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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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60
颗粒名称: 二、民国时期
分类号: K282.1;F061.5
页数: 2
页码: 258-2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福建省满族经济的情况。其中包括织布、织席、织手巾、编草鞋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满族经济 民国时期

内容

辛亥革命福州光复后,原聚居于八旗营附近的旗人遂四散谋生。民国政府派专人到旗营调查户口,并逐一造册,统计出福州当时共有旗人4200余口。鉴于旗人自我谋生能力较差,为安抚起见,民国政府每月发给每位旗人1块大洋,另有粮米若干。同时,政府成立资生工厂,工厂设在汤井巷八旗小学校内,织布、织席、织手巾、编草鞋等,按劳取酬,以工代赈。共有300多旗人到工厂工作。由于吃惯饷银,不事生产劳动,旗人对劳动技能掌握很差。民国初年,“除部分满族上层知识分子隐匿民族成分,甚至改名换姓充任反动集团的官吏外,绝大部分沦为城市贫民,从事一些‘不正当’职业,如玩鸟卖艺等,或排摊贩、挑破烂担、拉草、当勤杂劳役等度日,生活一度极端困难”。(①参见《福州市回、满族情况调查报告》,1954年6月16日,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印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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