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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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473
颗粒名称: 一、疍民
页数: 2

内容

福建疍民出现在史书上,大约在东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他们以楫为家,生活于水上,故先后获得一些不同名称,主要有“游艇子”(南北朝称谓)、“家桴筏”(唐代称谓)、“白水郎”(唐宋称谓)、“蜒民”、“疍民”或“a民”(宋代称谓)、“曲蹄”、“诃黎”、“科题”(清末称谓)。
  福建疍民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疍民以舟为家,主要从事渔业和水上运输。永乐年间(1403-1424),疍民曾被明王朝征召去抗倭。由于他们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到处漂泊,生活很不安定,在政治上没有地位,不被允许上陆地居住,被视为贱民、奴隶。
  由于疍人生活特点与汉人不同,其文化特征和生活习俗也与汉人有异,明显继承了古越人的文化传统。其表现有四:
  (一)习性相同。越人以“习于水斗,便于行舟”著称于世。越人居水称为水人,疍人生活于水上,也有被称为“水人”。《太平寰宇记·漳州县条》:“梁屿州,郡国志在中州,有水豹、水人。”《闽中纪事诗》曰:“疍户泗波出。”疍人也有善于行舟、习于水斗的特性。
  (二)图腾信仰相同。汉许慎《说义解字》:“闽,东南越,蛇神。”所谓“蛇神”,即指崇拜蛇图腾。疍人也保留着对蛇的信仰。郁永河《海上纪略》云:“凡(福建)海船中,必有一蛇,名曰木龙,自船成日即有之,平时曾不可见,亦不知所处。若见木龙去,则舟必败。”(②《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9帙。)“疍人神宫,画蛇以祭,自云龙种。”(③《赤雅》上篇。)
  (三)文身相同。越人“断发文身”,疍人也一样,“以其入水辄绣面文身,以象蛟龙之子”,(①《广东新语·舟语》。)避免受伤害。
  (四)喜食水产品。越人食水产以为珍味,不觉其腥臊,疍人采海物为生,且生食之。
  疍人以船为家,婚丧之事一般均在舟中进行,婚姻保留族内婚。结婚时,由男家驶艇至女家迎接。婚后男女均参加劳动。妇女为家庭主妇,与男子社会地位相当。婚姻大多包办,养童养媳盛行。
  丧俗简单,凡人死时,另备一舟置尸其中,亲友则在别艇守灵三天或七天,即用棺木殓尸抬上陆地上山土葬。
  据吴高梓《福建疍民调查》,胥民多数崇拜佛教和道教,也有极少数信仰基督教。船上普遍设置神明香火,禁忌也特别多。
  随着工商业活动和海上交通事业的发展,有一部分汉人也从事水运或捕鱼,汉人和疍人之间就产生了一些文化认同,彼此间的文化差异逐渐减少。一部分汉人下海营生,也有一部分疍民上陆务农。《侯官乡土志》记载,清末侯官县水上居民陆居的乡村有尾土党、沙墩、小桥、白石头、港边、横歧、坛上、溪头港等处,还有琅岐岛、南屿、白沙、西禄等村。他们先是租种地主土地,后来部分疍民由佃农变为自耕农,与汉族农民过着同样的生活。如今福州闽江两岸及帮州、义洲、鸭姆洲、泛船浦、上渡、中洲、苍霞洲、水部沿江一带,大都为疍民陆居的地方。
  随着疍民同汉族发生通婚关系愈来愈多,水陆两地住民的界限也就愈来愈不明显,在生活习俗、语言、社会组织等方面已与当地汉族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府曾组织人员对疍民进行民族识别与调查,确定S民为汉族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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