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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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050
颗粒名称: 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机构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76-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8年到1994年福建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机构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退休干部 安置机构

内容

1958年全国开始办理现役军官退休,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从1958年至1979年,全省共接收150名,因数量不多,没有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由民政厅优抚处办理。1980年以后,军队退休干部逐年增加,安置任务繁重,当年10月,国务院委托民政部召开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决定在民政部门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人员。1981年4月,福建省民政厅始设立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处,福州、厦门两市民政局也相应设立军队退休干部安置科,其他地区和任务较多的县都配备专职干部,任务少的县指定干部兼管。
  1983年10月,撤销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处,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合并,改为“双退处”,对外称“双退办”。
  1985年6月,为加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成立福建省军队离体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各地市也都成立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同时,在厦门、福州、莆田、泉州、漳州5个市各设立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在三明、南平、邵武、龙岩4个市和晋江县设立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随着军队离退休干部增加,安置任务加重,1987年和1988年又先后在龙海、漳浦、福安和武夷山等地设置休养所、服务站和接待站共15所。为保证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1981年4月,国家编制委员会分配给福建军队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名额67名,其中省厅安置处6名,福州市9名,厦门市6名,晋江、莆田两地区各4名,龙溪、建阳两地区各5名,宁德、三明两地区各3名,龙岩地区2名,暂留机动20名。1985年,中央给福建增加行政编制名额56名,事业编制231名。同时先后下达给汽车指标73辆,基本上保证离退休干部生活用车和工作用车的需要。
  1994年,全省共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8所(地市管的16所、县管的12所)管理干部和服务员152名,配备车辆65辆,安置离退休干部1059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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