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规能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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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171
颗粒名称: 一、常规能源
分类号: F426.2
页数: 1
页码: 18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常规能源,其中包括了薪柴、乡村小水电。
关键词: 福建省 农业 常规能源

内容

(一)薪柴
  在内地山区结合封山育林利用荒山荒地种植薪炭林,在沿海地区营造一批商品薪炭林基地。主要提供薪柴的有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灌木林等。
  1991一1995年,全省实施“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5年造林1425万亩。
  1996一2000年,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沿海扩大防护林、经济林比重,山区增加竹林、阔叶林比例。
  进入21世纪,落实《福建省加快人工用材林发展的若干规定》,调动全社会造林积极性,同时薪柴消耗量下降,薪炭林面积持续增加。
  为了基本控制薪柴过量消耗,保护森林资源,全省从1983年起,延续到“八五”期间,先后安排国家农村改灶节柴试点县29个,省试点县14个。各试点县在2~3年内,改灶率、改灶合格率均达90%以上。精选研制的省柴灶型,3种得到全国重点推荐,1种评为全国优秀灶型,2种列入《全国农村推广先进省柴灶图册》。沿海省柴灶节柴率32.40%,山区58.50%。1995年,全省累计改灶318.20万农户,占农总户数的64.60%,形成年节能180万吨标煤能力,相当于保护和营造薪炭林30万亩。
  (二)乡村小水电
  小水电能源,系指装机容量在25000千瓦以下,单机6000千瓦以下水力发电站和小水电为主的电网。1995年全省乡村及村以下有水电站3579座,装机容量67.63万千瓦,发电量25.98亿千瓦时,占农村用电量的56.80%。2000年有3507座,装机容量92.78万千瓦。发电量36.78亿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一半。2005年有4859座,装机容量222.61万千瓦,发电量80.22亿千瓦时,占全省农村用电量的49.85%。成为山区县、乡、村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主要电源。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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