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功能区达标排放检查验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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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942
颗粒名称: 二、功能区达标排放检查验收
分类号: X327
页数: 2
页码: 121-1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200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功能区达标排放检查验收情况。
关键词: 污物排放 检查验收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颁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2002年12月31日前,全省23个城市环境空气和地面水治理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分别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2001年,完成全省大气及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定,经9个设区市政府批准实施。是年,省环保局继续开展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排放工作。
  2002年5月14—20日,省政府组织省环保局、省经贸委、建设厅、工商局等单位对提出申请的长乐、南平、建瓯、建阳、邵武、永安等6个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6个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均符合“一控双达标”的考核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2003年7月1一4日、8—10日、8月21—22日,省环保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受省政府委托,先后对提出申请的宁德、福安、福鼎、漳平、龙海、南安、石狮、晋江等8个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同意通过验收。
  2004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开展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州、厦门、泉州3个重点城市完成城市环境功能区全面达标规划的编制。省环保局组织技术审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当地政府。
  2005年,12条主要水系设置121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一至三类水质所占比例为89.4%,较2004年提高5.8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7.9%,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是年,重点城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甫田和武夷山环境功能区如期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和“良”;地表水和海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的断面达标率占89.4%;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37%。泉州、福州、龙海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除长乐市外,其余城市达标率与2004年持平或略有提高。23个城市布设73个空气质量常规测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南平和永安市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武夷山、福鼎市空气质量最好;三明、龙岩市空气质量为三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龙岩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级标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福建省志 环境保护志(200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2001-2005年间福建省的环保工作,记述了陆地环境质量、海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保科研和学术活动、法制建设、环境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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