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化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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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6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文化体育教育
分类号: K281.2
页数: 4
页码: 301-30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文化体育教育情况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舞蹈、传统体育、现代教育、1995年福建省四城市高山族成年人文化程度构成表、2000年福建省高山族文化程度统计表。
关键词: 高山族 文化 体育 教育

内容

一、民间文学
  从1982年以来,福建第一代高山族人开始整理民间故事。1991年6月,高山族嗄哨(汉名林忠富)、古拉(汉名严谷长)、阿杜(汉名廖丁富)、日盖(汉名叶建治)、戈江(汉名尹子乐)、卡知度斯(汉名范金华)、科拉斯·阿得仔(汉名高文贵)、科拉差(汉名叶正义)等先后共同编写高山族民间故事传说,其中《人种的来源》、《天的起源》、《籼米的来历》、《阿美族的来历》、《巴朗额兄弟》、《聪明的沙法》、《古拉高和卡不隆球》、《五步蛇、蜈蚣、癞蛤蟆》、《山牛和地震》、《青蛙姑娘》、《田螺姑娘》、《打喷嚏的忌讳》等13篇被收入《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漳州市分卷(三)》。
  一、民间音乐舞蹈
  福建省的高山族音乐,是由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入闽的台湾高山族引入。他们人数少且居住分散,但只要偶有聚会,就会一边喝酒,一边唱歌,同时还跳起家乡舞蹈。他们创作编排了高山族的歌舞节目,参加各级文化部门组织的文艺汇演。
  泉州人舒平是最早对大陆髙山族音乐进行采录的学者。他于1958年前往中央民族学院中南分院采访了包括来自福建的30多位高山族学员。1958年至1959年之间,舒平又到北京中央民族学院拜访了4位高山族语言教师,历时一个多月。舒平曾将采录来的高山族民歌全部记成简谱,并撰写了《台湾高山族音乐》文稿,约七八万字,于1974年由福建省文化局音乐工作室翻印成“内部资料”。该民歌集在歌词上采用中文拼音、汉语直译、汉语意译的方式,共记录了由巴沙索夫、布拉克、卡卓多士、巴拉额兰、乔乌义、莫拉能唱的“百宛”民歌,由沙波尔、科拉斯、于烈、达桑吴拉等唱的“阿眉斯”民歌,由巴拉松等唱的“卑尤马”民歌及各部落歌舞曲,共计80首。
  1974年7月,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播部王重光为组长,音乐组陈莲、铁路文工团魏立(台籍)、周清(台籍)为组员的一行4人到福州采访台湾卑南人温少武,排湾人金源金、骆义川等人。之后,又到漳州、厦门进行田野调查。将采录的音响记录复写《台湾省高山族民歌》,记有由温少武、谢贺、王光治演唱的“卑尤马”民歌5首;由叶建治、骆义川、魏明星、柯锦林、严长演唱的“百宛”民歌9首;由郑明德、王明、田义勇、林松山、张明亮、林书元演唱的“阿眉斯”民歌14首;由林忠、黄亚万演唱的泰雅民歌3首等,共计34首。1977年10月,福建省文化局音乐工作室将其油印成册,标明《台湾民间音乐资料》。
  1978-1979年,省文化厅音乐工作室台湾民歌采集工作组召集了福建省内的高山族人士集中于福州采录民歌。1979年6月编印《台湾民歌选·高山族部分》,其中排湾民歌25首,阿美民歌17首,卑南民歌13首,泰雅民歌6首,共计61首。1979年7月,又油印《台湾民歌选·补充材料之一》,收入排湾民歌7首,阿美民歌27首,泰雅民歌1首,卑南民歌11首,共计46首。198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台湾民歌选》共收入上述高山族民歌103首。这些民歌每一段歌词都有3行文字,一是以汉字标注的高山族语音,二是汉语直译,三是汉语填词,由福建省词作家根据高山族民歌原意而填上汉语。
  20世纪80年代初,福建前线广播电台编辑部编的《台湾民谣选》,收入台湾高山族民歌、流行歌计21首。
  1980年,福建省建瓯县文化馆编印的由台湾阿美人黄新发与陈树光口录的民歌22首,1981年7月收入《建瓯县民间音乐资料》第一辑的有15首。
  1982年3月21日,在北京召开由文化部副部长、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周巍峙主持的《中国民族音乐集成》编委会会议,会议决定着手编辑《中国民歌集成·台湾卷》,并将此任务下达给福建省有关部门。1984年正式成立《中国民间歌曲集·台湾卷》编委会,确定中国音协主席李焕之为主编,工作由北京组和福建组分头进行。福建组有福建省群众艺术馆刘春曙、蓝雪霏、叶清海等人。福建、北京组搜集的高山族民歌至1985年计有390首,以数量多寡计,依次为阿美、排湾、卑南、泰雅等族群民歌,另有少量布农民歌。音响约有9小时。其内容主要是:节日类的有老人领舞歌、老人抬腿舞歌、妇女舞歌、迎宾舞歌等;仪式类的有婚礼歌、收集祭歌、猎首歌、巫歌等;劳动类的有犁田歌、除草歌、舂米歌、赶牛车、上山割藤、打猎歌、捕鱼歌、挑水歌、换工歌等;生活类的情歌如《不会劳动我不爱你》、《我是一棵酸橘树没人爱》、《相思使我瘦的像狗尾巴草》、《羡慕太阳最公道,羡慕飞鸟最自由,想爱就能爱到》、《从窗口看月亮想姑娘的美丽》等,还有孤儿歌、讽刺歌、日据时代被迫做苦役歌等等。
  20世纪80年代,福建高山族人挖掘整理了音乐舞蹈节目《杵乐》、《背篓》等。1980年全国少数民族会演,福建省代表团表演的高山族节目有歌舞乐《杵乐》、《高山族民歌演唱》、双人舞《高山情歌》。这三个节目被列为优秀节目进入人民大会堂参加国庆晚会演出。1992年2月,《杵乐》被选为“中国第三届艺术节”表演项目,并派出乐队共12名成员赴云南省昆明市表演,获集体演出奖。
  20世纪90年代末,在华安县城设立高山族民俗风情园,园内有华安县高山族风情表演队为游客表演高山族歌舞。
  三、传统体育
  福建省高山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是背篓球、竿球、抛陀螺等。
  1.背篓球,又称“背篓会”。原是高山族男女求爱的一种形式,阿美人尤为喜爱。参加活动的大部分是未婚青年。现已成为一项传统体育活动。比赛时,男女分开,每次按人数分成两队或几个队,每队一人背篓,甲队员投乙篓,乙队员投甲篓,投中多者胜。篓用竹编,高约50厘米,口径约25厘米,外织图案花纹。球用槟榔,亦用沙包、橘子、乒乓球等。
  竿球,高山族语叫做“卡不隆”球。源自台湾省台东的南太武山排湾人的生产习俗,排湾人先辈们用顶端削得十分锋利的长竹竿来捕杀一种名叫“古拉高”的凶猛大鸟,这种捕获方法后来演变成排湾人的“竿球”活动。在表演中,第一个刺中“卡不隆”球的嘎戈亮(年轻小伙子)最受费劳兰(乡亲们)的尊重。
  抛陀螺,是台湾高山族民间传统的体育娱乐项目之一。“陀螺”通常用木头制作而成,形似海螺,其底部加钉铁芯。玩陀螺时,每人拿一陀螺,在地上有规律地一个接着一个抛转鞭打,相互挤出界。后来,又从地上抛演变成抛至铁架上的盘子里。活动场地可大可小。陀螺最大的可以做到50多千克,最小的只有一二两。盘子(放在铁架顶端)最大25厘米,最小6厘米左右(有大、中、小),铁架可以逐渐升高,运动员与铁架的距离约1.5~3.5米左右。
  福建省高山族主要以上述传统体育项目参加20世纪80年代后举行的全省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后获全国表演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四、现代教育
  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90年,福建高山族文化程度构成比例中,大学毕业生占3%、大学肄业或在校生占0.3%,髙中毕业生占17.8%,初中毕业生占29.9%,小学毕业生占38.3%,文盲、半文盲占10.7%(其中6-11岁占2.3%)。
  1995年对福州、厦门、漳州、南平等4市的高山族84户,共362人的文化程度进行了统计。
  2000年福建省高山族7周岁以上受教育人口共391人,其中小学程度的占31.46%,中学(包括中专)文化程度的占55.24%,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49%。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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