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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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083
颗粒名称: 四、文化教育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光绪二十五年(1900年)至1989年福建省残疾人社会福利文化教育的情况。
关键词: 残疾人 社会福利 文化教育

内容

盲聋哑人的文化教育是一种特殊教育,采用盲文、口形语、手势语等特殊的方法与手段,对盲人和聋哑人进行文化知识教育,以弥补其生理缺陷带来的困难,使之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清光绪二十五年(1900年)和二十八年(1903年),福州先后创办“灵光”和“明道”两所盲童学校。“灵光”盲校,专收盲男童;“明道”盲校,专收女盲童。清光绪三十三年(1908年),英国传教士在建瓯创办一所心光肓校,在建宁创办一所建州盲校(1951年8月由福州市接管后,将这几所校合并为福州盲人学校)。民国18年(1929年),古田县创办聋哑人学校一所。民国37年(1948年),莆田、仙游、建瓯、古田、邵武等地共创建盲人聋哑人学校7所。
  1950年,全省仅存古田聋哑人学校和福州盲人学校(由心光盲校和建州盲校合并),共有学生89人(盲童12人,聋哑童77人)。
  195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瞽目等特殊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施以教育”,先后在厦门、晋江、漳州、莆田、建瓯等地办起盲校。
  1959年,为适应当时“大跃进”形势的需要,省协会筹委会在古田聋哑人学校和福州盲人教养院举办“聋哑人手语”和“盲文师资”训练班,并协同民政厅在福州、泉州、南平、莆田等市县先后新办起盲人学校7所,聋哑人学校8所。
  1960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建瓯、莆田等市县聋哑人和盲人较多的福利工厂中或残老教养院中举办了盲人、聋哑人学校或盲人聋哑人文化训练班。
  1961年,古田聋哑人学校试办初中班。古田聋哑人学校和福州盲人教养院各举办一期聋哑人手语和盲文师资培训班,加强各学校师资力量。
  1980年,省民政厅拨款给福州、厦门、漳州、晋江、古田等市县新建和扩建了一批校舍,增收盲聋哑学生。
  1986年,厦门市聋哑人学校教学楼拆除重建,面积比原来增加一倍,并增设电教室、力动室、体育室等技能教学课堂。
  1982年和1983年,省协会利用各盲聋哑人学校暑假期间,分别在福州、莆田聋哑人学校各举办一期聋人通用手语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17个县的31个福利厂和5所聋哑人学校的学员64名,有些市、县协会和基层分会也开办盲聋哑职工业余文化、美术、摄影、曲艺、手语等培训班。
  1983年9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古田、建瓯、平潭等市县协会或福利工厂先后开办11所盲聋哑职工文化夜校或扫盲班,入学学员229人。
  1987年7月,省特殊教育研究会在建瓯举行福建省第一次聋哑学校语文教学研讨会,上海、江西、贵州等省派聋哑教师参加,交流教学方法和经验。
  1988年6月,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在我省招收新生11名(其中盲生3人,聋哑生5人,弱智教育学生3人),泉州市师范学校也增设特殊教育专业班,向全省招收新生44名。
  1987年到1989年,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三个区分别建办开智、培智、育智三所特殊学校,专收弱智儿童,共设15个教学班,学生196人,学制9年。
  1988年3月,厦门市、同安县也办起3所弱智学校,学生138人。
  1985年,教育部、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发出联合通知:“各高等学校应从残疾考生的实际出发,贯彻德、智、体全面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上述残疾考生,在全部德智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应仅因残疾而不予录取”。福建省每年都有残疾考生被高等院校录取。1987年,被省内外8所高等院校录取16名(占残疾人考生数的53.3%)。
  1988年,又有20多名男女残疾考生被省内外14所高等院校录取。1989年3月,美国海德里盲校在福州设置第八分校(校址在福州盲聋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福建残疾人的文化教育普及面还很小。据1987年抽样调查推算,1988年全省6岁至14岁残疾儿童有学习能力的20万人,已进过普通小学和在民政部门举办的盲聋哑人学校毕业的不足12万人,尚有8万多人(占40%)不能上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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