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部署与成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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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202
颗粒名称: 一、决策部署与成效
分类号: F323.8
页数: 4
页码: 46-49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决策部署与成效,其中包括了实行资金捆绑管理模式、选派机关党员干部驻村任职、落实挂钩单位定点帮扶措施、加强村级组织、改善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经济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扶贫 决策部

内容

1994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出台《福建省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意见》,提出了全省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1996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扶贫开发暨小康建设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农村扶贫开发与小康建设步伐的若干政策措施》,对贫困地区在税费减免、资金投入、科教扶贫等10个方面实行优惠政策。1997年,全省提前3年完成“基本实现小康、消除绝对贫困、完成造福工程搬迁”3项任务,省委、省政府又作出进一步推进山区与沿海协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1999年,全省扶贫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加强老区及少数民族行政村“五通”为重点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先后下发《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关于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挂钩帮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2002年1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年)〉意见》。针对新时期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部分边远山区落后村庄的特点,2002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挂钩帮扶的通知》。从2002年7月开始至2007年7月,全省确定208个自然条件最为恶劣的行政村作为省级扶贫工作重点村,安排省直113个单位予以挂钩帮扶,省直15个相关部门每年筹集3797万元资金,连续5年集中捆绑使用,专项用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一)做法
  1.实行资金捆绑管理模式
  2002年和2003年的捆绑资金按“统一分配,用途不变,渠道不变”的原则下达,即省级重点村的帮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安排,捆绑资金由各出资单位从本系统渠道下达。为了确保省级重点村捆绑资金每年能及时足额用在帮扶项目上,2004年,省政府召集14家出资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级扶贫开发捆绑资金及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从2004年开始,省级重点村捆绑资金由省财政从各出资单位年初预算的总盘子中,按既定的出资额度统一划归扶贫专户集中管理,专项用于开展省级重点村建设;并明确了各县负责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扶贫机构为第一责任机构,捆绑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使用。每年年初,根据省扶贫办的项目安排方案,省财政厅将捆绑资金直接下达到县级扶贫财政专户,由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负总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县扶贫部门承担具体实施任务,采取分期报账制方式,负责监督落实重点村帮扶项目。
  2.选派机关党员干部驻村任职
  从2004年起,省直部门抽调208名党员干部,由省委组织部任命,分别担任208个省级重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时间3年。驻村干部的工作与原单位脱钩,专职开展重点村的帮扶工作。2004年6月,省委、省政府在福州举办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培训班。各市、县也参照省里的做法,选派了2000多名党员干部分赴辖区内的“后进村”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确保省级重点村帮扶工作“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驻村任职干部充分发挥信息灵、见识广的优势,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落实整村推进帮扶项目,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带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同时加强贫困村的基层组织建设。
  3.落实挂钩单位定点帮扶措施
  为加强对省级重点村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省直各单位建立了定点帮扶工作制度,成立了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任组长,工作机构依托一个或几个业务处室,指定处级干部担任扶贫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系挂钩帮扶工作。省委农办定期召开挂钩单位联络员座谈会,及时掌握定点帮扶工作动态;定期刊发重点村简报,通报表扬各单位在定点帮扶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省广播电台设立《来自重点村的报导》栏目,每天播出10分钟,宣传定点扶贫工作情况,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据2005年统计,共有省领导、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12457人次到驻点村指导工作,其中地厅级领导2003人次,挂钩帮扶单位还投入资金1.76亿元,扶持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各项建设,确保驻村任职工作顺利开展。
  (二)成效
  从198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解决了17个贫困县脱帽、242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到1993年,全省贫困人口减少到77.2万人,有60%的贫困户温饱问题初步解决。福安、福鼎、建宁、罗源、诏安5个贫困县率先脱掉贫困县帽子。
  1.加强村级组织
  1995一2005年,208个重点村中有204个村建成了村部和党员活动室,实现了有址议事、有址办事,2911人次的村骨干得到培训,新发展党员869人,许多村改变了多年未发展新党员的状况,许多重点村开展了“党员创大户”、“双带双创”、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支部+协会”、“党员科技示范户”等活动,为发挥党员作用构建平台。
  2.改善基础设施
  1990一2005年,208个重点村已新修道路2421.4公里,其中新增硬化道路1217.3公里,其他道路1204.1公里;新修引水灌溉渠道317.88公里、农田改造18304亩;新增有线电视受益人口80165人、程控电话受益人口69291人、照明用电受益人口33568人、安全卫生饮用水受益人口110021人;新增医疗设备及其他卫生设施购置费78.82万元;实施造福搬迁12568人。208个重点村中一批多年悬而未决的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看病难、看电视难等问题得到解决。
  3.发展农村经济
  1990一2005年,许多村选择和实施了一批适合当地实际的生产性项目。到
  2005年,208个重点村新增经济作物种植面积60518亩、水产养殖面积5143亩、畜禽养殖规模87.31万头、林竹开发面积207577亩;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3445人次,其中已实现转移36419人。全省208个重点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51元,比驻村前的2003年增加了1512元,年平均增长38.7%,增幅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许多驻村干部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路子。据2005年统计,208个重点村共兴办水电站、果林场等425个,平均村财政收入已由驻村前2003年平均每村370元,增加到平均每村5.813万元,许多村投资建成了一批具体有长期稳定村财政收入的项目。
  4.推动助学济困
  驻村干部,以挂钩单位为主要依靠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动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献爱心,通过向驻点村捐资捐物、帮助完善驻点村小学教学设施、建立各种教育助学奖励基金,结对助学等方式,资助驻点村的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和优秀教师。据2005年统计,208个重点村共接受捐赠课桌椅4396套、电脑627台、报刊书籍12万册,接受捐资助学款576.082万元,联系结对帮扶贫困学生8030人,2.8万多人次的农民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此外,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看望和慰问驻点村的五保户、困难户、计生户、军烈属、老党员等特别群体,为贫困户送去生活用品、慰问金、种子种苗或生产技术。
  5.推进社会事业
  2005年,208个重点村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三下乡”1004人次,开展“情系三农、一村一项”活动,组织科技人员755人次下乡,组织科技下乡活动182次;举办科普大集120次,参加活动的农民45000多人次;举办科技培训245期,受训人数15000多人次;赠送科普图书36000册、科普挂图1280套、科技录像片258部、科普光盘1250套、科技资料18000多份。此外,很多驻点村还开展了以“五通”(通水、通电、通广播、通电视、通电话)、“五改”(改水、改路、改沟、改厕、改圈)和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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