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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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5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
分类号: K282.1;F061.5
页数: 8
页码: 255-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满族经济的情况。其中包括明清时期、民国时期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满族 经济

内容

一、明清时期
  (一)闽南粘氏满族
  明代前期,福建沿海一带社会较为稳定,粘氏处在经济的闲适阶段。博温察儿定居永宁杨丹时,购置田地,生活殷实。初到晋江的几代粘氏传人,承祖先基业,日子过得很富足,并带着贵族的一些习性。《粘氏族谱》记载了粘氏族人对财产的恬淡态度以及婚娶二房的情况:粘添奇,“性慷慨,疏财仗义,邻里有急,必悉力周之”。粘细,“娶泉州金钟巷周氏,因居府城,置房屋一座在四科亭,《晋江县志·封荫志》谓其人豪爽好施,亲戚贫困者抚之,虽多费,无吝啬”。“琚,字宜温,号刚毅,赫公长子也。娶王氏三娘,继娶王氏六娘。公赋质近纯,父没时虽遗有厚业,而母有嫡庶,因不能守,又重遭内难,故无建置”。“王多,字宜旺,号刚柔,赫公次子也。公性洒脱,常以音乐为娱,不留心家计。竟以妾故出居许婆庄,离祖家六七里许,故今子孙有居于此,后乃移居南安浯坑”。“恽,字时昭,号逸轩,赠南京山西道御史细公次子也。娶林氏,继娶许氏,公自十五岁丧母,既啬于财,及长成而二妣皆蚤卒,复得陈氏质极妒悍,不与公内治家务,日惟箠楚子辈,置之饥寒,而公坦易嗜酒,不拘小节,有稽阮之风,亦不与陈较,故无锱铢之积。而子辈皆倚赖于涤楼翁及王孺人焉。明世宗嘉靖时恩例高年赐冠带,乡民为公请受寿官,亦淡无喜色”。
  粘氏历经几代之后,人丁渐多,迫使他们不得不分居各处,各谋生计。明朝中期,粘灿仕途顺,为粘氏一族提升了地位。粘灿为盐民减轻赋税的事迹也为粘氏带来了实际的好处:“克定,讳失纪,号晴江,凤奴公子也,娶林氏。公能干通晓,足服乡人。本宗户役系公与洪寄塘承当也,前云盐顶蔡,此云民顶洪。因涤楼公奏盐折色,场民感佩,凡盐役之事悉皆不问吾宗,轮接以报厥德。有如吾乡叔兄弟侄亦以涤楼公之德,凡一切户役未当过问。城中宗人皆敦本古处之风,实欲劝诗书之俦也。”居浔美盐场的粘氏的盐役、户役均因粘灿的贡献而免除。
  明清之交,政局动荡,大多数粘氏族人无以安身立命,生活处于困苦状态。战乱甚至殃及当地盐户纪念粘灿的“生祠”,“生祠”在兵灾中曾被焚毁。
  清康熙、乾隆时期(1662-1795年),政治稳定,经济复苏,促进粘氏各支逐渐繁盛。由于同宗同源的渊源关系,泉州粘氏得到清皇室的认同,政治地位大为提高。清代粘氏中科举、为官宦者众多,经济生活也随之改善。
  明清时期粘氏中科举、有功名者在粘氏族人中只占极少的部分。居泉州城内的多数从事小商小贩或肩挑行当,或当雇工为生。居住乡间的粘氏族人,多以务农为生。粘氏主要居住地梧坑、衙口、粘厝铺、山柄等处,皆为丘陵山地,土地十分贫瘠,只能种植番薯、大麦、花生等耐旱作物,收成有限,如遇天灾人祸,不少人卖儿卖女。如粘厝铺粘考镖兄弟姐妹8人,就被卖掉4人,村中卖一两个子女者屡见不鲜。加上鼠疫、霍乱等疾病不时发生,以至产生不少绝户。《粘氏族谱·秉珂公派下私谱》所载的绝户达8户之多。山柄村粘氏先时曾有7座大厝,10余户人家,但传承400多年之后,只存1座祖宅,2户人家。
  (二)福州满族
  清代福州旗人吃朝廷俸禄,领取兵饷,生活不忧,不事生产劳动。
  随着旗营人口逐年自然增长,而兵员却受到定额限制不能扩充,因此往往遇到出缺时便互相争夺。于是旗营建立一种制度,叫做“挑缺”。凡是步甲要上升马甲,要通过考试,即骑在马上连发三箭都能射中靶心,而且年龄必须16岁以上。步甲升为马甲后,所余空缺由养育兵补上。养育兵要年满7岁以上,并且还要有连发五箭能射中百步之外的“标的”的本领才能补充。养育兵从5岁开始训练,每天早晚练习拉弓、蹲档,在6岁时练习射箭,必须达到5枝箭均能命中的水平,才能去比试。有人不愿下苦功,所以到老还是一个“白丁”(满语叫“苏拉子”),一辈子没有粮饷,只能当小商贩糊口。随着福州旗营人口的增加,白丁人数也随之增多。到清末,旗营中少数青壮年漂洋出海,到南洋各岛去谋生。
  福州旗营每月发放的粮饷,是旗营官兵衣食之所依。马甲每名每月4两2钱银子,老米1担;步甲每名每月2两5钱银子,老米5斗;养育兵每名每月只有7钱银子,无米。庚子赔款前,马甲和步甲还能领到冬衣钱、瓦片钱和房银,在庚子(1900年)以后就取消了。所谓冬衣钱,是马甲、步甲的寒衣费,每人每年3两银子;所谓瓦片银,是因为福州每年均要遭受台风袭击,住房上瓦片遭受损坏,要补添瓦片,每年发给1两银子左右;所谓房银,就是房子修缮费,每10年发一次,每次约10两银子左右。由于每个马甲、步甲均有家属,人口多的,这些银饷便难以维持正常生活。马甲、步甲所发粮食,全是陈年仓米,粗糙不堪,一经加工损耗过半,实际上可食用的只有一半。从咸丰年间(1851-1861年)起,由于战祸不断,旗人生活水准逐渐降低,所得粮饷不敷物价上涨。旗人有不准自谋生活的规定,而政府又不给他们加薪,并且在庚子赔款后,将旗人冬衣、瓦片、房银等津贴取消,旗人生活水平更低了。
  协领是一旗的首长,他的薪俸每月30两,折合大洋42元,比他低级的军官则更少。有的骁骑校、防御营官员,经常将自己的官服送进当铺抵押,遇到将军传见或举行典礼时,就借债把官服赎出穿戴一下,事后依然将官服送入当铺。这种现象在这些官员中常可见到。当时福州东门外庆泰当铺、仙塔街慎庸当铺等处,都是这些军官经常光顾的地方。
  福州旗营官兵的钱粮由福建省库拨给,每月由军署“右司”(相当于军需处)造具花名册向福建省市政司署领现银。然后,通知八旗协领派人前往具领。每旗领到后不是银锭就是元宝,无法分配,于是各旗负责钱粮的“领催”必须将银锭送到井楼门永美钱庄去兑换碎银和大洋,以及“台状”、铜元、铜钱等,这样才能发放到官兵手中。
  银两的发放过程中,中下层官兵实际拿到手的银子比起规定的要少。这是因为受到了层层盘剥。开始在藩台署的秤上被盘剥去一些,到将军署右司秤上又被刮去一层,过永美钱庄又少了一部分,协领衙门的“领催”又扣下一些。“领催”每月轮值一次,叫做“当月”。领催在发薪时,也要剥吞一些。每个马甲、步甲领到饷粮,除了几个烂板大洋(俗称“烂板番”,是将大洋铲去一片银子,然后胡乱在上面刻上钢字),其余全是铜元和台伏票(钱庄的票条)。“烂板番”在市面上只有7成的价值。按规定每个马甲每月应得4两2钱银子,折合大洋是5元8角8分(1两银子折大洋1元4角),但是由于领到手的大洋5元是烂板番,若以7折算,只值3元5角了。
  旗营的米粮也由福建省库中拨给。每月由右司造具花名册,送粮道衙门,同时由右司发给旗营官兵每人米票一张,每月初三持票到西仓去领米。这米原是福建浦城所产的上好红米,可负责运输、保管大米的粮道官员事先将好米换出,将泥土、细沙、稻谷等拌入其间,所以旗营兵丁领到大米后,总要求人加工,结果1担米只剩下5斗。步甲应得的半担米,也只有2斗半,只够一人糊口,马甲所得之米也只能维持两个人填饱肚子。因此,下级兵丁家中人口多的,生活就发生困难。不但一般官兵每月领到这些掺杂许多沙土的红米,就连将军、骁骑校所领的米也不例外。不过每年秋收之后,他们还能领到俸米,骁骑校可领两担纯大米,官级越高越多。这种纯大米不用加工即可食用,并且比市面上所售的要好得多。
  下层旗人中也有少数成为财主,如大斗彩巷马家、行眷境冠家,靠捐官、搜刮、放高利贷而发财。
  二、民国时期
  辛亥革命福州光复后,原聚居于八旗营附近的旗人遂四散谋生。民国政府派专人到旗营调查户口,并逐一造册,统计出福州当时共有旗人4200余口。鉴于旗人自我谋生能力较差,为安抚起见,民国政府每月发给每位旗人1块大洋,另有粮米若干。同时,政府成立资生工厂,工厂设在汤井巷八旗小学校内,织布、织席、织手巾、编草鞋等,按劳取酬,以工代赈。共有300多旗人到工厂工作。由于吃惯饷银,不事生产劳动,旗人对劳动技能掌握很差。民国初年,“除部分满族上层知识分子隐匿民族成分,甚至改名换姓充任反动集团的官吏外,绝大部分沦为城市贫民,从事一些‘不正当’职业,如玩鸟卖艺等,或排摊贩、挑破烂担、拉草、当勤杂劳役等度日,生活一度极端困难”。(①参见《福州市回、满族情况调查报告》,1954年6月16日,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印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1954年,福州市委统战部统计到的福州市满族有227户,共591人,其中18岁以上的成人有388人,有职业的223人。当年,市政府根据调查结果通过社会救济和失业救济向生活困难的满族家庭提供帮助。1954年政府共救济33户,临时救济10户。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理环境的限制,居住在乡村的满族未完全摆脱贫困的境况。1978年,晋江粘厝铺村粘氏93户,500余人,人均收入只有30元,口粮150斤。衙口村粘氏46户,250多人,人均收入40元,口粮110斤。温饱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居住在晋江市、泉州市(鲤城区)、南安市的粘氏族人,分别于1985年、1987年被确认为满族成分,此后,政府又在粘氏人口比例较高的晋江龙湖镇粘厝铺村和南安霞美镇梧坑村设立民族村,给予其他民族村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殊待遇。这些市、区的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有粘姓的代表名额,粘姓满族享受到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各种优惠政策。
  晋江龙湖镇粘厝埔是有粘姓500人居住的民族村,地处黄土丘陵,农业生产条件不好,这里粘氏族人的生活大多比较贫困。民族政策落实后,当地民政部门拨款帮助粘厝埔村挖大井、兴水利,扩大可耕地面积,利用赤土坡地种水果,绿化山坡地,保持水土,为发展生产创造条件。粘厝铺村的粘姓人随着侨乡企业的发展,改变纯农业生产的传统模式,发展多种经济,有的农闲时就地到企业打工,有的外出港澳合资经营商贸,办家庭企业的日益增多。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使满族人口数增加很快,如晋江山柄村粘氏满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只有2户,人口不足10人,到20世纪末已发展到13户。
  南安霞美镇梧坑村的粘姓满族人口占泉州市粘姓的一半,有1400多人。这里是个丘陵山村,三面环山,人均耕地面积0.23亩,人均山地面积有2亩多。梧坑粘氏因地制宜,在山上种植松柏、相思木、油茶、杨梅、橄揽、芒果、龙眼、梨子、荔枝等林果作物,一年四季为家家户户带来副业收入;地里的稻谷、地瓜、花生、大豆等粮食收成自给有余。加上农闲时年轻人外出打工、经商的人增多,每家每户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民族村以公办民助的方式推动粘氏族人集资献工,建起民族小学新校舍、修建村水泥路、安装变电设备。
  20世纪末居住在泉州市区的粘氏约有600多人,50年代前相对集中住在西街、甲第巷、台魁巷、浮桥的宅地中。半个多世纪以来,由于拆迁、迁居等原因,已散居于鲤城区、丰泽区各处。他们的职业大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如教师、事业单位职工,家庭收人稳定,生活有保障。
  1999年,由粘厝埔的粘氏族人兴办的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COSTIN)成立。这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贸易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厂区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有员工近1600人。该公司由华鑫织造发展有限公司、华鑫塑料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华鑫无纺纤维实业有限公司和华鑫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等主要企业组成,并以国际贸易为市场依托,形成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公司先后通过了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OSTIN商标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COSTIN牌无纺布被评为福建省名牌产品。鑫华公司与天津工业大学联合成立的非织造技术研发中心被评为福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生产的差别化功能涤纶短纤,新型环保鞋材、滤材、功能型无纺布、土工布在国内材料市场占有相当份额,并远销欧美、东南亚地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居福建工业300强、福建民营企业300强、福建省纺织服装制造业10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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