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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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77
颗粒名称: 二、婚俗
分类号: K282.1;K892.22
页数: 3
页码: 278-2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满族婚俗风俗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满族风俗 婚俗

内容

辛亥革命之前,满汉间基本上是单向通婚,即汉人女孩可以嫁给满人子弟,而满人女孩就不能给汉人子弟做媳妇。福州汉人将女婿当做半子看待,女婿到岳家赴宴坐末位执酒壶,而满人女婿到岳家则坐首席第一位,舅郎坐末位执酒壶。还有就是汉人娶亲一般在白天,满人娶亲在半夜。福州满汉相处毗邻,汉满青年男女通婚成为常事。满族女子不许外嫁,而满人男孩又多从汉族女子中娶妻,于是满族女子就出现过剩的现象,时常有老姑娘出现。辛亥革命后,解除了“满不嫁汉”的禁例。
  粘氏在清代以前与汉族存在大量通婚关系。从晋江的《粘氏族谱》中可以见到许多事例。尤其是粘氏与衙口施家保持密切的通婚关系。在清代,由于粘氏并非旗人,不受“禁婚令”的限制,照样与汉族通婚。
  福州满人的婚嫁礼俗颇为繁杂,旗营子弟好面子摆阔,婚嫁后负债累累。因而,低层旗人视婚事为畏途。福州满族婚嫁礼俗如下:
  满族媒人同男女双方家长将双方年庚帖拿到看命先生处去合婚,如果双方命“冲”则不能成婚,只有女方命能旺夫助子才可上婚。合婚后,男方请女方家长和媒人上菜馆去吃喝,双方约定下礼日期,即订婚。订婚时男家要备“四干四鲜”礼物。鲜、干礼物的选定依季节而变化。如果订婚时处在年关,干礼是:20斤重鲢鱼1对、猪肉30斤、年糕一大笼、福橘百粒。另外,还要1两重的金如意1对,现洋40元。这是一般的礼物,好面子的订礼更重些。
  结婚要准备4天的酒席。第一天叫做“落桌”,所备酒席专为招待至亲好友和前来帮忙的人。第二天叫做“嫁妆”,这是大会亲友的日子,中午贺客盈门,此时女家嫁妆送到。嫁妆中除新房中应设家具及四季衣服、门帘、床帐外,还有一只皮箱,皮箱内有男方先行送去的金如意和女方陪送的金手镯及簪、环等首饰。女方还请四个“好命人”到男家来代为布置新房,同时向男家交点所有陪送的东西。要给抬嫁妆的工人赏钱。收到嫁妆后,男方要请一位“好命人”陪新郎到女家去道谢。
  新郎到女家致谢时,进大门后要立在厅堂中央,向女家祖先叩谢,然后向女家各位长辈叩头。遇到长辈多的,新郎要一起一跪连续叩几十个头。新郎回到家后,要招待客人,等到深夜二更时才大摆筵席,一直吃到三更才起轿去抬新人。四更天新娘子抬进门,新郎立在预备好的弓箭案前,弓箭插在案上斗内。新娘下轿后同新郎先拜弓箭,然后拜天地、祖先,再入洞房。洞房门口侍立2人,手执出鞘光亮腰刀,新人进新房时迅速将刀入鞘,刀声响能使新郎新娘吓一跳,俗称“镇煞去邪”。
  新娘进房后坐在床沿等待新郎前来掀盖头布。新郎由“好命人”扶着掀开新娘盖头布。新郎、新娘上床,面对喜神方向盘腿坐定,如同参禅一般。新娘不许伸腿及大小便,更不许说话,这样一直坐到次日二更,共计16个小时。所以新娘在出嫁前就要绝食,顶多只能吃些干果之类的食物,以防大小便。满族新娘装束是:身穿一件大红丝棉旗袍,脚穿蓝布袜及薄底青布绣花鞋,头上梳一个抓髻,在髻上插两枝鲜花,装束似一位女道童。
  新娘坐床一天后,就是婚礼的第3天,称作“筵席”。在这一天,男方要备办一桌丰盛酒席,请本旗长官来赴宴,并请几位有功名的人作陪客。这些有地位的客人全是着官服循规入席,新郎要对长官行叩头礼。席散后,亲友们又聚在一起吃喝,到夜半二更过后才散席。新郎由“好命人”送人洞房,与新娘喝交杯酒和吃长寿面,点起长寿烛。“好命人”退出后新娘才能伸直腿倒床休息。
  婚后第二天,女家遣人送来点心,一般是糖稀饭,同时送来用红纸包起来的小洋2角若干交予新娘。新娘吃过糖稀饭后,即由娘家派来的人为她梳洗打扮,打扮的式样如同“四郎探母”中公主的装扮一样。然后新郎在前,新娘在后,先拜厨神,后拜公婆,继见男家大小。凡小字辈的,新娘要给一个装有2角小洋的红纸包,叫做“见面礼”。婚事第四天。女家就有人来探望。每来一个必乘轿而来,轿后佣人手捧蛋糕一盘跟随。男方将蛋糕收下一半,同时要付给轿夫及佣人赏钱,每来一人至少要送给四五角红包。来看新娘的客人还要喝过酒才走。
  到第五天是女家接女儿、女婿回门。女家也要办酒请亲友来看新郎。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光绪与慈禧相继去世,清廷通令全国在一年内不许宴会,旗营则要服丧三年,停止嫁聚,已订婚的限期在三日内可以简单办理。由于过期要等上3年,于是福州旗营内在短短3日内就有百余家办喜事,其中也有不少是未定婚便结婚的。由于有禁奢令,旗人嫁娶只是请花轿和吹鼓手把新娘抬过门便算了。从此,旗营嫁聚习惯就有了改变,一切从俭,无以前的浪费现象。
  辛亥革命后,福州旗人通常在一日内办完喜事,但仍有人还保留在三更时迎娶的习俗。
  琴江旗人共有100个以上的姓氏,在辛亥革命前,遵从清廷的禁令,不与非旗人通婚。完全是旗营内通婚,不但女不外嫁,男也不外娶,这种小范围的婚姻,造成了旗营内多为姻亲关系。
  琴江青年男女也是借“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来缔结婚姻的。定亲时,要将男女双方的头发剪下,绑在一起,称作“结发夫妻”。定亲后,女方要为男方做一双鞋,装在礼盒内送到男家,以让未来夫君“步履康健”。
  迎亲时,媒人、新郎抬花轿到女家,此时女家大门紧闭。敲门后,女家问:“什么人?”媒人答:“迎亲。”女家说:“礼包送来。”礼包送上后,方能开门迎娶。
  新娘头盖头巾,由父或兄背上轿。新娘坐轿中,手拿槟榔、如意(后改作拿木制宝瓶),腰上系的红带子绑着银元两块。一路上,吹唢呐、敲圆锣。到了男家,沿地毯走往新房。在门槛上,放置纸糊马鞍,新娘从上跨过,称作“新人跨马鞍,四季保平安”。
  新房内要有一个装有五谷、称金子的秤、尺,以示婚后有饭吃、有衣穿、有钱花。在木坑(床)上要放置三盆火(火盆、水烟袋、蜡台,均是铜制),有钱人外加熨斗、手炉。穷人家至少要有陶制火盆、竹编手炉、木制蜡台。新人要穿一身热:棉衣、棉裤、内衣裤。拜过天地、祖先、父母后,新郎用尺子将新娘头盖掀开,坐在坑上喝“合欢酒”。
  第二天回门前,新娘家送鸡汤给新娘子喝,中午之前要接回娘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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