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代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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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45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古代民族
分类号: K2891
页数: 5
页码: 15-1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古代民族情况包括闽与七闽、闽越、山越、“蛮僚”与“山都木客”。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族志 古代民族

内容

第一节 闽与七闽
  最早记载“闽”的历史文献为《周礼》,据《周礼》所载,“闽”、“七闽”已是周王朝华夏族周围的方国或族属之一。在司寇下属的司隶负责掌管蛮、闽、夷、貉诸族(国)的役隶,并根据各方国的技艺为统治者服各种不同的徭役。闽隶有120人,专门负责养鸟、教鸟言及守卫王宫。
  《山海经·海内南经》云:“闽在海中,三天子障在闽西海北。”《山海经·海内东经》又曰:“浙江出三天子都,在其东,在闽西北,入海。”从《山海经》所载“闽”的地望,古代“七闽”分布地域很广的,包括福建、台湾两省,以及浙江南部、江西东部、广东东部等。
  第二节 闽越
  据《史记·东越列传》记载,在秦统一六国以前,无诸统治下的闽越王国已经存在。公元前223年,秦始皇发动对百越战争,闽越王无诸和东瓯王摇向秦王朝表示臣服。秦将他们均废为君长,在闽越聚居地设闽中郡。
  秦末农民起义后,无诸也率众“佐诸侯灭秦”。无诸领导的闽越兵加入到鄱阳令、楚将吴芮的队伍中。这支军队先附楚,后佐汉。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复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汉越之间建立了起藩臣关系。从汉初被封到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亡国,闽越国存世92年。闽越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效法中原,创造了富有民族特色的闽越文化。
  一、政治
  无诸统治的闽越王国在战国晚期保持王国的独立性。秦王朝虽然在闽越地区置闽中郡统治,但并未行使其权力,实际上政权仍为闽越王掌握着,闽中郡形同虚设。
  西汉时,闽越王国仍保留其独立性,王位是世袭的,且内部还有一套完整的政权组织机构,最高统治者称王,下有相、侯辅政,还有大量武装力量,最高军事统帅为将军。
  (一)宗庙制度
  根据史书记载与考古发现,闽越人严格按照《周礼》的礼制和营城制度建设宗庙与社稷,并行祭祀仪式。与中原祭祀瘗埋牺牲的风俗不同,据《史记·封禅书·索隐》记载:“其祀用干鱼,不享牲牢。”闽越国政权的主要支柱是王室宗亲,他们参与国家大事。
  (二)百官制度
  闽越国在国王之下,除了有“王”、“侯”封置外,还有“君”的设置和称号。在武夷山闽越国故城遗址出土有戳印的陶器有“官黄”、“官径”、“官伩”等印记,反映出闽越国设有专门的王国司陶官署的建制。在出土的板瓦上有“乾官”、“胥须”的印章戳记,又出土了一枚“中门信印”铜印。
  (三)与中原王朝关系
  闽越王、君与中原王朝的交往始于秦始皇发兵平定百越之时。当时,秦始皇未对闽越用兵,闽越之地仍然由闽越王统治。西汉统一后,闽越王国名义上为西汉王朝的藩臣属国,西汉王朝未派兵入闽。无诸死后,汉廷将闽越国裂土为东海(东瓯)、闽越两国,闽越王已对汉廷怀有二心,参与了反对中央王朝的活动。淮南王刘长欲造反和吴楚七国的叛乱,都暗中与闽越国联络。吴楚七国叛乱被平定后,闽越王收留了吴王刘濞的儿子。汉武帝时,越汉关系紧张,汉武帝对闽越先采取劝降和制造内讧策略。在余善统治时期,闽越国曾在闽北的浦城、邵武、建阳等地筑有乌板城、汉阳城、临江故城等五城。建元六年(前135年),闽越进攻南越,汉军为了解救南越,出兵闽越,闽越王弟余善刺杀了王兄郢,奉郢首级向汉廷谢罪。汉王朝遂封丑、余善为闽越繇王和东越王,造成一国两王的特殊政治格局。汉建元三年(前138年)闽越发兵围攻东瓯,汉武帝派兵解救,闽越撤兵。之后,东瓯请举国迁往江淮以虚故地,闽越趁势兼并东瓯虚地。
  元鼎五年(前112年),汉灭南越后,欲图闽越,余善遂发兵造反,自立为“武帝”。余善先胜后败,闽越国内乱纷起,余善被杀,闽越投降汉廷。汉武帝为了彻底杜绝闽越今后可能存在的叛乱,强行将闽越入迁往江淮地区安置。汉元封元年(前110年)闽越国灭亡。
  二、经济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三楚杂有“闽中、干越杂俗”。在总合楚越经济情况时记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种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地执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汉书·地理志》亦载:“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窳赢蛤,食物常足……不忧冻饿。”越人“水行山处”,渔猎经济还占有一定的比重。
  生产工具上已使用铁器。崇安汉城中出土的大量铁农具,如铁茜、锄、犁、镰、鑊、五齿耙等。
  农业生产技术方面采用了“火耕水耨”生产技术。这种耕作方法与原始时代的“刀耕火种”不同。《汉书·武帝纪》云:“江南之地,火耕水耨。”颜师古注引应劭语:“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出,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这种耕作技术代代相传。
  传统的纺织手工业方面,闽越地区生产的荃、葛、帛之类的纺织品曾是当时的贡品和珍贵礼品。无诸王进贡汉高祖刘邦的“石蜜”和“蜜灼”,也是闽越地区的特产。
  汉代,闽越人已能制造和使用“大船载食粮”。这种大船应是一种体量大的运输船。
  三、习俗
  闽越人主食以稻米为主,喜食水产、蛇等食物。城村故城中出土的夹砂陶釜及盘口平底的砂陶小盆,均为煮米炖饭的炊具。
  习惯穿麻、丝或葛布制成的短衣短裤。在城村故城等有关的闽越国遗址中,出土了不少陶纺轮、纺锤,闽越人还有剪发文身的习俗。
  居室建筑以干栏式建筑为特征。在城村故城遗址发掘揭露的宫殿、居室建筑中,均可见到架空于地面40—60厘米,用木柱支撑,并铺设地板于上的建筑结构。
  第三节 山越
  闽越灭国后,有部分闽越人(主要是闽越贵族及其家属和随从)被徙迁于江淮,但仍有一些闽越人逃人深山密林中。
  至三国时,在闽北反抗孙吴的闽越后裔也被称为“山越”。至南宋时,还有山越记载。
  山越生产力低下,居住在边远的山区,甚至还保留浓厚的原始社会残余。其社会组织有称“宗伍”、“宗部”、“千户”、“万户”,又有“六千户”、“五千户”之名。其首领有称“宗帅”、“渠帅”。东汉建安八年(203年),居住在建安(今建瓯县)、汉兴(今浦城县)和南平(今南平市)等闽北地区的越人,在首领洪明、洪进、苑御、吴免、华当等人领导下,率“万户”分别集聚在汉兴县各地。还有吴伍“六千户”驻扎在大潭(在今建阳县西部),邬临“六千户”驻盖竹(在今建阳县南部)。孙权派大将贺齐领兵镇压。最终山越兵败,洪明死,吴免、华当、洪进、苑御、吴伍、邬临等人向贺齐投降。闽北地区山越被杀六千人,被掳达万人之多。
  吴赤乌五年(242年),建安等地山越在其首领黄乱、常俱领导下抗吴。孙权派出廷尉丁密、步兵校尉郑胄、将军钟离牧率军前往镇压。黄乱、常俱等人不敌,率部向吴军投降。
  孙吴征服东南地区山越之后,在越人地区相继设置郡县。吴永安三年(260年)秋,于会稽郡南部设立建安郡。建安郡下领建安县(今建瓯)、汉兴县(今浦城县)、南平县(今南平市)三县,强化了对山越地区统治,随着大量汉人的南迁,山越被同化。
  孙吴在镇压山越的反抗的过程中,掳掠了大量山越民来充当吴军。在孙吴军队中,山越人数比例相当大。他们英勇善战,成为吴军中的“虎士”。
  山区的越人大都是自种自给,农业手工业产品不多,很少用于交换。吴国统治者在平定山越的反抗后,采取措施把山越从山区迁徙到平地,强迫他们“从化”。
  第四节 “蛮僚”与“山都木客”
  唐宋时期,福建各地还存在土著,有的居山区,有的居水上,名称有“蛮僚”、“夷种”、“莫徭”、“山都”、“木客”、“游艇子”以及“畲民”、“査民”等,其中以“蛮僚”(“峒蛮”)居多,主要聚居在漳、汀地区。
  一、“蛮僚”
  唐宋时,“蛮僚”、“洞僚”聚居在今闽粤赣三省交界地,这里山高林密,群山重叠,他们以“搜狩为生”,当唐王朝势力对这一地区进行扩张时,即爆发了“蛮僚”的大规模武装抵抗。
  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中央政府在“蛮僚”聚居区汀州设治。但是民族矛盾依然尖锐,引发当地蛮僚的不满和反抗,其中规模最大是唐乾宁元年(894年)宁化发生的“黄连峒蛮二万围汀州”事件。
  唐光启元年(885年),王潮及其弟王审知,率光、寿二州数千人入闽。漳州地区蛮僚拥护和支持王氏兄弟,并参与了攻打福州的战斗。
  宋代,史书中还记载了当时的“蛮僚之变”。如宋高宗建炎时(1127-1130年),漳浦一带的蛮僚起事,影响范围遍及闽西南、赣南、粤东等地,前后延续了四五十年。南宋莆田人刘克庄专门记载了宋理宗景定二年(1263年)漳州地区的“蛮僚之变”,并撰文《漳州谕畲》,说明蛮僚的分布和这场斗争的原因、规模及所采取的对策等,指出“溪峒种类不一,曰‘蛮’、曰‘徭’、曰‘黎’、曰‘蟹’,在漳曰‘畲’”。此后,蛮僚的活动很难见到记载,而史书中关于“畲民”的记载渐多。
  二、“山都木客”
  唐宋时代,在闽粤赣交界地区的住民还有一种被人称为“山都”、“木客”或“山都木客”的古老民族。他们都是居住在深山密林中,有的还是树居。
  汀州的“山都木客”,据史料记载,数量还不少。其生活特点都是深居密林间,有树居,有室居,少与外界接触。其人身材矮小,肤色黑,能劳动,有语言,使用乐器,善歌舞。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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