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置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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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0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置农场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155-1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安置农场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建阳竹州农场、安溪湖头茶场、建宁塔下农场、南靖草坂农场等。
关键词: 安置农场 福建省 民政

内容

民政部门管理的安置农场既不同于司法部门(过去是公安部门)办的劳改、劳教农场,也不同于农垦部门办的国营农场。它是教育安置长期流浪人员的事业单位,是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使长流人员能自食其力后,遣送回原籍或留场安置,表现好的,经民政厅批准,可成为农工(非国家正式职工)。
  从1956年创办安置农场以来,在省、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经过农场干部的艰苦努力和全体农工、场员的辛勤劳动,原来的秃山荒沟变成茶山、果园或良田。大多数流浪人员改变了游惰习气,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并为国家作出了一定贡献。4个农场从1976年到1994年的19年中,不仅教育改造好一大批长流人员走向新生,而且为国家生产了大量茶叶、花生、柑桔、西瓜、荔枝、生猪和粮食,生产总值达2918多万元,年均154万元。
  一、建阳竹州农场
  建阳竹州农场位于建阳县麻沙镇竹州村。它的前身系三明生产教养院。1957年因工业建设需要,从三元县长安乡迁到建阳县麻沙镇竹州村,改名为福建省民政厅建阳改造农场,直属省民政厅领导,按县级单位定编,全场职工13名,收容人员263人(男218人,女45人)。当地大队拨给水田330亩,新垦旱地301亩。1958年上半年因迁场影响,春耕播种迟,加上水灾和管理不善,仅收4万多斤粮食,副业收入又少,总产值不到2万元。
  1959年,农场扩大耕地面积,开山种竹、造林,发展茶叶、渔业等生产,又创办6个土化肥厂,当年粮食产量比1958年翻三番,不仅做到口粮自给,还卖给国家8万多斤。
  1966年,农场下放建阳县管理,时遇“文化大革命”开始,收容人员乘动乱之机,搞“大串联”,挂起“红袖章”,成了“造反派”,有的乘机外逃流窜。农场生产下降,每年需要省民政厅拨款4万元作生活费用。
  1972年,省民事组将农场收交建阳地区民事组管理,改名为建阳地区麻沙安置农场。地区民事组给农场充实干部,加强领导。经几年努力,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农果工副业生产全面发展。1977年柑桔产量达6000斤,粮食产量52.5万斤,总产值17.8万元。到1979年柑桔产量上升到11万斤,粮食总产量达77.65万斤,总产值达到33万元,比建场初期增长16倍。从1977年起摘掉亏损帽子,实现年年有盈利。
  1982年,省民政厅将农场收归直接管理,改名为福建省民政厅建阳竹州农场,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调整充实农场领导班子和一部分具有大中专程度的技术人才,加强经营管理,促进农场各业兴旺发展。
  1988年,农场粮、果、茶、工业、副业俱全。柑拮发展到1040亩,茶叶681亩,竹、林1388亩,稻田(包括鱼塘)近600亩,总面积为3709亩,年产柑桔80万斤,茶叶310担粮食50万斤,总产值96万元,利润17万元。
  1990年,生产总值下降到92万元,盈利17万元,1992年生产总值又大幅度下降到17.6万元,亏损29万多元。
  1993年,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第一轮承包期三年。承包结果,第一年(1993年)实现利润18.85万元,超承包利润基数5.15万元,1994年又实现利润17.75万元,超承包利润基数1.99万元。承包促进了安置农场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全场农工、场员和福利院的残老人员都实行粮食定量、半价供应,农场还建立了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及闭路系统,改善了职工、场员文化生活。
  农场设办公室、计财科、生产供销科、保卫科和6个独立核算生产队,并设有小学1所,残老福利院1所(安置残老人员58人),场内设有医疗室、招待所、服务部、电影院、粮食加工厂、农资仓库、柑桔保鲜仓库等。全场共有家庭户195户,总人口546人,管理人员11人,技术人员4人,教师10人、离退休干部5人,工人24人,农工38人,临时工2人,在场收容人员6人。
  二、安溪湖头茶场
  安溪湖头茶场创建于1956年5月,原名为福建省民政厅安溪民安茶场,场址在安溪县湖头镇五公里外的五阆山腰,海拔200米左右。建场时,按县级单位定编。当地只拨给抛荒的山田200亩。场长宋玉水带领40多名职工,一个分队的民警以及200多名收容人员,在山坡进行基建,并垦荒种茶、造林。
  1958年,茶场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农、茶、牧、副各业都有所发展。种有水稻、小麦、番薯计200多亩,茶叶、香蕉、菠萝等400多亩,还成立缝纫组、畜牧组、木工组、石灰厂等。收容人员通过思想教育和生产劳动锻炼,转变游惰习气,80%以上已学会了一、二种生产技能,有43人已达到改造标准,评为场员。
  1966年,茶场下放给安溪县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安溪县将茶场改为“五七”干校,场内收容人员分散到各公社、大队安置。
  1972年,省民事组将茶场收交晋江地区民事组管理,更名为晋江地区安溪湖头茶场,收回分散到各社队的收容人员。
  1982年,省民政厅将茶场收回直接管理,改名为“福建省民政厅安溪湖头茶场”。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加强农场领导班子,充实技术人员,加强经营管理,农场各项生产逐年发展。1984年,生产总值达到22万元,比1977年增长一倍,1987年生产总值猛增到87.8万元,盈利30万元。1992年生产总值大幅度下降,年总产值仅27万元,盈利7万元。1993年,为促进农场生产发展,推行承包责任制,三年一定。第一年(1993年)就实现利润18.8万元,超过承包利润基数5万元,比1992年增加11.8万元,1994年实现利润15万元,超承包利润基数1万多元。
  全场现有管理人员7人,技术人员3人,工人10人,农工12人。场内设置行政办公室、财务室、果树和残老管理组4个机构。
  三、建宁塔下农场
  建宁塔下农场前身是福建省儿童教养院(1955年创办,地点在莆田黄石),1965年迁移至建宁县塔下村,改名为建宁儿童教养院(直属省民政厅管理)。1972年,改儿童教养院为建宁安置农场,归三明地区民事组领导。1982年,省民政厅将农场收回直接管理。
  省民政厅接管时,全场职工15人,农工35人,(绝大部分是原儿童教养院收养长大的青少年),耕地88亩,年产粮食12万斤,开垦山地种茶105亩,年产茶叶25担;种果树100株,年产7.3万斤,还饲养一些禽畜。
  建宁塔下农场主要任务是收养在社会上流浪的少年儿童。1983年,为教育培养好流浪儿童成为祖国有用人才,农场兴建一座学校楼(名称为福建省建宁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对收养儿童采取以文化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为主,生产劳动为辅的方针。农场收容教育的少年儿童涉及全国252个县。1983~1994年,累计收容流浪少年儿童达1866人(次),通过教育出场回乡就业、升学或走上各行各业工作岗位的达787人,其中占98%的青少年表现良好,贏得了社会各界人士和家长的好评和赞誉。
  1994年,全场有管理干部5人,技术人员7人,工人9人,农工10人,少年儿童50人。耕种水田80亩,年产粮食6万多斤,茶园282亩,年产茶叶460担,水果(柑桔和梨)220亩,年产1530担,还养有毛猪、家兔等,年生产总值83万元。
  四、南靖草坂农场
  南靖草坂农场位于南靖县靖城镇草坂村,它的前身是漳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农场。1961年3月由漳州市民政科接管,改名为游民改造农场。1964年4月,由民政厅接管。1970年下放给南靖县管理,“文化大革命”中,把农场变为“商改学习班”,场里的收容人员被分散插队落户到龙山、金山和靖城等公社。1971年5月,又改办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劳动锻炼场所。
  1972年5月,福建省民事组将农场收交龙溪地区民事组管理,改名为漳州草坂安置农场,并将分散插队在各公社的收容人员收回一部分,与知识青年共处,直到1980年知识青年被陆续调离或升学后,才恢复安置农场的性质。1982年,省民政厅将农场收回直接管理,改为福建省民政厅南靖草坂农场。
  1961年刚从公安局接管过来时,市民政科只给农场配备干部3人(副场长1人,管教干部2人),临时职工4人,接收改造人员98人,耕地283亩,平屋2座(11间,面积245平方米,主要供办公、干部住宿和食堂用)。收容人员住的都是草棚,生活条件很差。只搞单一粮食生产,还有少量畜牧业收入,年总产值仅2万多元。
  1963年,建起场员宿舍和食堂,生产项目扩大,当年粮食自给有余。
  1964年,在省民政厅领导下,除加强农业生产发展外,又种上荔枝80多亩,走上发展水果的第一步。
  1972年,农场由龙溪地区民事组接管后,生产、生活各方面都有较大发展与变化。兴建了一座2层办公楼,一座干部宿舍,一座知青宿舍,扩大了食堂,挖了水井,农业和畜牧业都有新的发展,并种植一部分龙眼。
  1982年,省民政厅将农场收回直接管理,加强农场领导和经营管理力量,挖掘潜力,改变单一的粮食生产结构,扩大水果、花草的种植面积(全场总耕地300亩,其中荔枝80亩、龙眼20亩、水仙花近3万粒),使农场年产值从1978年的2.5万元上升到6.9万元。农场各种建设也有所发展,楼房、宿舍已扩大到4534平方米。在场的干部职工每户都有一套住房,在场的场员每人可住一个房间。
  1990年生产总值上升到21万元。1992年生产总值大幅度下降到7.98万元,仅盈利0.5万元。
  1993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结果,生产蓬勃发展。第一年(1993年)实现利润10.4万元,超过承包利润基数4.9万元,增长89%。1994年实现利润24.6万元,超承包利润基数19万元,增长272%。生产收入年年增长,职工生活也年年得到了改善。1993年,铺设一条从场部通往草坂村的水泥路1800米,1994年,建置了全场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及闭路电视系统,并实现全场职工家家户户用上液化气。
  1994年,全场管理人员5人,技术人员2人,工人7人,离退休干部7人,退休工人农工4人。场里共有耕地200亩,龙眼50亩约600株,荔枝90亩,1075株,还有水仙花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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