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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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007
颗粒名称: 2002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分类号: X2-1.257
页数: 9
页码: 210-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关键词: 福建省 环境 公报

内容

综述
  2002年,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省委、省政府首次联合召开全省环保大会,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颁布《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被国家列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通过国家级专家论证。全省各地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把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巩固和提高污染治理成果,认真实施环保“5234”工程,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完成全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公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环境保护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
  但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生态破坏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江河湖库和近岸海域仍不同程度受到污染。经济社会发展使环境资源面临更大压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水环境
  全省12条主要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达到和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占90.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城市内河污染有所减轻,但仍较严重。部分湖库呈富营养化趋势。大部分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未能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
  ■状况
  全省12条主要水系省控监测断面123个,主要监测项目为综合指标、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共19项,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一至三类水质占90.6%,其中二类水质所占比例最高,为60.8%;其次是三类水质,为21.4%,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0.4%(见表1)。
  【闽江水系】
  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4.4%。一至三类水质占93.5%,其中一类为8.8%,二类为66.2%,三类为18.5%;四类水质占5.6%,劣五类水质占0.9%。富屯溪和干流福州段各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域功能类别要求。
  【九龙江水系】
  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1.3%。一至三类水质占93.8%,其中二类为57.5%,三类为36.3%;四类水质占1.2%,劣五类水质占5.0%。西溪和河口段各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域功能类别要求。
  [=此处为表格(表1 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 单位:%)=]
  【其他水系】
  霍童溪、交溪、漳江、东溪各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域功能类别要求;木兰溪、敖江、汀江、晋江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一至三类水质比例均高于83.0%;龙江污染仍较严重。
  【城市饮用水源】
  9个设区城市2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6.8%,其中漳州、莆田、龙岩和宁德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
  【水库、湖泊、内河】
  全省开展监测的9座大中型水库中,东圳、山仔水库水质优于三类;金湖、东张水库一至三类水质比例高于83.0%;安砂、乌潭、山美等3座水库水质劣于三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福州西湖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达到水域功能类别要求;厦门赏筌湖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为劣四类海水水质。主要城市内河污染有所减轻,但污染仍较严重。
  【近岸海域】
  全省13个主要港湾布设47个监测点位,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水质符合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占44.4%,与上年基本持平。一类、二类水质占47.3%,劣四类水质占25.6%。东山湾、诏安湾水质较好;三都澳、沙埋港、湄洲湾、兴化湾、同安湾、厦门西港水质一般;泉州湾、深沪湾、福清湾、闽江口、罗源湾水质较差,主要受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影响。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批准实施《福建省“十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推进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和木兰溪、交溪“五江两溪”,湄洲湾、厦门湾和福州港“三个重点海区”,福州、厦门、漳州和泉州“四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
  省政府批准《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各地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暂时规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步伐。
  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省有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部分省重点工业企业实施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基本完成设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开展全省畜禽养殖业禁建区划定工作,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九龙江流域完成100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各城市加强内河污染整治。厦门市政府启动厦门西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大气环境
  ■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
  全省23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为1.36。除三明、龙岩外,其余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见表2)。主要污染负荷系数大小排序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降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酸雨】
  全省23个城市除武夷山市外,其余城市全部出现酸雨。城市降水pH年平均值为5.00,酸度较上年有所增强。降水pH值最低为3.04,出现在厦门。
  【室内环境空气】
  经对部分新装修居室(办公室)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发现其甲醛、苯等污染物普遍超过《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限值。
  ■措施与行动
  各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改油、煤改气工程;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搬迁关停城市市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大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
  修编《福建省酸雨控制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二氧化硫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对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性抽测。福州、厦门市环保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工作。
  继续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2002年全省新增烟尘控制区32个,面积309.50平方公里,累计建成烟尘控制区110个,面积856.50平方公里。
  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城市环境噪声以社会生活噪声为主。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固体废物产生量有所下降,综合利用和资源化水平不高。
  ■状况
  【声环境】
  全省9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70.1分贝,与上年持平,其中福州、厦门、莆田、南平、龙岩5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符合国家推荐的控制指标(70分贝)要求。9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均值为56.1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9个设区城市功能区噪声夜间超标现象仍较普遍,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夜间超标问题突出。
  【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和饮用水地表水源放射性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福州市陆地环境辐射剂量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个别移动通信基站和高压输变电电磁辐射存在超标现象,辐射污染隐患依然存在。
  【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4130.9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574.86万吨,占38.1%,排放量5.70万吨。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68.1%。
  ■措施与行动
  继续创建噪声达标区,2002年全省新增噪声达标区28个,面积63.10平方公里,累计已建成噪声达标区90个,面积323.60平方公里。
  开展全省性噪声污染监督检查工作。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及时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扰民问题。加强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267人次,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128起。
  开展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强化放射性废源处置的管理。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全年安全收贮入库放射性废源135个。
  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加快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焚烧车间建成投入使用;福州、厦门市的医疗废物已实行集中收集处置。
  生态环境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状况
  【土地】
  全省耕地面积137.12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建设占用面积0.09万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1.98万公顷,保护率为85.0%。
  【水土流失】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18.13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面积2.06万公顷,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2万公顷。
  【森林】
  全省森林面积735.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0.5%,活立木总蓄积量41763.60万立方米。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78起,总过火面积8132.80公顷,受害面积4938.90公顷,过火率和受害率分别为0.9‰和0.7‰。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24.29万公顷,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3.3%。
  【自然保护】
  至2002年,全省共有各类特殊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小区)3462个,总面积106.4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8%。其中,自然保护区64个(国家级6个,省级26个,市、县级32个),面积41.20万公顷;森林公园33个,面积11.08万公顷;风景名胜区39个,面积约15万公顷;自然保护小区3326个,面积39.10万公顷。全省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9884.30公顷,城市公共绿地面积3563.55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1.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2%。
  【海洋】
  海洋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共记载海洋生物物种3312种。海洋生物质量总体良好,绝大多数海域水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评价标准。全省发生赤潮17起,累计面积2159平方公里,其中6起对海洋生态和水产养殖造成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380万元。
  【农药化肥使用】
  全省农药使用量5.53万吨,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化肥使用量(折纯量)119.91万吨,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编制完成《福建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査报告》。
  全省新增5个省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县)或乡(镇)、9个省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试点。新增惠安洛阳江、莆田老鹰尖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全省新增户用沼气池近2.5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110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沼气项目试点县2个。
  全省累计建设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试点)县3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建设试点县12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累计有216个。
  加大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打击滥伐森林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组织进行重点农区野生植物调査。
  全省累计已建设东山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石狮、漳平、螺洲、武夷山和南平5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体健康
  ■状况
  【气候变化】
  气候属正常偏差年景。年平均气温比常年偏高以上;年总降水量基本正常,但降水季节分布不均;年日照时数接近常年。全省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3.93亿元,死亡64人。
  【地质灾害与地震】
  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1428处,其中造成重大损失的1713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3亿元。全省地震活动呈总体相对平静、局部稍有起伏的变化特征,发生里氏3.0级以上地震6次,地震活动水平较低。
  【人体健康】
  城市和农村居民首位死因都是恶性肿瘤,死亡率分别123.59人/10万人与117.91人/10万人。城市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为30.46人/10万人,农村为86.77人/10万人。城市肺癌死亡率为23.05人/10万人,农村为13.16人/10万人,均高于上年。
  ■措施与行动
  继续完善防灾减灾防御体系,建立健全预防和减少灾害保障体系。
  实施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防震减灾体系工程,数字地震台网扩建工程建成投入运行。
  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专栏
  ■生态省建设
  省委、省政府首次联合全省环保大会,作出建设生态省的部署。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并通过国家级专家论证。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省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省。
  ■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
  省政府与各设区的市政府签订了2001—2005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各设区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各城市根据国家“十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继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厦门市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福州市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泉州、漳州市着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环境法制与行政执法
  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颁布《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并颁布《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继续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持证上岗制,全年约有300人获环保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开展全省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3519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4428个,立案查处企业311个。
  健全全省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共受理群众投诉24339件,处理率98.6%。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6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十五”计划指标内;除氨氮外,其余5项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3)。
  ■环境监测
  建立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每季度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完成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工程建设,各级环境监测站新增仪器设备2311台(套),总金额4332万元,初步改变了环境监测落后和被动的局面;全省87个环境监测站累计已有64个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等流域省控设区市交界断面和闽江入海口建设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组织全省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处理处置现场演练。调整和优化全省环境监测点位,修订环境监测技术规定。
  ■环境科技成果、认定
  有16项环保类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占获奖总数的8.8%。开展“九龙江流域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研究”等31个环保科技项目研究。累计获得国家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单位10家、国家环保设备运营资质单位20家,8家企业22个产品获得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环境信息
  全省环境信息网络基本完成,环保系统基本实现政务公开电子化;全省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与管理系统列入“数字福建”339工程;完成全省生态环境遥感综合调查评价等环境3S应用项目;开展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省级环境信息系统改造项目和日本政府无偿援助泉州、三明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项目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全省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共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10153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809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为99.5%;“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为99.2%。
  ■环保投入
  全省环境保护投入76.96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62%,与上年相比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14.36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0.10亿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1.50亿元。
  ■环境污染事故
  全省发生污染事故18起(其中较大以上事故2起,一般事故16起),比上年减少32起;直接经济损失14.20万元,比上年减少47.90万元。
  ■对外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斯洛伐克、美国、日本、南非、荷兰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环保合作与交流。省环保局与斯洛伐克环境局签署环境合作意向书;与德国莱法州环境与林业部签署环保合作宣言,并联合举办第一届福建省一莱法州环境与发展学术研讨会。
  ■环境宣传与教育
  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电视挑战赛、环境保护宣传周、“绿色学校”评选、环保下乡千里行等活动,举办全省环境警示教育专题文艺调演和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1个单位和2人获得香港地球之友和中国环境新闻协会颁发的2002年第六届地球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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