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气预报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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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086
颗粒名称: 三、天气预报业务管理
分类号: P4
页数: 3
页码: 233-2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天气预报业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规章制度、推广新技术方法、质量管理等。
关键词: 天气预报 业务管理 福建省

内容

(一)规章制度
  1990年9月13日,省气象局下发《福建省灾害性天气预(警)报发布暂行规定》,规定预(警)报服务区与责任区一致,对警报(紧急警报)使用时限、预(警)报发布条件及标准、报送给有关领导的警报标题等进行规范。
  1992年3月3日,省气象局下发《福建省汛期气象服务暂行规定》,规范汛期气象服务的组织分工、职责、汛期前准备和汛期后总结、汛期气象服务的联防与协作、对外服务等。7月11日,执行国家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天气预报发布工作。8月15日,国家气象局公布《公众气象服务天气符号图形标准(试行)》,规定晴天、多云、阴天、小雨、中雨、大雨、暴雨、雾、冰雹、雷阵雨、雨夹雪、小雪、中雪、大一暴雪、冻雨、霜冻、6级风、7级风、8~12级风、台风等标准和符号图形。此后,电视、网络、宣传张贴图等公众气象服务中所用的天气符号图形得到统一。
  1995年,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关于公开发布中期天气预报问题意见》。5月,省一地一县三级联网全部开通,省、地(市)两级均建立气象实时资料库。据此,各级气象台站中、短期天气预报值班时,必须调阅分析的数值预报产品、卫星云图、传真图、上级指导预报等各类信息。短期天气预报的天气会商每天定时进行,出现灾害性天气和重大气象服务时领导要参加或主持天气会商,并做好记录。6月5日,省气象局制定省级天气预报业务流程框架,规定省气象台每天5:00、12:00、17:00发布全省天气预报和沿海大风预报、台湾海峡天气预报,并通过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和海峡之声电台发布。
  19%年3月22日,省气象局修订省、地(市)天气预报业务工作流程和天气预报会商制度。12月13日,省气象局制定《福建省灾害性天气业务联防办法和规定》,重申各级气象台站在灾害性天气业务联防中所负的职责,明确省气象台发布灾害性天气指令预报的原则是:预计或已发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或特殊任务需要时,各级气象台站接到省气象台的指令预报后,要报告本单位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天气监测,做好上下游天气情报的通报联防,雷达站要迅速开机加强观测。该规定再次强调各级气象台站的值班、预报签发、信息登记等制度的执行。12月25日,省气象局下发《福建省灾害性天气预报用语标准规定》,对“三寒”、雨季、台风、短期预报区域用语进行规范。
  1998年2月18日,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开发布城镇天气预报管理的通知》。2月25日,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全国天气雷达资料实时业务拼图暂行规定》。省气象局按规定将新一代天气雷达站的雷达观测强度、高度等产品一天三次按时上传至中国气象局,实行统一拼图、雷达观测资料共享。6月,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天气预报业务规定》,省气象局据此于1999年4月5日制定《福建省天气预报业务规定实施细则》,对天气预报的业务分工、天气预报产品分发与发布、天气预报业务联防、预报质量和评估、天气预报业务技术流程、天气预报作业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2000年1月1日,执行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对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的新命名。
  2005年6月,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范(试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服务规定(试行)》、《天气预报等级用语业务规定(试行)》、《重大气象灾害性预警应急预案》。7月,下发《大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服务方案》、《关于改进电视天气预报会商的通知》、《关于改进电视天气预报会商的补充通知》和《加强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总结工作方案》,规范气象预报业务工作,提高天气预报会商效率和预报业务水平。
  (二)推广新技术方法
  1999年4月,省气象局在全省气象台推广以数值分析预报产品为基础,以人机交互工作站为主导平台,以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技术为重点,综合分析应用各种气象信息,建立新一代天气预报业务体系,推进天气预报客观定量、自动化进程。从此,天气预报作业方式结束传统的手工图表分析、预报稿手工编写阶段,开始以人机交互处理系统为主要的工作平台,应用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MI-CAPS)预报工作平台,开始建立新的天气预报作业流程。
  (三)质量管理
  1990年起,执行国家气象局下发的《重要天气预报质量评定办法》(第一次修订本)。
  1991年后,短期天气预报质量均采用全国统一标准评定,各时段的质量评分具有一定的比较性。
  1995年8月21日,中国气象局制定《优秀值班预报员奖励办法(试行)》,省气象局即在地市级以上气象台短时、短期、中期、短期气候预测岗位开展“优秀值班预报员”评奖活动。据1995—2005年统计,有51人次获得“全国优秀值班预报员”称号。
  2005年6月5日,省气象局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关于中短期天气预报质量检验办法(试行)》,6月23日,下发《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试行规定》,6月29日,下发《中短期天气预报质量检验系统》,全省气象部门依照这三个规定规范中短期天气质量评定标准,并使质量检验办法与国际接轨。
  据1991-2005年统计,省气象台24小时暴雨预报平均分为:本地9.62、区域21.9。一般降水预报平均分为:本地63.86、区域66.35。设区市气象台暴雨预报平均分为:本地33.24、区域33.41。一般降水预报平均分为:本地70.86、区域71.26。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记述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它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了这一时期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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