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扶持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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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61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扶持社会事业
分类号: C916
页数: 8
页码: 327-3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族事务扶持经济发展的情况。其中包括民族教育、民族医疗卫生、民族文化、民族传统体育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族事务 社会事业

内容

一、民族教育
  1952-1959年,福建省的民族教育工作主要是创办各类学校,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扫除青壮年中的文盲。1952-1953年,福安、闽侯、南平、建阳等4个专区在畲族乡村设立民族小学98所。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升学率逐步上升。
  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教育的措施有:(1)下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其中1952年为74000元,1953年为6000元,1954-1959年每年拨24000元。(2)针对少数民族在校生的特殊困难,由民政部门救济其衣服、棉被和书籍费,以及往返学校的路费和生活补贴费等。据福州市民政局统计,1952年该市给少数民族学生各项补贴3000万元(旧币,即3000元)。
  1958年1月,省政府拨专款5万元,在福安县城关择址建立民族初级中学,面向福安专区各县、福州郊区、闽侯县及南平、建阳两专区各县招收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民族中学的全部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并给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学生按城市中学生标准供应商品粮。对在校学生生活有困难的,还由各地民政部门给予救济。
  1960年,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为福建开办了预科班,招收普通高中班和高考补习班。普通高中班,招收福建少数民族地区初中毕业的少数民族工农子弟,为大专院校择优输送合格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自1960年开始,中南民族学院(前身为中央民族学院分院)在福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中央民族学院也在福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1963年开始,针对少数民族居住分散、生活比较困难的状况,福建农村民族教育采用全日制、半日制、早晚班、巡回教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同时,回收城镇公办小学旧课本赠给买不起课本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从当年起,为了改善民族小学办学条件,每年增拨少数民族小学修缮和设备补助费1.5万至2.7万元。在少数民族山区的民办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增拨5-10元补贴费,补贴费先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统计人数与金额,再经省教育厅核准后,由省财政厅直拨。
  1983年,据福建省畲族人口最多的福安县统计,全县有畲族55436人,有721个少数民族自然村,有138所小学,儿童入学率66.8%,学生毕业率19.1%。
  1985年11月,省民委与省教育厅联合在福安县召开全省第一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全省8个地(市)和18个县(市)教育局、民委领导参加。共同商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问题,提出把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同开发山区经济,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联系起来,同关心革命老根据地建设,落实老区政策结合起来(全省畲族山区70%的村落是革命老区基点村),制定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985-1995年,民族教育事业有了新发展。在民族小学教育方面: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采取调整小学设置网点,拆并单人校,增加民族中心小学、重点小学和乡镇所在地中心校增设民族班等措施,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办学水平和学生质量。据1987年统计,全省增设民族实验小学1所,民族中心学校6所,民族重点小学38所,乡镇所在地中心校增设11个民族班。1995年,据394个民族村统计,全省有民族小学857所,在校学生64884人,儿童入学率9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71%。
  在民族中学教育方面:先后设立霞浦县民族中学、宁德县民族中学、福鼎县民族中学、罗源县职业中学民族班、晋江县陈埭民族中学、漳浦县民族中学、永安市民族中学、顺昌县民族中学、上杭县民族中学、龙海县隆教民族中学、福州市民族中学、建阳县樟墩民族中学。据全省394个民族村统计,1995年在校少数民族中学生8480人,是1980年的3倍。同时对宁德地区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在校生恢复粮食补贴,学生的助学金每人每月从7.5元提高到20元。省财政厅专项拨款40万元为该校兴建教学实验楼。校内设有先进的物理、化学、英语等电化教育设备,成为全省重点中学中装备较齐全学校之一。在创办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方面:从1986年起,福建省民委与省教委共同在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业大学、福建医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商业专科学校等举办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
  在培养民族教育的师资方面:从1978年起,在宁德地区师范学校和福安师范学校创办民族班,至1995年已给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了合格的小学教师736名。1984-1987年,省教委除按宁德地区人口比例应安排转正指标数外,另加给少数民族地区民办教师转正名额350名。据统计,少数民族地区小学公办教师的比例从1981年的29.1%上升到1987年的53.6%。
  省民委和省教委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加大资金投入。1986-1988年,省民委投资190万元,修建民族小学校舍132所,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添置课桌椅4500套。1983-1985年省教委给宁德地区增拨专项民族教育补助费80万元,同时,给福安县15所民族重点小学各赠送彩色电视机1台。
  1994年,省民族工作部门先后形成并上报《我省民族教育存在问题和我们对策的建议》、《高等教育改革对少数民族教育带来新问题应引起重视》等报告,省委、省政府决定沿海发达县(市)对口支援17个民族乡的民族教育。
  1995年,省民委将全年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经费的60%投入到民族中、小学校舍的改善和教学设备的完善的工程中。全年重点扶持8所民族中学、20所民族小学。同时,新开办福建高等商业专科学校民族预科班,复办福州大学民族预科班。
  1996年,省民委重点扶持民族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全省有47所民族小学、18所民族中学或民族乡中学、3所民族乡中心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1998年,针对高山族子女上高中难的问题,省教委、省民委、省财政厅共同确定在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漳州一中、南平二中建立高山族教育基地。同时,向全省民族村赠送各种科技实用类图书2万余册,价值18万元。同年,全省54所民族小学、8所民族中学和民族乡中学的校舍得以改建和修建。10月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福建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从当年起至2000年,实施第一批教育支援协作对子。其中厦门市同安区、开元区分别对口支援上杭县庐丰、官庄畲族乡;南安市对口支援宁德市金涵畲族乡;福州市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分别对口支援福安市坂中、穆云、康厝畲族乡;福清市对口支援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石狮市、晋江市、泉州市鲤城区分别对口支援霞浦县崇儒、盐田、水门畲族乡;福州市鼓楼区对口支援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福州市台江区对口支援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三明市梅列区对口支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漳州市芗城区对口支援漳浦县赤岭畲族乡;厦门市集美区对口支援漳浦县湖西畲族乡;厦门市湖里区对口支援龙海市隆教畲族乡;厦门市思明区对口支援惠安县百崎回族乡;福建师大附中对口支援福州民族中学;福州一中对口支援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泉州一中对口支援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其余的民族中学由所在县、市的一中负责对口支援。
  2000年,实施第二批教育对口支援,对口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开元区分别对口支援上杭县庐丰、官庄畲族乡;厦门市杏林区对口支援宁化县治平畲族乡;厦门市湖里区对口支援龙海市隆教畲族乡;厦门市思明区对口支援惠安县百崎回族乡;南安市对口支援宁德市金涵畲族乡;福州市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分别对口支援福安市坂中、穆云、康厝畲族乡;福清市对口支援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石狮市、晋江市、泉州市鲤城区分别对口支援霞浦县崇儒、盐田、水门畲族乡;漳州市芗城区对口支援漳浦县赤岭畲族乡;福州市鼓楼区对口支援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福州市台江区对口支援连江县小沧畲族乡;福州市晋安区对口支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福建师大附中对口支援福州民族中学;福州一中对口支援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泉州一中对口支援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其余的民族中学由所在县、市的一中负责对口支援。
  二、民族医疗卫生
  (一)疾病调查、预防和治疗
  1952-1959年,省、地、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力量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防病和治病工作。1952年11月,省民政厅、省卫生厅联合组织省少数民族卫生医疗工作队,对福安专区各县畲族农民的各种疾病进行普查、普治,对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村民病患者实行减免费治疗。1953年3月,省民政厅、省卫生厅联合组织福建省少数民族卫生工作队,以省妇幼卫生工作队为基础,抽调省立医院、协和医院、工人疗养院、福州皮肤病防治院等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助产士等38名,进驻福安县穆阳、溪潭两个畲族聚居区开展近7个月的工作。这一期间,各地对畲族地区妇幼卫生全面开展普查、普治。在普查中发现8359个病例,治愈7351例,并在1953年5月在霞浦县盐田区、福安县甘棠区分别设立少数民族妇幼保健站,配备国家卫生医务人员(盐田3名,甘棠5名)作为常设的妇幼卫生组织机构,专为少数民族妇幼卫生工作服务。1952-1959年,共发放民族医疗补助费10.87万元,享受医疗减免群众达92700人次。
  1962年10月,省少数民族巡回医疗队在福安县巡回治疗共计60天。12月,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卫生工作的通知》,各有少数民族地、县继续组织少数民族医疗小分队。1964-1965年,宁德、霞浦、福安、福鼎等4县都组织少数民族巡回医疗小分队。霞浦县小分队从1950-1989年共深入畲族地区38次,治疗各种疾病累计达32237人次。
  1985年,省组织民族地区结核病普查,先后在福安、宁德两个县进行。在福安县穆阳抽查的1131人中,发现13例,及时予以治疗。分别在福安、霞浦、罗源等3个县进行畲族妇科普查,发现病例及时予以治疗。1985-1987年省妇幼保健院连续3年在福安市坂中、穆云、康厝等16个乡镇进行畲族妇女围产期、围产儿及婴儿0至6岁死亡率情况普查,发现问题并作了及时处理。
  从1997年开始,省政协每年都组织医卫界委员及妇幼保健院、省直机关医院的专家到畲族乡村开展义诊活动。其中,2000年有1200多位村民接受诊治和获免费药品。
  (二)医疗机构设置与人才培养
  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缺医少药的状况,1958年,福建省保送4名畲族高中毕业生进入北京医学院深造,毕业后回省内民族地区工作。1984年6月,省卫生厅安排专项指标在宁德地区卫校招收畲族学生35名,培养少数民族中级医务人员充实基层医疗队伍。宁德地区民委为提高少数民族乡村医疗水平,从1984年起在地区少数民族培训中心,连办三期培训班,聘请省、地医院各科专家、教授讲课,组织实习,先后有民族乡村医疗人员122人结业。1986年8月,福安县民委、卫生局从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选送20名,委托地区卫生学校培养,毕业后充实基层民族医疗队伍。1990年,省民委在福建医学院设立少数民族预科班。
  20世纪80年代以来,省民委每年都把帮助少数民族解决饮用卫生水列入补助项目予以支持。1984-1985年,在少数民族聚居村修建饮水工程107处,有112个村、3210户、1.5万人口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至2000年,福建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建有县民族医院1所,民族乡卫生院17个,民族村医疗所426个,配有各类医务人员932人(其中畲族医生112人)。
  (三)发掘、整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
  1979年4月,在霞浦召开全省民族医药座谈会。会议强调从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广泛团结、依靠少数民族医药人员,继承、发掘、整理和弘扬民族医药学遗产,汇集成册的畲族地区单验方在会内外广泛交流。1987年5月,在福安召开全省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少数民族医药工作意见》。宁德地区医药研究所的《闽东畲族医药卫生情况的初步调查》获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二等奖。《闽东畲族诊治阔痧症情况的调查》获1983年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据初步调查统计,福安、宁德、福鼎、霞浦、柘荣、古田、罗源、连江、建瓯、建阳、邵武、顺昌、光泽、南平等14个县市有伤科、妇科、儿科畲医182名。他们当中多数年事已高,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整理畲医畲药单验方,使之保存下来。1996年9月,在福安召开全省第二次民族医药工作会议,总结发掘,整理,继承和弘扬民族医药文化遗产的情况。同时,组织医疗专家到福安、宁德少数民族聚居乡村进行义诊,历时10天,共诊治4000余人次,发放卫生知识手册2000余册。
  三、民族文化
  1957-1958年,在福建畲族聚居的闽东地区建立了7个少数民族文化站,包括福安县凤洋、仙岩,福鼎县双华,霞浦县南圹、青福,宁德县猴盾,罗源县福湖等民族村文化站。每个文化站都由省财政厅在预算内拨款2000元,并配备1名专职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负责开展文化活动工作。
  1977-1983年,建立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电影放映队。省民族、文化工作部门分别无偿拨给福安、福鼎、宁德、霞浦、罗源、连江等7县各1台8.75毫米电影放映机,培训少数民族电影放映员,建立少数民族地区电影放映小分队,为少数民族村定点巡回放映电影。电影公司只收少量片租,并规定纪录片、科技片一律免费,故事片、戏曲片只收一般片租款的50%。
  1984年9月,省民委和省文化厅在福州举办福建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全省7个地区少数民族代表队参加,评出优秀节目奖10个,演出奖8个,其中宁德地区代表队《欢乐的鸭姑》获得优秀节目奖和演出奖。1986年6月,省民委在福安举办福建省首届畲族歌会,邀请浙江、江西、广东、安徽等省畲族歌手和本省各县畲族代表队共计531人与会。期间,还举行畲族文化研讨会。
  1987年,省政府拨款20万元支持宁德行署建立闽东畲族革命纪念馆。该馆于1989年7月落成,展厅面积342平方米,陈列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各个时期闽东畲族人民革命史实图片120幅,文物76件,人物照片33幅。
  1987年10月,省民委在福州举办高山族丰收节暨雾社起义50周年纪念活动。来自全省40多位高山族同胞连续活动3天,表演高山族舞蹈,开展了高山族传统体育活动。期间,特邀在福州市区的汉、畲、回、满、蒙古、朝鲜、维吾尔等民族代表参加,各民族同胞一起跳《高山青》、《我们一家人》等舞蹈。
  1988年1月,民族工作部门支持宁德地区成立畲族歌舞团。歌舞团整理、发掘了38个畲族传统文艺节目,参加了1991年“中国旅游艺术节暨广东欢乐节”、北京1992年“首届中国民族婚俗演示会”和1992年“福建旅游艺术节”等活动。
  1990年10月,宁德市举行“闽东畲族文化艺术节”,历时3天,国家民委、中央文化部和浙江、江西、广东、安徽省畲族代表、中央民族歌舞团等共1000多人参加。1991年4月(农历三月三)在福安举行“中国闽东福安茶文化交流会暨福建闽东畲族风情旅游节”,前来参加的有日本、美国、新加坡和港、澳、台地区的茶道专家、茶艺使者,福安市畲族茶艺团献演畲族婚俗“宝塔茶”等技艺。1992年2月,以畲族、高山族组成的福建省少数民族艺术团一行41人,参加在昆明市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艺术节”,献演畲族《行嫁》、《铃刀舞》和高山族《杵乐》等。
  1992年7月,省民委安排宁德地区畲族歌舞团分赴罗源、连江、莆田、晋江、惠安、漳浦、厦门等县市演出。当年,省民委还组织畲、回、满等民族儿童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儿童书画展。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画集丛刊》福建分册。并参加省文联牵头的少数民族歌谣、谚语、故事、戏剧、舞蹈等的收集汇编工作。
  1995年11月,中华畲族宫在宁德市金涵畲族乡落成,举办了1995年“中国·闽东畲族风情节”,来自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土耳其、日本、新加坡和港、澳、台地区的游客参与了节日活动。
  1997年,省民委、省文化厅举办“福建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列入全省迎香港回归大型系列庆典活动内容之一。省领导陈明义、袁启彤、游德馨、何少川、习近平等为调演题词。国家民委副主任李晋有特地寄来贺词。袁启彤、陈增光等省级领导出席了调演开幕式并观摩了演出。全省9个地市组织32个调演节目参加,畲、回、高山、藏和汉族专业和业余演员共200余人参加演出。
  四、民族传统体育
  (一)组织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1986年5月,省民委与省体委联合组织的“福建省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宁德举行。9个地市汉、畲、回、满、高山等民族运动员126名参加。
  1991年10月,省民委和省体委联合组织的“福建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福安举行。全省9个地、市代表团参加运动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共435人,包括汉、畲、回、满、高山、蒙古等民族。运动会竞赛项目2个,表演项目23个。
  1995年6月,省民委和省体委联合组织的“福建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连江举行。全省9个地市代表团、观摩团1200多人参加。运动会有竞赛项目3个,表演项目18个。
  1999年5月,省民委和省体委联合组织的“福建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上杭举行。全省9个地市代表团450多人参加。运动会竞赛项目3个,表演项目22个。
  (二)组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1982年9月,省民政厅与省体委共同组团参加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举行的“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畲族、高山族运动员、教练员一行28人参加运动会。福建省代表队表演了畲族武术,畲族“打尺寸”、“舞龙头”和高山族“竿球”、“背篓球”等传统体育项目。髙山族运动员表演的“竿球”和“背萎球”获表演优秀奖,并被选入进京向国务院领导作汇报表演。
  1986年8月,省民委和省体委组团参加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的“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加比赛和表演的项目,经由省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筛选而出,包括6个畲族传统体育项目和3个高山族项目,福建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成员共37人。运动会期间,福安县康厝畲族乡金斗洋村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集体。
  1991年11月,省民委和省体委组团参加在广西南宁举行的“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加比赛和表演的项目,经由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筛选而出,包括8个畲族传统体育项目和4个高山族项目,福建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成员共43人。畲族“打枪担”、高山族“竿球”获大会表演一等奖。畲族“舞龙头”、高山族“竹摔”获表演二等奖。畲族“打尺寸”、高山族“背篓球”等7个项目获三等奖。
  1995年11月,福建省民委和省体委组团参加在云南昆明举行的“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加比赛和表演的项目,经由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筛选而出,包括5个参赛项目和6个表演项目,福建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成员共114人。畲族“打枪担”获一等奖,高山族“竿球”、“竹摔”获二等奖,畲族“打尺寸”、高山族“背篓球”获三等奖。
  1999年8月,省民委和省体委组团参加了分会场设于西藏拉萨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福建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成员共38人,参加比赛的表演项目2个,其中畲族“赛竹卜”获一等奖,高山族“抛陀螺”获三等奖。9月,福建省民委和体委组团参加了主会场设在北京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福建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成员共166人,参加比赛的参赛项目2个,表演项目6个,其中畲族“打枪担”获一等奖,畲族“舞龙头”获二等奖,高山族“竿球”、回族“海之花”、畲族“猎捕”、高山族“山地欢歌”获三等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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