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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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58
颗粒名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分类号: K282.1;D675.7
页数: 1
页码: 2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福建满族享有了与兄弟民族同等的政治、经济地位。
关键词: 福建省 满族政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福建满族享有了与兄弟民族同等的政治、经济地位。人民政府对生活困难的满族同胞进行帮助扶持,在少数民族赴京观礼、政协委员等名额上给予一定比例,在满族聚居地设立民族村。福建现有满族村4个:福州长乐琴江满族村、福州郊区新店聂厝满族村、泉州南安丰州镇梧坑满族村、泉州晋江粘厝满族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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