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村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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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19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农村财务管理
分类号: F302.6
页数: 3
页码: 42-44
摘要: 本节记述福建省农村财务管理,其中包括了账目建设、财产清查、财务公开、财务审计。
关键词: 福建省 农村财务 农村经济

内容

一、账目建设
  1996年7月31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印发《村合作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表(试行)》,将固定资产分为通用设备、农业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经济林木及产役畜等五大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取平均年限法。2000年9月21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从此全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001年1月11日,为加强对村集体财务会计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的管理,省农业厅印发《福建省审计证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农村财务任用证管理规定》、《农村财会任用证专业知识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截至2005年,全省先后举行了5次“农村财会任用证”专业知识考试,累计参加考试人数12502人,共颁发“农村财会任用证”16635本。2005年3月30日,省农业厅转发由农业部和财政部门联合修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从2006年起全省村集体启用新的会计制度。2005年4月26日,为规范和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民政厅在总结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在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上,实行“五统一”管理,即乡镇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
  二、财产清查
  1998年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福建省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各种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重点基建项目进行清理整顿。1999年8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实施意见》,对在1998年年底以前乡、村两级(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各种债务、债权和担保形成的各种债务(不含乡镇办和村办企业经营性的债务、债权)进行彻底清查。2000年8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乡、村两级不再产生新的不良债务,并削减不良债务10%。为了制止乡村两级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省里还出台了报刊限额征订、零接待制度等,减轻乡村两级负担。
  三、财务公开
  1998年8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印发了《福建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规定》,开展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建设。2004年9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精神,推动村务公开制度的深入开展,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全面实行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
  四、财务审计
  2003年是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当年3月6日,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的评价。2004年6月4日,针对一些地方对村集体经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而引发群众信访事件,省农业厅、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省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对部分信访重点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对信访反映村财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村进行审计。2005年3月28日,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村集体征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村集体征地补偿专项审计工作。全省共审计2669个有征地补偿收入的重点村,审计总金额达146.8亿元,涉及征地面积481645.5亩。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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