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73]110号文件开展对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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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829
颗粒名称: 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73]110号文件开展对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的报告
分类号: K295.7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本文为一九七三年九月十八日闽赣对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73]110号文件开展对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的报告。
关键词: 报告 天气预报 福建省

内容

福州军区党委、中共福建省委: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向台湾省同胞广播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的指示下达后,我们于九月三日、十日两次召开了有福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海军福建基地司令部、福建前线广播电台、福建省计委、省气象局、省电信局、省水产局、省人民广播电台、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厦门中心站等十个单位参加的协作会议,到会同志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提出了贯彻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向台湾同胞广播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体现了社会主义祖国对台湾六十万渔民和全体台湾同胞的亲切关怀,对加速解放台湾,统一祖国,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国务院、中央军委把这个光荣任务交给我们,是对福建前线全体军民的信任。大家表示,一定要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办好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为早日解放台湾,统一祖国贡献力量。
  经研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广播节目名称和气象发布单位
  节目名称为“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发布单位为“福建省气象台”。
  二、广播时间、次数和内容
  拟定九月二十五日内部试播,十月一日正式广播。每天广播四次,前线电台和省电台各广播两次(重大灾害性天气增播)。每天广播时间由省气象局和两个电台商定。广播内容:晴、雨、阴、风向、风力。
  为了使天气预报更加符合台湾海峡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便于台湾渔民掌握,拟将该地区划为四个海区,即由金门至澎湖划一条线,分为南北海区;以台湾沟为一条线,分为东西海区,按海区预报天气。
  三、协作单位任务
  1.省气象局:
  (1)省气象台增设“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组”,负责提供该区每日两次天气预报内容;
  (2)在沿海组建十个“气象哨”(漳浦县的六鳌、整美,龙海县的流会,晋江县的围头、祥芝,莆田县的湄洲岛、南日岛,平潭岛的沃前、东庠岛,连江县的北茭),观测预报效果;
  (3)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并经常了解预报的效果和反映。
  2.海军福建基地:
  提供西洋、北霜、川石、南日、南太武山等海军观通站每日七次(02、04、08、10、14、16、20)海洋气象报告,并由海军气象台集中传递至省气象台。
  3.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厦门中心站:
  提供平潭海洋站每日六次(05、08、11、14、17、20)海洋气象报告。气象报告由平潭县电信局传递至省气象台。
  4.省水产局:
  (1)组建五至六个“海上气象哨”,提供海上气象情况和资料。省气象局负责提供仪器和技术指导;
  (2)经常了解台湾渔民对气象预报的反映,并定期转报省气象局。
  5.省电信局:
  (1)保证海军气象台、平潭海洋站气象报告迅速、准确的传递;
  (2)在灾害性天气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通讯中断。
  6.前线电台,省电台:
  (1)增设“台湾海峡地区天气预报节目”,并保证及时、准确地广播;
  (2)经常收集气象预报的效果和反映。
  四、急待解决的问题
  1.为了保证气象预报按计划广播,请省组织组将研究调配的气象人员和省气象局共同抓紧检查落实。
  2.为了保证天气预报内容及时传递,省气象局和前线电台必须架设专线电话。所需器材及施工请福州军区通讯兵部解决。
  3.此项工作所需经费,有关单位应即编造预算上报,由省计委和财政局迅予统筹解决。
  以上报告如可行,请批转各有关单位执行。
  闽赣对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七三年九月十八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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