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气象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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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090
颗粒名称: 一、公益气象服务管理
分类号: P4
页数: 6
页码: 240-2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公益气象服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部署和组织气象服务、规章制度、公众气象服务效益社会调查等。
关键词: 公益气象 服务管理 福建省

内容

(一)部署和组织气象服务
  公益气象服务管理每年都按春播、汛期、台风三个主要气象季节进行常规部署,根据当年天气气候情况提出不同重点和要求,下发文件或开会动员,组织天气会商、联防和信息情报交换,并及时掌握服务的运行情况,实施检查和通报。
  1991年,福建出现百年罕见旱情,省气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气象部门实施高炮和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的气象服务,省气象局组织100多人次,分赴全省各地负责高炮人工增雨作业的技术和保障工作。莆田首届闽台龙舟赛、厦门特区建设10周年庆祝会、泉州“和平舟”海上丝绸之路考察、龙岩山茶花节是这一年福建重大的社会活动,省气象局及时组织有关气象台站制定气象服务实施方案,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1992年,气温比常年明显偏低,中北部出现倒春寒天气,省气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适时做好春播期的气象服务,组织科技下乡和现场服务,抓好“冷尾暖头”有利时段和低温阴雨不利时段的预报,从而减少烂种、烂秧的损失。
  1993年,省气象局召开灾害性天气防测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全年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总目标。9月中旬,全省旱情严重,9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气象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紧急会商,向省领导作出“未来10天将持续高温、少雨”的预报,为省政府组织大范围的人工增雨当好气象参谋。同时,全省气象部门还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服务工作,省气象局组织有关人员前往水口电站工程指挥部调研,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及对气象服务的要求,并发专文通知各级气象台站切实做好重点工程的气象保障工作。
  1994年,闽中、闽北洪水泛滥成灾。在汛期关键时刻,各级气象部门领导在预报服务第一线坐镇指挥,主持天气会商,提供了准确的气象服务,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此推广福建省的经验。
  1995年,寒害轻、台风少、干旱重,省气象局组织天气气候评估,得出该年“气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利弊兼有,对农业生产总体利大于弊”的结论。
  1996年2月,省气象局召开会议,对全年气象服务进行全面部署,重点是春季、台风气象服务和军事气象服务。为强化服务农业,省气象局制定《福建省气象部门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帮助贫困地区开发“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1997年,省气象局对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和香港回归期间气象保障服务作出全面部署,还重点组织做好长乐国际机场开航庆典、“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发射等重大活动的专项气象保障服务。
  1998年6月,全省出现连续性大暴雨,闽江流域发生大洪水,均为历史罕见。由于省气象局对防汛气象服务工作部署早、动员早、落实早,并对汛期气象服务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损失得以减少。
  1999年,暖冬、暴雨、热带风暴、强寒潮先后出现,天气气候事件频繁,气象服务任务重,同时还要做好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典、澳门回归、厦门海沧大桥建设、武夷山世界文化遗产验收等重大政治、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各级气象台站提前作出预报,并主动服务,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为此,省政府办公厅致函中国气象局,漳州、莆田市政府致函省气象局,为气象部门请功。
  2000年,省气象局重点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通知》。省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筹备,按时对外发布福州、厦门空气质量预报。
  2001年9月16日,龙岩雷达站探测到16号热带风暴减弱停止编报后重新加强为热带风暴的回波,省气象局连夜通报此信息,为闽粤两省有关气象台站做好抗台服务起到关键作用,得到中国气象局的通报表扬。同时,省气象局还组织部署第三次农业气候区划试点工作,制定区划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为调整农业结构提供各类专项服务。
  2002年4月,省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关于拓展业务服务工作领域行动指南》要求,对气象服务领域的拓展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制定气象业务服务拓展规划与具体实施方案。新增健康气象服务、省会城市紫外线强度预报服务,在全省设区市新增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霉变指数、感冒指数等服务项目。6月1日,省气象局部署“全国决策气象服务信息共享系统”在全省运行,实现决策服务和信息产品的共享。
  2003年2月17日,省气象局制定《福建省气象局省级大气环境决策服务周年方案》,规定一年中每个月需开展的决策气象服务业务,明确各业务单位的服务职责及决策服务材料报送的相关部门单位。4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加强“非典”防治期间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业务工作区采取封闭措施,确保天气监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等部门的安全,并制定“非典”防治期间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应急预案。7月23日,省气象局与省移动通信责任有限公司联合召开“福建省气象防灾移动短信平台开通”新闻发布会。7月30日,省气象局与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召开“福建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施”新闻发布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福建省气象预警信号的通知》。8月14日,省气象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与省国土资源厅商定,联合部署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9月份进入试运行。从2004年开始,每年5—9月份正式对外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服务。
  2004年,省气象局部署做好山洪预警系统建设、建立精细预报业务系统、组织风能资源普查及评估工作、拓展生态环境和气候资源开发领域、开发短信气象服务等,并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8月16日,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8月25日,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关于建立气象灾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通知》,首次在各级气象部门建立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直报制度。
  2005年,灾害性天气多、强度强、灾情重,省气象局较为准确地预报出该年发生的3次寒潮、4次强对流天气、雨季10场暴雨和7个登陆或影响台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为各级党政部门提前部署、科学调度提供依据,为抗灾救灾赢得宝贵时间。“龙王”台风影响正值国庆期间,省气象局首次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二次预警应急预案。6月24日,省政府召开加快全省风电建设前期工作会议,确定省气象局为风能资源评价的协调管理单位。8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省气象局当年组织全省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0次,减轻了局部灾情。
  (二)规章制度
  1992年7月,省气象局执行国家气象局下发的《发布天气预报暂行管理办法》。省气象局根据1993年7月1日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发布公众天气预报归口管理的报告》的要求和1994年8月18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的规定,对公开发布天气预报实行统一归口发布制度,重点对社会人、新闻媒体违规行为进行督查。
  1995年8月29日,省气象局转发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规定》,规定气象服务体系分国家、省、市、县4个层次,气象服务责任区按照行政区划分。公益气象服务包括防灾减灾决策气象服务和公益性公众服务。
  1998年8月1日,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福建省气象条例》,对公众气象预报的制作、发布、播出都作出规定。
  1999年4月23日,省气象局下发《福建省重大天气预报服务奖励办法》,决定每年对重大天气预报服务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7月20日,省气象局制定《福建省公开发布气象信息管理办法细则(暂行)》,对气象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在管辖区域内公开发布气象信息,所有新增或改版气象信息栏目都需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批。
  2003年7月1日起,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开始实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对台风、暴雨、寒冷、高温4种灾害进行分级预警,以白、绿、黄、红、黑5级预警图标,在电视上悬挂预警。
  2005年6月22日,省气象局制定《福建省重大气象信息新闻发布实施细则》。对重大气象信息新闻发布的类别、分工、形式、内容、时间、要求等进行规范。
  (三)公众气象服务效益社会调查
  1994年,组织第一次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调查。省气象局印发“公众气象服务效益问卷调查表”共2000份,由各地(市)气象局组织发放到当地经济发达、一般、欠发达三类县、乡,并规定发放给农民的份数不低于发放量的20%。共回收1927份,回收率达96.4%。调查表内容共10页:您每天收看、收听和阅览天气预报的次数;每天收看、收听天气预报的理想时间;对天气预报准确性的评价;满意程度;最感兴趣的内容;利用天气预报每年可为您或家庭节省多少费用;公众天气预报是不收费的,假设需要交费的话,您认为每年交多少合适;您收听、收看天气预报的主要用途;意见和要求等。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用“节省费用法”,天气预报给城镇居民每年每人平均节省22.32元,给乡村居民每年每人平均节省35.23元;按全省16岁以上公民人数统计,公众气象服务效益为6.01亿元。用“愿意付费法”,城镇居民每年每人平均付费为8.72元,乡村居民每年每人平均付费为12.8元;按全省16岁以上公民人数统计,公众气象服务效益为2.72亿元。兼顾两种统计方法的结果,则公众气象服务效益为4.36亿元。
  1995年,省气象局统一制定《福建省“行业气象服务效益”专家咨询调查表》,通过地(市)气象局发给有关专家进行评估。所选专家要对本行业情况熟悉,同时对气象服务在其行业中所产生的效益有所了解,并强调尽量客观填写气象服务效益与行业总产值的比例。全省有167位行业专家或领导参与评估,经统计气象服务效益为6.37亿元。
  2005年9-10月,省气象局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到单位和入户走访、电话采访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据统计,公众对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6%。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记述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它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了这一时期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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