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302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4 |
页码: | 5-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国时期行政区划的情况。其中包括闽海省、延平省、兴泉省、兴泉省等。 |
关键词: | 福建省 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