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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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44
颗粒名称: 三、婚姻
分类号: K282.1;K892.22
页数: 2
页码: 236-2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回族婚姻风俗的情况。其中包括嫁娶仪式、提亲、定亲、成亲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回族风俗 婚姻

内容

唐宋时期,回族先民就有一部分人和汉人通婚,他们在当地娶妻生子,繁衍生息,其子女被称为“土生蕃客”。元代,大批回回人来到中国,他们有相当一部分与汉人通婚。明代,回汉通婚的现象更为普遍。但是,随着回族聚居区的出现和回族人口的增加,回族内部不同姓氏的联姻越来越多,在陈埭丁、百崎郭也出现了同姓族内婚的情况。
  福建回族婚姻的嫁娶仪式,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又有外来民族的习惯,因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婚俗。泉州的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有纳妾现象,也不照《古兰经》规定择取二至四妻,但妻亡续弦却很普遍。回族的婚姻礼仪包括三个程序:提亲、定亲、成亲。
  提亲。泉州回族男女成年后,任何一方家长看中了对方子女,便通过族内长辈或亲友为儿女提出求婚,对方不管是贵贱,都必须乐意应允结为亲家,不得推辞拒婚。这种一说即合的婚俗,在泉州回族中直至20世纪50年代仍为盛行。当男女青年互有爱情,可以坦率告知父母,父母托请族内长辈为媒,向对方家长求亲缀合。若对方应允亲事后,便选择吉日(回族均以主麻日即星期五为吉日),约定在某一主麻日订婚结成亲家。
  定亲。男方准备各种礼品,如戒指、各种精制“油香”和布匹等,由长辈或亲友陪同至女家定亲。女子亲自到厅堂接受男方“戴手指”。接受男方戒指,表示彼此愿意终生结为伴侣。
  成亲。泉州回族的婚礼仪式,定于“主麻日”举行,最贵重的嫁妆是《古兰经》。是日,男女应“大净”(全身沐浴),在厅堂中悬挂《古兰经》。新郎到新娘家迎亲,同往清真寺,请阿訇主持婚礼。婚礼最后程序是新郎新娘双手摸脸做“都哇”感谢“真主”,如有此仪式便是“合法婚姻”了。若是汉族姑娘嫁入回族,新娘则应随夫皈依伊斯兰教,一切从回回风俗。邵武回族的婚礼,则是在结婚当天,男方以大轿请女方父亲到男家共主婚礼,请阿訇证婚。阿訇当众询问新婚夫妇及双方家长,是否自愿结为秦晋,置答自愿后,即奏诵“以扎布”(婚配经)、撒果品。女方的陪嫁,除被帐衣服首饰外,必须另加锡制酒壶1把,红漆有盖的小木桶1个,此桶备作斋月送点心去清真寺之用。泉州回民成亲翌日,新婚夫妇要一同“回门”,探视女方父母,女家准备筵席宴请新女婿,席上必不可少的菜肴是鲜嫩的“烤全羊”,只有宴请新婚女婿才出此道佳肴。散席后,新婚夫妇当晚必须同时返回婆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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