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技术装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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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81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技术装备管理
分类号: P4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气象技术装备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气象计量检定管理、气象技术装备维修等。
关键词: 气象管理 福建省 技术装备

内容

一、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3年底,福建省气象部门的技术装备和气象业务专用物资及设施,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气象处按照军队规定的配备标准和业务实际需要供给实物和管理。
  自1954年1月气象部门的建制由军队转为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后,随着气象事业的发展,气象台站数量大幅度增加,技术装备大量扩充;1954年10月省局成立供应科,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对全省气象部门的技术装备器材进行供应和管理。
  1956年9月24日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福建省气象局器材科;1957年省局台站科又增设地面观测仪器检定组,开展气象地面仪器的检定工作。1958年3月26日,根据精简机构精神,将原计财科、器材科合并为供应科。1961年3月省局成立计财处,将器材供应和管理工作并入该处。1965年又将局业务处的仪器检定组并入计财处。1971年3月计财处撤销,器材供应、管理,仪器检定、机务维修,合并单独成立为仪器检定组。1976年,成立省局计财供应处,供应站和仪器检修所归计财供应处领导,机务维修归雷达通信处领导。
  1983年9月13日雷达通信处撤销,物资处成立,又将供应站、仪器检修所和机务室划归物资处领导,负责对全省气象技术装备和物资的供应与管理。
  二、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
  气象技术装备管理,实行国家气象局、省(市)气象局(处)二级管理,形成结构合理的技术装备综合管理体系。
  气象技术装备,指基本气象业务系统使用的地面气象仪器设备、高空气象仪器设备、农业气象仪器设备、计算机、雷达探测设备、通信设备、卫星云图接收设备、检定检修设备、通用机电设备和各类消耗器材。
  气象技术装备管理,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技术、经济和行政措施,对基本气象业务系统使用的气象技术装备,从规划、开发、试验、选购、质量监督、储备、供应、维修、检定、更新、改造直至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保证基本气象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1971年以前,气象雷达、通信(大型、主要)装备,均由业务部门负责供应、管理,1972年起改由仪器检定组管理,1976年则由雷达通信处管理;其他气象业务专用仪器、图表等装备,均由器材部门供应和管理。
  1982年1月中央气象局颁发了{气象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对气象技术装备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筹与自筹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集中统一供应管理。对技术要求高度统一的气象技术装备,则由中央气象局统一管理,这部分统管装备(也称统筹)由省气象局上报年度需要计划,中央气象局按供销办法统一组织供应。省级气象技术装备部门,则负责本省气象技术保障体系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对气象计量施行业务管理;组织并协调气象技术装备的供应和质量监督;负责国家指令性计划和国家合同订购物资计划的管理实施。统筹以外的技术装备物资,则由省局自筹解决。根据气象各行业的业务技术需要,省局装备部门按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和消耗定额,统一归口供应管理,并以《福建省气象局技术装备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计价供应进行价拨的形式供应到各级气象台站。
  三、气象计量检定管理
  1956年本省正式对气象仪器的温、湿度表、气压、风等项目进行计量检定检修。同时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6人。
  1976年成立福建省气象仪器检修所(编制12人),承担全省气象系统和非气象部门的气象仪器的检定、检修和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台站不使用超检仪器,出现故障也能及时得到维修和更换,提高了测报业务质量和保障气象记录的准确性。
  1991年5月30日起,继续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由国家气象局和省局二级管理体制,省局气象仪器检修部门同时又接受同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省标准计量局)的业务监督,以法开展气象计量工作。负责建立全省气象部门的气象计量标准,负责对标准量值的传递。计量仪器严格按照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测试,并配合做好仪器更新和报废等处理工作。其仪器检定测试周期为:温、湿度计、气压、风自记仪器为期三年,毛发湿度表为期一年。
  四、气象技术装备维修
  50年代,福建省气象技术维修力量十分薄弱。1954年,全省才有一名通信专职机务人员。1954年10月至1990年,气象技术装备维修一直是实行中央气象局、省局、地(市)气象局三级管理;中央气象局、省、地(市)气象局和气象台站四级维修的办法。中央气象局统管维修装备的大、中维修(包括技术改造),中央气象局统一安排维修计划,统一实施。省局管维修装备则由省局负责计划,定期检修和临时检修。地(市)气象局的维修装备则由地(市)气象局专职或兼职维修人员下台站巡回检修,确保各项技术装备正常运行,并保证备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供应急措施时使用。对技术装备临时出现的故障,要做到及时进行检修,确保业务工作顺利进行。技术装备维修以贯彻预检为主,临修为辅,日常维修与计划定期检修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维修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确保技术装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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