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产清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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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196
颗粒名称: 二、财产清查
分类号: F302.6
页数: 1
页码: 43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为了制止乡村两级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省里还出台了报刊限额征订、零接待制度等,减轻乡村两级负担。
关键词: 福建省 农村财务 财产清查

内容

1998年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福建省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各种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重点基建项目进行清理整顿。1999年8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实施意见》,对在1998年年底以前乡、村两级(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各种债务、债权和担保形成的各种债务(不含乡镇办和村办企业经营性的债务、债权)进行彻底清查。2000年8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乡、村两级不再产生新的不良债务,并削减不良债务10%。为了制止乡村两级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省里还出台了报刊限额征订、零接待制度等,减轻乡村两级负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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