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气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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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076
颗粒名称: 一、省级气象机构
分类号: P4
页数: 4
页码: 216-2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省级气象机构,其中包括了省气象局及机关内设机构、省气象局直属事业机构、单列市气象机构等。
关键词: 气象机构 福建省

内容

(一)省气象局及机关内设机构
  1991年,省气象局内设机构保留80年代末的机构设置,省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治工作处、业务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技术装备处、监察审计室和机关党委。规格仍为正厅级,其主要职责: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涉外气象活动。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负责向本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市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993年5月22日,撤销技术装备处,成立科技服务管理处;撤销老干部科,成立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挂靠人事处;政治工作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1996年,根据中国气象局下发的《福建省气象部门机构编制方案》,省气象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劳动处、业务发展处、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技服务与产业处(技术装备处)、直属机关党委(与思想政治工作处合署办公)、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处。11月,恢复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与监察审计处合署办公。
  1998年12月15日,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省气象局党组决定设置“省气象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1999年2月,成立省防雷管理办公室。
  2000年8月,成立省气象局法制办公室。9月,成立省气象局机关信息管理中心。
  2001年10月,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新增和加强部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为本级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福建省气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省气象局行政管理处)、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防雷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6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原设置的离退休干部处更名为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不再作为职能机构,保留机关性质,机构仍为正处级。11月,法制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归政策法规处;撤销思想政治工作处,其职责合并到机关党委办公室。12月成立“省气象局会计核算中心”,对省气象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公司(实体)实行会计委派制,在各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会计核算中心挂靠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2002年11月25日,成立省气象局直属工会委员会。2004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研究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省气象局,省气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04年4月,省气象局成立省气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挂靠省气象局办公室。
  (二)省气象局直属事业机构
  1991年,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省气象台、省气象科研所、省气候中心、省气象局行政管理处、福建气象学校,规格均为正处级。12月13日,撤销“福建气象学校”,成立“福建省气象局培训中心”。1992年1月17日,成立省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挂靠省气候中心;7月调整“省气象服务中心”的任务与职能,该中心系服务实体,为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6月24日,成立华云科技开发公司,与“省气象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7月24日,省气象服务中心调整职能,增加防雷工作职责。1993年5月22日,省气象局成立气象技术装备中心,列入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序列;12月,省气象学术装备中心成立风光物资技术开发公司。1994年3月28日,省气象局成立声像制作中心,为省气象局科技服务处下属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3月,成立省防雷中心,与省气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1997年5月,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省防雷中心。8月,成立省气象影视中心,省新气象广告公司和福州新气象多媒体电脑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单位。省气象台管理长乐雷达站,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管理尤溪汤川农业气象试验站。
  1997年,省气象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有8个:省气象台、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省气候中心(省气象档案馆)、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省气象影视中心、省气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气象局行政管理处)、省防雷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培训中心(福建省气象干部学校)。2000年6月,省气象台内成立专业气象台。
  2001年11月,根据中国气象局下发的《福建省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调整省气象局直属单位: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加挂省气象科技创新基地牌子;成立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由原省气象台内设的专业气象台和原省气候中心的气候应用与研究室合并组建;原省气候中心(省气象档案馆)并到省气象台;成立省气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撤销省气象培训中心(省气象干部学校);省气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气象局行政管理处)更名为省气象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列市气象机构
  1990年10月3日,国家气象局与厦门市政府联合签署《关于厦门市气象局实行计划单列的协议》。1991年1月21日,厦门市气象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处(含政工)、计划装备处、市气象台(兼业务管理),下辖同安县气象局,机构的级别、待遇同厦门市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
  1992年,成立厦门市祥云科技服务公司。1996年,成立厦门市避雷监测技术中心和厦门市气象局声像制作中心;6月,成立厦门市海洋气象台。1998年1月5日,省气象局批复《厦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方案》,市气象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政工处(与党组纪检组、监察审计处合署办公)、计划财务处、业务科教处、产业装备处。直属事业单位设:市气象台、市海洋气象台、市专业气象台、市避雷监测技术中心;下辖同安区气象局。
  1997年7月2日,厦门市气象局机构级别升格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2001年11月14日,中国气象局下发《厦门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市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市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4个:市气象台(市海洋气象台)、市专业气象台、市防雷中心(市避雷监测技术中心)、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下设同安区气象局,机构规格与所在区直工作部门相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记述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它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了这一时期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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