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雷技术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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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039
颗粒名称: 三、防雷技术服务
分类号: P483
页数: 3
页码: 186-1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气象局的防雷技术服务情况。
关键词: 气象服务 防雷 技术服务

内容

1989年2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避雷装置进行安全检测的通知》,省气候中心对易燃易爆场所、大中型厂矿和高层建筑开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而后各地陆续开展。1991年5月,成立省避雷装置安全监测中心,挂靠在省气候中心,承担上述避雷装置监测的技术服务。
  1992年,华云科技开发公司和厦门市祥云科技服务公司成立,率先在福州市、厦门市被列为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开展防雷技术服务。龙岩、泉州、三明、漳州市气象局相继成立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承担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等技术服务。同年9月,龙岩市气象局避雷安全检测所正式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成为气象部门首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为当地开展避雷检测服务。
  1995年,厦门市气象局祥云技术开发公司承接以防雷、避雷工程设计、安装、检测为主的系列科技服务。
  1996年3月,省防雷中心成立,统一对外开拓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此后,各设区市气象部门相继成立市防雷中心机构,并开展防雷技术服务。厦门市气象局祥云科技开发公司通过省计量局计量技术认证,以建筑物防雷工程、弱电设备及电子网络信息通信设备防护设计施工为主要业务。
  1997年7月,省公安厅、省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的通知》,各地相继出台有关政策,防雷装置检测面进一步扩大,防雷机构的工作环境和仪器设备也不断完善。厦门市气象局避雷检测项目被列入市人大通过的《厦门市消防条例》。
  1998年,省防雷中心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新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跟踪检测工作全面展开,省、市、县三级普遍成立防雷检测机构。为贯彻《福建省气象条例》第十四条关于防雷设施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定期检测的规定和强制性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省气象局于1998年11月向地(市)、县气象局防雷检测机构、省防雷中心颁发《关于统一使用〈福建省防雷设施合格证〉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应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颁发合格证。
  1999年,厦门市气象局祥云科技服务公司,成为由中国气象局核定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同时,独立完成国家重点工程、国内首座特大型三跨吊钢箱悬索桥——厦门海沧大桥整体防雷系统的优化设计,并承担大桥部分防雷工程的施工任务。
  2000年6月,省气象局要求省防雷中心、各市、县防雷设施监测所,对建(构)筑物的检测项目、检测技术标准、检测报告、检测合格证和检测收费标准进行“检测五统一”。要求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岗位技术、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以确保防雷技术服务质量。防雷技术服务面逐步覆盖社会各行业,包括农业、林业、建筑、电力、通信、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石油化工、金融证券、教育等部门。
  2001年,有51个市、县气象局开展防雷工程设计与验收服务,有7个地市气象局防雷机构获得乙级资质证书。2002年,龙岩市气象局成立防雷中心和避雷安全检测所,分别承接龙岩市建(构)筑物图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工程技术服务,龙岩市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的常规检测。
  2003年,有5个地(市)气象局进入地方行政审批机构,防雷施工图审被列入基建审批程序。三明市气象局及所属10个县(市)气象局成立防雷减灾管理机构。
  2004年,有48个县(市)气象局开展防雷施工图审服务。
  2005年,从事气象防雷专业技术服务的约1500人,有甲级资质单位2个,乙级资质单位14个,丙级资质单位19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记述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它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了这一时期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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