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春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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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745
颗粒名称: 二、春旱
分类号: P429
页数: 1
页码: 1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气象灾害干旱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春旱的地域分布及其频率、大一特旱的地域分布及其频率、大一特旱范围≥10县出现频率及其典型年份等。
关键词: 气象灾害 福建省 干旱

内容

(一)春旱的地域分布及其频率
  福建春旱最严重的地方是发生于福清湾以南沿海地区,尤其泉州、漳州两市各县和龙岩的西南部。这一带的干旱(含旱、大旱和特旱)出现频率为30~45%,相当于2.2~3.3年一遇,离海越远,旱情越轻。闽东北沿海,福州地区西部,泉州、漳州两市北部和龙岩地区大部,干旱出现频率为15~30%之间,相当于3.3~6.6年一遇。三明市大部在10~15%,相当于7~10年一遇。三明市北部、宁德地区西部和南平市各县在6%左右,相当于16年一遇。
  (二)大一特旱的地域分布及其频率
  大~特旱主要发生于福州市东南部各县、莆田、泉州(德化除外)、漳州的各县以及龙岩地区南部,其出现频率在15~30%之间。相当于2.8~6.6年一遇。湄州湾以南沿海出现频率为20~35%,相当于3~5年一遇,其中诏安、东山最为频繁,3年一遇。宁德、福州两地区大部、三明南部以及德化、松溪、宁德三县出现频率在2~8%,南平地区大部和三明市北部以及寿宁、周宁在近50年来未出现过大~特旱的春旱。
  (三)大一特旱范围≥10县出现频率及其典型年份
  1939~1990年,出现大~特旱的春旱达到≥10县范围年份有民国28年(1939年)、民国32年、35年、37年、1949、1954、1955、1963、1965、1971、1977等11年,平均4.5年一遇。其中最严重的是1963年,旱期长达8个月之久,漳州市部分县250天无透雨,全省受旱范围达46县之广,受旱面积达608万亩。其次是1977年大一特旱范围达37个县市,这是由1976年秋冬季连续下来的。在1976年秋冬期间南部27个县市已达到旱标准,1977年2~4月各地又连续少雨,这3个月总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少5成以上达24县,受旱面积达473万亩,各地旱情最早在4月14日解除,历时63天;最迟5月26日才解除,历时106天。再次,1946年大一特旱范围达31个县。此外,1971年大一特旱年达27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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