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产品污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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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3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产品污染
分类号: F326.5
页数: 4
页码: 404-4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省农产品污染的情况,包含了农药污染,肥料污染,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等。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福建省

内容

一、肥料污染
  福建省肥料施用量由20世纪80年代的37万吨(纯量,下同)增加到2005年的122.3万吨,按耕地计算,单位面积施用量68.50公斤/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平均亩施用量28.43公斤。全省绿肥种植面积从1995年的1244.5万亩,降至2005年的653万亩。化肥长期施用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重金属的潜在污染。沉入河流中的氮素约60%来自化肥,水体氮素污染极易导致水质富营养化,过多的氮素就会有—部分以硝态氮的形式存在于植物体内,造成食物、饲料及饮用水的硝酸盐积累,危害人体健康。2000年,省农科院土肥所、省农业厅土肥站、省蔬菜办、福州市蔬菜办对福州35个大路菜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进行检测,其中12个蔬菜硝酸盐超标,检出率占34.3%,其中叶菜类全部超标,污染严重,亚硝酸盐积累仍在容许量之内。重金属污染也较严重,铅在白菜、芥蓝和葱的检出超标率占50%,镉在芹菜、菠菜、白菜和芥蓝的检出超标率占66.7%,铬在白菜、芥蓝、葱的检出超标率占60%。
  二、农药污染
  全省农药使用量从1995年的4.8万吨到增加到2005年的5.6万吨,年均每亩用药量从26.6公斤增加到33公斤。
  农药污染最为严重的产品是蔬菜。省农业厅农药检定所采用农业部推荐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对福州市区的儿个农贸市场的蔬菜进行农药残毒监测,从2000年7月初至9月中旬对屏山市场、屏东市场、西营里市场、北大市场销售的蔬菜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检测蔬菜样品506个,涉及37种蔬菜,结果为:抑制率在70%以上,农药残留量明显超标的蔬菜样品数为74个,占抽样数的14.6%;抑制率在50%-70%、农药残留量可能超标的蔬菜样品数为34个,占抽样数的6.7%;抑制率在50%以下、残留量未超标的蔬菜样品数为398个,占78.7%。在抽样过程中发现叶菜超标情况较为严重,随即加大抽查数量,抽取的叶菜类蔬菜样品数为347个,抑制率在70%以上的样品数为69个,占19.9%,检测出农药残毒超标的蔬菜品种有芥蓝、叶用莴苣、蕹菜(空心菜)、落葵、油菜、小白菜、芥菜、芹菜、天津白、韭菜。其中超标最严重的为落葵,超标率(抑制率在70%以上)达40.6%;其次为芥蓝,超标率为33.3%;小白菜、蕹菜、芹菜的超标率也分别达到25.6%、25%、23.5%,叶用莴苣、天津白、韭菜、油菜、芥菜的超标率分别为20.5%、20%、14.3%、Ⅱ.8%、10.7%。瓜豆类情况相对较好,抽取的159个样品中,超标仅为2个,占1.3%,检出的瓜果品种为苦瓜、菜豆。
  三、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
  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下同)和生活垃圾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影响严重。2000年,全省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1787个,投资5.67亿元,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石油类排放量、工业废水中有毒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等7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33万吨、0.11万吨、60万吨、22万吨、11万吨、37万吨和24万吨。2003年在南平市废气废水排放量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6111吨,其中主要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排放量为15397吨;烟尘排放量4927吨,其中主要为工业烟尘排放,排放量为4584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056吨;废水排放量1285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179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5679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42329万吨。离工厂、城市较近的产地的大气、土壤、灌溉水受到不同的污染。据福州市农业环境保护部门统计,每年耕地受工业“三废”污染面积在100万亩以上。
  城市垃圾及其渗滤液的重金属污染,不同城市垃圾处理的防渗措施存在差异,产生污染程度不同。据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对福建省主要城市垃圾产量变化状况调查,不同城市的垃圾产量均呈迅速增长趋势,年平均增长速度在10%~20%。其中以福州市的垃圾产量最大,2004年达到65万吨;厦门市垃圾的增长速度最快,1997—2001年,垃圾产量年增长为147.5%、41.9%、8.5%和19.3%。
  主要城市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比较严重,福州、厦门、三明、南平等城市主要采取垂直防渗措施,防渗效果较差,易造成垃圾渗漏污染;泉州、龙岩、漳州采取水平防渗措施,防渗效果比较好,能达到较好的防渗效果。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垃圾场均建有渗滤液污水处理场。龙岩、三明、南平则没有污水处理措施,或与城市污水混合处理,或直接排放,垃圾渗滤液污染严重。
  四、农业废弃物污染
  农业废弃物污染源主要来自大、中、小型养猪场粪便和农作物秸秆。2002年福州市有大、中、小型养猪场近千家,生猪存栏数150万头,其粪便H排放量3万吨,仅有32家猪场建污水处理设施,年处理粪便和污水208.4万吨,还有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入土壤、水体,造成土壤酸化、水质腐化。农作物秸秆还田率为30%,70%采用废弃和焚烧,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五、加工食品和农产品复制品污染
  粮食复制品、肉蛋乳再制品、食用油、糕点、饮料、罐头、酒类、调味品等加工食品,省内食品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滥用各种添加剂,同时,落后的作坊式生产也造成污染。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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