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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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1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回族
分类号: K281.3
页数: 48
页码: 193-2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回族的情况。其中包括源流、分布、政治、经济、文教卫生体育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回族 民族

内容

唐宋时期,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口岸。从海上丝绸之路来的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与福建当地的汉人相结合而产生了回回,俗称“海回”,这是福建回族的最主要来源。泉州成了福建回族的主要聚居地,回族也成了福建主要的世居少数民族之一。福建回回除了经海路来的之外,还有从陆路来的,主要迁居于闽北邵武。
  回族素有经商传统,在古代的福建航海业和海洋贸易的发展中,回族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福建回族在与当地汉族交流中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文化。20世纪80年代以后,泉州回族聚居区经济发展迅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
  第一节 源流
  一、海路入闽
  唐宋时期进入福建的回回先民,以泉州地区为多。
  唐时前来传教、经商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当中少有人定居于泉。这种情况经唐末、五代至北宋,发生了变化。
  20世纪90年代在泉州能见到的、时代确定且保存完好的最早的伊斯兰文物就坐落于泉州市通淮街的艾苏哈卜清真寺。据寺内门楼北墙的阿拉伯文石刻记载,该寺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这一记载得到了考古发掘的证实。(①福建省博物馆等:《泉州清净寺奉天坛基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3年第3期。到南宋初年,一些规模巨大的穆斯林公墓也开辟出来。见于记录最早的是创建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的泉州东坂蕃商墓地,由蒲霞辛倡发,施那围(施拉夫人)完成。(②林之奇:《泉州东坂葬蕃商记》,《拙斋文集》卷15。1965年,泉州发现了一方阿拉伯文石刻墓碑,译文为:“……这是侯赛因·本·穆罕默德·哈拉提的坟墓。真主怜悯他。他卒于(伊斯兰历)567年4月。”(③陈达生:《泉州回历29年墓碑辨》,《阿拉伯世界》.1980年第1期。卒日换算即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12月,这是泉州所发现的最早的伊斯兰教徒墓碑石刻。清真寺的创建,大型公共墓地的辟建以及墓碑石的发现,证明了在晚唐至北宋初期穆斯林开始大量定居于泉州。
  至元代,泉州已聚居有大量的阿拉伯商人。为适应穆斯林生活需要,建造了更多的清真寺。元至正十年(1350年)吴鉴的《清净寺记》曰:“今泉造礼拜寺,增为六、七。”(①陈达生:《泉州回历29年墓碑辨》,《阿拉伯世界》,1980年第1期。著名的艾苏哈卜寺在公元1310-1311年得到全面的重修。从墓葬和有关碑刻可见穆斯林在外来人中所占的优势。泉州陆续出土的大量宗教石刻,“其中以伊斯兰的数量最多,说明中世纪中西方贸易中最活跃的商人是穆斯林。由于他们独特的宗教生活和风俗习惯,所到之处无不留下伊斯兰教的建筑和墓葬等史迹”。(②陈达生:《泉州回历29年墓碑辨》,《阿拉伯世界》,1980年第1期。在已收集整理的两百余方碑刻中,有年代可考者元代居多,所有的墓碑表明,抵达泉州的穆斯林已经热爱并眷恋这块华夏国土,在此落地生根,终老是乡。
  由唐经宋至元不断有西亚、中亚穆斯林沿着海上丝绸之路来到泉州,大批穆斯林的纷至沓来,为回回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些穆斯林,或举家迁居,或单身而来,就地与汉人联姻,产生了“土生蕃客”。有宋一代,已有薪传了五代、六代的土生蕃客。土生蕃客生在中国,长在中国,说汉语,穿汉服,只是从父辈、祖辈、曾祖、高祖辈那里继承了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到元代,他们很快地汇人“回回人”的行列,成为回回民族的一部分。
  泉州现已发掘整理的伊斯兰教石刻显示,穆斯林来自于也门(Yemen)、哈姆丹(Hamdan),土耳其斯坦的玛利卡(malaq)、亚美尼亚的哈拉提(Khalat),波斯的施拉夫(Siraf)、设拉子(Shiraz)、贾杰鲁姆(Jajarm)、布哈拉(Bukhara)、花刺子模(Khorazm)、霍拉桑(Khurasan)、伊斯法罕(Isfahan)、大不里士(Tabriz)、吉兰尼(Jilan)等地,其中经波斯而来的为数最多。(③陈达生:《泉州伊斯兰教石刻》。其后代人称“海回”,以区别从陆上来的回民。此外,南洋一些伊斯兰教传人较早的国家,如占城、苏禄、渤泥等,当地土著人有的改奉伊斯兰教,成为南洋穆斯林。后来这些人也随着商船到中国,留居不归,成为回族族源之一。
  从“回回先民”的身份看,他们大部分是来华经商贸易的穆斯林商人;另外则是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派来朝贡的使臣及随行者,如《重修清净寺碑记》载:“夏不鲁罕丁者,西洋喳嗜例绵国人。皇庆中随贡使来泉,住排铺街,修回回教,泉人延之,住持礼拜寺。”(④陈达生:《泉州伊斯兰教石刻》。或是商人及使臣两种身份兼之者。
  回族是由中国国内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来泉州的穆斯林与当地居民婚娶相通。这种现象在宋代比较普遍,元代这种通婚现象更为广泛。泉州出土的镌刻着阿拉伯文和汉文的墓碑(①陈达生:《泉州伊斯兰教石刻》。)可资证明:一是奈纳·穆罕默德墓碑石。此方碑刻一面刻阿拉伯文,一面刻汉文。阿拉伯文刻有亡者的姓名及去世时间,汉文则包括生卒的详细时间,并刻“孤子吴应斗泣血谨志”,这位吴应斗便是蕃汉结亲的结晶——土生蕃客。二是黄公墓百氏坟墓碑石。黄公应是泉州人,百氏是阿拉伯人,这是夫妻合葬的墓碑石。三是阿含抹为其父艾哈玛德所立墓碑,一面阴刻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一面刻汉文。译文为:“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艾哈玛德·本·和加·哈吉姆·艾勒德死于艾哈玛德宗族母亲的城市——刺桐城……”碑文明确称“艾哈玛德宗族的母亲”,而不是艾哈玛德的母亲,是艾哈玛德的先辈娶了刺桐人为妻。
  泉州地区回族的先人,包含了来泉州的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以及与他们通婚或避难而从回的当地汉人等。因此回回民族的来源,除了西亚人与汉人通婚的这一部分,还有“因避难而从回”的人。“清净之教,于时最为炽,色目人据闽,以吾泉为盛。当元之时,免其差役,世人常因避难而从回”。(②惠安白崎《郭氏族谱》。)《林李宗谱》谓:“其间有色人者,有伪色目人者,有从母为色目者。”(③惠安白崎《林李宗谱》。)也说明当地色目人已扩充了民族范围。
  漳州回族的来源与泉州回族来源大致相同,早在唐、宋即有蕃客来此。经南唐、宋时期进入漳州的穆斯林,大多与当地人通婚,其后裔成为“土生蕃客”,主要姓氏有康、洪、丁、郭四姓。
  元代是泉州回族形成的重要时期。至元代,在泉州的阿拉伯人通过与汉族通婚而定居下来所形成的一个新的共同体已经出现,并通过伊斯兰教信仰而不断巩固着这一个共同体的发展。
  晋江市陈埭镇是福建省最大的单姓回族社区之一。因陈埭的回族都姓丁,民间称之“陈埭丁”。据丁氏族谱记载,一世祖丁节斋,讳谨,字慎思,生于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年),卒于元大德二年(1293年),配陈氏。“始祖节斋公,宋咸淳间,自姑苏籍居城南之文山里”,(④《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卷3,《传记、行状·封主事先大人后吾府君行实》。)是一位于南宋末年由苏州来泉州做生意的穆斯林商人。族谱记载陈埭丁氏族的先祖还保存有阿拉伯的体质特征,如四世祖丁仁庵(讳善,字彦仁,1343—1420年)“眼瞳闪烁,其光晶晶,眉颅瘠峭,其骨棱棱”。(⑤《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卷3,《仁庵府君像赞》。)进入元代,统治者实行民族等级制度,采取优遇色目人的政策,泉州穆斯林商人处于优越的地位,长期扮演着海外贸易的主要角色。但是,丁氏一至三世单传,生意并不景气,生活亦非宽裕。二世丁述庵(讳嗣,字衍宗)生于宋咸淳九年(1273年),卒于元大德九年(1305年),享年三十有三,配陈氏。三世丁硕德(讳夔,字大皋,1298-1379年)虽然“商贩于外,往来苏泉之间”,奔波经营,却“零零一身,当三十一岁,未有室家”,(①《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卷2,《纪、说、表·扳谱说》。)直到晚年,才积攒了一定的财富,借着小康家境,其儿子丁仁庵与同处城南之邻居“系出泉南右族,宋永春开国男少师公夏之六世孙”庄淑懿联姻。然而,正当家道中兴之际,泉州爆发了“亦思巴奚战乱”,前后持续了十年(1357-1366年),长期侨居这里活跃于商场的“蕃客”和穆斯林商人纷纷逃往海外或徙避他乡。为应对这一重大的时局变动,丁氏不得不放弃经商传统而于元代末年举家迁出泉城,徙居陈埭。据族谱中《仁庵府君传》记载:“公讳善字彦仁,仁庵其别号也。先自苏州籍居晋江文山里。元至正末,随父大皋公徙居城南门外廿里许,是为陈江。”陈江即陈埭。丁硕德经商所积累的财富成为转务农业投入的基础,凭借这一经济实力,丁氏不仅广置田产,而且拥有广阔的“宜生海错诸鲜,居民受产以为业”的海荡。经过丁仁庵短时间的经营,“家用益饶”。(②《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卷3,《传记、行状·二庄孺人传》。)丁氏回族就这样在陈埭立足生存,并“业日以拓,族日以大”(③《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卷1,《序、跋、谱例·丁氏谱牒》。)而薪传繁盛起来。
  陈埭丁氏族谱也记载了回族先民阿拉伯人和汉人通婚的情况。据统计,陈埭丁氏回族一至十世有丁口495人,婚配者434人。其娶入除元配外,含继室、侧室等计婚姻458例。其中与汉族五十姓联姻434例,占94.8%,与郭、金、蒲、夏回族四姓联姻24例,仅占5.2%。丁氏回族婚配对象主要是汉族,汉人也是陈埭回族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丁氏回族在陈埭开基拓业,逐渐成为当地的旺族。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的发展,陈埭回族在历代都有部分人陆续向外迁徙到省内外各地,甚至东南亚各国。
  惠安县百崎回族乡是福建省唯一的回族乡,聚居有回族近万人,素称“百崎郭”或“九乡郭”。百崎回族的开基祖郭仲远和其妻陈氏不仅族谱有记载,而且还有保存至今已500多年的伊斯兰式古墓葬。元末明初,郭姓回民为了摆脱当时受歧视的困境,就选择了历史上汉族中郭姓勋高爵显、官居极品人物为护身符,从而依附在郭子仪世系之下。郭仲远的先祖郭德广、郭子洪是来中国经商的阿拉伯人或波斯人的后裔。而百崎郭姓回族的先民是阿拉伯人或波斯人,还可以从体质特征资料得到印记。百崎郭氏族谱描述百崎六世郭应夏云:“公之形容魁梧,面白展长,须半黑白,鼻贯顶,身穿白衣。”1983年9月,上海复旦大学和上海自然博物馆的体质人类学家在白奇村作了223例回民体质测量,经数理统计分析,得出白奇回族有中东血统的结论。(①郭志超:《伊斯兰教在百崎回族文化变迁中的地位》。)从其信仰看,也确认他们是穆斯林。族谱载:“吾家自开基法石,德广公即从清真教。”又载:“德广公肇基法石,葬在光堂宫后棋盘穴,此乃来泉一世祖,其故营用回教法。”“开基白奇以来,曾贮天经三十部,创礼拜寺,尊重经教,认主为本。”(②《郭氏族谱·复遵回回教序》。)
  据郭氏族谱记载:一世祖“德广公”,“自杭来泉,依例占籍法石,为法石开基始祖”。(③《温陵惠邑白奇华山顶前架房梦课公派下郭氏宗谱牒》。)1956年,泉州通淮门外的法石村农民在该村“光堂宫”和“天堂井”的东侧,俗称“柳公砌”又称“棋盘穴”的地方发现一座规模广大的元代“蕃客墓”。该墓为石砌四方大平台,台分上下层,各有两座伊斯兰教塔式石墓盖,一方墓碑竖立于上层的首端。该墓碑用汉文和阿拉伯文两种文字记载了死者姓名、生卒年代和地名。碑用白花岗岩石制成,高1.32米,宽0.94米。阿文刻在碑额,碑中正文竖刻“晋惠元郭氏世祖坟茔”,两边上角各刻小篆,右“坡庭”,左“百奇”。碑上的阿拉伯文是汉语“元郭氏德广墓”之意。又《郭氏族谱·序》载:“(德广公)因授薄职,以公来泉,干戈抢剧。弗克还朝,纳室于泉。”《奇山义房郭氏家谱》载:“(德广公)卜居行春门外,依例占籍,改迁法石坡庭居住。”从谱牒资料与考古发现可知,郭德广从杭州来到泉州,后迁法石坡庭居住。郭德广育一男子洪。作为百崎回族开基祖的郭仲远,是子洪的次子。据族谱记载:“仲远公,别号毅轩,子洪公之次子也,生于元至正戊子年(1348年)二月二十三日卯时,卒于永乐壬寅年(1422年)七月十三日申时,享年七十五岁。祖妣孺人陈氏生于元至正辛卯年(1351年)十月初一日己时,卒于明宣德癸丑年(1433年)二月二十二日申时,享年八十三岁。合葬本都龙头山前。生传五男,分为仁、义、礼、智、仪五房,即长仕初、次仕源、三仕璧、四仕敏、五仕昭。”(④陈达生:《泉州回历29年墓碑辨》,《阿拉伯世界》,1980年第1期。)郭仲远所传五子,长房郭仕初居白奇,二房郭仕源及后代在里春、后海、田吟以及后来的斗门头;三房郭仕璧居在山兜,后出祖漳州、同安、南靖;四房郭仕敏及后代在埭上、下埭、大山、贺厝和克圃;五房郭仕昭居在里春。明清以来,郭氏回族有不少入迁往省外发展。
  与陈埭丁氏回族一样,汉族也是百崎郭氏回族的重要来源。据谱牒资料显示,除了与泉州其他姓氏回族,如金、丁、葛、马、黄、迭等联姻外,百崎郭氏回族与汉族有着更为密切的婚姻关系。如郭德广之妻吴氏、二世郭子洪之妻翁氏、三世郭仲远之妻陈氏,均为汉族妇女。开基百崎后,郭氏与当地汉人通婚普遍。
  惠安的郭姓回民的祖先,除上述由海上丝绸之路来泉州的百崎郭氏回族外,还有一支郭姓回民,是经由陆路而入惠安的。他们在宋代由河南省固始县入闽之仙游、莆田,后辗转入惠安,定居于山腰镇龙山村。
  二、陆路入闽
  福建回族先民,有一部分人由陆路入闽,他们主要分布于闽北地区。
  邵武是福建北部回族相对集中的地区。邵武的回族主要由元末至明中叶入居邵武的外来回民组成,其中以明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山西南迁的回民人数最多、规模最大。
  据《元史》记载,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谕鄂州、扬州、隆兴、泉州等四省,议用兵戍列城”,“四月,调扬州合必赤军三千人镇泉州”。军队调动即经由邵武。后更调湖州戍军部分屯军邵武,军中色目人甚多。(①《元史·兵志》。)最早记载回民定居邵武的史料见于邵武各姓的族谱中,时间多集中在明初洪武年间。《杨氏族谱》记载:“一代始祖,赉兴公,原居山西大同府柳御巷,明洪武二年(1369年)出授邵武府指挥使,因居焉。”《米氏族谱》记云:“先为山西大同人,祖开奄。元世为边将,明洪武七年(1374年)始附,八年调邵武,因家焉。”马氏的祖先马达霓系山西大同府大同县南乡人,明洪武年间因出任邵武带刀兵马指挥而定居于邵武。到邵武任职的这些文武官员,皆携家带眷且有不少随从人员,当时跟随杨赉兴军队到邵武的回民就有百余户七百余人,他们在邵武定居下来,繁衍生息。嗣后,马、沙、苏、范、郝、米、郑、兰、胡、史、工、李等姓,或系居官,或因贸易,由山东、山西、甘肃、陕西、河北等省前来定居于邵武。元末明初的泉州蒲姓,为免遭杀戮和迫害,也有部分改名易姓避居邵武。至明末清初,其中郑、兰、胡、史、郝、李各姓,先后他徙,杨姓也有一部分移居将乐县。早在明清间就到邵武定居的回民中,到20世纪90年代,只留下杨、马、沙、苏、范、米、王7姓。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荣誉军人第十六教养院来邵武的有韩、徐二姓。后韩姓随军他调,徐姓仍居邵武。20世纪50年代,修建鹰厦铁路的八五二铁道兵团回民师,东北和河南、河北等省南下的回族干部,以及1958年由山东调来的回民林业建设者,他们都在邵武工作并定居下来。
  此外,在漳州、福州、厦门等地还有一定数量的回民散居。
  元代,除继续有穆斯林来漳经商定居外,漳州在元太祖、元顺帝二朝都爆发过大规模畲民起义。元廷在平定过程中,一些穆斯林士卒多戍战略要地,并与当地人民通婚,从事农业生产,如华安的马坑马氏,漳州浦南的白(陈)氏。元末明初,有一部分泉州穆斯林因避战乱而避居于漳州的九龙江沿岸地区。福州的回族,其来源主要是元代以后,以受聘为阿訇、投亲、居官等种种缘由,从甘肃、宁夏、陕西、山东、河南、河北等前来定居的回民。
  厦门回族的主要来源,是清代以来由安徽、河南、广西等地移居经商的回民。
  第二节 分布
  五代迄宋,泉州地区蕃客人数渐多。赵汝适的《诸蕃志》记载,南宋时在泉州的外国籍商人、传教士、旅游家“数以万计”,有5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以阿拉伯和波斯人最多”。(①赵汝适:《诸蕃志》。)《泉州府志》记载:“胡贾航海踵至,富者赀累巨万,列居郡城南。”(②乾隆《泉州府志》,卷75,《拾遗》上,“夏不鲁罕丁”条。)宋元时期“泉南”大致指通淮街以南至今南门为界的三角地带。许多蕃商去世后就安葬在泉州,于是,南宋时泉州城外之东南隅有了“掩胡贾之遗骸”的公共墓地。位于今南门排铺街附近的地方,又建起了一座新的伊斯兰教寺,即“清净寺”。在涂门外,津头埔兴建“也门教寺”。津头埔紧邻涂门,位于通向后渚港的古道旁,是宋元时外国人聚居之地。
  元代,居于泉州的“回回蕃客”估计有数万人之众,他们基本上集中在城南隅、东郊及东南郊。在元末至正十年(1305年)扩城之前,商品交易活动通常是在这一带进行的,故有“一城要地,莫盛于南关”之赞。此时,泉州城又增建礼拜寺。其中有位于南门的“穆罕默德寺”及东门外东头乡元至治纳希德重修的清真寺。东门外东头乡曾发现过二十几块伊斯兰教墓碑石和十几座石墓盖,加上纳希德重修的清真寺,表明此处是宋元外国人聚居地之一。
  20世纪中叶开始,在泉州发现大批的各种宗教石刻,其中以伊斯兰教的数量最多。石刻发现的地点在泉州仁风门(东门)区域有东头乡、色厝美、仁风街、驿路埔、金厝围、夏厝山、东禅寺、东湖畔、东岳山、灵山、瑞凤岭、乐(鹿)园等等;在通淮门(东南门)区域有津头埔、下围、法石、美山、后路、云麓、苏厝山等等;在南门区域有南校场、华洲、沟后村、亭店乡等等。
  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至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的“亦思巴奚战乱”,使原来高度集中于泉州港的阿拉伯人后裔纷纷远离城市,走避乡村,或改换姓氏,不敢承认自己的真正血缘。明初执行“海禁”政策,定居于沿海的穆斯林多被迫迁徙他方,改习易俗。永乐五年(1407年)颁布了保护清真寺及伊斯兰教的敕谕,穆斯林的境况稍有起色,少数泉州的穆斯林逐渐返回城里,定居于艾苏哈卜寺旁,但多数仍居于乡村或山间,或滨海地带寻求新的出路。因此形成了如今泉州地区各县市均有回民分布的局面。而留居城内的回民则人数大大少于城外居住者。至1937年,张玉光考察泉州回族情况时,“泉州城内之回民,只十一户,除蒲姓、夏姓两户另有房产,居于涂门街及东门里外,其余九户皆在礼拜寺地址,自建房室居住”。(①张玉光:《回教入华与泉州回教概况》,载《泉州伊斯兰教研究论文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确属穆斯林后裔的居民重新登记,恢复回籍,回族人数显著增加。根据福建省人口普查资料,1953年福建回族人口5094人,1964年为9323人,1982年为31188人,1990年达到92464人。从1953年以来增加的87370人,绝大多数是恢复民族成分的回族人。
  20世纪末,泉州回族有丁、郭、金、马、铁、蒲、黄、米、夏、白、闪、葛诸姓,其中丁、郭二姓人数最多。
  丁姓回族,于元末徙居晋江陈埭,至今已传27世,拥有回裔1.6万多人。他们主要分布在四境、江头、岸兜、溪边、西坂、坪头、花厅口等7个回族村。陈埭丁姓回族分支在大陆其他地方的人口也有1.5万人左右,主要是:明末迁往福鼎市秦屿镇发展至今的有3500人,分支福安市黄如村、赛岐镇有1000多人,徙居同安区新店乡200多人;清代外迁泉州河市后土楼看墓者有300多人,迁惠安县城100多人,崇武200余人;清初迁平潭县小头、潭城、上楼、中楼、流水石鼓头等20多个村的有6000多人;清末外迁到福清市宏路大埔村的有700多人,南安市官桥镇的有300多人,厦门市有200多人,福州市有300多人,莆田县城及涵江区有近200人,晋江市的东石150人、安海400人。此外,陈埭丁氏亦迁往省外,在浙江平阳县已发展到2000多人,温州、宁波也有分布。迁居台湾的丁氏,已有近2万人,主要聚居在云林、彰化、嘉义和台北等县市。
  陈埭丁氏回族出国谋生的侨胞及港、澳同胞有1万多人,主要分布在菲律宾的宿务、怡郎、描戈律、纳卯、三宝颜、古沓描岛市、加牙渊黎天洛市、务端市、树里肴市、东民罗洛省、描东牙示市、邦牙丝兰省、红奚礼示市、内湖省、荷浪牙波市、甲美地市、仙八洛市、株艺牙佬市等地。香港有4000多丁氏回族,另外,新加坡有数百人,印尼也有少量分布。
  泉州郭姓回族先人于元代卜居泉州,据《华山郭氏四房家谱》之《仲远公行实》记载:“德广公分流石头(法石)、白奇;德昭分派杏宅、东街等处。”德广公之孙郭仲远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肇基惠安百奇(白奇),至今已传22世,至2000年,白奇郭姓回族分布在白奇、莲埭、里春、下埭、后海等5个行政村,人口1.2万余人。明清时期,白奇分支到涂寨乡之新村下郭,至20世纪末有1000多人。清代迁往东园乡长新村的郭姓有人口400多人。黄塘乡有郭姓回族2000多人。
  在惠安县的山腰乡龙山村和后龙乡郭厝村分别有2400多人和9600多人的郭姓回民。他们的来源有别于白奇郭姓回民,是由陆路进入福建,辗转入惠安的,这一支郭氏回族还分布在黄塘、东园、中厝等地。
  白奇郭姓回族分布于惠安县以外的人也有相当数量。与惠安邻近的晋江市就有为数不少的郭姓回民。白奇郭姓回族二世仕壁,于明代前期迁居漳州海澄的扶疆下郭村,已发展为当地大姓,他们又分派到厦门同安及漳州龙海县,以后又分支南靖县上坪村,再迁往浙江。在浙江南部的洞头县、玉环县、温岭县、象山县、普陀县、苍南县、瑞安县和温州市,都有白奇郭氏回族的分支定居。广东省的潮阳和汕头也有白奇郭姓回族的分布。明末清初,开始有郭姓回民入台定居,至今分布在台北和高雄的郭氏回族已有1000多人。白奇郭氏族人有少数出国到马来西亚的槟城和吉隆坡、新加坡、菲律宾、印尼等地。“德昭分派杏宅、东街等处”,现泉州东街的新府口、公界巷、菜巷、忠义巷、西菜市附近等处,有400多回民散居。徙居泉州北郊杏宅村的已发展到2300多人,成为回民村。在大坪村,明末清初由东街郭氏迁来的回民,已有700人之众。南安县的蓬岛和山城二村有8000多人也是由东街郭氏回族迁居繁衍而来。在浙江省的平阳县、苍南县等地也有郭氏后裔2000多人。由蓬岛向外迁徙的郭姓回民,还分布在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缅甸等地。
  泉州蒲姓回族的先祖是南宋绍定年间(1228-1233年)由广东迁入泉州的阿拉伯商人。宋末至元代,蒲氏在泉州的势力达到鼎盛。蒲氏的先祖蒲寿庚宋末“提举泉州舶司,擅蕃舶之利三十年”,拥有大量海船,为沿海地方势力首领。元兵南下时投降,至元十五年(1278年)被任为福建行省尚书左丞,广招东南亚各国商人,极力恢复沿海贸易。蒲寿庚在城南及东南郊法石一带广置宅院、花园,大量蒲姓族人因而在此居住。蒲寿庚降元后曾屠杀南宋诸宗室及士大夫与淮兵之在泉者,激起民族仇恨,祸及后代子孙。明初,政府大赦天下,而“独蒲氏余孽悉配戎伍”,(①《清源金氏族谱·丽史》,手抄本。)并且制定蒲寿庚子孙不得读书人仕的政策。故入明之后,泉州蒲氏子孙无法在泉立足,大都改姓或外迁,如蒲寿庚八代孙蒲本初由泉州逃难于晋江东石榕树村,明清时期发展成为一个拥有数百人的村落。到了清末民初,由于土匪骚扰和瘟疫蔓延,人口大减。至20世纪末,东石蒲氏仅存10多户30余人。从榕树村外迁的蒲姓回民还有部分散居在省内外。蒲本初的第三代孙蒲毓保于明代入迁永春县达埔后溪寨,现尚有9户60多人。明末由永春再迁德化县城关浔中,现有4户20多人和德化县双翰乡上春村十八格5户20多人。另由榕树村迁到云霄五号街,现有500多人。又明代从榕树村分支到漳浦县的沙岗,明季倭乱,再徙诏安县,现该县蒲厝街也有蒲姓族人600余人,该县四都圩也有蒲姓20多户。其后尚有部分蒲氏后嗣由诏安再移广东省海丰的平山及潮安的浮阳。明代榕树村也有部分族人回迁泉州涂门,清代永春也有蒲氏宗人回迁泉州的车桥头、义全、东岳等地,尚有少数到石獅的龟湖谋生。榕树村蒲氏也有入迁安溪者,安溪县城尚有蒲园、前蒲街、后蒲街的遗址。明末清初,蒲思兴由安溪迁于江苏扬州、诏安,永春的蒲姓者迁徙到台湾。20世纪40年代,台湾诸罗县尚有蒲姓族人近百户。元、明、清时期,泉州也有一些蒲姓回民因逃难、经商或当官而散居于福州、厦门、金门、惠安以及省外的江苏省镇江,浙江省嘉兴、黄岩,山东省临清和四川等地。亦有些蒲姓族人在明代被充军到青海、甘肃或辽东的铁岭卫,还有少数人漂洋过海到南洋的马来西亚、緬甸、越南、新加坡等国。
  散居在泉州市内大寺后的金姓,系元末泉州守将金吉的后裔,至今他们还保存有明代纂修的手抄《清源金氏族谱》。其族谱记载,金氏远祖系西域人,元时金吉徙居大都,授封武略将军。元末,他由云南彭城调守泉州。金吉开泉州西门协助陈友定剿平那兀纳叛乱有功,子孙定居于泉,丁号曰“彭成”。金氏在惠安东园古埭头也有3户族人,他们早年守墓迁居于此。泉州市郊法石美山也有10多户金姓,北郊清源山下太丰村金姓,原由美山两户迁入,20世纪末已繁衍200人,也有200人散居在市内第三巷、忠义巷等。此外,泉州市内艾苏哈卜寺的周围尚有黄、郭、杨、铁、马、夏、葛、闪、蒲、米等姓回族50多户在此居住。
  平潭县、福鼎县、邵武市也是省内回族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平潭县有丁氏回族人口6000多人,主要分布在7个乡(镇)的29个村。福鼎县约有回族5000人左右,主要是丁姓回民。据1982年的统计资料,福鼎约有丁姓回民3515人,主要分布在秦屿、前岐、桐山、桐城等地。丁姓回民定居福鼎,以丁家坪、东章为最早。其子孙散居于前岐、丁家坪、东章、三斗、湖岭、前岐街、彩岙虎山脚、罗唇大岗脚等处,合计119户,男女计754人;秦屿区是福鼎回民人口聚居最多的地方,散居于秦屿镇街尾寒碧、康湖、玉池、金麟、积后、后岙及巨口、秋溪、樟岐、打山岙岐头官、瓜园、岭尾各点,计299户,1708人。桐山镇回民之祖先皆于嘉庆、咸丰年间(1796-1861年)由陈埭迁来定居,计49户,298人。桐山的水北溪、山满、浮柳、岭边、资国、岐腰、牌坊、路外,流美等处,计36户,238人。沙埕的大白路、白路坑,白琳车洋、中埕仔等处,计64户,316人。店下三门台岭边、硖门斗门头、贯岭分水关、嵛山岛、东角等处小村落,计36户,201人。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邵武回民人口有1294人,仅占全市人口的0.43%,但却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2.74%,回族是邵武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邵武回族大部分散居在市区,部分在山区,全市19个街道、乡镇,除3个乡外,其余的16个街道、乡镇均有回民居住。昭阳和通泰两个办事处回民相对较集中,占邵武回民总数的45.29%,且有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
  第三节 政治
  唐宋元时期,封建统治者为吸引更多的外籍商人到中国从事贸易活动,获取经济收人,在法律和宗教信仰等方面都给予蕃客一定的照顾。蕃客们除了获得自行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外,他们还被允许建立清真寺,进行宗教活动。从北宋到元代,泉州就建造了六至七座清真寺,福州在元代也建造了清真寺,以满足穆斯林的生活需要。
  除了政府所给予的政治待遇外,蕃客及其后裔为了寻求政治上的发展,还通过各种途径谋求仕途。通过向朝廷进奉财物得以保奏,是最主要的入仕方式。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记载一位名叫蒲罗辛的香料商人说:“提举福建路市舶司言,大食蕃客蒲罗辛状,本蕃系出产乳香。自就蕃造船一只广载迤逦人泉州市舶进奉抽解。乞比附纲首推恩。诏蒲罗辛特补承信郎。”又《宋史》卷185载:“(绍兴)六年(1136年)知泉州连南夫奏请,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舟,抽解物货,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大食蕃官罗辛贩乳香值三十万缗,纲首蔡景芳招诱舶货,收息钱九十八万缗,各补承信郎。闽、广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①《宋会要辑稿.蕃夷七》,185,《食货志》“香”条。)这是因贸易资财捐官的例子。蒲寿庚之父蒲开宗,于约13世纪初由广东迁居泉州后,其贸易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朝廷因而赐给他“承节郎”的官衔。(②真德秀:《真西山文集》,卷25,《重建太守倪公祠记》。)
  宋代在泉州的穆斯林商人,也有因协助政府击海盗有功而获得官职之人。宋末阿拉伯穆斯林的后裔蒲寿庚与其兄蒲寿宬,因击海寇有功,授官福建安抚使兼沿海都制置使。陈懋仁在《泉南杂志》卷下记云:“蒲寿庚,其先西域人,与兄寿宬总诸蕃互市,因徙于泉,以平海寇得官。”(③陈懋仁:《东南杂志》.卷下。)《古今图书集成》亦有相同记载:“咸淳末,海贼寇郡境,时西域人蒲寿宬、寿庚兄弟在泉,俱无赖,击贼退之,以功累官沿海都制置使。”(④《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卷1052。)蒲寿宬同时是穆斯林中因有真才实学而走上仕途的例子。蒲寿宬,著有《心泉学诗稿》,于南宋成淳七年(1271年)出任广东梅州刺史。
  元代,穆斯林的政治地位比较优越。穆斯林作为色目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元代的“四等人制”中属第二等,地位仅次于蒙古人而高于汉人、南人。在泉州参加了伊斯兰教可以得到某些保护,教主可以代表教徒“清理词讼,判断曲直”。泉州的几种回民家谱均有“迨元之时,于回免其差扰,泉之回尤盛,世人因多从回”的记载。元代先后在福建各地任职的回回官员很多。由于职官的流动性强,在福建地区任职的回回官员并没有全部在当地落籍,但回回人在福建各地(特别是泉州地区)的活动十分活跃,涌现出一批著名人物。
  蒲寿庚是宋元交替之际显赫一时的海商巨头。蒲寿庚的父亲蒲开宗获“承节郎”官衔后开始介人社会公益事业,博取了一定的好名声。蒲寿庚继承其父的衣钵步入商界,凭借其血统及其宗族的经济、政治地位,与南海蕃商,尤其是与来自阿拉伯的贸易伙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从而登上了泉州市舶司提举的位置。咸淳十年(1274年),蒲寿庚与兄寿宬率领船队打败了侵扰泉州的海寇,保住了港口的安全。南宋政府即以平海寇有功,授予他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使,掌管福建沿海的军事与民政。时隔两年(景炎元年,即1276年),当元军攻陷临安,宋端宗赵星即位于福州,又提升他为福建、广东招抚使,兼统两省海舶,以期他能兴复宋室。于是,泉州港的军、政、市舶大权全集中于蒲寿庚一身,他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是年十一月,元兵由浙江进入福建,蒲氏抗元不积极,宋臣张世杰遂强掠蒲氏海船四百艘及大量资财。蒲氏遂杀了南外宗子3000人及在泉州的士大夫和淮兵,烧毁了南外宗正司的司院府第,抢掠宝物。农历十二月初八日(1277年1月13日),蒲寿庚与州司马田真子正式降元。从此,泉州港便为元政府所控制。蒲寿庚投降后,甚得元统治者的青睐。元世祖授予蒲氏昭勇大将军、闽广大都督兵马招讨使,后又升至行省的中书左丞。蒲氏也尽力效忠于新王朝,曾率船队参加追击赵宋二王的军事行动,奉诏在泉州大造海船,并在招致诸蕃,活跃泉州港同南亚、西南亚的通商贸易方面发挥作用。终元一代,蒲氏宗族之威赫,达到了炙手可热的程度。蒲寿庚的长子蒲师文担任过正奉大夫宣慰使左都元帅兼福建道市舶提举,还被任命为海外诸蕃宣慰使,前往抚宣海外诸国。
  另一位在福建享有盛名的是赛典赤·乌马儿,其祖父是咸阳王赛典赤·赡思丁。关于赛典赤·乌马儿的事迹,同时代的任士林在其《松乡先生文集》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平章政事赛典赤荣禄公世美之碑》追叙了他在福建任职时的政绩,云:“尝闻公行事,其在福建行省也,重建泉州、兴化两郡庙学,王公斋庐,楼宇一新,且各置一千亩以充赡之,而士有教养焉;建泉州等路桥梁凡六所,曰金鸡、曰南召、曰相额、曰营头、曰下辇、曰金溪,石梁板房,连架海涛,飞甍杰栋,平跨虹霓,而人无病涉焉;筑兴化、莆田、田清海塘为田,以给民之无产者一千家种之,筑房三十间以授贫民之无归者居之。”(①任士林:《平章政事赛典赤荣禄公世家之碑》,《松乡先生文集》,卷1。)乌马儿元大德元年(1297年)任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左丞徙治泉州。《平章政事赛典赤荣禄公世美之碑》记述的正是赛典赤乌马儿在泉州任职时的德政。
  元至正年间(1347-1368年),长驻泉州港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常以协助元政府击“盗”有功或以大量蕃货贡献政府而得官。如泉州港的赛甫丁和阿迷里丁二人,大约因协助击“盗”有功,受封“义兵万户”(从三品)。以后,赛甫丁又“以货得参省”,即升任参议中书省事(正四品)朝官。又有主诸蕃互市有功的阿巫那,授官掌泉州市舶司。他们为自身利益,介人元末“亦思巴奚战乱”。另一位色目人金吉,时为左翼副万户府上千户,则参与了平定此次战乱。元时,穆斯林的政治地位一般高于汉族,但跻身于统治阶层的人只占少数,大部分被迫东迁来华的战俘、奴隶,一般探马赤军士兵、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等构成了元代福建地区的下层回回人,有一部分还被分配给蒙古贵族充当家奴,难以享受元朝政府给予他们的“第二等人”的待遇。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中,很多处于下层的回回人也揭竿而起,加入了反元行列。
  明代回回民族的社会地位较之元朝为低。在闽北一带回民的地位相对高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回族。一些外省来闽担任官职的回民及其家属纷纷在闽北落户。因官者身居要职,掌握一定的决策权和参政权。因商者后来有许多成为邵武的大商贾,经济较富裕。回族各大姓之间如杨、米、沙、马有着传统的联姻关系,且有共同信仰的伊斯兰教作为纽带,从而形成了一个稳固的社区群体网,因此在明朝,邵武的回族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在福建东南沿海地区,由于亦思巴奚战乱激起了民族仇恨,掀起排外风潮。在泉州“凡西域人尽歼之,胡发高鼻有误杀者,闭门行诛三日。凡蒲尸皆裸体,面西方……悉具五刑而诛之,弃其肉于猪槽中,报在宋行弑逆也”。(①《清源金氏族谱·丽史》,手抄本。)明政府甚至制定了蒲寿庚子孙不得读书入仕的政策。很多色目人被杀戮或被驱逐,在泉州经商和传教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大多返航离去。部分长期居留中国,并已逐渐汉化,有较广泛的社会基础的穆斯林,则纷纷远离城市,走避乡村、海滨或山区,隐名埋姓,如蒲姓改为卜。永乐年间(1403-1424年),明政府对穆斯林的禁锢政策才逐渐放松。郑和下西洋时,四处招募穆斯林水手、翻译,泉州的阿拉伯后裔就有不少人随军出征。郑和还亲自到泉州灵山伊斯兰教圣墓行香祈祷。泉州的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又受到了政府的尊重。同时,回民在汉文化的包围下,穿汉服、操汉语、取汉名、读汉书者越来越普遍,对外通婚的事例也逐渐增多。回民与汉族人已无显著的区别特征。回族还积极参与政治,效力官府,如泉州陈埭丁氏回族四世祖丁善曾协助官府查禁白莲会,丁氏回族在明代有多人入仕。
  到清代,统治者歧视回回,回族的社会地位较之明代低下,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各方面受到各种限制。清初,闽北邵武回族官员在朝代更替时失去世袭的官职,回族少有在清王朝为官的机会,因此,许多人举家迁回原籍。殷商富户失去同族官员的庇护,或破产、或迁往其他城市谋求发展。东南沿海的回族追求“土著化”较之明代更强烈。回族的力量和比重逐渐相对缩小。
  清末至民国时期,福建回族在政治上长期受到歧视与迫害,但在国家危急关头,他们仍然投身到爱国救亡斗争中去。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义和团运动的影响下,邵武民众反帝爱国的情绪高涨。6月24日之夜,南门福音堂华人牧师梁全荣之妻与人口角,仗势欺人,梁亦助妻辱众,激起人们的积愤,群起殴打梁夫妇,并捣毁福音堂。沙兆星、沙兆松、马元正、范仲光、杨连山等武术高强的回民,亦参与斗争。
  民国4年(1915年),日本支持袁世凯称帝,提出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引起全国反对,并掀起抵制日货高潮。邵武回民经营国布的杨太兴、经营磨土麦粉的丁源茂带头配合商会挨户检查洋布店,搜出不少日货,当众焚毁。
  民国28年(1939年)10月1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福建省分会在泉州涂门街清净寺成立,泉州市区、晋江陈埭、惠安百崎的回民代表等7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了领导机构,张玉光为理事长,另有15人为理事。会议通过了声讨汪逆(汪精卫)电文。民国29年3月至6月,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福建分会先后成立了擅江、陈江直属区会,在惠安县成立了百崎支会,在永安、邵武、福州成立了支会。4月至9月,福建省分会根据议程要求,先后推荐了33人分3批到广西桂林成达师范学习。冬季,省分会召开全体理事会议,决定成立福建省回民抗日后援会,并发动全省回民募捐寒衣、代金慰劳前线抗日将士和沦陷区贫苦居民。惠安县百崎乡回民郭志雄参与领导了福州大湖战役,并在激战中英勇殉职。国民政府追赠他为陆军上校团长,把大湖的“寨上关”改为“志雄关”,并建纪念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福建各地散居回民同样获得当家做主的平等权利。在历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协委员会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回族代表。回民的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在回民较多的城镇都设有回民饭馆和回民食品供应网点。如1956年,邵武在五一九路设立“清真饭店”一处接待回民,其他民族也常往进食。在回族职工、学生较多的单位,一般都设立回民食堂。1958年,邵武、泉州清真寺办起回民食堂。未设回民食堂的则发给回民伙食补贴,每逢回民三大节日(圣纪、开斋节、古尔邦节),各地在物资供应上和庆祝活动上都给予照顾。如增加供应食油、食糖、面粉、牛肉、羊肉,并对节日所宰的牛羊免税优待,成为惯例。
  回民的土葬习俗受到尊重,各地多设有回民殡葬服务处,并拨出荒地、山地作为回民公墓。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在回族中得到了全面贯彻。政府屡次拔专款用于修缮各地的清真寺。1953年及1957年,泉州清净寺两次得到修缮。1955年,福州的清真寺也得到民政局专款进行修整。泉州市政府还在1959年拨款修建灵山伊斯兰教圣墓的三贤、四贤墓亭。
  “文化大革命”期间,清真寺被破坏,宗教活动被迫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府落实了各项政策。例如对少数民族在生活补贴、升学考试和计划生育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省内有不少渐趋融合的、确属穆斯林后裔的居民开始重新登记,恢复民族成分,回族人数显著增加。1979年,厦门市成立回民核心小组。1981年,省政府拨款维修泉州清净寺和圣墓、邵武清真寺,并且全面翻修厦门清真寺。此后,这些清真寺还多次得到维护。1981年11月,邵武市召开全市回民座谈会,解决了六件事:(1)回民为了解决自己服务管理,恢复回民协会;(2)市食品公司解决回民吃牛肉难的问题,货源由回民协会组织,食品公司每年给予5千元亏损补贴,1981年开始连续补贴3年;(3)粮食部门按照省统一规定,回民食油每人每月增加2两;(4)逢伊斯兰教三大节日,穆斯林放假一天;(5)三大节日宰杀牛羊,税务部门给予免税;(6)落实了“文革”期间被街道占用的清真寺房产,并限期交回给清真寺管理使用。1990年,惠安县百崎回族乡成立。这是福建省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回族乡。
  第四节 经济
  福建回族经济,在明代之前以商贸为主,明以后农业、商贸、手工业、捕捞养殖业等兼而有之。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同时发展,乡镇企业大规模兴起,回族的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商贸
  回族先民之一的阿拉伯民族是一个商业民族,回回先民最先因经商来到福建沿海地区。唐宋时期福建回回先民的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从事长途贩运,获取厚利,进而在当地购田买房,添置固定资产,商贸一直是福建回族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泉州湾回族商贸经济
  8世纪中期,泉州因海外贸易而出现了“市井十州人”的繁荣盛况。唐元和年间(806—820年),凿通福州至南平的邮道,“外夷波斯、安息之货”(①沈亚之:《沈下贤文集》,卷4,《郭常传》。)通过福州转贩内地,许多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在福建沿海经商。唐文宗太和八年(834年)上谕,对来福建的蕃客“宜委节度观察常加存问”。唐王朝还特地在泉州设立“参军四人,掌出使导赞”(②《全唐文》,卷75,《文宗太和八年疾愈德音》。)招引外商贸易。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来泉州(包括福州)年代较早,福州的南唐墓葬中及惠安都曾出土过9世纪末波斯的瓷器。
  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泉州正式设置市舶司。泉州港的海外贸易进入稳定发展的新时期,招徕了越来越多的大食穆斯林蕃商。淳熙五年(1178年),周去非所著《岭外代答》说:“诸蕃回之富多宝货者,莫如大食国。”(③周去非:《岭外代答》。)《宋会要辑稿·职官》所举“并通贸易”的许多国家或地区中,也把“大食”排在第一位。在市舶司设置后近百年,最活跃、最重要的通商对象,首推穆斯林客商。
  大食穆斯林商人从大食贩运大食产品到泉州贸易。大食国输人中国的商品种类繁多,主要是香料、药物等。《宋会要辑稿》云:“绍兴六年(1136年)八月二十三日,提举福建路市舶司上言:‘大食蕃国蒲罗辛造船一只,船载乳香投泉州市舶。计抽价钱三十万贯,委是勤劳,理当优异’。”(④《宋会要辑稿·蕃使四》,卷197。)南宋泉州提举市舶司赵汝适在《诸蕃志》中亦记云:“(大食)土地所出,珍珠、象牙、犀角、乳香、龙涎、木香、丁香、肉豆蔻、安息香、芦荟、没药、血碣、阿魏、腽肭脐、鹏砂、琉璃、石车石渠、珊瑚树、猫儿眼、梔子花、蔷薇水、没石子、黄腊、织金软锦、驼毛布、兜罗锦、异缎等。”(⑤赵汝适:《诸蕃志》。)其中大部分是他在泉州港见到的大食商货。诸商品中,一向以乳香等香料为大宗。有大量的文献资料记载了蕃商到泉州从事香料贸易的情况。
  北宋哲宗绍圣三年(1095年),永春知县江公望对刺桐港的繁盛,进口大量香料作了描述:“海船通他国,风顺,便食息行数百里。珍珠、玳瑁、犀象、齿角、丹砂、水银、沉檀等香,希奇难得之宝,其至如委。巨商大贾,摩肩接足,相刃于道。”(⑥何乔远:《闽书·文莅志》,卷55。)祝穆记述泉州的舶来品交易时亦云:“土产蕃货,诸蕃有黑白二种,皆居泉州,号‘蕃人巷’。每岁以大舶浮海往来,致象犀、玳瑁、珠玑、玻璃、玛瑙、异香、胡椒之属。”(⑦祝穆:《方舆胜览》,卷12,《福建路泉州》。)这些大食和波斯商人由于从事长途贩运的贸易活动,盈利甚丰,经济生活较为富裕。至宋时,出现了一批富商,“商户巨富,服饰皆金珠罗绮,器用皆金银器皿”。(①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4。)不少蕃商慷慨好施,对地方的公益慈善事业比较热心。南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泉州受命督造战舰,“诸蕃寓居者义之,盛助其役,舰先就而民不知”。这样,泉州百姓免除了一份额外负担。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修建泉州城,同样是借助“贾胡薄录之赀,请于朝而大修之”。(②《泉州府志》,卷11,《城池》。)在从事贸易活动的同时,一些长期居留的回回先民便开始在泉州买田建屋,添置固定资产。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曾发生“贾胡建层楼于郡庠之前”的事件。(③朱熹:《朱文公文集》,卷98,《朝奉大夫傅公行状》。)《泉州府志》记宋代泉州“胡贾航海锺至,富者赀积巨万,列居郡城南”。(④赵汝适:《诸蕃志》,卷上,《南毗故临》。)大观、政和之间(1107-1117年)泉州有请建蕃学之事,(⑤蔡條:《铁围山丛谈》,卷2。)并有蕃商在泉州东坂修筑蕃商公墓的记载,(⑥林之奇:《拙斋文集》,卷15,《泉州东坂葬蕃商记》,《四库全书》集部,别杂类3。)蕃商基本上都聚居于城南的繁华区域,以便于从事商业活动。
  元代回回官商在官府中享有一定的职位,同时兼营商业,多是富甲一方的大官僚、大商人。如蒲寿庚降元后仍被授以官职,又擅蕃舶之利,家赀巨万,是最典型的代表。蒲寿庚宗族世代经营香料贸易,在明初蒲氏迁出泉州后,他们仍以制作和经营香料为业,并且一直世袭至20世纪末。永春五里街“蒲庆兰香室”是有名的制作和贩卖香料的店铺,是蒲氏十三世世茂从泉州迁永春时开始经营的,至今已传八九世。德化城关“玉兰堂香室”,也是世袭的蒲氏开设的香铺。又据元人周密的《癸辛杂识》载:“泉南有巨商南番回回佛莲者,蒲氏之婿也。其家甚富,凡发海舶八十艘”,(⑦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下。)是一个富庶的回回民间商人。佛莲虽然没任一官半职,但他以雄厚的资本和丰富的商业经验经营海外贸易,成为泉州著名的回回巨商。
  泉州还有一批回回小商贩,只做些小本贩卖活动,赚取小利以谋生。这一类小商贩在元代回回商人中数量很多,分布也很广。
  回回先民获取的商业利润除用于再投入经营外,还用来购置地产。民间保留了许多元代阿拉伯人和中国人的土地买卖“契券”、“给卖帖”、“账目纸”等文件,记载着侨居泉州的阿拉伯人向当地汉人购地建屋的事例。“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泉州实为其窟宅。”(⑧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典型的如泉州丁氏、郭氏回族的先民。丁氏始祖是因商来华的阿拉伯人,一世祖节斋公,“往年贾于泉中,因卜居于桐城之南隅”。(⑨庄景辉:《陈埭丁氏回族宗谱》,(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三世祖“硕德公商贩于外,往来于苏泉之间”。(①庄景辉:《陈埭丁氏回族宗谱》,(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丁氏先民与大多数泉州回回人一样居住在城南,经济活动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他们往往将货物运到江浙一带,甚至远及元大都贩卖,以牟取高利。元代许多回回人都相当阔绰,因此不少达官显贵以与回回人联姻为荣。丁硕德之子仁庵娶妻庄氏,“系出泉南右族”。(②庄景辉:《陈埭丁氏回族宗谱》,(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丁氏祖先在泉州大量购置房产以及墓地,丁氏族谱中保存的元明时代的地契资料详细记录了四世祖丁仁庵曾以低价向没落的色目人购买田产的情况。郭姓回族的祖先郭德广,“生于元季,以宣差微禄,奉命来泉督糈供应。于时干戈扰攘,以疾终于传舍,因是居泉”。(③《白奇郭氏族谱·仲远公行实》。)郭德广是由杭州富阳迁至泉州的商人。因为郭德广来泉所居的法石是泉州港的一个重要商埠,当时有许多蕃商在此从事商业活动。
  元末明初,回回商人政治地位削弱,经济利益急减。穆斯林商人纷纷选择自身的出路和发展途径。泉州丁氏将商业资本投入农业生产,选择了城南的陈江(今陈埭)开基拓业。丁氏迁居陈埭的最初数十年内,他们以从事农业和渔业生产为生计。明朝中后期,具有经商传统的丁氏回族改以私人贸易和海外移民形式继续从事商业活动。陈埭海港能够容纳小规模船只,江苏、浙江一带以及本省的湄洲、石湖、海山等地的商船常常停靠该港。每逢蛏苗季节,各地商贩云集于陈埭,尔后又将蛏苗转卖各地培殖。除了蛏苗,丁氏商人还进行稻禾、食糖、纺织品和陶瓷器的转手贸易。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泉州设立海关机构,陈埭被列为泉州海关分卡,主要监管国内船只,征收商税。这一时期在陈埭报关验收的主要商货有柴、炭、甘蔗、食糖,还有东北的豆类和江浙的纺织品等,停泊的商船和货船主要来自舟山、宁德、温州、湄州等地。海关机构在陈埭的设立,标志着陈埭作为正式港口而存在,也为丁氏商人的商业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清代军火科学家丁拱辰出生于陈埭回族商人世家,其父常到浙江、台湾等地经商。丁拱辰本人也曾往返于广东、浙江,先后到过吕宋、伊朗、阿拉伯等地谋生。族人也因四处经商而广布各地,如省内的崇武、福清、平潭等地和台湾以及海外的吕宋诸岛、缅甸等地。商业作为丁氏回族的传统职业,一直是众多丁氏家庭主要的生计方式,商业活动贯穿于丁氏回族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如同治九年(1870年)陈埭丁氏捐铸海光堂钟一口,捐款者就有15家“洋药帮丁姓弟子”商家,包括“合源号”、“乾源号”、“合茂号”、“广兴号”、“全茂号”、“生源号”、“茂胜号”、“合和号”、“协昌号”、“德胜号”、“复宝号”、“增利号”、“协记号、“和泰号”、“德祥号”等。(④《陈埭丁氏回族宗谱》第326页,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20世纪50年代以后,尤其是1978年以来,陈埭丁氏回族商品经济得到发展。陈埭镇集资兴建起商业大楼,建设农贸市场、小商品贸易街,数百家商店经营销售着各类商品,为企业产前产后服务。公铁联运站、企业供销公司等应运而生,生产资料源源不断地运往各个工厂,各类产品又从这里发向全国各地,形成了产销运输一条龙的繁忙景象。当地回民寻找、开拓海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厦门、广州、昆明、成都及波兰等国内国际的展销、招商活动,及时了解国内外市场动向,扩大销售渠道。商品外销中东、拉美和欧洲等地。20世纪90年代开始,陈埭镇成为中国鞋业的主要专业市场之一。四境回族村建设了12条7-12米宽的水泥大道。大街上有350多间店面,经销各类鞋业原辅材料,是福建全省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皮革市场。这里还有近300个摊位的小商品市场,经营服装、鞋帽、日用家具等各类商品。农贸市场共150多个摊位,销售各类食品与副食品。四境回族村还设立了旅馆、酒店。
  郭氏回族先祖郭仲远在洪武初年带着全家由港埠法石渡过泉州湾定居于对岸的惠安白奇,将商业资本投入田产经营。白奇的地理环境限制了郭氏回民的农业发展,却为海上贸易提供很好的条件。在明后期,白奇已有海船从事海上贸易。清朝时期,航海贩货已是郭姓回民的主业,当时他们有海船200多艘,载重量一般在50吨左右,最大的达250吨。船的型制有舢舨、黑艚、艚船、开角等,航线通往国内南北各大港埠和台湾,外至东南亚诸国。(①《百奇郭姓不是郭子仪的后裔而是回族人》,《泉州伊斯兰教研究论文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郭氏回民主要是将桂元干、荔枝干、白糖或鱼盐等运往外地销售,返航时,将自己缺少的大米、地瓜干或柴薪等载回乡贩卖。他们还到福州装运杉木往台湾发卖,装载大米、煤炭等回乡。商船每年往北贩运二三次,货物随时节而变。民国时期,由于自备资金以装货发售的商船获利很大,航次较多,故此时百崎的渔船多改为商船,除了北上贩运外,还到台湾、安南、吕宋等地营商。
  抗战时期,百崎航业全部濒于破产。抗战结束后仍无法振兴。到20世纪50年代初,仅有小船14艘,计155吨,附属于泉州海运公司。百崎回民的生活来源还有相当一部分寄托在肩挑小贩身上。许多百崎人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吆喝着以维持生计。80年代以后,百崎回族的商贸活动有了发展。到了1995年,百崎回族乡全乡商业户共230户,其中集体2户,个体228户,社会商品零售额达2300万元。
  (二)漳州月港回族商贸经济
  元末,漳州是许多泉州穆斯林逃离亦思巴奚动乱的避难处。明初的海禁政策使泉州逃难而来的以经商为主的穆斯林没有什么发展机会。隆庆元年(1567年)明廷开放海禁,月港一跃而成为一个大港,对外贸易勃兴,往来商舶不可胜数。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广西桂平人龙国禄知海澄县,在月港港口修建清真阁,这是文献上唯一记载漳州的清真寺,表明当时确有一定数量的穆斯林在月港经商。明末清初,连年的战争使漳州沿海经济遭到破坏,以经商著称的回族穆斯林的经济活动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三)邵武回族商贸经济
  元、明、清各代,在邵武居官与经商的客户相当多,建造的房屋和购置的田产亦多。今城区尚存的较大旧民宅,过去多属回族人所有。如建民港、小台上、城边巷、五一九路、信义巷一带以及原八泰街、北门米家巷、东门一带回回堂前,杨、马、苏、范、沙、木、王等回民的大院甚多。从事商贸的邵武回民以经营布庄和线、丝店等为主,如回民杨太兴布庄,其布匹远销江西的黎川、南城和本省的光泽、泰宁、建宁、将乐、建阳、建瓯、南平、福州等地。民国初,杨森然开设的丝绸店生意兴隆一时。清末民初之后几经战乱,回民富户巨商携眷返里或逃往他乡,回民经济遂逐渐衰落,邵武回民多数成为生活在城市里的小商小贩。直至20世纪50年代,邵武回族仍有“穷回回”之称。
  二、农业
  屯田是元代外来的回回人进入福建的一个途径。元文帝至顺三年(1332年),西域穆斯林金吉奉敕率扬州“合必军”3000名进入邵武,留下部分军士在该地屯田。元末明初在港埠经商的回回穆斯林纷纷逃离城市,走避他乡,放弃原有的经商传统,转务农业。如泉州的丁氏、郭氏、蒲氏回回人,都把农耕列为经济生活的首要位置。由泉州逃难到漳州的原以经商为主的穆斯林主要在九龙江沿岸从事农渔牧生产,以伺养母鸭(金定鸭)而著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福建回族农业生产有了新发展。
  (一)陈埭丁姓回族农业经济
  元末丁氏回族先民选择在陈埭开基拓业。族谱载丁氏四世祖仁庵“植业于城南之陈江,因而迁焉,业日以拓,族日以大。子孙至今广被其泽”。(①庄景辉:《陈埭丁氏回族宗谱》,(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他们以从事农业和渔业生产为生计,拥有广阔的田产和浅海滩涂。《仁庵府君传》记述:“公为人倜傥志大,以才略雄于里中。陈江……大约产以什计,公有七八。”丁氏族人在滨海小平原上种植水稻及其他农产品以自给。经营海荡、养殖蛏苗也是其主要产业之一,历明清二代以迄民国,相沿不断。由于水利条件差,土地盐碱化,又常遭台风、海潮、内涝等灾害侵袭,农业生产十年三收,回民生活困苦。1955年陈埭开展互助合作社运动,先后组织起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汉回人民携手并肩,依靠集体力量改造盐碱地,围海造田,兴修水利。1958年成立了人民公社,组织兴修晋江口的金鸡水闸,开拓晋南引水渠,挖通乌边港排灌渠道,在人海口建起10孔排洪水闸,在渠道两岸造起数十座灌溉涵闸,开通连贯各村各片海埭田(当地人将围海所造的田称为“海埭田”)的灌溉支梁,形成纵横交错的自流灌溉网,实现了“破金鸡、灌晋南”的夙愿。从此,海埭田全部改种双季水稻,推广科学种田,引进良种,使海埭田成为高产稳产的良田,粮食亩产由500斤提高到800斤乃至“过吨粮”。回民不但解决了温饱问题,每年还为国家提供了上百万斤商品粮。同时,荒废的海滩涂也得到了充分开发,年产蛏亩2万担左右,以至民间有“来陈埭就要挑蛏”的俗语。陈埭由于盛产稻谷和蛏苗,加上近海内河发达的养殖业,所以又有“鱼米之乡”之誉。在沿陆地的海滩上长有咸草,丁氏族人每年收割成草1万多担,其中春萱7千担,秋草3.5千担。编织咸草制品成为一种家庭手工业。
  1978年以后,陈埭农业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7个回民村承包10亩以上的专业户已达119户,承包土地25%,占耕地面积的33.9%。农业劳动力由占总劳动力的80%下降为20%。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走进了各个乡镇企业。农村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农业产值由占原来工农业总产值的70%降为12%,而乡镇企业产值由原来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0%上升为87%。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了解决工业占地的矛盾,陈埭回族先后投资了1803万元筑埭(闽南人将“坝”称为“埭”),围海造田3144亩,使耕地面积维持原有的水平。2000年,7个回族村已将4292亩海埭田承包给了本村的56户种田专业户,其中承包100亩以上的海埭田有16户。他们又将475亩田承包给了72户蔬菜专业户。江头回族村60多个蔬菜专业户承包了300多亩海埭田,建立了连片的蔬菜基地,形成一定的规模。陈埭回族村还有135户养殖专业户。
  (二)百崎郭姓回族农业经济
  郭氏回族先祖郭仲远于明洪武九年(1370年)迁居于惠安县百崎乡,当时百崎且多为埭田,质差缺水,不适宜于传统农耕生活。年靠种植豆薯、大小麦等维持生计仍嫌艰辛。郭仲远生计主要靠耕作与讨海。郭氏回族根据这里滩涂多的特点开发养殖业,发展蛏苗、牡蛎生产和渔业生产。到了明代末年,人们已习惯于“以海为田”的生活。郭氏回族先是以捕捞、养殖为主,开拓海坪养殖蛏苗、大蛏、蚣蚮苗。按季节捕采大蛏、大蚣蚮、麦螺、青〓、魬鱼、海苔等。后来,开始有人受雇到外海捕鱼,远至浙江的石塘、坎门、沈家门等地。清朝初年,乡人受雇到外地当渔工者越来越多。同时,开始有自置渔船往浙江捕鱼或租小渔船就地捕捞的。此时为百崎渔业、航运业最发达的时期。此外,捕鱼的人兼做起了贩运生意。他们在农历六七月到浙江去“讨冬海”时带上桂元干、荔枝干、渔盐等土特产品前往贩卖,次年初“冬海”结束后,则带回一些当地土产回乡贩卖。
  民国时期,百崎的渔船多改为商船。抗日战争时期,郭氏族人的船只或被掠走或被烧毁,劫后余下的船只也因战事而无法进行作业,致使百崎的渔业处于破产的状态。这期间瘟疫流行,人丁锐减,经济濒临绝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百崎的集体农场、林场、养殖场、运输社、渔业社等经济组织相继建立起来,并且开展了“向海要地、向地要粮”运动,相继开发莲埭、里春等从未开发过的盐碱地,增加良田上千亩(约67公顷)。在60年代后期,创建了“白奇盐场”。70年代初建“五一”围堤,使百崎乡新增3000多亩(约200多公顷)滩涂开发地,经多年垦殖,现已开发稻田和甘蔗地各1000多亩(约67公顷)。1978年以来,百崎人开办了10多家农场,4家养殖场。1991年,全乡农业产值为781.48万元,占全乡工农业总产值的23.8%。从事农业劳力为2420人,占全乡劳动力总数的42.5%,主要以种植业、畜牧业和养殖业为主。1990年,百崎回族乡实际土地面积尚不足4000亩(约267公顷),人均仅有3分多地。以种植甘蔗、大豆、花生、大小麦等耐旱作物为主。全乡粮豆总产为1208吨,人均口粮不足100公斤,总产值为144.73万元,仅占农业收入的18.5%。1995年上升为25.8%。
  百崎回族乡的畜牧业主要是饲养猪、羊、家禽,养殖业主要以滩涂养殖大蛏为主,兼有少量的对虾与淡水鱼养殖等。1991年底,全乡有猪2272头,羊505头,家禽35340只,家兔740只,全年畜牧业总收入163.52万元,占农业收入20.9%。至1995年,上升到27.0%。全乡滩涂养殖近800亩(约53公顷),收入近100万元,养殖业总收入为242.44万元,占农业收入的31%,1995年提高到了46.5%。
  (三)泉州蒲姓回族农业经济
  元末明初,蒲家被迫迁出泉州,避居于永春、德化、漳浦、诏安等地,有的甚至改姓逃难。蒲氏宗族虽然改姓迁居,但是,他们以经营香料为业却一直世袭到20世纪末。泉州一带香料业主要集中在泉州、永春、德化三县市,这种手工业仍然是蒲姓子孙所擅长的。
  泉州法石是蒲寿庚的家乡,涂门外是三十七都的云麓前墓(茂),村前有阿拉伯祖墓三座,祖墓前是花圃。这里居住的卜姓人,是在明初改蒲姓为卜姓的。他们仍以种花为业,种植的茉莉花和素馨花从阿拉伯移植而来,用来加工成香料。卜姓人家世代种植香花,成为泉州的特殊职业。
  三、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福建回族仅有一些规模微小的手工业作坊。经营手工业者主要散布在各个城镇,经营内容广泛,多半同特有的生活习俗相联系,主要有皮毛制革、香料、珠宝玉石、粮食加工等。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福建回民开始发展工业。例如:百崎郭嵩涛到上海创办了高冒庙修造厂,发展船舶修造业;加坑村的郭福到厦门开设了“福记”铁器厂(20世纪50年代公私合营,为厦门通用机器厂);郭玉米则在泉州开设铸造厂(20世纪50年代后公私合营,为泉州通用机器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百崎回民先后创办了集体所有制的粉笔厂、灰窑厂、家具厂、碾米厂、面粉加工厂。70年代,莲埭创办了一家酒厂,生产地瓜酒和米酒。同时,石料开采业也有较大的发展。1967年兴建的百奇盐场加工丁艺不断完善,产品由福建省盐管处调运销往全国各地。
  80年代,泉州湾的回族聚居区开始以各种形式集资兴办乡镇企业。
  (一)陈埭镇回族企业
  1984年,陈埭镇成为福建省第一个“亿元镇”,被省政府评为“乡镇企业一枝花”。陈埭7个回族村至1989年底已办起各类企业近300家,形成了制鞋、五金、服装、塑料、日用工艺品等五大行业,近千种“洋、小、新”产品行销京、津、沪等全国各大中城市,有些产品还远销香港地区和欧美、日本。1978年企业产值为144万元,到1989年达6842万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37.3%。随着经济发展,陈埭回族7村企业逐步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鞋业已成为支柱产品,在陈埭镇开辟了鞋业专业市场。
  20世纪末,中国旅游鞋的产量占世界的80%,其中80%的旅游鞋产在福建,全国中低档鞋市场85%在福建。泉州市拥有各类制鞋企业3000多家,年产各类运动鞋、旅游鞋4亿双,占世界产量近1/5。在泉州制鞋企业中,有一半以上的企业是在陈埭镇,该镇有企业2700家,其中制鞋企业1750家。在陈埭镇千余家大小鞋厂中,回族七村的企业有605家,占全镇的34.57%。有品牌的企业上百家,初步形成规模生产(指两条生产线以上)的有40多家,其中回族占有一半以上。回族七村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鞋业生产的产业链。鞋业专业市场中有300多家销售鞋业原材料,其中大多数经销人造革、皮革材料,有30多家经销布匹,40多家经销胶水,这些鞋业生产必需的原材料来自世界各地。陈埭镇有从事各种鞋材的各类厂家,有专门制造鞋底、鞋带、鞋栓、人造革、布匹、五金、彩印、纸盒等从产品到包装的一系列材料。在这里,足不出市就可以得到生产一双鞋所需的任何最新的部件。
  陈埭镇的回族企业家,是国内较早涉足信息网的一批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回族七村企业建立互联网的有170家,占企业总数的6.2%。陈埭镇回族事务委员会还设立了自身的文化网站,通过企业和文化的互动增加知名度和扩大影响力。他们从互联网中获取了运动鞋的技术、市场等信息,并以此作为发展生产和改进技术、提高效率的依据,为抢占市场先机奠定了基础。回族七村在生产经营中利用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把国际流行的款式和民族风格结合起来,创造新产品,瞄准市场,开拓市场,占领市场,使投入市场的产品以新、快、廉、齐取胜。各类鞋式在国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各季各类的男女鞋,特别是国内外市场上流行的新款式,一个星期左右,回族七村就能生产出来,并投放市场。回族七村有上百家企业在全国12个省的150多个大中城市开设了近千个专柜或批零点。有近千人长期驻外从事营销活动,足迹遍布全国,还踏进了东南亚、俄罗斯、东欧、美国、日本等国家与地区。回族七村企业还参加了国内外的各种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进一步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立足国内,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二)百崎回族乡企业
  百崎回族乡镇工业企业是在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1995年,百崎回族乡工农业总产值5.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3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8.14%。乡镇企业产值5.1亿元,其中“三资”企业18020万元,占企业总产值的35.3%。1995年全乡引进外资2500万元,有工业企业108家,其中集体56家,股份制个体46家,“三资”企业6家。百崎回族乡已形成了以鞋业为中心的乡镇企业群,并被确定为泉州市的鞋业生产基地,有“鞋城”之称。在工业企业方面有制鞋、雨伞加工、化工、石材工艺、针织、漂染、塑料制品、铸造、模具、包装、电脑机绣、航运、盐业等行业。
  【长表按照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93%统计】
  【2000年为长表统计,即按照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93%统计】
  第五节 文教卫生体育
  福建省回回人从唐宋开始,在语言、文化、艺术、教育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汉族的影响,并逐步融入汉人社会。明清以后回回人参加了科举,产生了进士、举人等。元明清时代,回回人在思想界、文学界、科技界出现了诸如蒲寿宬、李贽、丁拱辰、郭水法等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
  一、文化
  唐宋时期,留居中国沿海地区的蕃客为了使自己的子女掌握知识,有意识地送他们进入学校读书。据《铁围山丛谈》云:“大观、政和之间天下大治、回夷向风。广州、泉州请建蕃学。”(①蔡條:《铁围山丛谈》,卷2。)蕃学以教授外文为主,兼授中文,是培养外贸翻译人员或伊斯兰教的神职人员和外国人子弟的学校。阿拉伯、波斯穆斯林来到泉州居住、定居,他们在当地娶妻生子,逐渐地吸收当地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本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逐渐融为一体。特别是元代,由于各种原因进入福建的回回人数更多,生存的需要使他们不得不完全脱离母文化而接受居住区的文化。
  元代泉州回回人从母语到汉语的语言转变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由各操母语的多重语言制,经过学习汉语,到兼用母语的双重语言,再到最终意识到母语已失去生存环境而被迫放弃,完全采用汉语。这个转变经历了一代,抑或数代人,甚至到明朝还有踪迹可寻。如泉州《荣山李氏族谱·垂戒论》曰:“其书如蚯如蝴,其言如枭如鸟犬。”《陈埭丁氏族谱·感纪旧闻》也记录有“蕃地蕃语”。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回回人均操汉语,但阿拉伯语在宗教生活用语方面则有所保留。如星期五礼拜日,延用阿拉伯语称为“主麻”日。“阿含抹”即世称长老。又如“安拉”(真主)、“阿訇”、“以玛目”(清真寺的神职主持人)、“都哇”(一种祝福的宗教仪式)、“乜贴”(布施)、“这那则”(殡礼)、“塔布”(棺匣)、“苏卜”(言谢之意)、“色兰”(问安祝贺)、“戒卑路土”(我愿意)、“夏赫”(长者、老人),等等。在文字使用方面,保留有一些明、清时期阿拉伯文《古兰经》手抄本,以及清真寺建筑中设有建寺时间和《古兰经》句的阿拉伯文百则。泉州灵山圣墓回廊仍保存着阿拉伯文元代碑记。此外泉州、福州等地还有数百方的阿拉伯文、波斯文和汉文阿文、汉文波斯文的墓碑。用汉姓、汉名是元代的回人汉语化的继续。
  学习汉文化的先驱是中上层贵族和官员。蒲寿宬即是一例。蒲寿宬是一个深受汉族文化熏陶的异族诗人,著有《心泉学诗稿》共6卷,近300首,大多数写于南宋末,一些写于元初。蒲氏极崇儒家以礼教化、以德治政的统治思想,赞颂卓茂“礼拜乃并用,代嚣以为良”,赞颂刘矩“礼逊以化疆,谆谆耳提训”。他推崇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赞颂汉族地主阶级所树立的烈女,如安贫自洁的陶侃母,乐贫行道的黔娄妻,才德兼备的谢道韫、蔡文姬。其诗作的艺术风格,《四库全书》提要云:“颇有冲澹间远之致。”
  明代,泉州已是中国文化发达的地区之一。在这种社会环境中与汉族通婚的回回,其后代更有条件接受汉文化的熏染、陶冶。随着回族汉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初始的伊斯兰文化痕迹已日趋淡薄,儒家思想为它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出现了像李贽这样认清儒学本质、否定封建传统的一代进步思想家。据《泉州府志》的统计,明清时期(至乾隆二十六年止)陈埭丁氏族人中中举者计14人,其中进士8人。特别是丁自申、丁日近、丁启濬“三世进士”,成为泉州文化史上的美谈。
  李贽(1527-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号卓吾,泉州晋江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举,官至云南姚安知府。万历十三年移居麻城,完成代表其一生主要思想的大部分著作。万历三十年(1602年)被当朝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自刎于狱中,时年76岁。李贽的作品主要有《焚书》6卷、《续焚书》5卷、《藏书》68卷、《续藏书》27卷。前两部是李贽的理论著作,是他的代表作。哲学上属王阳明心学一派,师事泰州学派大师王襞,公然以异端自居,批判儒家道德和封建传统,肯定人的正常欲望的合理性。文学上反对复古,主张创作要崇尚自然,并提倡戏曲、小说。
  丁自申,字朋岳,号槐江,陈埭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中举人,次年登进士,授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进虞衡郎中,后出守顺庆府,三年调任梧州府,在顺庆府时编成《三陵稿》,后又编《三陵续稿》。在《三陵稿》中,丁自申大力宣扬了儒家关于“仁”的伦理思想,他把“仁”作为处理人际伦理关系的最高准则。在议论伊斯兰教与儒家关系时,以丁自申为代表的一批回而兼儒的学者主张适应时代,必须以儒为尚,教门需要变通,但也不要忘本。丁自申提出既不要背离教门,又不要迷陷于教门的主张,在泉州回民中颇有影响。明嘉靖(1522-1566年)以降,泉州回族穆斯林普遍出现对伊斯兰教的宗教观念的淡化,而采用“周公、仲尼之道”的汉化过程,认为是“渐变以合于礼”。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外地来泉任官的回族穆斯林建立“经堂教育”制度,开始学习“小儿锦”,传播伊斯兰文化。“小儿锦”是西北回民创造的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的一种文字,也称“经堂文字”。泉州的“小儿锦”是清朝前期伊斯兰文化在泉州的典型表现。但泉州的“经堂教育”制度随着官员的离去而消逝。此后,被聘住持泉州清净寺的阿訇相继开办学员班,学习阿拉伯文字和伊斯兰教,传承伊斯兰文化。
  1939年,中国回教协会成立,泉州相应成立了福建省分会。福建省回教分会在张玉光阿訇的领导下,出版回教刊物《正源月刊》,宣传伊斯兰教教义和抗日救国的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回族聚居区的社区文化得到了很大发展。
  陈埭民族文化宫以丁氏宗祠、清真寺为依托,内设陈埭回族史馆、陈埭民族南音社、陈埭民族诗词社等。1992年被列为泉州市文化事业“芳草计划”的示范点,以展示回族社区文化。
  百崎回族的社区文化也逐渐趋于多样化,百崎回民群众自发组织了多个文艺社团,如南音社、谜社、诗社、书画社、南音研究会等。
  二、艺术
  元朝末年,泉州伊斯兰教寺增加到六七座。这些寺宇大都是仿中世纪阿拉伯、叙利亚、波斯的清真寺的建筑形式而建造起来的。20世纪末,存于泉州通淮街的艾苏哈卜清真寺,门楼高11.40米、宽6.60米,下部系用雕琢的白色花岗岩,上部用辉绿岩石雕砌筑而成。通向寺内的大门和甬道,系由三层拱顶组成,第一道尖拱顶为莲瓣穹形顶结构,第二道尖顶为蜂巢状的穹形结构,第三道为“拱拜”式圆形盖顶。这座具有独特建筑艺术的古老伊斯兰教寺,是中阿建筑雕刻艺术交流的历史见证。
  泉州伊斯兰教徒的石墓,其雕刻艺术风格略有不同。这些宋、元、明时代伊斯兰教徒的须弥座式石墓,有三层、四层和五层三种,顶层浮雕象征阿拉伯的“云月”标志,下层往往刻《古兰经》经文。近代的穆斯林墓座已改石雕为沙灰堆抹,作三级状。
  泉州南音,以及梨园戏、高甲戏、木偶戏中有一种叫“唢呐”的乐器,当地人称为“嗳仔”。它原是回族乐器,名苏尔奈,由波斯传进来。这种乐器声音高昂,音色优美,吹奏起来气氛浓烈,激人兴奋。泉州的地方戏剧中,凡是演到欢乐或庄严威武的场面,都要用“嗳仔”这种乐器主奏,以增加热烈的气氛。泉州的几种地方戏剧中的司鼓者,虽然采用传统击鼓法,但也吸收了外来演奏技艺。如梨园戏,司鼓人根据剧中的情节,有时跷一肢足板或两足板压在鼓面的边缘,以控制鼓声音响的强弱,产生一种与轻击不同的音响,增加剧中场面的效果。这种击鼓法就是古代波斯的一种演奏法。
  三、教育
  唐宋时期,回回先民在泉州设置蕃学,让自己的子弟接受教育。元代,清真寺成了穆斯林学习阿拉伯文字和培养神职人员的经院。这种办法长期沿袭下来,直到民国。
  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福建长汀邵武南平等处总兵官陈有功、陆路提标左协中军游府陈美等二人来管泉州,聘请阿訇在清净寺设立学校,教导回教徒“学经解篆”,学习“小儿锦”,建立经堂教育制度。1959年在泉州发现一方刻有阿拉伯文字和汉字的墓碑,其阿拉伯文字便是“小儿锦”,即拼写泉州方言“郭氏德广公墓”。这方修墓时重刻的石碑,便是郭氏后裔接受过经堂教育的反映。此后,清嘉庆(1796-1820年)、同治(1862-1874年)以及民国期间,泉州清真寺几度复兴,延聘阿訇传授阿拉伯文字。20世纪末,人民政府专门拨款,到西北宁夏聘请阿訇来泉住持教务。泉州清真寺设有阿拉伯文班,由阿訇向学员讲授阿拉伯文。
  民国12年(1923年),邵武清真寺开办务本初级小学校,所授课程与其他国民小学相同,学亦同,回族、汉族子女均收,唯对回民增授阿拉伯文一科。校址设于清真寺内,迨至民国21年(1932年),因经费支绌而停办。
  20世纪70年代末,回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在政府的扶植下迅速发展。各地回民聚居区办起了回民小学和中学,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回族大学生逐年增多,教授、科学家、工程师、医生、文学家、艺术家不断涌现。以回族聚居地陈埭、百崎两地教育事业的为例,到了90年代,陈埭回族教育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教育网络。陈埭民族中学占地40亩,建筑面积6130.76平方米,在校生1285人,教师125人。7所民族小学共占地47941平方米,建筑面积14623平方米,在校生2248人,教师103人。民族幼儿园占地7967平方米,建筑面积4357平方米,在校生1272人,教师44人。陈埭民族中学从1965年创办镇农业中学起步,学生源源不断地输送入高一等学校。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的学生遍布各行各业,其中有厅级、处级、科级干部,以及教师、医生、记者、工程师和企业家等。百崎回族于1989年创办百崎民族中学。回族乡政府建立后,还增设百崎学区,创办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2000年百崎回族乡民族中学有教师50人,其中少数民族25人。在校生793人,其中少数民族691人。有4所民族小学,教师73人,其中少数民族42人。在校生1282人,其中少数民族1010人。该乡儿童入学率100%,儿童入学巩固率100%,儿童小学毕业率100%,升学率100%。在校大中专学生数119人,其中少数民族103人。
  四、体育
  各地回民多有练武习武的风尚,代代相传,形成民族传统。《泉州府志》就记载了郭氏回民先祖以武御倭的故事:“郭干平,惠安百奇人,有武勇,兼能墨菊。成化初,海寇登岸,卒至其家,干平操挺御之于门。贼退,追及隘巷中,擒其渠魁并党从,无遗者。自是贼不犯境,有司上功给冠带。”官府授予“钦赐冠带捕盗官职”,并勒“钦赐捕盗官”碑在下埭村青岩坑路口。
  百崎民间一直流传着郑和与郭氏先祖郭仲远弈棋的传说。20世纪末,在百崎回族乡,每年春节都举办象棋比赛,有村赛、片赛等。各村的老年人协会里都备有象棋,供象棋爱好者使用。陈埭、百崎回族乡村在国庆节、元旦、妇女节、劳动节等节日,都开展体育比赛,如拔河、乒乓球赛、篮球赛等。
  木球是回族古老的民族体育项目。百崎民族中学在抢救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运动中多方搜集整理,训练几乎失传的木球。1989年,代表泉州市参加第四届福建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在表演赛中获一等奖。
  五、医药卫生
  宋元时期从泉州港口输人大批乳香、降真香、龙涎香、檀香、胡椒、槟榔、玳瑁、沉香等药物,不仅在临床中应用,而且编进中国的本草书、医方书,增添了中国药物的品种和医方的内容,丰富了中国的医药学。同时,西亚大批穆斯林的东迁亦带来了伊斯兰医学知识,回回医官及民间医生足迹遍及全国,“东极三韩,南尽交趾,药贡不虚岁……医术号精,药产实繁”。(①许有壬:《至正集》,卷31,《大元本草序》。)王沂的《老胡卖药歌》中唱到:“西域贾胡年八十,一生技能人不及。神农百草旧知名,久客江南是乡色。朝来街北暮街东,闻掷铜铃竟来集。”宋元时,福建沿海蕃商聚集地区,这类手掷铜铃“朝来街北暮街东”的回回民间医生当为数不少。
  20世纪50年代之前,回族聚居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很差,缺医少药现象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关心回族人民的健康,拨出资金帮助改善回族聚居区的卫生条件,建立卫生院、保健所,方便群众就医,并注意培养回族自己的医务人员。
  陈埭镇卫生院位于西坂回族村,1997年新建成的院舍面积达4250平方米,是一所综合性的镇级医院。2000年在编医务人员36人,内设有内科、小儿科、外科、妇产科、牙科、五官科、皮肤科、骨伤科,以及理疗科、放射科、检验科、生化室、B超室和综合小手术室等医技科室。住院部编制床位45张,并开设了12间高级病房。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先进,同时配置了一辆日产本田救护车。陈埭镇卫生院1998年度被授予“爱婴医院”、晋江市“精神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泉州市卫生系统“双十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百崎回族乡有卫生保健所1个,各行政村又配设卫生所,并已建成百崎民族医院,回民的卫生医疗保健有了保障。2000年百崎回族乡卫生院有技术人员10人,其中少数民族3人,有床位20张,有村办医疗站5个,技术人员10人。
  第六节 宗教信仰
  宋元时代福建回族主要信仰伊斯兰教。元末由于泉州“亦思巴奚战乱”和明初对穆斯林的迫害,大量的穆斯林为了生存隐姓埋名,放弃了宗教信仰。20世纪末,达10余万人的福建回族中穆斯林仅仅2000余人。福建省回族乡村村民中有许多人信仰佛教、基督教和地方民间俗神。
  一、伊斯兰教
  坐落于泉州东郊灵山的伊斯兰教圣墓,据《闽书》记载是唐武德年间(618—626年)穆罕默德的门徒三贤、四贤来泉州传教的墓葬。宋代,伊斯兰教在泉州已相当活跃。北宋大中祥符二年至三年(1009-1010年),在泉州城东南隅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古阿拉伯式伊斯兰教清真寺,南宋至元代又建造了多座清真寺,为泉州的穆斯林进行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提供场所。福州曾发现多座元代伊斯兰教徒的墓葬,位于福州市安泰桥的万寿院。这里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始归伊斯兰教,改造为清真寺,供在福州的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闽北邵武的清真寺亦为元代“色目人建,以奉其教”。(①嘉靖《邵武府志》,卷15,《外志·寺观》。)
  元末明初伊斯兰教受摧残。明永乐五年(1407年)皇帝颁布保护伊斯兰教敕谕,使得伊斯兰教重新得到保护和复兴。
  生活于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的陈埭丁衍夏在《祖教说》中详细记载了自己在嘉靖初、嘉靖中及万历初所经历的三个不同时期宗教信仰及习俗的变化情形:“由其教而观之,孰乎若上古风气之未开?然也,如殓不重衣,殡不以木,葬不过三日,封若马鬣而浅。衰以木绵,祀不设主,祭不列品,为会期日西相率西向以拜天。岁月一斋,晨昏见星而食,竟日则枵腹。荐神惟香花,不设酒果,不焚楮帛。诵清经,倣所传夷音,不解文义,亦不求其晓,吉凶皆用之。牲杀必自其屠而后食,肉食不以豚。恒沐浴,不是不敢以交神明,衣崇木绵不以帛,大率明洁为尚也。夏稚年习见如此。厥后殓加衣矣,殡用木矣,葬逾时矣,衰麻绵半矣,祀设主矣,封用圹矣,祭列品矣,牲务肥腯矣,天多不拜矣,斋则无矣,牲杀不必出其屠而自杀矣,衣以帛矣,交神不皆沐浴矣,酒果设矣,楮帛焚他神矣,祀先则未用也,香花之荐犹故也。今则祀先有焚楮帛者,牲杀不必自杀与其屠者,衰皆以麻无用绵者,葬有逾十余年者,吉凶有用黄冠浮屠者,食有以豚者。”自此之后到20世纪50年代的约四百来年间,“回教已矣”。(②庄景辉编校:《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卷6,《祭祀规约·祭仪纪言》,(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丁氏回族在社会文化生活各个方面的汉化,宗祠祭祖“只知不用猪肉,而要用牛肉祭祀”,(③张玉光:《回教入华与泉州回教概况》,《月华》,第9卷第1期,1937年。)成为唯一保存下来的“祖教”遗迹。
  惠安百崎郭氏一世祖郭德广是穆斯林,族谱载:“吾家自开基法石,德广公即从清真教”,“开基白奇(百崎)以来,曾贮天经三十部,创礼拜寺,尊重经教,认主为主”,“德广公……其坟茔用回教法”。据郭氏族谱《复遵回回教序》记载:“孰意传至五世,遭兵燹之间,掌教必传。遂染外教之风,竟朦昧正教之则。”《适回辨》亦载:“乃出教,谅在明万历年间。”大约在嘉靖、万历年间(1522-1619年),郭氏回族即出现了伊斯兰教信仰的危机,甚至放弃了伊斯兰教。清初,伊斯兰教在白奇有所复苏,但穆斯林人数仅百余人,清真寺也由白奇村而迁至较偏僻的大山村。到20世纪40年代,大山村清真寺仅拥有男女信徒20多人,每逢星期五在清真寺礼拜。1946年大山村清真寺最后一位阿訇“归真”后,白奇的伊斯兰教活动也随之消失了。20世纪末,白奇郭每逢治丧,供桌必陈《古兰经》一部,这是伊斯兰教存在的象征。
  民国时期,一些伊斯兰教人士在穆斯林聚居的各大城市继续创办了新的伊斯兰教学校。泉州的陈埭丁姓和白奇郭姓穆斯林于1939年选派出自己的子弟就读广西成达师范。陈埭丁姓又把前社的“尚公宫”改为礼拜堂,恢复伊斯兰教活动。1936年,成达师范学校派张玉光阿訇来泉州主持教务,在清净寺创办学校,复教者渐众。1939年,中国回教协会成立,在泉州成立福建省分会,以下又成立惠安县白奇支会和晋江县陈江、檀江两区会。福建回教分会在张玉光阿訇的领导下出版了回教刊物《正源月刊》,传播伊斯兰教教义。
  20世纪70年代末,福建伊斯兰教有了新的发展。1987年9月,福建省伊斯兰教协会在福州市成立。在此前后,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邵武市和晋江市先后成立了伊斯兰教协会。随着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停止多年的陈埭回族宗教活动恢复了。他们先后邀请广西、浙江等省的阿訇到陈埭主持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活动,同时创办《陈埭穆斯林》不定期刊物,介绍伊斯兰教和报道陈埭穆斯林活动等。1990年初建成了陈埭清真寺,并成立了清真寺管理委员会,聘请外省阿訇到陈埭主持教务,并选派优秀青年上内蒙古清真小寺阿訇班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和教规教义。
  福建地区清真寺唐时称“礼营”,宋元时称为“清真寺”、“净真寺”、“真教寺”、“回回寺”等,明代统称清真寺,以后沿袭此称。福建现有4座清真寺,其址分别在福州、泉州、邵武、厦门。
  泉州清净寺,又称“麒麟寺”,位于泉州东城通淮街。创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清真寺之一,由侨居在泉州的穆斯林集资创建,当时名为“艾苏哈卜寺”。而称为“清净寺”的原是地处南城的另一所建于南宋的伊斯兰教寺,元末寺毁,寺中的碑刻被移到艾苏哈卜寺内,所以后人误认艾苏哈卜寺即为清净寺。20世纪末,清净寺的主要建筑有寺门、奉天坛和明善堂。寺门朝南,高20米,宽4.5米,用青、白花岗岩砌成,分外中内三层,为圆形穹顶尖拱门。屋顶有平台,是伊斯兰教徒斋月在此望月并决定起斋日期的地方。奉天坛西壁为正向墙(米哈拉布),是阿訇领教徒礼拜的地方。寺门和奉天坛都是仿照叙利亚大马士革伊斯兰清真寺的形式而建,为中国现有清真寺所仅见。1961年该寺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福州清真寺,位于福州鼓楼区安泰桥边。初为佛教寺,元代至正年间(1341-1368年)改为伊斯兰教寺。原名真教寺,俗称礼拜寺。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该寺曾毁于火,是年冬重建,越八年落成。重建的清真寺仍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形式,据嘉靖重建碑记云,拜堂居中,左庑为茶厅,右庑为房廊、厨舍,西侧有专职穆民住宅。拜堂面对华表。至1950年,该寺占地面积仅存2300平方米。拜堂为单檐五脊顶,深广均为七柱七间排,成正方形。临街的寺门于民国时改建为店屋,店后有两道围墙,第一道墙门额题“浔源”二字,第二道墙门额书阿拉伯文字,译为“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这些题字虽然是民国年间更改的,但内部建筑物仍保存明代的建筑风格。1955年该寺拜堂因倒塌改建成“土”字形。1987年,遵照穆斯林的建议改建为伊斯兰建筑形式的砖石结构的三层圆顶“邦克楼”。
  邵武清真寺,位于市区和平巷,建于明洪武五年(1372年),原在回民聚居地迎春坊乌龙井巷。嘉靖初年被火焚毁,五年后,杨姓教民献出自己的住宅,改建为今寺。当地马、苏、沙、范等姓伊斯兰教民常来此礼拜诵经。寺由望月楼、礼拜堂、茶厅、水房、寺门等组成。望月楼在寺门外为双层攒尖顶的中国式楼阁。礼拜堂为中国式木构平房,呈正方形,堂内北面设“讲经坛”,坛壁正面门,进为壁龛,龛内书写有古阿拉伯经文。寺内有花园,广植葡萄和其他花木。其园林布局具有阿拉伯风格,堂宇又具有中国明代建筑特征,中西结合,别具特色。
  厦门清真寺,位于市区公园南路玉屏巷,建于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只有一堂一院,同治年间拓为3座,即门厅、中厅和拜堂,旁有净浴堂和茶厅,占地面积仅500平方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树立碑记,民国13年(1924年)重修。厦门清真寺在全省4所清真寺中历史最短,规模最小。1985年,将该寺立体木构建筑物拆除,改建为钢筋混凝土的礼拜堂,旁有会议室、冲洗房等,继而将寺门改建为三层圆屋顶的邦克楼。所有改建工程于1988年全部完成。
  二、其他宗教与民间信仰
  福建回族除了信仰伊斯兰教外,还有一部分人信奉其他宗教和民间俗神。陈捸丁氏回族有人崇信佛教、基督教以及妈祖、保生大帝等地方民间神祇。位于岸兜村的“海光堂”,始建于元代末年,敬奉观世音菩萨。每逢初一、十五都有善信到庙里烧香敬拜,红白喜事,无不前往抽签问卜,祈求保佑,香火甚盛。陈埭回族社区还建有基督教堂一座,有回民教徒二三百人。
  聚居惠安崇武的丁姓回民,亦普遍信奉佛教,而且有以佛教为宗教职业者,主持崇武唯一的子孙主堂——普莲堂。这是由崇武丁氏长房一世诗荣公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从福州庐口的子孙斋堂前来崇武建造起来的。成为惠安县境内几个主要子孙斋堂之一,设有堂主、护教、护法等信徒。
  百崎各村都有民间信仰的庙宇,如白奇村有田都元帅府,奉祀田都元帅;有2座尼姑庵,崇祀观音。下埭村有关帝庙,克圃村有姑娘宫等。20世纪初,基督教也传人白崎。1915年里春村、田吟村有不少人皈依该教。1939年里春还建起一座基督教堂,到20世纪末有回族教徒200多人。
  第七节 家庭与宗族
  福建省回族家庭和宗族的伦理、组织和行动都基本等同于当地汉人。
  一、家庭
  福建回民家庭结构可分为联合家庭、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三类。在回族社区,联合家庭与主干家庭的数量较少,兄弟分家是自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父母亲操持下兄弟、妯娌在一起生活的“联合家庭”几乎不存在,核心家庭居多。在陈埭回族村,分家通常由父母提出或兄弟向父母提议,取得同意分家的一致意见,然后协商财产的分配,请母舅或房头老大主持,若发生意见分歧或争执,要由他们协调解决,有的立契为据,各自收执。一般贫困之家,分家过程就很简单,由自家父母、兄弟协商解决。也有“分随人食”的现象,儿子结婚后便将其分出去另起炉灶,并暂时分给一部分田产,到一定的时候再正式分家。财产的分配,一般说来是兄弟平分,但实际上其所得并不均等。长子一般多得一些,如仍有儿子尚未成婚,必须分一份做娶亲的费用。长孙参加分家产,可分得一些财产,女儿无财产所得权,分家时没有分给女儿家产。对于父亲是入赘到母亲家者,子女分财产没有什么区别。若是入赘而不改姓的,其儿子中有的从父姓,有的从母姓,分家时,从母姓的可分得财产,从父姓的不参与财产的分配。但这种情形极少。民国时期,丁姓招赘的很少,收养儿子的也不多。据族谱记载来看,无后者只能过房为嗣,十八世才开始出现买外姓为子孙的情况。
  “赡老”问题在分家时很受重视。父母健在,分家的时候必须议定赡养父母的办法。较富者,有的留下一块“赡老田”,由儿子们轮流耕作或出租给别人,其耕作所获或租金作为父母的生活费用。有的留下一些财产,由父母自行支配作为“老本”;也有父母由儿子们“轮养”,提供伙食、生病费用等,生活所需共同分担。父母去世后,“赡老田”或留下的“老本”估卖给自己的兄弟或他人,其所得用来料理丧事,有余者兄弟平分,不足者兄弟均摊。民国时期,陈埭岸兜村有“父母会”,系由村民志趣相投者自愿组合的民间组织,宗旨是孝敬父母,互助父母安葬费。
  在百崎回族乡,乡民们把联合家庭视为一种过渡阶段、一种暂时的现象。常常是多儿子家庭在分家前所能达到的一种最大型的家庭形式或结构。通过分家过程,这种家庭有的可能分裂成几个核心家庭,也有的成为一个条件主干家庭,即父母同某一儿子的核心家庭暂时或永久地在一起开伙的家庭和其他核心家庭,或形成两个不完整的主干家庭,即父母各跟一个儿子的核心家庭过的家庭结构。在维持兄弟夫妇家庭的联合的状况下,随着这种家庭内部人口的变动,如老死、新生、婚娶等,联合家庭也会出现变化。
  核心家庭在百崎回族乡占的比重也最大。在20世纪末的百崎回族乡,多数老人在分家时多采取留有供自己支配的财产,自己开伙过日子的形式。
  二、宗族
  福建回族的宗族组织,同于当地汉人。宗祠的建立和族谱的修纂是其重要的标志。
  根据明末丁氏族谱记载,丁氏一至三世一脉单传,第四世始有兄弟4人,第五世2人,第六世10人,第七世37人,第八世58人,第九世141人,第十世240人。在明代200多年中,陈埭丁氏已经发展为一个颇具规模的聚居宗族。从第五世起,丁氏族人逐渐分化为若干不同的支派。在不同支派之间,由于拥有共同的祖厝、祖墓及某些祭产,从明初开始即已形成以宗祧继承为基础的“继承式”宗族组织。但由于早期丁氏族人的汉化程度不高,对祭祖活动尚未十分重视,其宗族组织也较为松散。明中叶前后,丁氏族内有些较为兴盛的支派开始致力于科举仕途的进取。据丁氏族谱记载,自第八世以降,历代都有不少族人获得科举功名,随着族内士绅阶层的崛起,丁氏的宗族组织得到了强化。
  丁氏回族全盘采借了汉族宗族重视族谱、家乘修纂的做法。丁氏族谱的编修,“发端如毅祖,继志如百拙公,皆未及成也,养静公幸而有成书矣”。(①丁衍夏:《族谱记略引》,《陈埭丁氏回族宗谱·序·跋·谱例》。)族谱始修于明初,正德十年(1515年),丁仪对原谱进行重新修订。不久后丁仪即“卒于官”,未能完成这一使命。后丁仪之孙丁衍夏受族绅丁自申之托,对历代史实作了较详尽的考订,终于万历十五年(1587年)编成了新族谱,名曰《汾溪志》。新谱以“三表”、“五纪”为体例,对丁氏世系源流、祭规礼仪、宗教习俗等作了考订和记录,后世的丁氏家谱或支谱都是在此基础上续修和重修的。
  丁氏宗祠坐落于丁氏迁居陈埭的肇始地岸兜村之东南,坐北朝南,整座祠堂由正门、前庭、中堂、后寝及廓庑构成,砖木结构,采用汉族的传统建筑形式建造,总占地面积842平方米,是福建省内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回族祠堂。丁氏宗祠于明初由丁仁庵创建,嘉靖四十年(1561年)毁于兵燹。在丁衍夏编成《汾溪志》后不久,丁自申和丁日近父子对宗祠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建与扩筑。此后,丁氏宗祠在清代先后重修了5次。1984年,族人集资对宗祠作了一次全面的修缮。宗祠里供奉丁氏一世至五世以及历代有爵有功之祖先神主牌位。宗祠于每年正月元春和十一月冬至举行祭祀仪式。宗祠还制定了一系列《祭规》、《班仪式》和《规例》。
  郭仲远于明洪武九年(1376年)率妻儿卜居百崎铺,安家创业,共育有5子。这5子后形成“九乡郭”所谓的仁、义、礼、智、信五房。随人口的增加,有的房支又分出不少的分支。百崎回族宗族内部的这种房支关系是受当地汉族社会宗族组织影响的产物。
  百崎郭依汉制建置了大宗祠、小宗祠、祖厝厅和私家厅等几个不同层次的祭祀祖先的场所,分别供奉开基始祖及不同房系、不同支派的历代祖先的神主牌位。定居百崎之初就建造了两座宗祠,即埭上宗祠和白奇宗祠。埭上宗祠由郭仲远首建,白奇祠堂由二世祖郭仕初所建,被称为“大祠堂”。民国期间遭火焚,后族人捐款重修。郭氏回民祭祀祖先的时间和形式基本上与汉人一样。百崎郭姓亦编修族谱,他们于明正统元年(U36年)开始编纂,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重修。
  除陈埭丁氏和百崎郭氏外,邵武杨姓、平潭丁姓、崇武丁姓回民等均修纂族谱、建立宗祠。
  福建回民同一祖先衍派的各地回民之间还具有宗族观念。历史上不少陈埭丁氏回民迫于生计出外谋生,并在他乡定居生息繁衍。20世纪末,分布于海内外的丁姓回民人数众多。而对同姓族人,尽管人们外迁时间相当久远,但他们仍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互帮互助。1985年8月,平潭县遭到历史罕见的强台风袭击,当地回民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消息传到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发动各回民村干部群众捐资捐物,并组成“救灾慰问团”一行14人,携带现金1.5万元、大米2万斤及布匹衣物奔赴平潭。1990年3月,平潭县一艘由回民筹资建造的运输船在海中遇难沉没,损失惨重,陈埭回族立即募资前往慰问。除慰问救灾外,陈埭回族还积极帮助同胞发展经济。福安市穆云畲族乡黄儒村地处深山僻壤,村内1000余丁姓回民需步行数小时方能到达附近公路,交通十分不便,不利于经济发展。陈埭各回族村捐资5万元支持黄儒村开辟一条直达村庄的公路。
  陈埭丁氏回民与居住崇武的丁姓族人历来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崇武丁氏自明末迁居以后,历代都有认宗谒祖之往来,到了清末民国初年直至抗日战争期间,两地族人联合经营航运生意及其他生意的仍然不少。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商业上的相互支持更加强了两地族人之间的交往联系。
  菲律宾是丁姓回族旅居海外较集中的地方,1985年曾组织“回乡探亲团”回乡探亲谒祖。从此,陈埭与旅菲华侨密切往来。旅菲华侨先后数次回乡参加各种大型庆典活动,捐资支持家乡的经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丁氏回民亦有不少族人移居到台湾。台湾鹿港的丁氏回族与祖籍陈埭一直保持联系,他们编修族谱详细地记录了“木本水源”之宗支世系。其后代曾受父辈“督令回家娶室”,亦曾“奉命而归”、“重新起盖”祖厅或“回家谒祖”。清乾嘉时期(1736-1820年)迁往台西定居垦殖的丁氏回族,现有人口近2万人。1994年,厦门大学庄景辉教授应台湾“中研院”民族所邀请到台西做移民调查,使当地丁氏回族宗亲进一步了解了台西丁氏与陈埭丁氏的血缘关系,加深了祖籍观念与认同感。1995年,台西乡丁东德“丁氏宗亲华南寻根之旅”暨乙亥秋赏祀祖团莅陈埭寻根谒祖,受到了祖籍同胞欢迎。1997年,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亦组团到台湾恳亲,密切了族人之间的往来。
  第八节 风俗
  福建回族风俗习惯的形成,在历史上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唐宋到元代,回回先民的风俗习惯具有多元性,既包含着故国的风俗,又有统一的伊斯兰教教规、教法。第二阶段,明以后至20世纪末,伊斯兰教的教规、教法逐步演化为回族的风俗习惯。与此同时,汉族世俗文化的影响也日益增长,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一、服饰
  古代回回先民来自西域,其服饰和福建各地原有居民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史载,蕃客“诡服殊音”,“皆金珠罗绮”,“蕃人衣装与华异”。明代以后,回族多数人穿上汉族的服装,但仍旧保存自己本族的某些特色。
  泉州的回民喜欢穿白、黑、灰、蓝等色衣服。男人喜穿白色衣裤,外加无袖专色对襟上衣。妇女则披戴不同颜色盖头,老妇盖黑色盖头,中年或已婚妇女披戴白色盖头,未婚姑娘则披戴绿色盖头,以示区别。盖头长垂至肩,头发、两耳、脖子均被遮盖,仅露面部。20世纪末,除年老妇女依旧喜穿暗色衣服,未婚姑娘和年轻妇女已完全改变故有旧俗,揭去盖头,梳着各式优美发型,戴上各种美观首饰,一般回民服饰无异于汉族。
  阿訇则头缠白布巾,身穿灰或黑、白的广袖布长衫。回民则头戴白色小圆帽,或黑、绿、蓝等色六瓣尖顶礼拜帽。帽前正中用金黄色绣花线刺绣阿拉伯文字经文“真主至大”,有的绣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并在帽檐绣上美丽的花边。
  二、饮食
  福建回族在主食方面多以大米为主,副食均以蔬菜为主。回族群众在肉食方面禁忌多。只吃反刍的、食草的、食谷物的兽类、禽类,如牛、羊、兔、鸡、鸭、鹅、鸽等,以及水中的鱼、虾等。但回民所吃的各种肉食,必须是阿訇下刀的方可食用。忌吃猪、马、驴、骡等不反刍的动物肉,忌吃食肉性、有爪子、鹰钩嘴等性情凶暴的兽类与禽类,忌食一切自死物,忌吃一切动物的血,忌抽烟、喝酒。其中最严格的是禁食猪油。也不食不洁及形状不端的水族鳞介。
  波斯的“油香”(以糯米、面粉、地瓜等为主要原料的油炸食品)制作习俗,到20世纪末还在福建的回族中流传着。“油香”是婚、丧、喜、庆之时用来招待亲朋、邻居的。“油香”的种类很多,如“糯米油香”,象征吉祥、幸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家家户户均制作。“面粉油香”,象征安乐、欢庆,在节日或一般喜庆做这种油香。“面粉咸油香”,是表达对已亡故的人的怀念,一般是在死者“归真”的忌日或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纪念日做之分送,以示哀悼。“地瓜油香”,是表达对亡故者的极度悲哀,是作为送殡者的点心和分送邻户,以表示在哀悼治丧期间对亲友助理丧事的感谢。“油酥花茧”、“油酥脆花”,也是一种回民特有的精美甜食,不论喜事或丧事,均作为待客必不可缺之礼品。
  三、婚姻
  唐宋时期,回族先民就有一部分人和汉人通婚,他们在当地娶妻生子,繁衍生息,其子女被称为“土生蕃客”。元代,大批回回人来到中国,他们有相当一部分与汉人通婚。明代,回汉通婚的现象更为普遍。但是,随着回族聚居区的出现和回族人口的增加,回族内部不同姓氏的联姻越来越多,在陈埭丁、百崎郭也出现了同姓族内婚的情况。
  福建回族婚姻的嫁娶仪式,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又有外来民族的习惯,因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婚俗。泉州的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有纳妾现象,也不照《古兰经》规定择取二至四妻,但妻亡续弦却很普遍。回族的婚姻礼仪包括三个程序:提亲、定亲、成亲。
  提亲。泉州回族男女成年后,任何一方家长看中了对方子女,便通过族内长辈或亲友为儿女提出求婚,对方不管是贵贱,都必须乐意应允结为亲家,不得推辞拒婚。这种一说即合的婚俗,在泉州回族中直至20世纪50年代仍为盛行。当男女青年互有爱情,可以坦率告知父母,父母托请族内长辈为媒,向对方家长求亲缀合。若对方应允亲事后,便选择吉日(回族均以主麻日即星期五为吉日),约定在某一主麻日订婚结成亲家。
  定亲。男方准备各种礼品,如戒指、各种精制“油香”和布匹等,由长辈或亲友陪同至女家定亲。女子亲自到厅堂接受男方“戴手指”。接受男方戒指,表示彼此愿意终生结为伴侣。
  成亲。泉州回族的婚礼仪式,定于“主麻日”举行,最贵重的嫁妆是《古兰经》。是日,男女应“大净”(全身沐浴),在厅堂中悬挂《古兰经》。新郎到新娘家迎亲,同往清真寺,请阿訇主持婚礼。婚礼最后程序是新郎新娘双手摸脸做“都哇”感谢“真主”,如有此仪式便是“合法婚姻”了。若是汉族姑娘嫁入回族,新娘则应随夫皈依伊斯兰教,一切从回回风俗。邵武回族的婚礼,则是在结婚当天,男方以大轿请女方父亲到男家共主婚礼,请阿訇证婚。阿訇当众询问新婚夫妇及双方家长,是否自愿结为秦晋,置答自愿后,即奏诵“以扎布”(婚配经)、撒果品。女方的陪嫁,除被帐衣服首饰外,必须另加锡制酒壶1把,红漆有盖的小木桶1个,此桶备作斋月送点心去清真寺之用。泉州回民成亲翌日,新婚夫妇要一同“回门”,探视女方父母,女家准备筵席宴请新女婿,席上必不可少的菜肴是鲜嫩的“烤全羊”,只有宴请新婚女婿才出此道佳肴。散席后,新婚夫妇当晚必须同时返回婆家。
  四、丧葬
  福建回民的丧葬习俗,伊斯兰教色彩颇为浓厚和明显。泉州回民在临终前应从卧房移到厅堂边,厅堂内外须绝对安静。守候在旁的亲人,有的口中不断地轻声念着“清真言”。人未断气,亲属不得放声哀哭。回民死亡称为“归真”或“无常”。人死后称为“买提”或“埋体”,尸体仰卧,头北脚南脸朝西,意为向着麦加圣地。“归真”后以入土为安,实行土葬、速葬、薄葬。晋江陈埭丁氏族谱记载,明嘉靖间(1522-1566年)丁姓回族的葬俗是“殓不重衣,殡不以木,葬不过三日,封若马鬣而浅,衰以木锦,祀不设主,祭不列品”。20世纪末,泉州地区回民葬俗仍很简易,一般是早亡午葬,夜归晨葬,停尸时间最长不超过三日,并禁止排列供品敬奉。人一断气,即将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全部脱光,然后用白布盖上。未经大、小净的人,被认为是不洁净的,所以严格忌讳汉人和未经过“用水”的闲杂回民睹视“买提”。在出殡前,请阿訇主持殡礼,为亡人祈祷。孝男孝女同时还要拜请族内4位虔诚的、且有洗尸常识的穆斯林为亡人全身沐浴。“买提”在未僵硬之前就必须进行冲洗。被请为尸体“用水”的穆斯林先自沐浴,然后各司其职。主者提瓶领水、动手洗尸二人,次之装水、移板各一人。为“买提”洗净以后,便在其口、鼻、眼睛、耳朵安放着用樟脑、白米、茶叶、白盐、棉花特制的“七窍棉”。“买提”用水后,便为之穿上用白布特制的葬服。最后移尸于“塔卜”(尸匣)抬出厅堂口,继而举行殡礼,称为“这那则”。殡礼是丧葬中的一项重要仪式,由阿訇主持念经,这是活人对死者最后的一种祈祷礼。举行“这那则”的含意是乞求“真主”饶恕亡人,解脱亡人的罪孽。出殡仪式既简单又安静,不用鼓乐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丧主不管贫富,应准备大量“腰白”全族发放,每户两条。亲戚尚须增加白布条数和红布,用以回民在送殡时缠腰。妇女送殡送离丧家不过百尺即可随孝女返回,但男人则须送至坟山。丧属必须连续一周(现只在出殡之日)炸“地瓜油香”分送全族各户。出殡后至40日内每天拂晓,其子孙亲属应请阿訇同往墓地“游坟”、念经,不断地为亡人祈求“真主”饶恕(现改为连续7天)。
  福建回族埋葬亡人不用棺木。泉州穆斯林墓坑在宋、元时代均采用四大石板围成,规格大于现代。近代是用红砖砌成长方形墓坑。
  穆斯林的墓葬,其墓盖一般用二至数块青、白石雕成长方形的须弥座式石墓,也有用多块石头雕刻构成须弥座祭坛或大型石基。前竖墓碑,一般记载死者籍贯、姓名、死亡时间。清朝以降,改变以灰代石。在请不到阿訇的地方,丧葬时只要捧出《古兰经》就可完成丧仪,百事无忌,形式更简便。惠安县百崎乡回族普遍采用这种葬仪,附近的汉民也受到影响,如原住居民陈、李诸姓也采用这种简便的葬仪。
  邵武回族由家中亲人用汤壶盛水冲洗亡人的遗体后,放置厅堂,并用白布缠身。在厅堂中,由阿訇传经。亡人不论在哪个地方归真,出殡时都需从清真寺大门口经过。经过时,稍停片刻,孝男孝女以及送殡者,心中默念“都哇”。埋葬时,墓壁用石板围成,且亡人“无常”之日起,凡届10天、20天、30天、40天,以及百日、周年,家属须请阿訇走坟念经。在40天内,孝子必须与阿訇约定,每天拂晓同到坟前,由阿訇念经,孝子接经。每日傍晚,阿訇再到丧家念一段经,丧家付给阿訇40天念经的报酬。在最初的10天或最后的10天,亲友或送食油,或馈面粉,丧家则以油香相谢。凡平日饮食不守教规者,阿訇不去发送亡人,事先还不准动用丧具。
  五、生育
  回民出生的子女,皆须请阿訇为婴儿取“经名”。泉州回民凡生育男孩,在出生后的斋日,父母应取“红枣灯”一对,悬挂于清真寺礼拜殿前,并从封斋之日开始直至开斋为止,每日傍晚点灯,连续一个月,意即知感“真主”恩赐贵子,俗称“添丁”。孩儿出生满月、四个月、周岁,父母除炸油香、油酥花生、油酥脆花分送亲友外,还应设宴招待亲友,诸亲友亦会送上贺礼。
  为祈祷“安拉”庇佑,在童年时代,孩子们头上所戴的帽前,父母特意为之嵌镶一黄金或白银制造的形如八卦的金属“祈安”牌,中间琢刻着阿文“都哇”,夏天则用项链钩着“祈安”牌,让孩童随身挂在胸前,意即在“真主”的庇护下,能驱除邪恶,逢凶化吉,确保康安。
  男孩12岁、女孩9岁为之出幼,此乃伊斯兰教规定,但男女有别。男孩在出幼时,须举行隆重的出幼“割礼”。割礼是切除儿童阴茎包皮过长或过紧的一种手术。割礼由阿訇主持,有固定的程序,但具体进行程度各地不同。并备办丰盛菜肴,邀请同族乡老和亲友邻居来共庆出幼。20世纪末,这种仪式在一些地方已不再进行。女孩出幼各项从简,仅在当日午餐全家共食面条、红蛋为之庆贺。
  男孩年至16岁生日,为之成年,父母对儿子的平安成长,应虔诚叩谢“真主”造就成人。一般都必须再举行一次隆重的祝福仪式,所进行的仪式与出幼大体相同,但略有不同的是增加分送红蛋和糯米饭。
  六、节日
  福建回民纪念节日主要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上述节日都是按伊斯兰教历确定的。开斋节,是回族一年中最为盛大的传统节日。每年回历9月为斋月,10月1日为开斋节。整个活动是由人斋(亦称封斋、把斋、斋戒)开始。斋月开始,泉州清真寺拱门下挂上三盏巨大灯笼,寺门尖拱正中悬挂红色大官灯。过去由于没有电灯,故每晚点灯是由清真寺设一圆牌,列出各家户主名姓,交由回民以户轮流负责。整个斋月寺门灯火辉煌,不但常有不少回民围坐于灯下聊谈,而且许多孩童借着灯光尽情玩乐,增添了斋月热闹气氛。既人斋,家家户户应于每日傍晚到清真寺礼拜殿前焚点成双香枝,并在自己的厅堂正中焚点二或四枝“安息香”并焚烧檀香木和香末,直至开斋之日为止。封斋的时间一般为30天。斋戒期满,举行开斋节以示庆贺。当日,穆斯林沐浴盛装,举行会礼,相互祝贺。每家准备了各式各样的节日食品,以备当夜全家团聚并招待亲朋好友。泉州的回民还前往灵山三贤四贤墓行香朝拜,听阿訇诵读《古兰经》,然后各自到其先辈或亲属的坟墓游坟。开斋节日,富裕回民还履行伊斯兰教“五功”之一的“散天课”,施舍贫民。开斋后便恢复正常生活。
  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时间是每年伊斯兰历12月10日。这一天,穆斯林要宰牲献祭,经济条件好的可以一家宰1头牛或羊,也可以数家合宰1头牛或羊,除自家食用和待客外,要将其中一部分济贫施舍或送清真寺集体会餐。除宰牲外,回民还要到清真寺举行会礼等活动。宰牲节期间,亲友相互访问,馈赠油香,互致节日问候。
  圣纪节,为伊斯兰教历3月12日,是伊斯兰教圣人穆罕默德诞生纪念日。穆罕默德逝世于632年教历3月13日,中国穆斯林也称这天为“圣忌”,习惯将“圣纪节”、“圣忌节”合并纪念。这一节日的庆祝纪念仪式主要在清真寺里举行。各地清真寺都要举行礼拜、诵经等活动,介绍穆罕默德的生平、业绩和高尚的品质,鼓励穆斯林向穆罕默德学习。泉州回民过圣纪节亦在清真寺活动,一般不单独在家进行。是日分散在市区各角落的穆斯林,齐集到泉州清真寺举行礼拜。阿訇已预先备好许多油香,并宰牛或羊煮汤,以招待到清真寺参加纪念活动的回民,然后还按户各分一份。节日的一切开支由回民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自愿交献,若有结余,则归阿訇作为“乜贴”(布施),若收支不平衡,再由几户富裕回民分摊负担,或者由寺公款弥补。邵武回民在圣纪节这日与其他两大节日一样,皆由阿訇带领穆民走坟诵经。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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