经济发达的泉州、厦门两市。泉州市土家族人口占全省土家族人口的55.59%,厦门市占15.46%。
  苗族和壮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泉州,分别占全省苗族人口的58.44%、壮族人口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有17个,千人以上的乡镇有131个,全省设有18个少数民族乡镇,其中畲族民族乡17个、回族民族乡1个。有514个少数民族村,一个省级畲族经济开发区。
  三、年龄和性别构成
  (一)年龄构成
  1990—2000年,福建省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结构有明显变化。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中0~14岁人口有15.44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比重33.08%;15~64岁人口有28.81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比重61.72%,其中15~49岁青壮年人口为24.46万人;65岁以上人口为2.43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比重5.20%。2000年0~14岁人口有14.06万人,比1990年下降9个百分点,与同期全省0~14岁少年儿童所占比重相比,下降幅度高出0.5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为40.84万人,占69.96%,比重比1990年提高8.24个百分点,其中15~49岁青壮年人口为35.91万人,增加11.45万人;65岁以上少数民族人口3.47万人,比1990年增加1.04万人,老年人口比重提高了0.7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主要是受畲族老年人口比重较大的影响,2000年畲族老年人口比1990年增加7150人,使少数民族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上升1.22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构成轻于汉族。年龄中位数从1990年的22.12岁提高到2000年的27.39岁,比汉族低1.54岁。2000年畲族人口中65岁以上比重达7.15%,已属于老年型人口。少数民族的抚养比为43.03%,比汉族的抚养比高0.8个百分点,畲族抚养比比其他少数民族高7.75个百分点,比汉族高8.55个百分点。
  (二)性别构成
  少数民族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省总人口性别比。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为113.14,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中,男性为31.66万人,女性为26.72万人,分别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4.24%和45.76%,性别比为118.52,比全省总人口性别比106.29高,比1990年的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高5.38个百分点。
  各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差异较大。1990年回族性别比最高,其次是畲族,最低的是壮族。2000年性别比最高的是土家族,其次是侗族、苗族,性别比最低的仍然是壮族。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是受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影响,虽然畲族是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其人口仅是自然增长,性别比相对较为稳定;土家族、苗族10年间增加了大量的男性人口,影响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
  2000年各年龄组性别比均在100以上,55~59岁组最高;万人以上少数民族人口中,土家族的人口性别比最高,特别是40~59岁组性别比高达320以上,土家族、苗族人口性别比高是由于外省来闽务工的人口中,主要以男性为主。回族人口中,40岁以上各年龄组人口性别比均在160以上。壮族人口的性别比最低,主要是外省女性嫁入福建省联姻所致,壮族人口中,25~49岁各年龄组人口性别比均在60以下。
  从少数民族女性人口中15~49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孩次构成看,已婚育龄妇女的结构趋向合理。据2005年人口计生委统计数据,全省18个少数民族乡镇总人口为38.4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2.88%,计生工作水平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四、行业和职业构成
  1990年,全省少数民族就业人口占其15岁及以上人口的71.19%,未工作人口占28.81%;2000年就业人口的相应比例为73.36%,未工作人员为26.64%。与全省情况比,少数民族人口就业结构模式明显落后,分布在第一、第二产业的多,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少。
  (一)行业构成
  1990年、2000年两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省少数民族就业人口按行业划分,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比重较高的行业还有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建筑业。
  2000年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的就业人口行业结构差异较大。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口比重除畲族外,其他几个民族就业人口比重均较低。从事制造业的就业人口比重较高的有土家族、苗族、壮族、回族,而畲族仅占9.32%。
  (二)职业构成
  全省少数民族就业人口的职业分布,以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比重最高,1990年高达65.48%,2000年比1990年比重下降了12.15个百分点。与1990年相比,其余各职业的人口比重在2000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从1990年的18.84%上升到2000年的29.66%。
  2000年,全省5个万人以上少数民族中,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的人员所占比重,畲族人口最高,苗族、土家族人口较低,这与行业分布相一致。回族从事国家机关、党政组织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重为6.30%,超出全省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平均水平,而其他四个民族从事该职业的人口比重不足1%。
  土家族、苗族人口主要在沿海乡镇、村办企业从事生产工作,因此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就业人口比重明显高于其他民族和全省少数民族整体平均水平。
  五、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程度
  1990—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小学以上文化程度占同龄人口比重,2000年比1990年提高13.69个百分点。但少数民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高中或中专、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同龄人口比例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只有小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少数民族6岁及以上人口中,不识字或识字较少的人口为61313人,占同龄人口比重从1990年的21.51%下降到2000年的11.24%,仍比全省平均水平9.61%高出1.63个百分点。特别是女性人口中文盲率高,达到15.45%,畲族女性人口文盲
  少数民族人口中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人口比重上升较快,但仍低于汉族人口。畲族高中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重上升幅度明显不及少数民族平均水平和汉族水平。初中受教育程度人口比重上升幅度明显高于汉族人口。畲族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比重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低于少数民族平均水平。受教育程度为小学的人口比重大幅度下降。2000年比1990年下降了8.38个百分点,比汉族人口同期下降幅度小1.43个百分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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