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产品质量安全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3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产品质量安全措施
分类号: F326.5
页数: 18
页码: 407-4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的情况,包含了生态环保技术应用,生物技术与工程技术等。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福建省

内容

一、生态环保技术应用
  (一)果园生草栽培技术
  1996年中国农业交流协会与台湾财团法人农村发展基金会,经过多次磋商同意建立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项目,确定于1997—1999年实施“海峡两岸永春芦柑生产技术改进合作项目”,具体工作由台湾委派的两位专家和永春县农业局承担,项目组根据永春芦柑生产的现状对永春芦柑生产提出6点综合改进意见。其中第3点意见是发展生草栽培技术,即在深耕改土的基础上,地表自然长草,只需除去恶性草,根据杂草长势,一年内人工或机器割草3~4次,并利用切割杂草覆盖于芦柑树盘周围。此项技术先在永春3个基础较好的果园开始生草栽培试点,而后发展至全县芦柑果园,1999年项目通过验收。该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过去认为杂草与果树争水争肥料的观念,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持了土壤中的水分,保持了较好的土壤结构,芦柑品质有明显改善。
  1999年8月至2001年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绿色食品企业中推广果园生草栽培技术,并提供三叶草草种和种草所需要的肥料。先后在安溪县福前农场的1500亩芦柑基地、莆田县常太镇万亩枇杷和古田县湖滨农场的油柰基地推广生草栽培技术。
  (二)复合生态茶园建设技术
  2000—2005年,省农科院进行了复合生态茶园建设模式研究与示范,主要技术应用模式有,一是针对茶场茶叶品种单一、老化,土壤瘠薄、渍水等不利因素,充分利用山地自然资源,应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论方法,建立以茶叶为主体,以牧草为纽带的林、牧、副、渔合理配套的生态经济系统,从宏观上合理规划复合生态茶园物质能量循环利用图,并设计复合生态茶园建设技术流程图。二是针对长期以来茶园梯壁的“三面光”管理方法造成了水土流失加剧、茶园小气候变劣、病虫害增加等不良后果,采用梯壁种植优良牧草和保护自然植被措施,并结合割草平整茶园园相,既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茶园小气候,为茶园益虫营造良好的柄息地,因而减少病虫害,形成了茶园牧草套种技术模式。三是针对园区内生活、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等区域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园区内杂乱无章,物质能源未能得有效的循环利用状况,进行了“文化生态观光休闲园”整体规划,形成了林、牧、路、水(池、渠)、景综合治理模式。四是针对园区内人、畜(禽)等排泄物未加处理而四处排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广畜(禽)→沼(太阳能)→鱼→茶模式。五是塘边茶园套种牧草,并放养土鸡,推广草牧结合、立体种养模式。
  (三)无公害食品安全生产技术
  1994年1月到2000年1月,省农科院进行福州蔬菜主要污染源调查及其在蔬菜土壤中积累的研究,对福州35种大路菜累积硝酸盐、亚硝酸盐、有毒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现状作了系统检测,筛选出蔬菜低累积硝酸盐的化学氮肥品种有氯化铵、硫酸铵两种,显示氯化铵对蔬菜具有明显降硝作用。经研究每亩氮素用量以20公斤为临界值。推广等氮量的化学氮肥与厩肥、土杂肥配合施用,能有效降低蔬菜硝酸盐的累积量。蔬菜追施氮肥后8天收获上市为安全始期;蔬菜施氮肥攻头控尾,重基肥轻追肥。推广石灰等3种土壤降污剂,有效降低菜园土中有毒重金属的活性,并降低在蔬菜体中的迁移和累积量。根据防效虫口密度、产量和经济效益等3个指标,综合评价先后选用高效杀鳞精、威敌、绿保素和绿神、天力等5种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降低蔬菜受化学农药污染。
  2001一2003年,省农科院开展降污改土新型蔬菜系列专用肥及其产业化应用研究。筛选出适合在叶菜类和根茎类蔬菜上应用的硝化抑制剂和重金属降污剂品种;并研制出具降污改土新型蔬菜专用肥。
  (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
  2002—2003年为了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环境的污染,南平市连续两年对延平、邵武、建阳、武夷山等地的蔬菜、水果(柑橘、柰果、黄花梨)、茶叶三大类作物主产区产地的大气环境(总悬浮物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灌慨用水(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铅、镉、铬、pH值、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数)、土壤(汞、砷、铅、镉、铬、pH值、六六六、滴滴涕、农膜)三大检测项目进行普查,结果表明蔬菜、水果、茶叶产地的各项环境指标测查值均达到蔬菜、水果、茶叶产地无公害生产产地的要求。
  2005年,省农科院土肥所开展了“闽江中上游农业面源污染评估及其关键控制技术研究”。通过对1995—2004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相关统计资料分析,对全省12条主要水系、主要湖泊水库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引起全省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农业面源污染因子,提出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对策措施;采用模拟土柱和田间径流小区试验方法,研究几种不同施肥模式对蔬菜生长、营养累积及氮磷流(淋)失的影响,提出1~2种施肥技术模式,控制菜地农业面源污染。针对闽江中上游流域内水葫芦泛滥成灾严重污染闽江水域环境,提出采用“微生物好氧发酵堆肥化技术”生产水葫芦有机肥料,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根据作物需肥规律,进行该流域内作物轮作模式的选择,提高养分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以水口库区小流域为应用对象,根据区域内动物生产废弃物和耕地面积以及播种面积养分消纳量之间的关系,确定单位耕地面积上适宜的载畜量(标准畜单位,猪),实现养分综合利用。
  二、生物技术与工程技术
  1990省农科院茶叶研究所推广应用871菌防治茶丽纹象甲,1991年在《茶叶科学简报》发表茶毛虫核型多角体病毒“福建一号”毒株杀虫剂示范推广报告,1992年开始研究和推广韦伯虫座孢菌,承担了《白僵菌871与韦伯虫座孢菌毒理毒力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1995年福建农学院有关部门从日本琉球大学引进比嘉照夫教授研制的新型复合微生物制剂,即有效微生物群(EM)。它是由5科10属80多种有效微生物合成,基本功能是造就良性生态,不久在全省的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中得到部分的应用。新型复合微生物制剂的使用改善了动物产品的品质,对动物粪便等具备一定的降解作用。1995年,福建农学院开始研究并推广应用可降解农用塑料薄膜。一是选用作为防虫网,防虫网覆盖栽培,可以不用或少用化学农药,减少农药污染,该技术宜用于是蔬菜尤其是叶类菜绿色栽培。二是根据季节与种植对象正确选用有色农膜,增产、增收、防病的作用明显。选用黑色膜防止杂草生长;冬春茄果类和绿叶类蔬菜栽培,选用紫色膜;用黄色膜覆盖芹菜和莴苣;用红色膜,水稻秧苗生长旺盛,甜菜含糖量高,胡萝卜直根长得更大,韭菜叶宽而肉厚;蓝色膜,主要适用于水稻育秧,有利于培育矮壮秧苗,还可用于其他经济作物,可较好地起到防除杂草的作用;夏秋蔬菜、瓜类、棉花和烤烟栽培,用银灰色膜覆盖,有良好的防病、防蚜虫和白粉虱,及改良品质的作用;银色反光膜,改善温室内的光照条件;采用银黑双面膜,覆盖时银灰膜在上,黑色膜在下,具有避蚜防病和除草保水等多种功能,可用于夏秋蔬菜、瓜类等防病抗热栽培;夏秋蔬菜、瓜类的抗热栽培,可采用黑白双色膜,覆盖时,白色在上,黑色在下,具有良好的降地温作用,保水与除草效果也很好。
  2005年12月29日,省科技厅批准在福建检验检疫局启动建设“福建省外来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是全省首个外来有害生物技术研究机构。福建省的气候适宜许多有害生物繁衍危害,外来有害生物互花米草、水葫芦和空心莲子草造成的三大草害。
  三、农药控制
  20世纪90年代,部分水源、空气、土壤、农产品、水产品等被农药污染较为突出,全省各地加强农药污染控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控制农药污染工作,制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省政府颁发《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全省各级政府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禁止生产销售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有关规定,加强农药流通市场的检查监管,打击和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重点是禁止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农产品上的使用,做到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减少和避免剧毒农药使用。2002年执行农业部第199号公告,福建禁止氧化乐果(omethoate)在甘蓝上使用,禁止特丁硫憐(terbufos)在甘庶上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六六六(BHC)、滴滴涕(DDT)、毒杀芬(strobane)、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ide)、铅(plumbumcompounds)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l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等农药,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蝇毒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dicofol)、氰戊菊酯(fenvalerate)。2003年4月30日执行农业部第274号公告,省内禁止丁酰肼(daminozide)在花生上使用。
  2005年开始,对5种高毒农药(甲胺磷、对硫磷、中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逐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各地配合工商局、经贸、城管等部门,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入市前各生产基地要做好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福建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研究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及控制技术等。避免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农家肥,控制化肥、动植物生产调节剂用量,控制农药残留量。
  调整农药生产品种结构,加强高效、低残、低毒新型农药的研制与推广,引导生产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降低高毒农药所占比例。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引导他们正确用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开展稻、蔬、果、茶等重大作物病虫综合防治示范推广,加强农业生态调控,推广应用生物农药、灯光诱杀、防虫网、黄色板及高效低毒新农药,应用高效先进施药器械、改进施药技术等,减少农药用量,减少农产品和环境受农药污染。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遏制高毒农药的销售。
  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1996年11月,福建省开始执行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6月按照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对省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经营等活动实行安全监管。
  2002年1月28日,省农业厅派科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参加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研讨会。3月26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召开了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研讨会精神,学习国务院农业部颁布的调理和配套规章,部署全面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省农业厅专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0月制定了《福建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全省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有关科研单位也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
  从2003年至2005年,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福建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检查方案》,省农业厅组织科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市场信息办、执法总队有关人员和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专家,成立了福建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检查组,分别于每年4月至5月间重点对福州、漳州、厦门市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科研、生产单位以及农业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科研和生产单位的法规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够落实等问题,责成限期整改,由辖区农业部门进行督查。区别科研单位、经营企业的不同特点,对于《条例》可能所涉及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逐句逐条地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共检查了5家科研单位(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8家生产经营企业(福州世顺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福建新世纪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印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鹭植物油有限公司)。还对福州、厦门、漳州的主要超市所经营的大豆油、调和油的标识状况作了调查。通过检查和宣传,使经营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企业、从事转基因生物研究的科研院校增强了法律意识,强化了转基因生物标识和安全管理。
  为了使标识管理有所突破,对有异议的转基因产品进行检测。2003年4月29日,执法检查组在厦门中鹭植物汕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该公司反映他们并不能掌握所采购的原料是否属于转基因产品,因此所有产品均未按转基因产品标识要求进行标注。有鉴于此,检查组不能判断该公司是否有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为了进一步确定该企业产品的成分,检查组随机抽取了该公司生产的宝鹭纯正大豆色拉油样品,于2003年5月中旬委托上海农科院对该样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进行检测。根据上海市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转基因食品/动物成分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结论:来样含有转基因成分。为此省农业厅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发文责成厦门中鹭植物油有限公司,限期在1个月内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转基因生物标识,并对该公司生产的宝鹭纯正大豆色拉油进行标识,同时,在相关企业进行了通报。通过加强监管,促成了国内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转基因产品从自行标识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识审查认可申请,从未标识向部分标识,从标识不规范到相对规范和全面标识,达到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目的。
  2003—2005年对省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25例生产性试验、13例环境释放试验和36例中间试验进行跟踪,监督试验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农业部试验审批书批件的要求进行试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2003年7月,配合福建电视台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进行专题宣传。制定宣传方案与采访内容,确定采访对象与拍摄地点,与电视台记者一起深入科研单位、企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场、转基因产品生产加工车间现场采访农业行政领导、农业科研单位专家、企业老总及生产车间技术人员,从不同的层面进行了采访与录制,提高各级农业部门、科研教育单位、农业企业和广大科技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分装、加工、销售等有关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意识。
  2002—2005年,全省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组织农业管理、科研和生产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科学知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省农业厅专门编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汇编》.23万册,广为散发。全省先后举办培训班126期,受训人员9247人次,印发各种资料3678.3万份,使管理人员及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熟悉《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宗旨和规定,掌握各项条款所规范的内容。福州市农业局把宣传贯彻《条例》,增强公众参与管理意识作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基础性工来抓,在福州五一广场开展《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咨询活动。省、市、县三级采取以会代训、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发放执法证3345人次。全省各地各单位结合各类专业会议及继续教育,全面展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培训工作。省农业厅畜牧局在举办全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培训班时,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作为培训的内容之一,对全省县(市)以上的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90多人进行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省种子总站结合《种子法》培训,专题对全省种子系统的技术人员120多人进行转基因的《条例》及配套规章学习培训。
  五、发展农业“三品”
  (一)绿色食品
  1990年,全省绿色食品开始起步,由省农业厅农垦局项目办兼管全省绿色食品开发工作。1993年成立了福建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由省农业厅分管副厅长兼主任。1995年由16个厅、局、委为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的福建省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省长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6年12月,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成员大会。
  1997年,全省已有31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占全国总量的3%,形成生产基地10万亩,年产值达7亿元的生产规模,并在建瓯凤山茶场建立了、2000亩绿色食品茶叶示范基地。是年组织参加“中国绿色食品’97广州宣传展销会”。省农业厅成立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配备食品加工、农学、植保、经济管理等专业人员15名。
  1999年,联合省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新闻部门,对市场中的假冒绿色食品给予曝光,并针对不同的假冒侵权行为,对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确定福建省作为进行绿色食品年检制的试点后,省农业厅制定了《福建省绿色食品年检实施办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逐步展开,环球天然有机肥(漳州)有限公司的“三环”牌有机肥首家通过认证。是年,全省各地(市)均有一批项目进行绿色食品标志申报,共有4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总量达到117个。
  2000年,福建长富集团、福建超大集团等行业的龙头企业都成功开发出绿色食品产品。2月份在福州举办首届闽都绿色食品节,组织省内外60多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近200个产品参展;11月组织参加了中国绿色食品2000年昆明博览会。
  2001年,省人大、政协代表提出两个关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开发绿色食品的提案。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根据市场需要,紧紧依靠科技,调整种养业结构,大力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和绿色食品,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农业生产要推广“绿色食品”标准,从源头上根治餐桌污染。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继续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加强绿色食品的市场管理,防止绿色食品质量滑坡。截至2001年年底,全省已有98个企业的186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总数居全国第四位,检测监控的产地面积达80万亩,年产值达20亿元,出口创汇额达1100万美元。福建雪津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一举获得了8个啤酒产品绿色标志使用权。
  2002年,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发的《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暂行管理办法》,在《福建省绿色食品年检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的《福建省绿色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和监督管理。重新编制了《福建省绿色食品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省农业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使用、依法保护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通知》,加强全省绿色食品商标的管理,规范绿色食品市场。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法国家乐福公司在上海签订了福建农产品供货质量监督协议,成为家乐福公司在福建地区质量体系生鲜食品供应商的质量监督机构。南靖芦柑和平和琯溪蜜柚通过该渠道走向全国市场。组织福建省绿色食品开发公司、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参加日本福冈绿色食品贸易洽谈会。成立了厦门如意绿色食品配送中心,为绿色食品销路打开了新的渠道。11月举办中国绿色食品2002福州博览会,共有153家企业、300多个产品参展。福建省共组织了145个展位,开辟了福建省绿色食品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两个中心展馆。
  2003年,实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工作一并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局。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赴企业考察等形式组织和指导了2万多人次的培训工作。组织80多家企业参加了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全省共设立了40多家绿色食品专卖店(柜)。
  2004年3月,向社会公告福建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和产品名单。制作《绿色食品辉煌十年》光盘,发放了《绿色食品宣传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福建绿色食品简报》等宣传材料10万多份。举办“2004年海峡两岸优质农产品贸洽会”,共有15个展团的近300家企业到会参展,展出了近3000种产品,1500名客商莅临洽谈订货,订货金额达8350万元。组织参加了“中国绿色食品2004年上海博览会”,达成贸易意向销售总额2.5亿元,位居全国第四位。成功地在厦门举办“中日绿色食品产品交流会”,日本与中国的26家企业的100多种产品在会上交流。组织人员考察欧洲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生产加工企业。截至2004年年底,全省绿色食品出口贸易额10944.2万美元,位居全国第3位。至2005年,累计培训认证企业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及各级管理机构人员达1000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000多人次,全省已有绿色食品注册检查员50人,绿色食品注册监管员63人。依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了蔬菜、水果、畜禽、茶叶、食用菌等产品的产业化升级。共建立了国家级示范区21个,省级示范区52个,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有110家,产品262个。
  (二)无公害农产品
  2001年,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始起步。根据省长习近平关于“餐桌污染”问题的批示精神,省政府成立了由2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省农业厅承担工作方案规定中40%多的专项治理任务。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议确定由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各处室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并负责拟定《福建省“餐桌污染”现状及其工作措施》、《治理餐桌污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工作方案》、《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2002年,规范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认证管理工作,加快无公害食品生产发展,有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全面开展。按照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2号部长令)的规定及省政府赋予省农业厅的职能,明确由省农业厅开展无公害食品基地认证工作。当年制定《福建省无公害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无公害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福建省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检测实施细则》和《无公害食品认证申请表》,在全省开展无公害食品的技术推广、认证管理和基地建设等工作。举办两期无公害种植业产品和畜牧业产品培训班,受训人员达700多人。为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省农业厅对农药检定所、饲料兽药监察所、土壤肥料实验室进行整合,组建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完善仪器设备配备,统一使用和合理配置检测力量,全面开展农业环境质量的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的定性定量检测,对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开展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首批有35个农产品通过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认证,其中厦门银祥食品公司成为福建省首家获得“无公害猪肉”认证的企业。
  2003年,根据《福建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全省共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3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34个,其中225个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转换,首家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10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测面积达90万亩,养殖业无公害生猪年出栏近155万头,总产值逾50亿元。同时,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还牵头做好“餐桌污染”专项治理协调工作,并初步构建以治理“瘦肉精”违禁药物和农(兽)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明市及晋江、石狮、南安、上杭、永定等地率先出台资金及政策的扶持措施,有12个企业开设了140多家无公害农产品专卖店,推进产供销一体化,走上品牌经营之路。
  2004—2005年,全省9个设区市和58个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有专人负责。省农业厅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了省级无公害产地认定委员会,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库,整合社会资源服务认证工作,引导和规范企业正确使用认证标志,全省共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220.1万枚,市场上贴标产品明显增多。为加强企业年检和标志管理工作,转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开展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若干规定》,并印发了《监督检查表》,对认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采取以蔬菜、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通过建立产销衔接机制,推行农产品标志管理,设立农业“三品”专销区(店、柜),实行连锁配送等多种形式,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福州市政府施行蔬菜上市准入制度,凡进入福州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大型超市上市的蔬菜必须出具产地农业部门的准入证明,否则工商部门予以禁售,发现上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省农业厅编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受训人员1000多人。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累计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1个,认证企业429家,产品596个;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测面积203万亩,产量257万吨,养殖业无公害生猪年出栏达到323万头;有10家企业的208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生产资料认证。
  (三)有机食品
  2001年,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并参与各项活动,包括在瑞士举办的有机农业科技大会和在杭州举办的亚洲有机农业研讨会。参与了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就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认证管理、贸易准则等方面的谈判和交流。
  2003年,成立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全面启动有机食品认证工作。选派骨干力量多次参加全国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员培训,系统学习有机食品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督促获证及正在申报的企业参加全国有机食品内部检查员培训,帮助各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熟悉有机产品认证的特点、标准和要求,了解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市场的发展和动态,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根据有机食品“一年一认证”的特点,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茶叶、笋制品、食用菌等优势产品为重点,选择生态环境优越的产地和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发品质优越、效益突出的有机食品;做好AA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衔接工作,推进有机食品认证。是年7月,福建省大坪绿色食品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坪山牌乌龙茶成为福建省第一个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食品。截至2005年年底,福建省累计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7家、产品28个。
  六、检测
  (一)检测机构
  20世纪90年代初,从事农业相关产品检测的单位主要有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省农业厅土肥站化验室、省农科院中心实验室、省中心检验所、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等。1991年,省农科院中心实验室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水产饲料质量检验工作的法定检测机构:省水产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1999年8月12日,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福建商检局综合检测中心基础上,组建了福建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增加了植物检疫、动物检疫等专业,共有7个专业实验室,检测(疫)范围进一步扩大。省测试技术研究所,主要从事水质化验、毒物检测、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及饲料检验等,并于2000年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检测工作。2001年,组织实施了一批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突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研究工作。
  2003年5月,省农业厅成立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该中心整合了省农业厅畜牧局(处级)下属的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科级)、厅植保植检站合署办公的福建省农药检定所(副处级)和厅土肥站下属的福建省农业厅土壤化验室(科级)三个事业法人单位,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5人,经费由财政核拨。保留福建省农药检定所和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的牌子。中心成立后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省级计量认证和农业部部级中心资格认证,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质检机构,对福建省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检测业务涵盖:农畜产品质量检测,肥料、农药、兽药、饲料质量检测,农畜产品中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检测。7月,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测。
  2004年6月,设在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的国家水产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直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福建省国家级的食品检测中心,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专业检测,检测产品范围包括水产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果蔬及饲料所有种类,涉及的检验项目主要有微生物、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及其他技术指标。是年,福建省有两家专业检测机构被确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的定点检测机构,分别是: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位于厦门的福建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到2004年年底,全省农业质检机构总数为403个,其中省级3个,地(市)级19个,县级82个,市场检测站、点300个。按检测机构资质,通过省质监局计量认证的11个,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1个;上述检测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369人,其中高级及以上职称98人,中级587人。全省农业质检机构基本建设面积总计22742.1平方米,其中办公室面积4283.13平方米,化验室面积15458.97平方米。仪器设备合计4893台套,资产价值15458.97万元。其中大型仪器(价格高于40万元)31台套,价值1986.96万元;中型仪器(10万~40万元)113台套,价值1322.57万元;普通仪器(1万~10万元)693台套,价值1692.23万元。到2004年年底,全省农业质检机构现有检测能力包括土壤、水质、空气等农业产地生态环境检测,农药、肥料、种子、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检测,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初级农产品的检测,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检测。
  2005年,省农业厅编制申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得到农业部的正式批复,成为全国首批获得此项投资的3个省级机构之一。同年9月,质检中心纳入了第五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筹建计划,获得部级中心资格。同时,福建省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并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合并后,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6人,经费由财政核拨。11月质检中心承当的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测试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福建省饲料质量监测项目、沃土工程(省级土壤农化监测中心)项目和疫病防疫体系(兽药质量监测检验室)项目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12月,质检中心申请的165类1219个项目及参数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现场考核评审,同时通过了5年一次的省级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二)检测技术
  1991年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的通知》,省相关部门制定了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制定全国第一个“瘦肉精”残留检测标准《盐酸克伦特罗残留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省级地方标准。同时,福州市人大发布了《福州市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管理办法》。2004年,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制定福建省地方标准《水产饲料中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氧嗪、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恶唑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并参与福建省地方标准《猪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和农业部行业标准《饲料添加剂——烟酸铬》制定工作。
  福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通知》、《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投资近200万元购买了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安全体系。福州市贸发局建立了蔬菜农残检测网络,加大对蔬菜农残监督管理力度。亚峰蔬菜批发市场在1999年11月试行了蔬菜农残速测,后又投资近100万元,购买了常规农残检测设备,蔬菜农残检测从原日检测
  100多种上升到300多种。
  进入21世纪,检测技术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和信息共享方向迈进。各种分析技术联用。常见的联用技术有:气相色谱一质谱(GC-MS)联用技术、液相色谱一质谱/质谱(LC-MS/MS)联用技术、衍生化气相色谱双串联质谱法(GC-MS-MS)、薄层层析一免疫分析(TLC-IAS)技术、免疫分析—液相色谱(IAS-HPLC)技术、超临界萃取一免疫分析(SFE-MS)和微生物—色谱法等。
  1.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法(GC—MS)和衍生化气相色谱双串联质谱法(GC—MS/MS)
  GC-MS即是气相色谱与质谱的联用技术。快速、高效、具备了质谱准确鉴定化合物结构的特点,可以达到定性、定量的检测目的,特别适合于农药代谢物、降解物的检测、多组分农药残留检测和未知物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2003年10月,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购买的TRACEDSQ气相质谱联用仪,用于分析农产品、土壤、水质、农药(杀虫剂、杀虱剂、杀鼠剂、杀菌剂、防霉剂、有机氯、有机磷)残留、兽药(激素类、抗生素类、驱虫剂)检测,并用于在短时间内可以测定大量样品和含上百种组分的复杂样品,从而达到检测农作物中农药残留的目的。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气质联用仪(带DS2型自动脱附仪),用于食品与农产品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食品质量安全项目的检验,并用于食用菌等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食品与农产品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食品质量安全项目等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检验。
  省测试技术研究所作利用GC—MS技术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畜禽无公害产品质量检测、水产品质量检测、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为生产基地通过了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评审提供检测服务。
  2003年9月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于利用GC—MS测定泼尼松龙、邻苯基苯酚、甲基泼尼龙、苯并咪唑、联苯、己烯雌酚、烷基雌酚、雌二醇等,其在农、兽药残留等的检测方面,曾多次参加NATA(澳大利亚实验室认可机构)、AOCS(美国油品检验机构)、TPA(英国茶叶商协会)、CSL(英国农业渔业食品部中心科学实验室)等国际机构组织的国际实验室比对试验,均获得较好成绩。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GC—MS测定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多组分残留量、动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多组分残留、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离子阱质谱技术(MS/MS)在省内广泛运用于鉴别青霉素类药物等。
  2.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联用法(LC-MS/MS)
  对复杂基质中痕量成分的多残留组分分析和确证分析,传统的仪器检测方法难以解决。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联用技术(LC-MS-MS)结合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两者的优点,分离能力强,选择性好,灵敏度高,可以对复杂基质样品中的痕量成分进行确证分析。2004年1月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新添置一台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仪,主要用于检测农兽药残留(如β-激动剂、硝基呋喃代谢物等)、饲料中违禁药物(如三聚氰胺、氯霉素、孔雀石绿等)。
  2005年,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检疫技术中心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用于检测农兽药中违禁药物(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食品添加剂
  (如甜蜜素)、饲料中违禁药物等(如孔雀石绿、β-激动剂)等。同时,承担省科技厅重点资助项目、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等,开展了《高效液相串联质谱法测定动物源食品中喹赛多、卡巴氧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联用法对水产品中亚甲基蓝及其代谢物残留的检测》等课题研究。省中心检验所利用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了食品中碱性橙、碱性嫩黄O和碱性桃红T。
  3.酶抑制和免疫检测技术
  快速检测技术常见的有免疫检测技术、酶抑制法等。酶抑制技术被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市场监督部门广泛应用,成为福建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的发展技术。根据GB/T18626—2002和NY/T448—2001两个标准可以测大多数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1996年省分析测试中心开展“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课题研究,在国内首创“绿T”农药残留毒性快速检测方法及FITT系列农药残留毒性快速测试仪器,在全国得到推广,并获国家专利。同时开发出“绿T”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试剂包产品,试剂适应性好,可测试葱、姜、胡萝卜、西红柿等辛辣或有色果蔬样品中的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二嗉农等常用高毒农药残留,灵敏度达到≤0.3ug/ml。
  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把免疫分析法应用于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检测的食品范围包括粮食、水果、蔬菜、肉、奶、水和土壤中农药残留等。药物残留免疫分析技术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相对独立的分析方法,即免疫测定法如RIA、ELISA、固相免疫传感器等,如磺胺二甲基嘧啶、氯霉素、沙拉沙星、链霉素、四环素、莫能菌素等大部分抗生素已经建立了免疫检测方法;二是将免疫分析技术与常规理化分析技术联用,如利用免疫分析的高选择性作为理化测定技术中的净化手段。
  “十五”期间,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利用ELISA法检测牛副结核抗体、羊副结核病抗体、莱可克多巴胺、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氯霉素、金霉素、链霉素、土霉素等。ELISA法测定农药残留以其特异性强、灵敏度高及快速准确而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是现场控制水果、蔬菜、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采用CharmⅡ分析系统,应用放射性免疫分析方法快速筛检烤鳗制品中的四环素族药物残留,检测全过程可在80分钟内完成。
  4.其他色谱新技术
  (1)气象色谱—红外光谱联用技术
  2004年,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购买的气相色谱一红外光谱联用仪,被科技部的“全国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库”收录,开展对茶叶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2)离子色谱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技术(IC-ICP-MS)
  2005年,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所采用离子色谱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技术检测小麦粉及其制品中溴酸钾的含量,由该检所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小麦粉中溴酸钾含量的测定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法》在济南召开的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第一届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审定。
  (三)安全检测
  从1998年起,在闽清、建瓯、建阳、泰宁、将乐、尤溪、上杭、连城、福安、永春、龙海11个县(市)设立16个点进行土壤长期定位监测,其中国家级点4个,省级点12个,主要定点监测土壤中有机质、全氮、速效氮、有效磷、速效钾和pH值。同年,省农科院土肥所和省农业厅联合开展了《福州市蔬菜主要污染源调查及蔬菜、土壤防污降污技术研究》的课题研究。2002年,在莆田市荔城区、龙岩市新罗区开展了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的监测工作。2003年,省农业厅开展了23个城市蔬菜地土壤及作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重金属等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共监测小白菜等蔬菜样品77份。从2003年起,开展了肥料市场质量监督抽检,同年开展了养殖场禽畜粪便重金属调查工作,监测牛粪、猪粪、鸡粪和词料添加剂中的砷、汞、铅、铬、镉等5种重金属含量。
  1998—2003年,共完成检测土壤3573个样19409项次;肥料3357个样10739项次;植物413个1239项次;农产品1211个样4569项次,其中水果341个样1705项次,蔬菜662个样2648项次,茶叶108个样216项次;水样206个样1146项次。
  2004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共完成检测任务3055批次。
  2005年,共完成检测任务4334批次。另外,以基地县为主开展产地定点监测,完成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样品3万多份。
  七、农资市场监管
  (一)生产过程监督
  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从2004年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每半年在《农民日报》上发布一次。
  “十五”期间,各地加强了行业监督管理,一大批果、茶、菜、菌和粮食产品获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建立了省级无公害畜禽饲养基地105个,其中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数量在全国位居第四位。
  (二)综合治理
  从2001年起,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把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省整顿规划工作的重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设立“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并制订出五年计划。治理的重点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其食品污染产生危害最为直接和明显的“五类食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相继制定或修订了《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等9个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了《蔬菜安全质量要求》等十多个地方标准。提出了“优先完善和新建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检测项目”方针,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城区建起了“瘦肉精”快速检测点;在规模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和大中型生鲜超市,设立了蔬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品甲醛快速检测点。
  2001—2003年,省级专项治理资金9541万元,为治理餐桌污染提供了物质保障。2003年与治理前的2000年相比,生猪“瘦肉精”检出率从70%降到0.50%,蔬菜农药残留检出率从30%降到2.89%。
  2004年,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是年农业部组织对全国37个城市蔬菜中农药残留、16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等污染和5个城市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进行例行检测工作。2005年全国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等污染治理扩大到20个城市,福州、厦门两城市被列入。2004—2005年,福州市畜产品质量合格率均列37个城市的第一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