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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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3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分类号: F303
页数: 2
页码: 395-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省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
关键词: 农业 生态环境保护 福建省

内容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委、科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7部委联合组成全国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全国组织51县进行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福建东山县是省唯一的国家生态农业试点县,重点抓十大生态农业工程建设,示范推广6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农业产业结构渐趋合理。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由1993年的28.04%降到1998年的14.27%,产投比逐年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20.24%。二是全民科技文化素质得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面貌大改变,商品能源占农村用能的 99.5%。三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由34.1%上升到39.3%,土壤有机质含量由1.36%提高到1.51%,退化土地达标治理率提高19个百分点,稳产高产田提高22个百分点。
  1995年,福建省水土流失22.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2.31%。2000年,水土流失19.7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72%。
  1996年,全省开展了对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业生态现状的调查工作,并对部分重点污染区农业环境质量进行了追踪监测,基本上掌握了全省农业污染源分布情况及其对农业环境质量状况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和污染事故的处理、为加强农业环境管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1998年,全省开始着手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调研工作,拟定了《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稿)》(简称《条例》),并于2002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省农业厅在开展《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过程中,重点开展畜禽粪便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保护农业环境。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开展专题技术培训,研究和示范推广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种养模式,改进肥料施用技术,推广平衡配套施肥,恢复和扩大绿肥种植面积,提高有机肥的施用量。采取农业、生物和物理等综合防治措施,逐步改变单一使用化学农药和过量使用农药的状况。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防治工业“三废”和农用化学物质的污染,力求使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以保护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开发的环境质量。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首次采用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5项评价指标,对全国各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37%、良的区域占14.63%,总体质量居全国第一。
  2004年,第一批12个省级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通过福建省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验收。
  2005年,水土流失15.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43%。虽然福建省是全国土壤侵蚀率较低的省份之一,“十五”期间水土流失面积也逐步减少,但矿业开采和工程建设等引起的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和地面下沉等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1991—2005年间,各地加强农业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生态农业技术,使作物生产于良好生态环境、生产环境,土壤、大气、水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安全标准。在作物生长过程以及施肥、灌水、农(兽)药等投入上符合健康安全食品检测标准;有害金属含量及病毒、病菌等有害微生物的数量检测在健康安全食品检测标准范围。加工流通和销售防止污染,从原料到成品全程受到监控,符合国家或国际卫生标准和安全、优质、营养条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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