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老年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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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16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老年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7
页码: 109-11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老年人口情况包括老年人口结构、地区分布和老龄化程度、婚姻、家庭、受教育程度、就业。
关键词: 福建省 老年人口 年龄变化

内容

一、老年人口结构
  1990年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52.43万人,2000年为227.97万人,比1990年增长49.6%,比同期总人口增长速度快得多。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90年的5.1%上升到2000年的6.7%。其中男性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5.98%,比1990年增长61.5%;女性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4.02%,增长了40.6%。男性老年人口比女性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20.9个百分点。从年龄看,老年人口增长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快,尤其是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以成倍速度增长。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有30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7%,比全国平均水平7.69%,高出1.01个百分点。
  老年人口的性别比差异大,年龄越高性别比越低。1990年全省6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老年人口的性别比全部低于100,到2000年老年人口的性别比有不同程度提高,65~69岁年龄组的性别比,达到102.28。除65~69岁年龄组的性别比略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43外,其余各年龄组的性别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全省65~69岁年龄组性别比提高到105.96,70岁以上各年龄组性别比低于100并呈逐步下降趋势。
  高龄老年人口增长快。1990年80岁以上老人只有19.04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2.49%;2000年,全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33.53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4.71%,增长速度为76.10%。65~79岁低龄老年人口从133.39万人增加到194.44万人,增长速度为45.77%,高龄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比低龄老年人口快30.3个百分点。2005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80岁以上老人达47.7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到15.98%。
  随着人民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事业逐步改善,老年人口的长寿水平(80岁以上老人与60岁以上人口之比)不断提高,百岁老人逐渐增多。1990年全省80岁以上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为7.90%,到2000年上升到10.29%。1990年全省百岁以上人口为143人,其中男性16人,女性127人。2000年百岁及以上人口为373人,其中男性46人,女性327人。百岁以上人口比1990年增加230人。2005年80岁以上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2.5%。
  二、地区分布和老龄化程度
  (一)地区分布
  老年人口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分布不均衡。1990年福州、泉州、漳州老年人口占全省老年人口的50.25%,2000年上升到51.39%。厦门市老年人口最少,1990年和2000年占全省老年人口的比重都不到5%。老年人口比重分布变化最大的是龙岩市,1990—2000年,下降2.93个百分点,其他设区市的变化不明显。
  2000年,全省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143.7万人生活在乡村,有39.28万人生活在城镇,有45.12万人生活在城市。有63%的老年人口集中在乡村,乡村老年人口的比重最高,为7.3%,比城市和城镇,分别高1.5和1.2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城镇人口比重为8.6%,乡村为9.7%。
  (二)老龄化程度
  老龄化主要用老年系数和抚养比这两个指标来衡量。1990年老年系数为5.1%,老年抚养比为8.2%,属成年型人口类型。200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全省老年系数为6.7%,老年抚养比为9.3%,与全国比较,低0.4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各设区市人口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老龄化程度也不同,2000年,厦门、泉州的老年系数和老年抚养比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宁德市是老龄化程度最高,老年系数为7.8%,老年抚养比为11.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1个和2.4个百分点,厦门的老龄化程度最低。据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的5年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以年平均0.4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提高,且提高的速度比前十年加速0.27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老年系数为8.7%,老年抚养比12.0%。设区市间差异大,厦门市最低。
  三、婚姻、家庭
  (一)婚姻
  1990年人口普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婚姻以有配偶和丧偶的居多,占97.39%,未婚和离婚的仅占2.61%,其中丧偶占41.06%。2000年人口普查,老年人口的婚姻有配偶和丧偶的占97.72%,未婚和离婚的只有2.28%。老年人口的丧偶率高达40.35%。由于男女预期寿命的差异,女性的丧偶率高于男性丧偶率。男性初婚有配偶比女性高30.59个百分点。未婚率和离婚率,男性都高于女性。200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中未婚占1.68%,初婚有配偶占56.36%,再婚有配偶占1.52%,离婚占0.74%,丧偶占39.7%。
  (二)家庭
  老年人口的家庭构成,1990年全省有65岁及以上老人户占总家庭户的19.82%。2000年全省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为182.36万户,占全省家庭户的20.86%。其中单身老人户有21.23万户,占有老年人的家庭户的11.6%,只有一对老夫妇户为15.92万户,占有老年人的家庭户的8.7%。全省单身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人户占有老人的家庭户的20.3%。2005年全省有65岁及以上老人户占总家庭户的比重为21.7%,单身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夫妇户分别占有老年人家庭户的17.1%、10.7%,二者比2000年共增加7.5个百分点,尤其是乡村单身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夫妇户的比重占29.1%,比城镇高3.1个百分点,比2000年高9.5个百分点。
  各设区市有65岁及以上的老人户占总家庭户比重,1990年与2000年相比,厦门市下降4.97个百分点,其他各设区市均在上升。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是泉州市,为5.81个百分点,其次为莆田市,上升3.37个百分点。2005年厦门、泉州市有65岁及以上的老人户占总家庭户比重略有下降,宁德市比2000年上升了2.95个百分点。
  四、受教育程度
  老年人口的文化素质较低,文盲率高。1990年全省60岁以上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中,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高中占7.1%,初中占15.4%,小学占75.3%,60岁以上人口中文盲率为68.24%。2000年文盲率为62.45%,其中男性文盲率为41.59%,女性文盲率为80.19%,而全省15岁以上人口的文盲率只为9.68%,其中男性文盲率为5.57%,女性文盲率为13.96%。从受教育程度来看,老年人口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是没有上过学的,特别是女性有2/3以上没有上过学。各个受教育阶段,女性的人数都比男性少。2005年65岁以上人口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1.1%,初中占7.6%,高中占4.6%,大专以上占2.7%,文盲人口占54%。
  五、就业
  1990年60岁及以上老年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3.24%。2000年全省65岁以上的老年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1.99%,其中男性占1.47%,女性占0.52%,低于全国老年人口对应的就业比例3.25%、2.07%和1.18%。全省就业老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5.02%,即老年人的劳动资源利用率为15.02%,其中男性劳动资源利用率为24.10%,女性为7.25%。城乡老年人口就业差别较大,农村大于城市,城市老年人口就业的比例仅为6.21%,城镇为10.65%,乡村达到19.00%。2000年65岁以上老年就业人口从事农业的人口仍占绝对优势。2005年全省65岁以上老年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2.04%。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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