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809
颗粒名称: 一、体制
分类号: F275
页数: 1
页码: 1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28年(1939年)至1983年福建省气象体制的情况。
关键词: 财务管理 福建省 体制

内容

民国28年(1939年),福建省气象局下设有总务课,负责机关内部财务和各测候所的财务管理,各测候所经费、工资均由总务课汇发。会计室成立后财务改由会计室经管。1949年8月至1951年8月省气象所先后属省人民政府实业厅、农林厅管辖,各县、市测候所的经费由省气象所提供。1951年9月福建军区(第十兵团)司令部情报处气象科接收了省气象所,同时陆续接收下属各市、县测候所,11月起经费全部向气象科领报。气象技术设备、消耗材料、图表和运输费、设备修理、通讯业务电力、气象电报费等由军委气象局负责。气象技术专业器材分为国家统筹和地方自筹两部分,国家统筹由中央气象局负责无偿调配;地方自筹又分为省统筹和单位自筹,省统筹由省气象局确定专管机构和经费,根据各单位业务任务的设备配备标准和材料消耗定额,统一组织购置,统一配发;单位自筹则由各单位在核定的年度预算内自行购买使用(不论财务体制属省级还是属地、县级都按此执行)。1959年1月~1962年12月除福州、厦门外全省67个单位下放各地、县地方建制,实行省、地、县级财务管理体制。1963年~1969年全省气象部门属省气象局建制,实行省级财务管理体制。1970年~1980年全省气象台站隶属关系划人所在地、市、县政府领导,实行省、地、县财务管理体制。1981年1月~1982年12月全省气象台站划归省气象局建制,实行省级财务管理体制。1983年1月起气象部门划入国家气象局建制,实行中央级财务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