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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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729
颗粒名称: 一、发展概况
分类号: P451
页数: 2
页码: 102-1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气象有偿专业服务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发展 专业服务 福建省

内容

1979年12月,根据水利部、中央气象局“关于签发《气象台站向水利(防汛)部门拍发汛期雨量报的组织办法》的联合通知,全省各级气象台站向水利(防汛)部门、流域机构拍发的汛期雨量报,所需报汛费由水利(防汛)部门统一支付。1980年3月中央气象局发布了《关于连接有线专用气象电路暂行规定》(7月1日起试行;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于1980年10月正式颁发,1981年1月1日实行),凡连接有线专用气象电路的用户,应每月向气象部门支付发报设备、器材、电力和用具等消耗费。1980年2月财政部、中央气象局又颁发了《拍发航空天气报和危险天气报实行收费办法》,自4月1日起气象部门为有关单位提供航空天气报和危险天气报的电报费由气象部门负担改为向用报单位收费的办法,从此,基本改变了气象部门既为使用单位提供气象资料、情报等服务,又要为使用单位支付传递费用等不合理现象。
  1982年始,省气象台与铁路、航运等行业签订有偿专业服务合同,以天气预报为主要内容进行服务。1983年专业服务面逐渐扩大,从农业发展到林业、水产养殖业等,手段亦有所增加,从天气预报发展到气象情报、气候分析、天气咨询等。接着厦门气象台对港口、码头、国际机场等特区重点建设工程进行调访,开展针对性强的专业有偿服务,保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198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促进气象科技事业发展,批复同意对专业气象服务适当收费。同年,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气象局联合颁发了《福建省气象部门专业气象服务收费试行办法》,三明市气象台率先在全市11个气象站普遍开展有偿专业服务。
  1985年,福建省气象局推广三明市气象台开展有偿服务经验,全省陆续开展了有偿服务。龙岩、建阳两地区台学习三明市气象台有偿服务经验,组织机构,抽调专业人员,全面向社会开拓服务,有效的推动了全区有偿服务。
  1986年8月4日,省气象局又制定了《福建省气象部门专业有偿服务收人的财务管理、使用、分配试行办法》,从此,有偿服务项目、范围、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同年,福建省气象局在三明市召开第二次全省气象服务会议,认真总结各地有偿专业服务经验,明确专业有偿服务要进一步拓宽,向深、广、细方向发展,把气象科技产品推向市场,为各行各业服务。同时明确有偿服务创收目标,1987年有偿服务有较大的发展,签订服务合同4144份,比1986年增加1000多份,全省有20个县级气象站服务收费第一次超万元。
  1986年11月,福建省气象局为了加强各级气象服务管理,同意在地(市)气象台成立气象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有偿专业服务的管理。
  1987~1988年,省气象局有偿服务重点抓沿海地区的服务开拓,派出一批干部到沿海地区气象台站发动群众,拓宽服务领域,以山区有偿服务经验促沿海地区。1988年6月,在连江县召开沿海地区有偿服务经验交流会,推广龙海、惠安、漳浦、福清等县气象站的有偿服务经验。同年6月10日,福建省气象记者协会创办《气象用户之友》报,每月一期。各地市县气象局也相继办起气象服务小报。
  1989年,专业有偿服务有突破性发展。全省签订服务合同9892份,服务收人比1988年增加77%,全省创收实现县县超万元。同年,在福州召开第四次全省专业有偿服务会议,确定以加强管理,巩固有偿服务;以稳中求进,更上一层楼;建立气象服务行业指标,改善服务手段,大力发展气象警报系统。
  1990年,省局在闽清、福清等县气象局搞专业有偿服务上新水平的试点,抓连江县发展气象警报网的试点。龙岩地区气象局建立了气象行业服务指标和逐月气候指标。同年,福建省气象局业务处和龙岩地区气象局联合编辑出版《福建省气象行业指标汇编》共16万字,供各地气象台站在“专”、“准”字上水平提供服务依据。
  有偿服务方式和手段,一般有书面、电话、警报系统和开设微机终端等。
  开展有偿专业服务之后,与用户签订的合同数、气象有偿服务的毛收人都逐年增加(见表4一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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