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611
颗粒名称: 一、民族教育
分类号: G75
页数: 4
页码: 327-3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2年到2000年福建省扶持社会事业民族教育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社会事业 民族教育

内容

1952-1959年,福建省的民族教育工作主要是创办各类学校,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扫除青壮年中的文盲。1952-1953年,福安、闽侯、南平、建阳等4个专区在畲族乡村设立民族小学98所。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升学率逐步上升。
  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教育的措施有:(1)下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其中1952年为74000元,1953年为6000元,1954-1959年每年拨24000元。(2)针对少数民族在校生的特殊困难,由民政部门救济其衣服、棉被和书籍费,以及往返学校的路费和生活补贴费等。据福州市民政局统计,1952年该市给少数民族学生各项补贴3000万元(旧币,即3000元)。
  1958年1月,省政府拨专款5万元,在福安县城关择址建立民族初级中学,面向福安专区各县、福州郊区、闽侯县及南平、建阳两专区各县招收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民族中学的全部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并给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学生按城市中学生标准供应商品粮。对在校学生生活有困难的,还由各地民政部门给予救济。
  1960年,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为福建开办了预科班,招收普通高中班和高考补习班。普通高中班,招收福建少数民族地区初中毕业的少数民族工农子弟,为大专院校择优输送合格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自1960年开始,中南民族学院(前身为中央民族学院分院)在福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中央民族学院也在福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1963年开始,针对少数民族居住分散、生活比较困难的状况,福建农村民族教育采用全日制、半日制、早晚班、巡回教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同时,回收城镇公办小学旧课本赠给买不起课本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从当年起,为了改善民族小学办学条件,每年增拨少数民族小学修缮和设备补助费1.5万至2.7万元。在少数民族山区的民办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增拨5-10元补贴费,补贴费先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统计人数与金额,再经省教育厅核准后,由省财政厅直拨。
  1983年,据福建省畲族人口最多的福安县统计,全县有畲族55436人,有721个少数民族自然村,有138所小学,儿童入学率66.8%,学生毕业率19.1%。
  1985年11月,省民委与省教育厅联合在福安县召开全省第一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全省8个地(市)和18个县(市)教育局、民委领导参加。共同商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问题,提出把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同开发山区经济,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联系起来,同关心革命老根据地建设,落实老区政策结合起来(全省畲族山区70%的村落是革命老区基点村),制定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985-1995年,民族教育事业有了新发展。在民族小学教育方面: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采取调整小学设置网点,拆并单人校,增加民族中心小学、重点小学和乡镇所在地中心校增设民族班等措施,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办学水平和学生质量。据1987年统计,全省增设民族实验小学1所,民族中心学校6所,民族重点小学38所,乡镇所在地中心校增设11个民族班。1995年,据394个民族村统计,全省有民族小学857所,在校学生64884人,儿童入学率9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71%。
  在民族中学教育方面:先后设立霞浦县民族中学、宁德县民族中学、福鼎县民族中学、罗源县职业中学民族班、晋江县陈埭民族中学、漳浦县民族中学、永安市民族中学、顺昌县民族中学、上杭县民族中学、龙海县隆教民族中学、福州市民族中学、建阳县樟墩民族中学。据全省394个民族村统计,1995年在校少数民族中学生8480人,是1980年的3倍。同时对宁德地区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在校生恢复粮食补贴,学生的助学金每人每月从7.5元提高到20元。省财政厅专项拨款40万元为该校兴建教学实验楼。校内设有先进的物理、化学、英语等电化教育设备,成为全省重点中学中装备较齐全学校之一。在创办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方面:从1986年起,福建省民委与省教委共同在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业大学、福建医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商业专科学校等举办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
  在培养民族教育的师资方面:从1978年起,在宁德地区师范学校和福安师范学校创办民族班,至1995年已给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了合格的小学教师736名。1984-1987年,省教委除按宁德地区人口比例应安排转正指标数外,另加给少数民族地区民办教师转正名额350名。据统计,少数民族地区小学公办教师的比例从1981年的29.1%上升到1987年的53.6%。
  省民委和省教委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加大资金投入。1986-1988年,省民委投资190万元,修建民族小学校舍132所,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添置课桌椅4500套。1983-1985年省教委给宁德地区增拨专项民族教育补助费80万元,同时,给福安县15所民族重点小学各赠送彩色电视机1台。
  1994年,省民族工作部门先后形成并上报《我省民族教育存在问题和我们对策的建议》、《高等教育改革对少数民族教育带来新问题应引起重视》等报告,省委、省政府决定沿海发达县(市)对口支援17个民族乡的民族教育。
  1995年,省民委将全年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经费的60%投入到民族中、小学校舍的改善和教学设备的完善的工程中。全年重点扶持8所民族中学、20所民族小学。同时,新开办福建高等商业专科学校民族预科班,复办福州大学民族预科班。
  1996年,省民委重点扶持民族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全省有47所民族小学、18所民族中学或民族乡中学、3所民族乡中心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1998年,针对高山族子女上高中难的问题,省教委、省民委、省财政厅共同确定在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漳州一中、南平二中建立高山族教育基地。同时,向全省民族村赠送各种科技实用类图书2万余册,价值18万元。同年,全省54所民族小学、8所民族中学和民族乡中学的校舍得以改建和修建。10月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福建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从当年起至2000年,实施第一批教育支援协作对子。其中厦门市同安区、开元区分别对口支援上杭县庐丰、官庄畲族乡;南安市对口支援宁德市金涵畲族乡;福州市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分别对口支援福安市坂中、穆云、康厝畲族乡;福清市对口支援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石狮市、晋江市、泉州市鲤城区分别对口支援霞浦县崇儒、盐田、水门畲族乡;福州市鼓楼区对口支援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福州市台江区对口支援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三明市梅列区对口支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漳州市芗城区对口支援漳浦县赤岭畲族乡;厦门市集美区对口支援漳浦县湖西畲族乡;厦门市湖里区对口支援龙海市隆教畲族乡;厦门市思明区对口支援惠安县百崎回族乡;福建师大附中对口支援福州民族中学;福州一中对口支援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泉州一中对口支援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其余的民族中学由所在县、市的一中负责对口支援。
  2000年,实施第二批教育对口支援,对口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开元区分别对口支援上杭县庐丰、官庄畲族乡;厦门市杏林区对口支援宁化县治平畲族乡;厦门市湖里区对口支援龙海市隆教畲族乡;厦门市思明区对口支援惠安县百崎回族乡;南安市对口支援宁德市金涵畲族乡;福州市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分别对口支援福安市坂中、穆云、康厝畲族乡;福清市对口支援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石狮市、晋江市、泉州市鲤城区分别对口支援霞浦县崇儒、盐田、水门畲族乡;漳州市芗城区对口支援漳浦县赤岭畲族乡;福州市鼓楼区对口支援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福州市台江区对口支援连江县小沧畲族乡;福州市晋安区对口支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福建师大附中对口支援福州民族中学;福州一中对口支援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泉州一中对口支援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其余的民族中学由所在县、市的一中负责对口支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