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革命根据地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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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113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革命根据地工作
分类号: K295.7
页数: 12
页码: 178-189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的革命根据地工作,其中包括了根据地分布、领导机构、经济恢复与建设等。
关键词: 革命根据地 工作 福建省

内容

革命根据地(简称革命老区,下同),是指在中国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中国共产党组织,组建人民武装,进行武装斗争,建立工农政权或抗日民主政权,进行土地革命或减租减息等革命活动的地区。
  福建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省份之一。1928年3月8日,党组织派朱积垒等人到福建平和县的长乐领导农民暴动,打响福建革命武装斗争的第一枪。4月、6月、9月,邓子恢、张鼎丞、郭滴人等先后在龙岩的后田、白士,上杭的蚊洋,永定的湖雷、溪南、金丰、金砂,崇安的上梅等地领导农民举行武装暴动,并分别在永定的文溪和溪南建立了闽西第一支游击队和福建第一个乡苏维埃政权。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朱德、陈毅、彭德怀、聂荣臻、叶剑英、罗荣桓、瞿秋白、方志敏、陶铸、邓子恢、张鼎丞、叶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多次率领中国工农红军入闽,领导各地农民开展革命活动,开辟革命根据地和建立苏维埃政权。至1934年10月,福建先后开辟了闽西、闽北、闽东三大块和闽南的“靖和浦”、闽中的“安南永”两小块的革命根据地,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其中闽西和闽北两大块苏区均为中央苏区和闽浙赣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中央苏区共拥有21个县,福建就有10个县(龙岩、长汀、连城、上杭、永定、建宁、泰宁、宁化、清流、归化),占中央苏区县的47.6%。
  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之后,留在福建的红军战士和游击队,依靠人民群众,在闽粤赣、闽浙赣省委的领导下,先后在闽西、闽北、闽东、闽南、闽中等地开辟了5大块游击根据地(占当时南方8省15个游击根据地的1/3),继续同国民党反动派的“清剿”和日本侵略军进行英勇顽强的斗争,一直坚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中国革命胜利付出巨大代价,作出重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领导和帮助福建老区人民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重建家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政府又进一步加强老区工作,拨出大量资金,并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扶持革命老区开展经济建设,发展生产,改变了老区贫困、落后面貌。
  第一节 根据地分布
  1952年8月24日,福建省第一次老区工作会议,研究划分革命老区的标准问题,初步确定,革命根据地应包括老苏区和老游击区。老苏区范围:建立过苏维埃政权,分配过土地的地区;只建立过苏维埃政权,尚未分配土地的地区。老游击区范围:苏维埃政权撤退后,党和党所领导的武装进行武装活动的地区;抗日战争时期所开辟的游击区(这种地区时间长短不一,长的10多年,短的仅二三年),一般都没有建立过革命政权,但有农会等群众组织;从解放战争开始至人民解放军南下渡江(1949年4月)以前开辟的游击区。老基点村,包括四种地区:一是自始至终坚持革命斗争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是自苏维埃政权撤退后,断断续续与党组织有联系的老苏区;三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开辟的长期支持革命斗争的老游击区;四是受摧残最严重的老苏区与老游击区。根据上述条件,经评定全省共有老区县58个,老区乡2398个,老区村21565个(基点村2919个,一般村18646个),人口273万余人,耕地面积近600万亩(见表12-1)。具体分布:
  一、老苏区
  1.闽西苏区(亦称中央苏区):长汀县、龙岩县、永定县、上杭县、宁化县、清流县、连城县、明溪县、建宁县、泰宁县;
  2.闽北苏区:崇安县、浦城县、光泽县、邵武县、政和县、建阳县;
  3.闽东苏区:福安县、柘荣县、寿宁县、周宁县、宁德县、连江县、罗源县;
  4.“靖和浦”苏区:平和县、南靖县、漳浦县、诏安县、云霄县;
  5.“安南永”苏区:安溪县、南安县、永春县3个县和莆田县的外坑村。
  二、老游击区
  1.闽西游击区:长汀县、连城县、上杭县、龙岩县、永定县、清流县、漳平县;
  2.闽北游击区:崇安县、浦城县、光泽县、政和县、建瓯县、建阳县、邵武县;
  3.闽东游击区:福安县、福鼎县、柘荣县、寿宁县、周宁县、霞浦县、屏南县、罗源县、宁德县;
  4.闽南游击区:平和县、南靖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
  5.闽中游击区:莆田县、仙游县、永泰县;
  6.“安南永”游击区:安溪县、永春县、南安县。
  1980年7月,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恢复后,根据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颁发的划定革命根据地的标准,进行复评,确定:福建革命老区分布62个县(老区县43个,重点老区县26个)、818个乡(老区乡518个)、7772个老区村(见表12-2,12-3)。
  第二节 领导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初期,尚未设立老区组织机构,省人民政府确定由民政厅负责掌管革命老区工作。
  1952年8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福建省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于10月正式成立,省委书记、省主席张鼎丞兼任主任委员,曾镜冰、伍洪祥任副主任委员,叶飞、兰荣玉、黄火星、刘永生、杨文蔚、胡铁生、刘裕民、贾久民、江一真、石英、刘明凡、黄开云、高盘九、王竟成、孟东波、王文波、张招娣(女)、王敬群为委员,下设办公室,地址在福州市乌山路(现福州市民政局、劳动局院内)。各专署、市也都相继成立老区工作机构,建阳、南平、福安、龙溪、永安、龙岩6个专区还建立老区工作队,配备大量专职人员,加强对老区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和动员各部门力量,帮助老区人民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956年,老区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福建省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撤销(但对外仍保留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名义),在省委办公厅设置老区办公室,配备干部40名,作为省委、省政府联系与指导老区工作的助手。
  1958年3月,设置在省委办公厅的老区办公室撤销,老区的工作业务由民政厅负责办理。
  1963年5月,恢复福建省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机构,与省民政厅合署办公,老区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绕云山兼任,沈祖澄任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民政厅被撤销,老区办公室也同时撤销。
  1980年4月,恢复福建省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主任委员伍洪祥、副主任委员刘永生、王直、陈挺、左丰美、杨德明,委员卢胜、熊兆仁、刘国兴、李敏唐、王一平、卢叨、胡平、肖更旺、杜锷生、陈云飞、肖苏、程永新,下设办公室,杨德明兼任主任,地点设在鼓楼区鼓东路44号民政厅大院内。8月,有关地、县也相继成立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全省配备干部164人,其中:省老区办28人,龙岩地区50人,龙溪地区20人,三明地区18人,建阳地区20人,宁德地区18人,莆田地区5人,晋江地区5人。
  1983年9月,蔡学仁任省老区办主任,叶宗忠、高振波任副主任,陈贵芳任顾问。
  1988年4月,张理澄任老区办主任,1993年12月,张理澄离休,林月婵任主任。
  截止1988年底,除厦门市外,8个地、市都成立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有75个县(市、区)也成立老区办公室(其中一级局41个、二级局4个、同民政局合署办公10个、在民政局内设办公室20个),全省老区办干部定编由164名增加到310名。
  1994年12月,省老区办公室同省民政厅合署办公,1995年6月,省老区办公室与省委脱贫致富办公室合并。归省委领导。
  第三节 经济恢复与建设
  从1928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20多年,福建革命老根据地遭受敌人“五光”(烧光、杀光、抢光、移光、抓光)政策的严重摧残,据1952年各地、市、县老区办公室和工作队调查统计,全省被烧毁房屋45万多间,被毁灭村庄2841个,被绝灭户87838户,被杀害干部群众9万多人,被抓6万多人,被迫逃亡4.8万多人,死于饥饿和疾病的33万多人,被杀耕牛5万多头,造成荒芜土地50多万亩(见表12-4)。老区人民为革命胜利作出了巨大牺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党中央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对老区人民的生活、生产十分关怀。1950年1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老革命根据地地区工作的指示》。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老根据地访问团到福建各个老根据地慰问老区人民,传达毛主席对老区人民的关怀,号召老区人民“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1952年1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同年6月10日,华东军政委员会也发出《关于加强华东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1952年10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又发出《关于加强老革命根据地工作的指示》。1953年7月9日,中共福建省委也发出《关于继续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这些指示均指出,老根据地人民在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一直英勇地同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封建地主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对革命贡献最大,牺牲和受到的摧残也最大,无论从政治上或经济上都必须十分重视加强老根据地工作,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大力领导与扶持老根据地人民恢复与发展经济,兴办文教卫生事业,改变老区面貌。
  在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规划下,采取了“领导群众解决当前生活困难与长期建设相结合”的方针,自上而下,大力宣传贯彻,并迅速建立各级老区建设机构,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及各部门帮助老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与发展生产。1950~1952年,政务院和华东军政委员会先后拨给福建老区人民救济大米400万斤,救济款89万元,各项建设资金900多万元,卫生医疗费41.2万元。省人民政府也发放给老区人民棉衣17.4万多件,棉被0.85万多床,还给老区减免公粮3580多万斤。1953年,省人民政府又拨出老区生产补助款216万元,春夏荒救济款8.3万元、卫生医疗经费39万元、低利贷款850万元、无利贷粮650万斤、减免公粮3528万斤。1950~1957年累计,各级政府发给老区各种建设经费和救济费3985.2万元、卫生医疗费177万元、低利贷款1443万元、减免公粮12218万斤,先后帮助老区群众新建住房26361间,修理住房27101间,购买耕牛2434头,添置农具84035件。兴修水利1460处,垦复茶山、茶园、油茶等经济林66656亩,新建纸槽、茶厂、筍厂、瓦窑等727座,新建小学361所,修建小学221所,增设卫生所30多所,组织巡回医疗队1700多人次,深人老区进行免费医疗,开辟道路289条、公路900多公里,修建桥梁380座等。此外,还追认革命烈士家属18827户;为1248户无劳力、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三无”孤老烈军属、老红军等从1953年起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收兑苏区票券和清偿游击队向老区人民群众的借款、借粮(折人民币)计57万元。
  福建老区从1951年起,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济逐年恢复与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在平原或交通方便的老区粮食单产基本超过土地革命前的水平;在山区的老区粮食单产也基本恢复,普遍超过1948年的水平。据1954年调查,建阳地区的老区耕地面积已恢复到土地革命前的82.5%,比1948年扩大7.89%,单产已达到土地革命前的98.9%,比1948年增长28.19%。闽西老区稻谷总产达到703万多担,比1950年的532万担,增产32%;单产达到249.2斤,比1950年增长73.8%。老区的林业、茶业、土特产、手工业等生产也都有一定恢复与发展,大部分老区基本上改变过去“地瓜当粮草,火笼当棉袄,山洞当窝巢”和“衣不蔽体,千补百纳”的极端贫困状态,开始出现丰衣足食的新气象。
  1957年以后,由于“左”的路线影响,省领导同志对老区存在的困难缺乏足够的认识,逐渐忽视老区建设,认为老区建设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大跃进和实现人民公社,群众的生活已得到可靠的保证,恢复与建设老区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老区工作可转向经常化。1959~1961年,连续三年特大灾害,加上“大跃进”的失误,全省农业大幅度减产,农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陷入极端困难。老区人民比其他地区更加困难,许多人靠吃野菜、草根、代食品渡日,致水肿病大量发生,非正常死亡不断发生。1962年,全省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工作时,鉴于老区人民生活、生产仍存在不少困难,需设专门机构,抓老区经济建设,1963年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老区办公室。1965年,省人民委员会拨出65万元专款,扶持长汀、福安、平和等15个老区贫困县兴办农林果场,发展农、牧、副业生产。1966年和1967年又从民政厅的社会救济款项目中拨出556万元,扶持闽西、闽北、闽东等地200多个比较贫困的老区公社发展生产。此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不少老区村政治上受到打击,许多老革命人员以至革命烈士及其亲属被打击诬陷,有不少烈士纪念建筑物被破坏,老区人民政治上受到压抑,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老区人民的温饱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在交通不便、地处边远山区的老区仍然“山河依旧,面貌未改”。据1980年调查,全省未解决温饱的老区群众达300万人,占全省老区人口的30%。全省有60%老区村不通公路,45%老区村无电力,30%老区村无校舍,25%的老区适龄儿童无法入学,60%的老区村没有医疗站。又据1985年调查,年人均口粮在400斤以下,收入在200元以下的老区贫困乡有299个,占全省老区分布乡(818个)的36.55%。在边远山区的寿宁县老区,人民生活困难尤为突出,据该县1985年底调查,全县126个老区行政村,556个自然村,年人均口粮326斤,年人均收入63.8元,有的地方还出现行乞讨饭、典妻卖儿、借高利贷等现象。
  福建省的贫困地区基本集中在老区,1986年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7个贫困县,除平潭县(海岛)外,其余16个县全是老区重点县,全省200个贫困乡有198个是老区重点乡。1985年,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专员、市、县长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对贫困县提出:“三年基本解决温饱,五年摘掉县财政补贴帽,八年做到收支平衡有所上缴”的“三、五、八”脱贫致富规划目标。1985年5月,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革命老根据地两个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一,要集中一定的财力,用于发展老区经济;二,各级计划部门在安排物资时要专门划出一块支持老区;三,实行对老区贫困乡的农林牧副业、养殖业、工业、手工业税收减免政策;四,免除老区贫困乡农、林、牧、副、土特产品统购派购任务;五,积极发展老区公路交通事业;六,大力支持老区乡村发展水电;七,放宽信贷政策;八,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老区提供商品信息、技术引进,协助办厂及帮助开发荒山、滩涂、草原,发展多种经营;九,要大力加强智力投资;十,对老区的“五老”(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及流散老红军、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乡干部),按照优抚对象给予优待。1986年,省委把扶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当年4月,成立脱贫致富领导小组,并在省委办公厅设立脱贫致富办公室。5月,召开中共省委八届三次(扩大)会议,部署扶贫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老、少、边、岛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和投入扶贫资金,每年还派出近万名干部到贫困老区第一线工作,帮助老区贫困乡、村迅速摆脱贫困。1981~1994年,中央和省政府支持老区发展资金累计23653万元(见表12-5)。各地都能遵照“保障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重点扶持老贫困的地区。资金使用的比例,在一个地区范围内用于种植、养殖、加工业、乡村企业生产项目的资金掌握在总数的70%左右;用于补助乡村小水电、公路、桥梁建设、文教卫生设施等的资金,掌握在30%左右。扶持对象与项目的要求:1.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2.对老区脱贫致富能起关键作用;3.投资少、见效快的短平项目;4.做到扶持一个项目,成功一个。据1988年底调查,国家扶持老区脱贫已取得显著成效:先后扶持老区群众造林34.45万亩;垦复竹林87万亩;种果、茶69.28万亩;发展食用菌9.5万袋;种经济作物5.8万亩;种桑4.8万亩;饲养耕牛7505头;饲养猪、羊6157头、饲养家禽24.5万多只;水产养殖12024亩;兴办乡、镇(村)企业1074个;修建乡村道路11890公里;建造桥梁4587座;兴建小型水利工程43588处;饮水工程1323处;架设输入电线路9662多公里;修建学校94.4万平方米;兴建医疗站2.2万平方米,广播、文化站182处;举办培训班850期,培训各类科技人员10.26万人。经过几年扶持,福建老区经济发展迅速,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16个重点扶持的老区贫困县,人均收入已达800元以上,比1985年前增长1倍半,有60%以上的贫困户比较稳定地解决了温饱问题,并有了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罗源、诏安、福安、福鼎、建宁5个县已于1993年经省委、省政府检查验收已脱贫,摘掉其“贫困县”帽子。1995年初,全国公布革命老区县农民人均收入最高的10名中,福建的清流县人均收入1622元,名列第一;建宁县人均收入1408.3元,名列第六;宁化县人均收入1301.7元,名列第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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