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产品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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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3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产品贸易
分类号: F762
页数: 3
页码: 338-3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省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发展农产品贸易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农产品 贸易 福建省

内容

闽台农业贸易历史悠久。往来密切。1949年前就有大批台湾稻米进入福建市场。新中国成立后,在30多年的隔离状态中,两省渔民沿袭历史形成的海上渔场共同作业,相互交换渔货,自发地进行以货易货为主的贸易。1980年,闽台农业贸易开始恢复。1981年以后,全省先后在沿海口岸设立17家对台贸易公司,海上民间交易转到岸上,发展为直接对台小额贸易。同时通过香港地区的间接转口贸易,闽台直接、间接贸易额逐年增加。
  1986年,福建对台贸易分大额贸易与小额贸易两种,并纳入海关监管范围。
  1993年9月25日,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颁布《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管理办法》。1997年4月19日“厦门—高雄”、“福州—高雄”航线开通,两岸转口货物的“试点直航”开始营运,结束了海峡两岸50年没有任何商船直接往来的历史。
  2000年12月29日,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2001年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开展与台湾金马澎地区直接经贸往来。2001年12月11日和
  2002年1月1日,海峡两岸先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正式会员,开始在WTO框架下开展贸易往来。
  2002年7月,国务院批准增开泉州港为对台通航港口,与金门、澎湖地区直接往来;2002年10月28日,经交通部批准,福州马尾与马祖之间的货物贸易海上直航正式启动。这都为闽台农业贸易发展提供了平台。
  为推动对台农产品贸易,福建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对台贸易基础,布局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建设厦门、泉州农产品物流枢纽中心,构建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体系。2002年南安石井镇闽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始建设。2005年3月,该交易市场部分设施投入使用,被省台办和省外经贸厅分别确定为“福建省海峡农产品物流中心”和“闽台农产品交流批销定点市场”。该项目总体规划占地800亩,其中一期在建工程占地面积120亩,投资总额达1.069亿元;建设1.8万吨冷库、5000平方米标准仓库、4000平方米加工车间,建成2.08万平方米肉类、水产、水果、蔬菜、干果、粮食及深加工食品交易市场,1.5万平方米复式店铺、2.6万平方米商务综合楼,配套成集电子商务、仓储加工、物流配送、检验检测、综合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超级市场。市场建成后,预计年交易量可达50多万吨、交易额可达30多亿元。
  2004年9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允许台湾地区莲雾、杨桃、芒果、柚类和槟榔5种水果进入大陆销售;11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允许台湾地区输往大陆的水果增加为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番石榴、芒果、莲雾、槟榔、橘类、柚类、枣子12种。
  2005年5月初,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大陆将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2种扩大到18种,并将对其中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5月18日,第七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在福州举办,会上首次设立台湾农产品展销区。超大现代农业集团受组委会委托,首次与台湾青果商业同业公会等联手,批量组织台湾水果等台湾农产品到大陆展览、销售,通过高雄至福州3个货柜、33吨台湾水果和马祖直运马尾9.8吨台湾水果、2.1吨数十种台湾深加工农产品,参加展销的台湾农产品享受免收税费的优惠。这是台湾水果首次以零关税输入大陆。5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增加到18种。新增加的6种水果是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7月2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从8月1日起,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柿子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此后,福建进口台湾水果迅速增长,2005年福建共从台湾地区输入水果402吨。
  2005年起,厦门开始筹建台湾地区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在中埔水果批发市场专设台湾地区水果批发专属区,从原来5000平方米扩大至约2万平方米,700多平方米的台湾水果展厅已投入使用,1000立方米的冷库投入试运行。中埔台湾水果批发专属区集通关、检验检疫、保鲜、营销、集散、中转为一体,为台湾果商进入中埔市场提供软硬件设施支持。可吸引二三百家台商进驻,使中埔水果批发市场成为台湾水果集散中心。2005年台湾水果通过厦门口岸进口水果32批次,计207吨,货值18.2万美元,厦门中埔水果批发市场成为大陆最大的台湾水果批发销售市场。
  2001年,福建对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出口为500万美元。2004年闽台农产品贸易额达4658万美元,比2003年增长20.05%,其中福建省对台出口2844.2万美元,增长11.51%;从台湾进口1813.8万美元,增长36.41%,福建省对台湾的农产品贸易顺差达1030.4万美元。2005年闽台农产品贸易额达6164.4万美元,其中福建省对台出口3876.1万美元,自台湾进口2288.3万美元。闽台农产品贸易的进口品种主要以动物饲料、种子、果实、孢子、海产品及动植物油、脂等为主,福建出口品种主要以水海产品、蔬菜、水果为主。
  1981—2005年,福建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783个,其中漳州855个,福州420个,厦门、泉州、南平等7个设区市共508个,合同利用台资21.6亿美元,实际到资12.7亿美元,其中漳州7.4亿元,福州3.2亿元,其他设区市2.1亿元。农业利用台资在大陆各省、市、自治区中位居第一,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密集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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