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驻防志》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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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642
颗粒名称: 《福州驻防志》节录
分类号: K295.7
页数: 26
页码: 422-447
摘要: 本文是摘自摘自《福建省少数民族古籍丛书·满族卷》的《福州驻防志》节录。
关键词: 福州驻防志 节录

内容

镇守福州等处将军兼管闽海关事骑都尉纪录三次臣新柱谨奏,为恭进《福州驻防志》书,仰祈圣训事。
  窃臣荷蒙皇上天恩,畀以福州将军之任。乾隆八年四月十八日莅闽视事,查福州驻防四旗汉军设立于康熙十九年,绿旗两营增设于康熙三十年,水师旗营增设于雍正六年。以上见在共官九十六员,兵四千一百九十二名。四旗两营驻扎省城,控扼上下游各府,为闽省之中权。水师旗营驻扎闽县洋屿,与闽安协互相犄角,为海洋之外桿。规制周详,防范严密,洵足以巩护民人,奠安疆宇矣。
  臣伏思我朝驻防之设,皆以八旗官兵分戍之,众志成城,头目相卫,居重驭轻,实为前代兵制所莫及。而福州自设立至今六十余载,其间官兵之建置,粮饷之赡给,马匹之实拴,战舰之驾驶,军械火药之修整、预备,与夫操演则有期号,训迪则有官学,积贮则有社仓,红白二事则有恩赉,筹划措施至周且备。惟是考之《福建通志》,记载驻防事宜简略不全。稽之臣衙门旧档,其见存者亦仅十之六七,且多蠹蚀霉损。使不及今汇集成书,历年久远,恐多遗漏,非所以崇军制重职守也。臣不揣庸陋,抵闽逾年,训练之暇遍搜卷籍,按部就班详加排纂,为门十一,为卷十六,散者整之,阙者补之,阅六月而告竣。虽难免乎粗率之讥,然历圣之厚泽深仁,盛朝之良法美意,垂诸简册,俾旗营官兵咸知国家设立驻防之本意,遵循恪守,感激奋励,永靖海疆,则于固圉保民之道不无少补于万一,用敢敬谨缮写,装潢成帙,专差臣标把总徐文鹏赍捧恭进。伏乞皇上圣鉴,训示施行。
  乾隆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具奏,本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到。
  朱批:“知道。书留览。钦此。”
  福州驻防之图
  图说
  臣谨按:福州驻防汉军四旗及绿旗两营驻扎福州府城。四旗未设营垣。官署兵房与民居壤地相错连,沿东门、汤门、水部门东南一带,周围计六里九分零。查福州府城,自汉闽越王无诸肇建冶城以来,历晋、唐、五代、宋、元,或展拓基地,或重加缮完,修隳不一。明洪武四年,命驸马都尉王恭因址修筑,北环越王山,有楼曰“样楼”,南则因旧外城绕九仙、乌石二山以为基,广袤方十里,高二丈一尺有奇,厚一丈七尺,周三千三百四十九丈。嘉靖三十八年,环城三面堑壕,深七尺五寸,广十丈,延袤三千三百四十六丈有奇。城门七:曰“南门”、曰“北门”、曰“东门”、曰“西门”、曰“水部门”、在城东南曰“汤门”、在城东北曰“井楼门”。在汤门西城中旧凿二河,设水关四:一在水部门东,引南台江潮,由水关入城;一在西门之南,引洪塘江潮,由西水关人城。自谯楼南还珠门北,横亘为第一水,曰“大桥河”。又南至安泰桥,横亘为第二水,曰“新桥河”。东河自水部关北行至旧左衙前止,与大桥河合。西河自北水关南行至常丰仓前止,与新桥河合。城中河道数百丈,潆洄民居,前后舟航,随潮汐往来。其北门、汤门二水关则藉以蓄泄潦水也。
  国朝顺治十八年,总督李率泰增筑垣墉,高二丈四尺,厚一丈九尺,窝铺二百六十四,炮台九十有三,垛口三千有奇,马道五千五百三十丈。康熙三十年,总督郭世隆重建西南二城楼。雍正五年,重修七门城垣。九年,增筑女墙,繕葺雉堞,丹垩焕然,屹若金汤。
  臣伏思福州西北控扼延、建、邵、汀、福宁五郡,永春一州,东南襟带兴化、漳、泉三郡,龙岩一州,实为全闽中权。且地属省会,四民辐辏,五方萃处,虽有督抚城守,各标协分守之,而濒海城池之重,凡严锁钥、慎启闭、稽出入、诘奸宄,实惟将军臣有专任焉。克宁封守,以安生聚。镇斯土者,披图览文,尚其夙夜惕厉,以恪供厥职欤!
  (图略)
  福州驻防水师营图
  图说
  臣谨按:闽省沿海形势,一面当海之郡二:福州、漳州是也;二面当海之郡二:兴化、泉州是也;三面当海之郡一:福宁是也。其台湾一郡,孤悬大海,外遏诸番,内障闽、粤、江、浙诸省,尤称海疆要郡。是以全省共设水师三十一营,联络声援,防范周密,规制可云善矣。第统福、兴、漳、泉诸郡形势而论,则泉之厦门、福之闽安更为海洋咽喉。厦门特设水师提臣驻扎其地,闽安亦设有副将防守。而洋屿水师旗营之设,又为闽安之犄角也。
  臣伏查闽安去省城约百里,海舶之来,必循五虎门以人。有闽安以捍御于外,又得洋屿以应援于内,鎬钥既严,哨巡罔懈,则耀水犀之甲,习鱼丽之陈,树威绝岛,柔远重洋,将见全闽亿万群黎并登衽席之安,而海疆永庆苞桑之固矣。
  (图略)
  《福州驻防志》卷之一
  圣谟
  康熙四十九年,福州正蓝旗汉军骁骑校刘士海回闽传奉上谕:“嗣后藩下有弓马好的,亦著一体咨放来京。将此旨意传与将军。钦此。”
  康熙四十九年,兵部议覆福州将军祖良璧所请,镶白、正蓝两旗缺出,将分拨正黄旗兵丁内拣选可放之人,一体来京引见。等因。康熙四十九年五月初二日题。本月十六日奉旨:“依议。藩下之人均系吾人并人汉军。此后藩下名色著停止。钦此。”
  康熙五十七年,兵部议覆福州将军黄秉钺、总督觉罗满保奏称,四旗甲兵缺马,请免查追。现今所缺马匹,仍请支给干银,酌留一半,令其买补之处,均毋庸议。等因具题。奉上谕:“福建、广东地方潮湿,马匹难以存站,将倒毙马匹只管令其赔补,则兵丁,必致苦累。已经给过之草、豆银两,免其追赔。照依绿旗兵丁,一半充为马兵,一半充为步兵。马兵每名给马二匹,拴养之处,尔等会同议政大臣、九卿议奏。钦此。”
  雍正元年奉上谕:“福建福州府所有驻防四旗汉军之人,并不安常守分,思效边疆,而仍行生事告理。是以皇考令伊等知改,将马兵革退一半,改为步兵,裁减马匹。原欲伊等知过能改,再行施恩。近经询及石文焯,知彼处兵丁人口蕃滋,度日艰难,朕深为悯恻。可将福州府兵丁所拴之马,及改为步兵之马兵数目,俱各照常设立。仰副皇考原悯圣意,凡应给之项,俱照原数支给。该部即行移咨将军、总督、巡抚,通行戒谕。兵丁俱著安常守法,熟习骑射,遵奉法度。管理之人,教令务思效力边疆,体朕豢养深意。如仍无识,不行更改举行,从事恶习,则国有法律,断不姑恕。钦此。”
  雍正六年六月初七日奉上谕:“福州副都统一员,杭州副都统四员。福州一员,似乎太少。或于杭州副都统四员内分派一员到福州去,或于福州添设副都统一员。著怡亲王、大学士会同兵部议奏。钦此。”
  雍正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兵部将福州预行保题领催刘进忠等十二名带领引见。奉上谕:“伊等俱去得准照所放记名。尔等行文阿尔赛等,现今咨送之人止会满洲履历,此外之话皆不能奏对。况朕降旨令汉军学习满洲话已经二三年矣,而伊等尚然不能,此皆由该管大臣不以为事,不行实力教导之所致。嗣后倘再以此不会满洲话之人咨送,朕不惟不准记名,必将该管大臣交部议处。将此著通行西安等凡有汉军之省分。钦此。”
  雍正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奉上谕:“杭州、福州、广州驻防汉军协领内有称副都统之任者,著该将军等拣选保举,出具考语,咨送该部带领引见。钦此。”
  雍正十三年二月初二日,福州预行保题副骁骑校刘玿等七名、荆州预行保题副骁骑校元保等十三名带领引见。奉上谕:“荆州将军衮泰保送之人弓力甚软。衮泰原系十五善射之人,惟教兵丁拉弓样式,并未用心教以加增弓力,习以强壮。福州将军准泰保送之人看来弓力俱好。将伊等之弓令荆州人拉竟不能开,是满洲反不及汉军,此何道理!衮泰自任用将军以来,并不勤练兵丁,乃渐至不堪。著将衮泰交部严加查议,具奏。嗣后伊倘仍前疏懈,不行勤加教练兵丁,朕决不轻恕!将此著严饬行。其连生巴雅尔图五十四,此三人弓力尚有,五个准其记名。牛龙阿等十名俱不准记名。福州保送领催刘玿等七名俱准著记名。钦此。”
  雍正十三年四月初二日,内阁抄出奉上谕:“据浙江巡抚程元章奏称,向因杭州汉军四旗壮丁生齿繁衍,于雍正十一年间仿照闽省之例,挑选余丁三百名拨归督抚标下,顶补绿旗名粮。臣查浙省向无督标,只有抚标两营,共额兵七百余名。内除随粮、公粮外,实在兵丁仅止六百余名,非若闽省督抚两标兵丁数千名可比。杭城省会重地,城守营额兵原少,而抚标弁兵亦一体派差,凡巡辑私盐、查拿盗贼等事,在在需兵差遣。而新补旗兵例不派拨,则标兵应付差使实有不敷。况抚标兵数无多,每年出缺有限,计算一年有余,仅顶补四十余名,约略余丁三百名,非历十年之久不能补足。不但经年守候,抑且先后不均。且绿旗亦有余丁无顶补之缺,未免向隅等语。查雍正七年朕曾降旨,当日各省设立汉军驻防,因人数不敷,是以添设绿旗兵丁命该将军管辖。今汉军余丁繁衍,足供差操之用。嗣后将军标下绿旗兵丁缺出,即将汉军余丁顶补。如绿旗兵丁之子弟内有祖父食粮年久者,著于本省督抚等标营名粮准其充补。此朕再三筹划办理者,盖以当年汉军人数不足,是以添设绿旗兵丁。今汉军余丁日多,仍令充补本将军标下绿旗之缺,于情理实为允当。若照闽省之例,以将军所辖汉军余丁充补非将军所辖绿旗兵丁之缺,从前闽省办理未协。况浙江抚标额兵本少,岂可又分三百名令汉军充补?若果汉军余丁繁多,当另思所以安顿之法。著将闽省从前顶补绿旗之汉军撤回,俟本标缺出顶补。其缺仍给还绿旗。浙省亦著撤回顶补甲兵。特谕。钦此。”
  乾隆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内阁奉上谕:“据署福州将军策楞奏称,各旗开户人等定例不准挑取马甲。先将另户壮丁挑补,其另户中有年未及壮、一二年后可以造就者,亦准挑补。再有不敷,方于开档分户人等内酌量选用。此通行之例也。查福州四旗并未照例遵行。缘闽省披甲之开户户下人等通计二百余户,内有康熙十九年初拨驻防之时原披甲来闽省者一百四十余户,迄今将及百年。伊等父子、兄弟互相传顶,家口重大,惟藉甲粮养赡,汉仗弓马与另户无异。且伊等祖父有原系官来闽并在闽曾经出仕者,若缺出裁汰,俟另户不敷始行挑取,必致失所。况原来之一百四十余户,驻防日久,滋生繁衍,现在家口至一千七百余口之多。伊主在京、在杭,无可依倚,非京旗随主豢养家奴可比,实有不得不挑之势。似应陈明,分别办理。嗣后除驻闽官兵之开户户下遵照定例不准挑取马甲,俟有缺出概行裁汰外,其初移驻时本身虽系开户户下,或原系官来闽、或原披甲来闽人等之子孙,准其与另户一体挑补,则伊等养赡有资不致失所等语。福州四旗开户人等中既有不同情节,自应分别办理。著照策楞所请,查明初移驻时或由官来闽、或披甲来闽之子孙,准其与另户一体挑取马甲。其余户下不得违例滥挑,以致另户壅滞。该部可即行文该将军等知之。钦此。”
  乾隆七年八月三十日,福州防御柳天柱、广州防御张廷俊等带领引见。奉上谕:“柳天柱、张廷俊二人止会奏满洲履历,再问话时,就不能奏对满洲话,是何道理?著饬行该将军等,将伊所管之人加意教导。钦此。”
  臣窃稽盛京及各省大小驻防建置之始,虽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四旗之不同,而官员之铨补,甲兵之操演,刍粮之赡给,军械之修整,仰烦历圣诰诫者,莫不恪遵而共戴也。不刊宏训,典则常昭,固无俟摹日月之容,绘乾坤之象。惟是福州驻防远处海埂,教养训练,屡颁特旨。书曰“圣谟洋洋”。又曰“是训是行”。恭纪卷首,俾知帝德之加恩福州汉军者永永无极焉。
  《福州驻防志》卷之三
  兵制
  闽省形势,东濒于海,西达豫章,南控粤江,北联浙峤,延袤数千里,称岩疆焉。国家德洋恩普,九有内外,悉子悉臣。自台湾归隶版图以来,海不扬波,山无伏莽,沐浴太平者历有年所矣。乃屡勤庙算,安不忘危,列戍分兵,星罗棋布,于督抚两标及水陆二提八镇诸协营之外,更设驻防旗营于省会之区。嗣复增设绿旗、水师诸营,作全省之弹压,树十郡之声援,武备修明,度越前古。
  臣谨按营详列,用垂远模。官斯土者,尚共仰体九重南顾之殷,春蒐秋称,训练戎兵,俾皆有勇知方,克称干城之选,庶几无忝厥职欤!志《兵制》。
  总辖福州驻防,康熙十九年设,汉军左翼缺。
  镇守福州等处将军一员,驻扎福建省城,下同。
  镇守福州等处左翼副都统一员。
  镇守福州等处右翼副都统一员。
  四旗营
  镶黄旗:协领一员,参领一员,防御五员,骁骑校五员。辖领催六十名,马兵三百五十五名,匠役五名,炮手四名,步兵八十七名。
  正白旗:协领一员,参领一员,防御五员,骁骑校五员。辖领催六十名,马兵三百五十五名,匠役五名,炮手四名,步兵八十七名。
  镶白旗:协领一员,参领一员,防御五员,骁骑校五员。辖领催六十一名,马兵三百五十四名,匠役四名,炮手四名,步兵八十七名。
  正蓝旗:协领一员,参领一员,防御五员,骁骑校五员。辖领催六十一名,马兵三百五十四名,匠役五名,炮手四名,步兵八十六名。
  臣谨按:康熙十九年设立驻防之始,副都统胡启元由杭州驻防调任来闽。奉文拨带协领一员、参领二员、防御八员、骁骑校十二员,共官二十三员;马兵六百六十名、步兵三百四十七名、匠役十九名,共兵匠一千二十六名。以上官兵皆汉军左翼。又,原在闽耿精忠下马兵一千名,通共兵二千二十六名,于此内挑补领催二百四十二名。康熙二十二年,将军佟国瑶具题覆准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每旗各设协领一员、参领一员、防御五员、骁骑校五员。又准部咨,将耿精忠下马兵一千名分派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各佐领下披甲当差。缘福州驻防无正黄旗分,随将拨入正黄旗马兵三百三十四名,分入镶白、正蓝二旗当差,仍开写正黄旗拨随字样。迨后四旗佐领内又有奉文拨入正红、镶红、镶蓝旗者。现在镶黄旗内有镶红旗、镶蓝旗拨随;镶白旗内有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拨随;正蓝旗内有正黄、镶红、镶蓝三旗拨随。康熙二十三年准兵部咨,分给官署兵房四千七百四十五间(官员衙署见《公署》卷)。内领催每名分屋三间;马、步兵,匠役每名分屋二间。康熙三十一年,将军石文炳咨部覆准四旗添设炮手兵十六名。康熙四十九年,将军祖良璧具奏覆准福州驻防镶白、正蓝两旗骁骑校缺出,将分拨正黄旗兵丁内拣选可放之人一体送京引见。康熙五十七年,总督觉罗满保具奏覆准四旗壮丁内挑选人材技艺兼优者三百名,发将军标下一百名,督抚标下各一百名。遇有该营兵丁缺出,陆续验补。如四旗内遇有甲兵、领催缺出,仍准其掣回拨补。雍正十二年,署将军准泰咨部覆准匠役十九名,镶黄、正白、正蓝三旗各留铁匠三名,镶白旗铁匠二名,余八名,四旗各改设弓匠一名、箭匠一名。现在四旗官四十八员,领催、马兵、匠役、炮手、步兵共二千四十二名。内箭营领催二百四十二名,马兵四百六十四名,枪营马兵九百五十四名,步兵三百四十七名。
  附防守
  南门正白、正蓝二旗。
  北门。镶黄、镶白二旗。
  东门。镶白旗。
  西门。四旗轮值。
  水部门。正蓝旗。
  汤门。正白旗。
  井楼门。镶黄旗。
  以上七城门,每门官一员,领催二名,兵十八名,四日一班,昼夜轮替防守。
  臣谨按:福州府城广袤十里,北环越王山,南遮九仙、乌石二山,世所称三山是也。下垒以石,上瓷以砖,增阵立雉,翼以穹楼,屹然为东南保障云。
  堆汛
  汤水关堆。
  二堆。倶在汤门城上。以上镶黄旗。
  汤门头堆。在汤门城上。
  二堆。在东门城上。以上正白旗。
  东门头堆。
  二堆。倶在东门城上。以上镶白旗。
  水部门头堆。
  水部关堆。倶在水部门城上。以上正蓝旗。
  西水关堆。
  火援堆。在会府前,每班四旗。领催各一名,兵各十名,共四十四名。
  象桥堆。一名澳桥,旧称相桥。
  火药库堆。在屏山。
  炮房堆。每班四旗。领催一名,炮手四名,两营炮手二名。
  后墙角门堆。每班兵五名。以上并四旗公堆。
  观音桥堆。镶黄旗。
  旧闽县口堆。正白旗。
  沙桥堆。镶白旗。
  武安桥堆。正蓝旗。
  以上十八堆,除火援、炮房、后墙角门三堆外,余十五堆,每堆领催一名,兵九名。
  水师旗营
  雍正六年设,驻防闽县洋屿地方负山面海,居乌龙江下游。去三江口二十五里水路,至省城七十里陆路,自洋屿至筠竹水面八里,由筠竹起旱至省城六十里。
  协领一员。
  佐领二员。
  防御二员。
  骁骑校六员。
  附教习把总三员。
  教习功加六员。
  教习外委三员。
  辖领催三十名,旗兵四百七十四名,内顶补教习兵四名,教习兵九十三名,木匠六名,艌匠六名。
  臣谨按:雍正六年,副都统阿尔赛轮班陛见,钦奉世宗宪皇帝谕旨,会同将军蔡良、总督高其倬议设水师旗营,汇疏具题覆准该营设立协领一员、佐领二员、防御二员、骁骑校六员、兵六百名。内将四旗壮丁原食将军、总督、巡抚三标兵拨归三百名。再,海坛总兵、闽安副将标下谙练水师船只之兵丁挑选一百名教习行走。此挑入旗营一百名缺出,将旗下熟练之人顶补。海坛、闽安兵丁悬缺,交与该营募补足数。其余二百名,以省城驻防另户闲散壮丁顶补。此六百名内,补放领催三十名。又于通省水师内挑选熟练之千总三员、把总三员教习。俟旗兵熟练后,该教习员弁保题送部议叙造给大战船六只、小战船八只,于三江口操演,并巡查盗船及私盐船只,建造官署、兵房共一千三百二十一间(官员衙署见《公署》卷)。内领催、兵及教习兵各分屋二间。省城驻防官兵每年春秋二操按月分为八班轮替。协、参领一员,防御、骁骑校等四员,领催、兵、炮手等二百名,前往洋屿与水师官兵随船演习。春秋二季,将军、副都统轮流亲往巡阅。嗣因拨来千把六员不敷教习,经总督高其倬等酌议,将征台功加添拨六员协同教习。三年期满若有劳绩,移咨督臣以应得之缺补用。雍正八年,将军阿尔赛奏准,添设木匠六名、鲶匠六名,每名给屋二间,共二十四间。雍正十二年,教习、千把总期满,署将军准泰奏准,酌减千总三员,仍留把总三员协同功加六员教习。又,请于海坛、闽安二营拨来教习兵丁内拣放外委把总三员一体管教。果能教导有方,始终不懈,咨会督臣以把总补用。乾隆四年,原任将军隆升奏准,海坛、闽安拨来教习兵一百名,内舵工、头碇、阿班、捕盗、大缭、杉板工六项共五十八名,遇有缺出,仍于海坛、闽安二营内挑拨。其余各项副工以及樾手、金鼓手、一韆侔、二韆侔等四十二名,照原议将旗营熟练之人挑补一例关支旗饷。现在水师旗营官十一员,教习、把总、功加、外委十二员,领催、兵五百四名,教习、兵、匠共一百五名。内箭营领催三十名,兵七十名。枪营兵二百四十名,大刀兵四十名,挑刀兵四十名,炮手四十名,藤牌兵九十名(内旗兵四十四名、教习兵四十六名),教习、捕盗十名,头碇十四名,阿班八名,舵工十八名,木艌匠十二名。
  堆汛:
  南门堆。
  北门堆。
  东门堆。
  西门堆。兼守火药库。
  火援堆。
  军器库堆。
  以上共六堆。每堆领催一名,兵九名。
  查江堆。在北门外马头。
  领催一名,兵四名。
  哨巡:
  小战船一只,骁骑校一员,领催二名,兵八名,于洋屿上下江面一带,专司巡查私盐、盗艇。每班四日一换,每月于佐领、防御内轮派一员总查。
  将军标两营康熙三十年设,驻防福建省城。
  左营:中军副将一员,都司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千总二员,外委把总四员。辖马兵二百名,战兵二百五十六名,守兵四百七十四名。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千总二员,外委把总四员。辖马兵二百名,战兵二百五六十名,守兵四百七十四名。
  臣谨按:康熙三十年,将军石文炳奏准,福州驻防照京口例添设绿旗两营。内设副将一员,游击一员,守备二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马兵四百名,战兵六百名,守兵一千名。建盖官署、兵房共二千一百十五间(官员衙署见《公署》卷)。此两营官兵倶系福建提督由经制绿旗营内照数调拨,嗣后兵丁缺出,即令该将军自行募补。康熙三十五年奉文,两营兵丁议裁步、战兵四十名。康熙五十七年,总督觉罗满保奏准,于四旗壮丁内挑选人材好、技艺兼优者三百名,分发将军、督、抚三标各一百名食粮当差。雍正四年,将军宜兆熊奏准,于马兵内左右两营各挑放外委千总二员、外委把总四员,协同经制千把办事。雍正七年,兵部覆准将四旗壮丁食营粮之马、战、守兵一百名,拨归水师旗营,停其另行挑补。雍正十一年,总督刘世明将左营守备员缺奏改都司。雍正十二年,署将军准泰奏准,福州将军标绿旗两营兵丁共一千八百六十名,照广州驻防之例,食粮至二十年以上者所出粮缺,准伊子弟顶补;其食粮不及二十年者缺出,准将四旗壮丁顶补。至将军标绿旗余丁,准咨送督抚两标及福州协标入伍食粮,俱于各本营四缺内拔补一缺。乾隆元年,将军阿尔赛奏准,将军标绿旗兵缺,赏给四旗各一百名,俟补足四百名之数,即为定额。遇有四旗甲兵缺出,仍准选拔。此额兵四百名内缺出,统就四旗壮丁内拔补。其余两营兵缺一千四百六十名,无论食粮二十年上下,仍归两营余丁通匀挑选人材技艺兼优者拔补。其四旗尚未补足兵缺,酌于两营所出四缺内旗下壮丁挑补一名。嗣后两营余丁无庸分送督抚两标及福协候缺拔补。现在两营官十六员,外委千把总十二员,马、战、守兵一千八百六十名,除各官养廉名粮外,左营实在马、战、守兵七百六十九名,右营实在马、战、守兵七百七十二名。二共现兵一千五百四十一名。
  贴防:
  东门楼堆。
  二十五炮台堆。
  井楼门楼堆。
  二十九炮台堆。
  三十二炮台堆。
  三十四炮台堆。
  样楼堆。
  三炮台堆。以上左营。
  北门楼堆。
  八炮台堆。
  九炮台堆。
  北水关堆。
  十二炮台堆。
  西门楼堆。
  十九炮台堆。
  二十一炮台堆。以上右营。
  布司库堆。两营公堆。
  闽县后墙堆。左营。
  候官县后墙堆。右营。
  以上共十九堆,每堆管队一名,兵九名。
  《福州驻防志》卷之四
  营政上
  驻防之设,虽仅以典司军政,申严戎备,与各标协同为固圉保民之计。第福州驻防以四旗而兼统绿旗,以陆师而增设水师,其间选将练兵之异宜,控守游巡之各致,军装粮糗之殊规,以及制度典章之悉备,节目既多,措施不一,较之专辖一方者为独繁焉。
  臣鞠旅之余,稽诸案籍,举凡政令所行,谨加甄录,用备遗忘,凛成宪以率由,述军营之大概,若韩愈挂一之讥,知所不免尔。志《营政》。
  宣讲圣谕
  每月朔望,将军、副都统率领旗营官兵同督抚文武大小官员诣公衙门宣讲圣谕十六条。
  庆贺表笺
  每年恭遇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暨元旦、长至、令节,应进庆贺表笺。右司俱于两月前呈请拜发,中军副将庆贺表笺随同拜发,一并汇送总督衙门恭进。
  朝贺坐班
  每年恭遇万寿暨令节朝贺坐班之期,右司知会各旗遵照仪注坐班。如有参差紊越及不到者,右司指名呈报参处。
  轮班陛见
  雍正四年奉文,将军、副都统轮班陛见。福州初次令将军来京二次,令副都统来京续间一年再行挨次来京。俱令于十二月到京。有近年前去补放之员,即准作一班。遵行在案。雍正五年奉旨:嗣后各省副都统陛见者,按班赴京。如将军该班陛见者,预为具题,候旨遵行。钦此钦遵并在案。
  斋戒仪注
  凡准部咨并布政司呈送斋戒仪注,行知右司,转移旗营遵照。
  补放四旗官员
  四旗官员缺出,各旗将应列考、不应列考官员造具册结,移送右司,查对清楚,呈送本衙门考验,分别题咨补放。
  臣谨按:雍正元年奉文,各省协领缺出,仍照旧例于参领、佐领内拣选一员;参领、佐领员缺,即于防御内拣选一员,咨部,交与该旗,与京城本旗应升人员一并引见补放;若防御、骁骑校员缺,令该将军于骁骑校、小拨什库内酌量拣选汉仗好、能管辖者,预先送部内引见。将奉旨记名者发回原处,照年满千总例,遇有缺出,停其来京,即行题补。此记名人员用完,该将军等仍酌量送部引见。若某省无可拣选之人,奏明注册何省之缺,令京城各该旗都统等仍照前例引见补放。雍正十年奉文,各省协领、参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缺,即于本翼官员内拣选汉仗好、长于管辖者补授。乾隆元年奉文,各省防御缺出,仍照旧例于已满三年、不饮酒、不改变之骁骑校拣选一员,咨送该旗,仍于在京应升人员内挑选一员拟陪带领引见。其骁骑校员缺,仍照定例将记名之领催挨次补放。乾隆六年奉文,各省将军题补骁骑校,务将记名年月日期于揭贴内开明移送本部,以便查办。遵行各在案。
  补放水师营官员
  水师营协领、佐领缺出,谕调赴省考验,给咨,送部引见。防御、骁骑校缺出,该协领将应列考、不应列考之骁骑校、记名领催呈送查核,调省考验,分别题咨补放。
  臣谨按:雍正七年,部议覆准,嗣后水师营官员缺出,于该营内拣选谙练水性、行走勤慎者,保送引见拟补。遵行在案。
  协领引见
  乾隆八年奉文,嗣后各省驻防协领已经引见者,停其再行送部。其未经引见之员,照常送部。以后新任协领自莅任日扣至三年已满,再行送部引见。
  保送领催
  四旗及水师营记名领催将次用完,各该旗营于领催内拣选造册,移交右司,呈送考验,送部引见。
  臣谨按:乾隆五年奉文,嗣后驻防将军补送领催,预按本处骁骑校额缺,于领催内拣选汉仗好、能管辖者。缺少之省分不得过三十人,缺多之省分不得过四十人,照例保送。俟前次保送之人将次用完,然后按额缺多寡,再行拣选保送。如前次记名之人尚多,不得复行保送。遵行在案。
  挑补领催
  四旗领催缺出,于各该旗马甲内挑选补放。水师营领催缺出,该营协领挑选应考兵等,出注考语,知会右司,呈送考验补放。
  臣谨按:四旗领催二百四十二名。定议每名分管马、步兵,匠或七八名不等。该旗协、参领每三个月查核一次,按照次第分晰劝惩。如该领催所辖兵等技艺纯熟,差操无误,喂养马匹多有膘壮不致倒毙者,初次查核,该旗呈明,即将该领催记功一次。倘二次查核,其所辖兵丁技艺、养马皆不及前,将前次记功之处呈明销除。若二次、三次查核,管辖倶优如初,该旗即行呈明,有应升之缺,准其列名送考,于考选名牌上将善能管辖之处声明。如果所辖兵等技艺平常,差操懒惰,喂养马匹时多倒毙者,至期查核呈明,著记过一次,罚门差三班,令其自新。如二次查核,管辖果比前优,亦行呈明销过。若二次查核仍复如前,即行呈明,责四十鞭,遇有考拔之处,不准列送。三次查核仍然如故,即将该领催以不能管辖呈请斥革,领催降为马兵。均俟三个月为期,于正、四、七、十月四季将各该领催贤否优劣造册呈报。如遇领催内因公出差者,即在本甲喇领催内挑有技艺纯熟、差操勤慎、善于管辖者一名兼管,即将该领催花名开单移送右司,每于月底汇报其管辖贤否之处,至期查核,照例劝惩。
  挑补甲缺
  四旗遇有甲粮缺出,各该旗即于射箭演枪日期带赴挑补。其封操时遇有甲粮缺出,右司于逢五、逢十之期,将各旗甲缺汇单呈请,示期挑补。水师营及两营兵有应调归挑补者,一体送验。水师营兵缺出,该营协领将该旗壮丁挑选呈报,仍将送验壮丁等移交该旗,与在城应考人等一并送验。或各旗有马、步、标兵公缺出,该管协领俟各该旗移调。除将调取兵丁移交该旗送考外,仍将各兵丁花名具报。
  挑放专大、戈什哈大、前锋戈什哈
  各该旗遇有专大缺出,右司将该旗前锋带送挑放。戈什哈大缺出,将戈什哈带送挑放。若前锋戈什哈缺出,该旗协、参领挑送验补其前锋。春秋开操时,仍照例归于前锋营操演。至春操将封时,右司请示期阅看四旗前锋射步箭一次。秋操将封时,右司请示期阅看四旗前锋射马步箭各一次。
  水师营教习把总、功加期满
  教习把总三员、功加六员,自到营之日为始,教习三年期满,著有劳绩,该营协领详请咨送总督补用。所遗教习员缺,仍详请移咨总督,拨补新员,发营教习。余详《兵制》卷。
  水师营教习外委把总期满
  外委把总自挑放之日为始,教习三年期满,果能教导有方、始终不懈,该营协领详请咨送总督,以把总补用。所遗员缺,将教习兵内捕盗、正舵、头锭、阿班、大缭、杉板工等挑选,呈送验补,发给委牌,取其该弁履历咨部,并咨会总督衙门。余详《兵制》卷。
  挑补水师营教习兵
  捕盗、正舵、头锭、阿班、大缭、杉板工六项共五十八名,又,木鲶匠十二名。遇有缺出,该营协领一面移海坛镇闽安协挑补,一面呈报本衙门,俟镇协移到之日送验,回营教习。其余副工以及樾手、金鼓手、一韆侔、二韆侔等,以熟练之旗兵顶补。所遗旗兵之缺,该营挑选本营该旗壮丁,移交在城该旗,与应考人等一并送验,仍具文呈报本衙门。至年底,该营协领将顶过副工缺数汇册呈请咨部。余详《兵制》卷。
  水师营调拨壮丁
  该营兵丁名下,家无次丁看守门户,情愿将在城弟兄子侄拨入水师者,该营协领具文详请,候批准后移旗拨取。
  绿旗两营官员
  将军标两营官员副将以下、守备以上,例系选缺。遇有缺出,本衙门自行委署,俟部选之员到营交代任事。年满千总
  千总六年年满,该营呈报本衙门示期考验。如弓马汉仗好、著有军功劳绩者,给咨送部引见;如弓马汉仗平常、又无军功劳绩者,咨部注册另补。
  考补千总
  两营千总缺出,向系咨询总督衙门缺次,如应补营缺,示期考补,给领委牌,咨部请劄。乾隆九年准总督咨定嗣后本标千总缺出,自行选拔,不必轮缺间补。
  臣谨按:闽省营千总缺出,向例一次改为二缺,以台、澎俸满把总与内地营弁二项间补。后复定例,将前项缺次内每次加立一缺,头一缺以候补水师千总补用,再有第一、第二缺出,仍挨次间补。其有候补千总武举,即在营弁缺次之内补用一员。后再有营弁缺出,行营选拔。在案。
  考补把总及外委千把总
  凡把总及外委千把总缺出,两营将应列考、不应列考各员花名造册呈送,示期考补,给委领牌,把总咨部请劄。外委千把咨部注册,无庸请劄。
  挑补标粮
  两营马、战、守兵缺出,应归营缺挑补,余丁应归旗缺挑补。壮丁每四缺挑补旗丁一名。余详《兵制》卷。
  驻防军政
  军政之年准到部咨,将军、副都统遵例自陈,并檄行右司先行催取各该旗查造各官员履历。其防御、骁骑校,系该旗协、参领填注考语,加结封送右司,汇呈本衙门察核。水师营官员,该营协领造具本员及各员履历,内将佐领以下填注考语,加结呈送本衙门察核。其四旗协、参领,水师协领,系将军、副都统填注考语,一同具题,分别荐举纠参。
  臣谨按:雍正元年奉文,各省驻防官员俱照在京官员考选军政例,五年一次考选军政。遵行在案。
  两营军政
  绿旗军政五年一次。届期,两营副将、游击造具本员及该管都司、守备履历缮造清册二本,内将该都、守填注考语,加结呈送,示期考验,具题。
  两营举劾
  绿旗军政后二年半举劾一次。届期,两营副将、游击造具本员及都司、守备履历清册二本呈送,示期考验,填注考语,咨送总督衙门会题。如遇军政之年,停其举劾。
  臣谨按:雍正四年定例,各省题补武员,有预行保举一案,将军标两营以非题缺不在此例。雍正十三年,署将军准泰咨部覆准,嗣后标下将弁有堪膺保举者,于该督预行保举之时,会同考验保题在案。
  官员署理
  四旗官员遇有升迁事故应行委员代理者,各该旗协、参领将现在官员开列员名,移送右司,即为呈请委员署理。俟批委后,右司移知各该旗,转饬该员署理,仍将署事员名、日期呈报咨部。水师旗营及两营官员有应委员署理者,俟檄委后,该营协领及中军副将等仍将署事员名、日期呈报咨部。
  臣谨按:绿旗两营官员署事员名、日期,从前并于年底报部。乾隆九年准兵部咨,嗣后无论台、澎、内地各官到任时取具履历、限票,其加衔换劄以及委署各员,均于接劄到署日期一体取具履历,逐月汇咨送部查核在案。
  官员守服
  四旗官员内遇有守服并服满日期,该旗协、参领移会右司,查对日期,转呈咨部。水师营官员守服,该营协领将守服服满日期呈报咨部。
  臣谨按:乾隆三年定例,八旗官员凡遇父母之丧,守制一百日,百日后仍行办事,二十七个月内停其升转,至服满后较俸之时仍准算俸。又定例,武职官员若遇亲丧,除军机调遣仍不准给假外,自参将以下至千、把,凡遇亲丧,无论独子与非独子,倶应给假。近者不得过六个月,远者不得过十个月。将给假日期先行报部,限满回任,素服办事,二十七个月之内停其升转,并遵行在案。
  官员交代
  四旗及水师营官员凡遇升迁事故,该旗营协、参领等将该员经管事宜并衙署交代册结具文呈报备案。两营官员遇有升迁事故,接任官将该营一切军火、甲械、营房及兵马、钱粮造具册结详送察核备案。年老休致官员
  四旗及水师营官员内有年老具呈休致者,该旗营协、参领查明,呈报将军、副都统,批委右司亲往查验。并查该员或有军前效力行走之处,具结呈报,到日察核具题,并开明履历送部请旨加恩。
  官员参奏议处案件
  四旗及水师营官员凡有具本题参及咨部议处者,俱将该员职名分晰开写送部。
  臣谨按:乾隆五年奉文,嗣后各省驻防凡有参奏议处案件,于送部时,将应议职名逐一详查开明并有无加级纪录、兼衔世职及升转事故出征之处,分晰开写,送部定议。倘有遗漏舛错者,照故违奏准事例参奏。遵行在案。
  官员回京
  凡遇旗员老病告休辞退以及俸满回京者,该旗预将回京日期、家口数目各缘由呈报本衙门,移咨督抚两院,饬行地方官临期亲看起程,并咨明吏兵二部及该旗都统。
  笔帖式年满回京
  乾隆九年咨准部覆,笔帖式回京,应得车二辆、十二名家口口粮、十匹马草束。其家口、马匹如数多者,照例给与;少者,只照实在数目给与。
  两营官员请领部劄
  两营官员凡遇升授请劄便员进京,将饭银造册呈送本衙门给批,交该员赴部投递,守候批回缴销。其劄付准到之日,发营承领任事。
  随标武举
  随标武举部发到营,示期考验人材弓马可观者,准其收标,给马粮一分,与外委千、把一体差操。年满之日,仍照例送部考验,分发各省,以千、把总分别补用。
  武乡试会试
  两营兵丁有应武乡试者,副将、游击等各考验该兵。通晓文艺、弓马娴熟,始取具亲供年籍三代册,并族邻甘结及本县印结。该营副将等各加具印结汇文呈送抚院核考,并照造各册结移送布政司,仍另具前项各册结呈送本衙门备案。如中式之后愿应会试者,该武举具呈该营,转呈本衙门,准其给假赴京。
  造送官员履历册并经制册
  四旗官员清汉履历册,右司照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呈送;清、汉经制册,于正、四、七、十四个月中旬呈送。此二项册籍俱系四旗协、参领造送右司,汇呈本衙门送部。水师营官员履历册及经制册,该营协领造送本衙门送部。
  臣谨按:雍正四年奉文,驻防将军等,照绿旗官兵之例,将所属大小旗员出身履历,并历任升迁年月,有无加级纪录以及降罚事故,备细造具清、汉册,每年年底一次送部。乾隆五年奉文,嗣后各省武职大小官员按季造报清、汉经制履历册,务将世职兼衔并补放年月日期,何任内加级纪录,并降级罚俸,以及各官任事卸事日期,暂行署理兼管他职者,逐一详细开写。其有加级纪录已经改抵者,概不准混行造入。仍于册后声明并无遗漏、舛错字样。造册之后,如有各官升迁降罚事故,十日内即咨明兵部,以便册内填注查核。乾隆八年奉文,嗣后大小驻防将该处额设经制某旗满洲某官若干缺、蒙古某官若干缺、汉军某官若干缺,此外无职任世职官若干员,造具清、汉细册,送部备查。乾隆九年奉文,刊发经制册式,通行内外八旗大小驻防,自本年秋季为始,务须遵照部颁清、汉册式,将各员旗分佐领逐一开明,并令本员与具保各官画押,钤盖佐领图记,钤缝用都统将军等印信,限于九月内送部。此次造送册籍,本部即为底册。嗣后每年仍按四季照样造送,春季不得过二月,夏季不得过五月,秋季不得过八月,冬季不得过十一月送部。如有各官升迁降罚等事务,于十日内声明报部填注。再,凡被参之员,已将职名送部查议,未结而续行被参,又经本部查取职名,务将该员于何月、日、某案、将职名送部之处声明等因,遵行并在案。
  造送官兵员名册
  四旗每年十月内造具四旗官兵员名清册,呈送本衙门,咨送兵部。
  臣谨按:康熙五十二年奉文,各省将军所属现在官员及补放世袭官员职名并兵丁总数造册,于每年十月内送部,遵行在案。
  造送兵丁四柱册
  四旗及水师旗营,每年十月内造具兵丁四柱册,呈送咨部。
  臣谨按:雍正九年奉文,各省驻防兵丁向有定额,历年增减不一,无凭查核,应令各省将军将该处原额马、步兵数若干,内炮手、鸟枪手、弓箭手并各匠役若干之处,逐一分晰造册报部。其缘事革退顶补者,按月分别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每年造册报部。乾隆五年奉文,嗣后各省将军等处,务将驻防内前锋、领催、马兵、步兵、匠役各项数目并原数若干,于何年增减若干及现在各项数目一并详细分晰,按年造具清册送部,遵行在案。
  造送马匹册
  四旗每年年底应行送部马匹册,右司照例于四月内催取各旗造册,移交右司查对清楚,转呈咨部。水师营官员马匹,该营协领按年造册,转呈咨部。
  臣谨按:乾隆元年奉文,各省驻防马匹所有设立原数、历年有无增减之处,于该年所造马匹册内备细声明,遵行在案。
  两营造送官兵、马匹册
  中军副将照例于每年四月内造具两营官兵册一本、新兵年貌册一本、马政册一本,呈送汇钉盖印咨部。
  臣谨按:旧例,官兵、马匹册,春夏季报,八月底达部;秋冬季报,四月底达部。康熙五十六年奉文,一年两季造报之官兵册籍,改为一年一次汇报,遵行在案。
  支领官兵俸饷
  四旗官兵俸饷、米石、马干,左司照例每月先期造具册,领备,移布政司、粮驿道两衙门。所有俸饷、米、谷、草折银两,在司库领出,呈送本衙门验后给发。四旗包封给散本色米石,左司差委官员、领催等先行赴仓拣阅米样,呈送验明,始将米票分给各旗赴仓支领。余详《俸饷》卷。
  臣谨按:旗员俸银二、八两月关支。春季在正月三十日以前,秋季在七月三十曰以前。奉文补放之员,准其造册补领。若越二、八两月之后,俟下季起支。
  臣又按:福州驻防官兵马干,旧例谷石折银,在福州府知府衙门支领。草折银两,在理事同知衙门支领。乾隆元年,抚臣卢焯题请统于藩司衙门按月支领,以乾隆二年春季为始。如遇有应需本色谷草之处,仍令该府厅照例领银采办支给。乾隆六年奉文,骁骑校俸银按月随兵饷关支,遇闰不准加增。
  水师营官兵俸饷、米石、马干,该营协领按月分款,备具领状,移布政司、粮驿道支领。差委官一员、兵十二名赴库赴仓关支。其饷银领出,呈验大封,回营包封给散。米石先呈米样,始行关支。回营给散,仍先期将支领数目呈报本衙门备案。余详《俸饷》卷。
  两营官兵俸饷、米石、马干,中军副将照例按月呈送银米领四张,本衙门盖印发回,移送布政司支领。又,两营详送散饷花名册各一本,批发于布政司库,领回呈验,包封给散后,仍将原册并出具监放印结呈送备案。关支米石,两营差委弁目赴仓拣阅米样,呈送本衙门验后,赴仓支领,按营给散。余详《俸饷》卷。
  官员俸米起住
  凡四旗官员升迁、事故、降罚起住俸银、马干、米石,该旗查明应扣应缴数目,移明左司,核无舛错,转呈本衙门,移咨督抚两院。水师营官员有应行起住者,该营协领照例详请,移咨督抚两院,转饬该管衙门。余详《俸饷》卷。
  两营官兵俸饷起住
  两营官员升迁、降罚、事故起支、住支,该营详报本衙门批发后,自行移送布政司起住。凡兵丁逃亡事故,开除名粮。该营详报批准后,分别旗缺、营缺,呈报挑补,再行详请起支。
  官兵在外就养
  四旗及水师营官兵有老病告辞及革退者,如京中并无产业,情愿在闽就伊子孙兄弟等留养,该旗营协、参领查明,出具保结,呈请咨明部旗,准其就养。
  臣谨按:乾隆五年奉文,各省驻防等处老病告辞及革退官兵等,如京中虽有亲子与少有产业不足养赡,或外省有子披甲、居官,情愿在外居住,具呈该处大臣查明咨部,准其在外就养;如无亲生子孙,或有兄弟侄男披甲、居官,情愿养赡者,亦令具呈,查明咨部,准其就养;如无亲生子孙及兄弟侄男,或有家人披甲,亦准就养,遵行有案。
  寡妇留养
  四旗及水师营有病故官兵寡妇,在京并无产业、亲族可依,其弟男子侄等呈请留闽就养,该旗营协、参领查明与例相符,转呈汇咨部旗,准其留养。
  臣谨按:定例驻防病故官兵寡妇家口十名以上者,每年起送。如不足十名者,俟次年汇送进京。雍正二年,将军宜兆熊奏准,凡官兵寡妇有弟男子侄现披甲者,可以养赡;有情愿改适者,听其改适。既可省起送之口粮,又可省驿站夫马船只及护送官兵之糜费,且可免寡妇长途跋涉之苦。如寡妇内有情愿回京者,仍照定例,遵行在案。
  寡妇半俸半饷
  四旗另户官兵寡妇有情愿在闽守节者,该旗出具印结,移知左司。左司查无舛错,呈送本衙门,移咨督抚两院。起支一年限满。住支之日,该旗亦移左司呈明,仍转咨督抚两院住支。水师营另户官兵寡妇请领半俸半饷,该营协领取具各该管官印结,详请移咨督抚两院起支。
  臣谨按:乾隆六年奉文,各省驻防另户官兵寡妇有情愿归旗者,候到京时,照在京八旗之例赏给半俸半饷外,其另户官兵寡妇有伊子孙族人可以就养、愿留守节者,照在京八旗之例,不论年岁及有无子嗣,该管官出具保结,赏给一年半俸半饷。如年老具呈告退、曾有军功,赏给半俸半饷之官兵寡妇,亦照在京食半俸半饷官兵之寡妇赏给半俸半饷之例,照伊夫所食俸饷之数,赏给一年半俸半饷,遵行在案。
  造送预估俸饷册
  四旗每年预估俸饷米谷草册籍,左司照例按年于九月内造册呈送,水师旗营及两营预估册亦按年于九月内造送本衙门一并查核,汇咨巡抚,转发布政司。
  造送奏销俸饷册
  每年四季支领过俸饷、米石、谷草银两册籍,四旗系左司造送,水师旗营系该营协领造送,并按季呈送本衙门。册结咨送户部,册籍照发布政司。
  臣谨按:康熙二十三年奉文,各省将军、督、抚、提、镇等官,嗣后将将弁印领结状,一年四季按季送部,俟奏销之日,以便与督抚所报藩司册查对。如有不符之处,照蒙混例处分;如将军、督、抚、提、镇等不按季咨送,或所送钤印领结有舛错之处,亦照蒙混例处分,遵行在案。
  两营奏销俸饷各册,除移送布政司汇造外,另造册八本,呈送本衙门备案。
  造送药铅册
  四旗参领每于枪兵春秋二操,将领用过火药、黑铅数目按月呈报,年底仍造册呈送本衙门,请咨督抚两院。水师营枪兵领过药铅,该营协领亦于年底造册呈请,移咨督抚两院。
  臣谨按:四旗枪兵一千三百一名,内七百五十四名官给药铅,余五百四十七名历年俱系将军员下养廉名粮捐制,中军副将按年移送银一百六十八两八分,交四旗管火药库官员制造给兵,该管官按月造具四柱清册呈报本衙门备案。又,两营枪兵九百三十名,历年亦系将军员下裁遗攩木银二百四十两捐制火药,两营官员将银移送布政司,买回硝磺,制造净药,散兵操演,仍按月造册,呈报备案。
  编审丁册
  编审丁册,例于子午卯酉之年接准部咨,檄行左司,转移四旗,照例编审造册,呈送本衙门钤印,咨送部旗。若遇子午卯酉之年未准部咨,即于是年六月内本衙门一面咨请部示,一面行令左司,转移四旗,照例编审造册呈送查核。其新增壮丁务须比杆合式,沙汰者务须年老、病、废。至开写另户、开户、户下三代祖、父,尤宜的确清楚,庶无冒滥舛错之弊。水师营遇编审之年,该营协领将各兵名下幼丁查明,分咨各该旗一体编审。
  臣谨按:雍正十二年奉文,驻防编审丁册,查明养子开档人等,另行造册,咨送部旗,遵行在案。
  过继承祀
  四旗有过继承祀之事,该旗即具由呈请本衙门,批发左司查议。如果与例相符,应准继立,左司即移取该旗印结,呈送本衙门,咨明部旗。如不应准,左司亦将缘由具报。
  造送正实另户子女册
  四旗并水师旗营每年年底查明另户官兵十岁以上之子女生年月日、花名、口数,造册送本衙门存核。
  买卖户下人口
  凡四旗官兵买卖户下人口,该旗呈明本衙门,批发左司过档,年底汇造清册,呈送备案。
  家奴开档及放出为民
  四旗有家奴开档及放出为民等事,该旗将某姓兵丁名下家人某人应开旗户、应释为民缘由具呈,批发左司查议。如果应准,左司即具文请咨部旗。
  《福州驻防志》卷之五
  营政下
  旌表节孝
  四旗内有孝子、节妇应请旌表者,该旗协、参领查明,取具该管官员等册结,呈送本衙门,批发右司。确查情节属实,与例相符,加具印结,另呈咨部,汇题请旌。
  如社仓积谷
  每年青黄不接或值米价昂贵之时,四旗协、参领并水师营协领、两营中军副将、游击等呈请发借,候批左司并管仓中军副将妥议应否借给。候批准后,始具领开仓散给,仍将借出谷石数目具文呈报。至应买还仓,左司会同管仓中军副将于八月内移行各旗营委员采买,务于年内照数买补还仓,仍将收过谷石数目造册呈核。将军新任并每年四月,左司等造册呈请盘查一次。
  臣谨按:雍正三年,将军宜兆熊捐谷三千石,具折奏明,建立仓廒,存贮旗营,以备兵丁青黄不接之需。雍正四年,署将军高其倬捐谷二百二十二石。雍正七年,将军阿尔赛奏准,动支裁遗攩木银,买谷八千七百七十八石。雍正八年又奏准,动支两营历年节省马价、草干银,买谷一千七百五十九石,一并添贮仓内。雍正十年,署将军准泰捐谷三百一十五石。以上共存谷一万四千七十四石。每年出陈入新,以一分借兵,二分存仓。
  红白事赏银
  凡兵丁红白事请赏者,该旗营一面具册结呈报,一面知会生息店。左司协领同管生息中军副将著一员亲赍送验,给发承领。水师营生息店利银不敷赏给,该营协领详请于在城生息店内每次拨银一百两,以为预备赏给之用。余详《恩赏》卷。
  动支马价银两
  存贮左司马价(一、预垫买补马价四千两。一、预垫开除兵丁马价一千两。一、官员扣存马价。一、无马存银。一、官员公朋银);并收生息店银库,左司派拨官兵看守。凡有出入,该司呈明,并候批发,始行给领。每年盘查生息店时,呈请一体盘查,仍按月开具四柱清折送核。余详《马政》卷。
  动支官员路费银两
  四旗及水师营官员咨补进京路费银,照应借之数,该旗营具文加结请领批发,左司照数给领。所有按月扣还之数,左司仍按月开具四柱清折,呈送本衙门查核。余详《奏疏》卷。
  买补马匹
  四旗官兵买补马匹,每年四月中旬,右司呈明,派出官员领催呈请照票前往购买。俟群马到齐,右司催取各官兵、马匹毛齿花名清折呈送点验。余详《马政》卷。两营照例于每年五月内派官二员呈请照票赴口外购买。余详《马政》卷。
  臣谨按:定例,各省将军、督、抚、提、镇等请买马匹,行文到部,暂停给票,听其往各口及京城照数购买。报部之日,将马前膀印烙部印,票内注明马数并所往该省路径给发。令经过州、县地方官员专汛营弁将票内马数、兵部印烙查验放行。若将无兵部印烙马匹带去,或比票内数目多带者,俱拿获,连人解部,照私买私卖例定罪,将马入官。又,各省将军、督、抚、提、镇一年共买马匹数目,分作数次赶回之处,于每年四月内预行报部。至差员来京购买之时,各给与印票一张,票内注明购买马数、差员姓名,赍部查封与原咨相符,方许赴口购买,照例印烙,给与照票,令其赶回。再,兵部给发照票,于次年四月随预报买马之咨汇齐送部查销。如差员赍部印票与该将军等预报买马原咨数目不符,即将差员查参,治以私贩冒充之罪。遵行在案。
  旗营合操
  每年十月内,右司会同中军副将率领四旗两营官兵预为操演。至中旬,呈请示期将军、副都统亲诣教场阅视旗营官兵射马步箭,兵丁演连环枪、舞藤牌及诸技艺,排列阵式,分别犒赏。
  旗营大点
  四旗两营每年十月内点验官兵甲械,右司预期移取各该旗册籍查对清楚,会同中军副将造具两营官兵甲械册,一体呈请示期点验。水师营每年十月内该营协领造送官兵甲械册,呈请委员点验。
  习射演枪
  箭营春操,每年二月十五日起至四月十六日止;秋操,七月十五日起至十月初二日止。枪营春操,二、三、四、五四个月;秋操,八、九、十、十一四个月。每月打靶子六日,每日演放五出,每出用药二钱四分,铅子三钱,照例捡回,入于支领铅子数内。每月一、六日期射箭,二、七日期打枪。将军、副都统率领官兵亲诣教场操演,分别赏镐银牌。开操、封操日期,右司预行呈报。水师旗营枪、箭操期与四旗同。每月逢四、八日期演舞刀牌。
  两营射箭、打枪,随同四旗一例操演。
  演放炮位
  每年十一月,在东门外七里登云路地方演放一月。所有旗营抬炮人夫并祭礼彩红等应需银八十两,右司预期移会布政司支领,到日移交旗营制办。其演炮日期选择于十一月初一、初二等吉日,右司请示出炮,四旗官兵照例轮班下营。初五、初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等日,将军、副都统亲诣阅放,两营炮位随同演放。回炮之日,各将用过火药、铁弹等造册呈报,咨送督、抚两院。
  水师营每年十一月在大鲤鱼山洗炮一次。
  演吹海螺
  每年春季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初一日止,秋季七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初一日止,四旗分派兵丁东南西北四城上演吹。右司预期报明并派官兵稽查。水师旗营春秋演吹海螺日期与四旗同。
  奏缴邮符
  将军衙门每年用过勘合火牌,右司按年于三月内呈请,照例开具四柱清册,分投部科,具疏题报。
  保题驻防军装
  四旗及水师旗营军械火药,右司每年于二月中旬催取各该旗营造送册结,移交该司查对清楚,呈送本衙门委员盘查,取具并无亏缺印结,具疏保题,仍将册结随本送部。将军新任,照例保题一次。余详《公署》卷。
  保题两营军装
  每年三月,中军副将照例造具两营官兵甲械,并预备三年药铅册,呈请委员盘查,取具并无亏缺印结,具疏保题,仍将册结随本送部。将军新任,亦照例保题一次。余详《公署》卷。
  保题两营并无匪类假冒食粮兵丁
  每年三月,两营出具并无匪类假冒食粮兵丁结状,中军副将备文,呈送本衙门察核具题。
  将军、副都统轮看水操
  每年春秋二季,将军、副都统轮流赴洋屿阅看水操。右司于开操之月具呈请示,并移知水师协领差员送船上省,驾驶前往。
  官兵轮班赴水操
  每年春秋操八个月,四旗按月轮派协、参领一员,防御、骁骑校、记名领催等四员名,领催、兵、炮手等二百名,各带弓箭、鸟枪、火药赴洋屿水师营随船操演。右司于每月二十五日将应去官员开单呈送察核。
  战船出洋操演
  凡遇战船修造完竣之年,出洋操演一次。本衙门于四旗协、参领内派委一员,赍带赏号银牌,会同水师协领阅操发赏,仍咨会总督衙门,并行闽安协拨遣船只一同出口。回营之日,该营协领将操演事宜具文呈报。
  城门启闭
  七城门关栅钥匙俱交该班前锋章京并专大等经管收发。遇启闭之时,该班领催带同城守兵等赴将军衙门请缴。
  巡查城门堆拨
  每班派右司章京二员,带领催二名,一员查日,一员查夜。仍令右司不时亲身巡查,倘该班官员内有规避疏懈者,右司即行呈报察核。其领催、兵等遇有误差,右司照例发落。
  两营每班派千、把、外委各一员,日夜巡查,都司、守备不时亲身查视。其兵人等遇有误差,照例发落。
  验放军器、硝磺出城
  凡有军器、硝磺等项出城,该员亲到将军衙门请令,委令右司差员至城门验放。右司仍将验放出城过数目十日一次汇折呈报。
  查夜官兵
  每夜四旗各派官一员、领催一名、兵壮五名,于各该旗汛轮班巡查,右司仍拨官兵总查。每十日,四旗协、参领将巡查过官兵花名汇折呈报,并声明有无查拿事件及误更不到之人,以凭察核。
  火援官兵
  四旗议设火援官兵,每旗派骁骑校一员,四旗共四员,以二员率领领催二名,各背小旗,带执大斧兵四名、执大钩兵六名,用长梯二架,扛梯兵四名,铁锚二挂,执锚兵四名。以上领催、兵二十名,专管房上房下拆救。再以骁骑校二员,率领领催二名,各背小旗,带兵十八名,各执水桶、吊桶,专司运水拨救,并拉锚绳。以上领催、兵俱穿本旗色号衣褂。遇有火患,右司带领立即往救;火熄,右司赴辕回明。若夜间城外失火,将军等亲驻城上,或副都统一员督率官兵赴火场救援。其右司二员,一员在城门上查放救火出人官兵,一员带领官兵出城救援。各城门安设救火器具,内有损坏应行修葺者,右司呈明,移县修补。其四旗火援器具若有损坏者,右司移知四旗修补。水师营除应火援领催、兵外,预派各衙门应火援戈什哈十六名、教习兵十名,遇有火患,协同一体赴救。两营火援官一员,百队二名,兵二十八名。救火器具:每营铁钩四把,铁叉二把,大斧二把,麻搭二把,俱用木靶。水桶十个,吊桶二个,铁锚一个,梯子一架,灯笼一个,小旗一杆。其灯笼、小旗并号褂俱汉字分写将军标左右营“应火援”字样于上。遇有火患前往协救。火熄之后,日则齐集小旗下,夜则齐集灯笼下,候中军副将查验后方许散回。
  禁止纵放马匹
  骆驼房、东教场等处,每年示禁旗营兵丁不许纵放马匹践食田禾麦菜,以妨民业。犯者重惩。
  命盗案件
  各旗遇有命盗案件,该旗具文呈报,批发右司理事同知验讯,详报右司,于奉批后,即移各旗知照。水师营遇有命案,该营协领一面就近照会长乐县验看,一面呈报本衙门,仍会详请批发落。
  两营遇有命案,该营呈报本衙门,批发地方官会同营将验讯详报。
  旗民词讼
  各旗遇有旗人与民人控讦词讼,该旗协、参领呈报,批发理事同知审拟,详报完结。余详《职官》卷。
  发遣为奴人犯
  凡遇发遣为奴人犯到本驻防时,即交右司,发各门墩禁。俟分发之后,会同理事同知,刺字,给主收领。或有逃走,该旗官员出具保结,呈递逃牌,移咨通缉。按月各旗协、参领造具四柱清册,呈请咨送刑部。每年四月,仍将收领、逃走、拿获、未获为奴人犯具疏题报,并造册咨送刑部。
  逃人案件
  四旗兵壮逃走,各旗该管官出具保结,呈递逃牌,照例移咨通缉,仍派拨官二员、领催、兵四十名,分路缉拿。每半月一次,据右司造具逃人档册,移咨总督。遇有拿获逃人,该旗呈报批发右司,连人转移理事同知审拟详报。若系自回逃人,该旗只移知右司,一面转报,一面将自回逃人移交理事同知审拟销档。如逃人自外省递解来闽,俱由该县解赴本衙门,饬令右司转传该旗该佐领下领催、家主,查认确实,即批发理事同知照例审拟,呈详本衙门完结。每年年底将逃走自回、未回、拿获各数目具疏题报,并造册咨送兵、刑二部。余详《职官》卷。
  水师营兵壮逃走,该营协领照例呈请,移咨通缉,并造具逃人档册呈送,移咨总督,仍移知右司,年底汇入四旗逃人册,题报咨部。
  四旗当月
  四旗奉发公办案件,当月旗分协、参领会同三旗公同酌办,呈覆核夺。每于月底将已完、未完事件开列呈报,交下月旗分接办。
  修葺城垣堆拨
  四旗汛内城垣、堆拨、关栅遇有坍塌、损坏,右司呈明本衙门,移咨督抚两院,饬行地方官修葺。右司仍差领催赴闽、候二县,各照所属之地催修,俟修竣日另行呈报。
  两营汛内遇有城垣坍损,该营一面呈报,一面移县修理。
  修理军械
  四旗军装、器械应修应制,该旗确估工料,呈明批发左司查议。如果应修应制,左司具呈请批准后,移行该旗修制。至工竣日,仍饬左司确查有无浮冒,转呈备案。余详《公署》卷。
  水师营修理军械等项,该营协领具文呈请,候批准后,于养廉息银内动用。工竣,造册报销,仍于年底汇报备案。余详《公署》卷。
  两营修理军械等项,具文详报,候批准后,于下剩朋银内动用。工竣,造册报销请验。余详《公署》卷。
  修理仪从执事
  将军、副都统新任,所有仪从执事,中军副将一面呈报,一面照例移布政司领银修理,仍将动用银两数目造册呈送察核。
  修理两营衙署
  两营官员修理衙署,年久倾圮,详请本衙门,移咨督抚两院估工兴修。如些小渗漏,详请动用各官存半养廉随丁银两修理。工竣,造册呈送本衙门报销。
  (摘自《福建省少数民族古籍丛书·满族卷》,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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