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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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817
颗粒名称: 一、奖惩
分类号: F272.92
页数: 3
页码: 183-1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气象人事管理奖惩的情况。
关键词: 奖惩 福建省 人事管理

内容

(一)奖励
  1955年,福建省气象局开始开展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60年代,省局规定凡授予全省劳动模范、全省气象部门劳动模范、气象部门先进工作者、边陲优秀儿女及支援西藏气象工作的人员,按上级规定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晋升奖励工资一级,同时还得奖状、奖品等精神与物资奖励。凡授予省气象部门或厅局级单位表彰的单位与个人,得到奖旗、奖状、奖品、奖金及荣誉证书等精神与物资奖励。1984年还制定了福建省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考核制与奖惩制的原则意见。1955~1990年中的11年不完全资料统计,由省气象局或省气象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标兵、先进集体单位的有72个。全省气象部门劳动模范以及先进工作者的有312人次,其中有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光荣称号的有3人、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的有1人,中共福建省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有3人,《中国青年》杂志社、《解放军生活》编辑部会同边疆12家青年报刊发起“为边陲优秀儿女挂奖章”活动授予铜牌奖章的有1人。授予省气象部门先进集体标兵的有1个单位。授予省气象部门劳动模范的有3个人次(表8-2)。
  (二)惩罚
  据1955~1989年中的十四年材料不完全统计,全省气象部门对因犯各种错误如贪污腐化、隐瞒政治历史、违反计划生育以及工作失职等人员分别给予处分(表8-3)。
  在受处分的各个历史阶段,一些处分定性不准,处分过重;有的是定性错误。所以在80年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中,部分同志或部分情节不准确的都作了改定或平反。
  (三)落实政策
  福建省气象系统1972年以前(主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立案审查的)审查定性为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的(含反动标语、反动诗句、反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假共产党员、政治嫌疑以及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等)共20人,其中受处分的10人。1980年始,福建省气象局落实政策办公室逐一审查,其中18人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改写结论、改变处分或部分平反的有2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的21人也全部彻底平反。对50年代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3人,按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经复查,全部改正。对错划为“中右分子”或“不纯分子”的3人,按闽委(1980)18号文件精神,收回安排工作或补办了退休手续。对在60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定为“坏分子”双开除(开除公籍与党籍)和自杀的各1人,也于1980年收回与平反抚恤。对在国家困难时期精简回乡劳动生产的,按政策规定,亦作了妥善处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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